站在砥原主城城楼往下看,浩浩荡荡的嫁女队伍从城门往南延伸不见,道路宽阔,即便是两边站满了前来送亲的贵族和百姓,也听不到杂乱的喧哗声,有的只是人们低声的议论和叹息。
“砥原王老来得女,本就不易,不知道他怎么狠得下心!”
“这还是要怪那个浪荡子!献宝就献宝,把人家夫人拐跑算怎么回事。”
护在马车边的中年男人打了个喷嚏,从马背上往回望,无人知晓他的眼神最终停在哪里。
“还好意思送自己的亲妹妹去火坑,看来贵族也不少鲜廉寡耻之辈。”
“谁说不是呢,”说话人扯扯听话人的胳膊,下巴往城楼方向一扬:“喏,小杂种也来了。”
第一注鄙视轻薄的目光从人群中射过来,接着便有第二注第三注……,他分辨不出到底是谁,这样被关注的时刻在他十四年长的生命中并不少,本来早就习惯,但这次没来由地从心底生出一种心痛与愧疚,于是赶紧再望一眼姑姑远去的马车顶后匆匆下了城墙。
圆月之下,大漠如雪,一人一骑从中部地区跋涉而来,扬起阵阵沙尘,极速往一处绿洲而去。
近百年来,天气变得越来越难以捉摸,这是沙精一族所众知的,冬季干燥寒冷,夏季漫长炙热,沙漠中的绿洲已经干枯了不少,昼夜温差极大,大家的日子越来越难熬。近来部落的领头人聚集在一起,共商大计。
“为今之计只有往中部地区走,”五十岁上下的健壮男人眼神坚定,茂密坚硬的胡子透露出他倔强好强的性格,此人正是日落一族的族长岩。
“只有往那边去了吗?”
众人顺着岩手指的地方看去,穿过西部五郡广袤的沙漠,往东走跨过生存条件艰苦的戈壁,便无限接近这片土地上最繁荣富庶的中部地区。
而中部由砥原陈氏和煜都金氏共有,依靠着平坦肥沃的土地,中部地区物产丰富,经济发达、文明先进,非常重视边境的戍守。
曾经南部三郡联合起来,来自各个种族的智者、背叛者们数次翻越屹山——横亘在中部和南部绵延数千里的巨型山脉中最矮的山峰,也不曾打开驻守在偏南地区的金氏的一座城池。
北方的森民智者曾起贪心,挥师南下,不过数日便被陈氏赶回了北部原始森林最深处,至今无人能寻。
就连有奇功异能的物灵,也从一个独立的种族,逐渐沦为了中部人的仆从,几近灭绝。
沉寂中一大汉拍桌而起,声音洪亮:“无非就是艰难了些,我愿意领军去碰一碰!”
族长满意地冲男子点点头:“不愧是我族的勇士。”
“阿哥要去,我也要去!”坐在一边的十七八岁左右的少女倏地站起来,她的眼睛和这里绝大部分人一样是浅褐色的,但却出奇的亮很亮,恍若天上皎洁无尘的月亮。
“我们日落一族生活在沙漠里数千年,为了生存,慢慢习得了驾驭流沙的能力,”坐在灯边的老者缓缓道:“然而离开沙漠我们和其他人没有什么差别,况且,况且一百年前四大地区曾经签订休战协议……”
众人蹙眉深思。
“我们日落一族向来最讲信用,这……”
“一百年了,边界线往西移了又移,难道就这样坐以待毙?”
“大丈夫当做就做,怕什么!”
“谁说女子不如男,我们也能上战场!”
……
账内一片嘈杂之际,急促的马蹄声引得众人侧耳,逐渐止住了喧哗,这正是日落一族对声音的感知天赋。
精瘦的年轻人几乎是从马背上滚下来的,长久地跋涉让他精疲力竭,他强打着精神走进账内,几个平日的好友赶紧上前搀扶。
“皑儿,局势如何?”族长岩急切发问。
他接过长须老者递来的水一饮而尽后,面向北面道:“父亲母亲、各位长辈,过去的一年我走遍了这片大地,在中部受到了很高规格的礼遇,煜都王十分重视休战书,他承诺我们可以往东迁移到砥原城下……”
“休战书早就是废纸一张,砥原王怎么说?”
“‘砥原附属煜都,不敢有违’,他说。”
中部九郡平坦无垠物产富庶,依据势力,分为砥原和煜都两个主阵地,砥原靠北,占据了九郡之三,煜都靠南,占据九郡之六,十五年前金氏联合日落之族,兵临砥原主城之下,迫使陈氏臣服于金氏,但众人皆知,于陈氏而言这不过是卧薪尝胆。
“好一出祸水东引。”
“陈、金两家早生嫌隙,这次金氏还向陈氏讨要了最受宠的女儿,听说是许给了煜都王那个天阉的庶子。煜都王老谋深算,孩儿猜测他的承诺不过是戏弄之词,于是去到东边寻求帮助,可没想到葳川早就失去了往日的风貌,四处都是金氏的驻兵,孩儿不好轻举妄动,又从海上去了南部。”
“南边怎样了?”
中部往东,平原化为丘陵,往东延伸又变为平原,直连大海,这片势力便是司徒氏所主导的葳川,葳川四郡经商者众多,但不擅征战。
煜都六郡往南、西部五郡往东南各翻过绵延高大的山脉,便是南部三郡,高地、丘陵、平原为主,优越的地理条件为其他郡县而来的叛逃者提供了天然庇护,不受煜都辐射管辖也造就了南部自由散漫的氛围。
“乱,自从上次北伐被赶回南部后,南部三郡各为其政,互不相容,都想要宣扬自己的政治理念……有一位自称有经天纬地之才的人找到孩儿,他说他可以帮助我们。”
“哦?是谁”
“名字没有告知我,只说他还要四处奔走谋划,有一天会相逢。”
“我听说,南部有很多为了自己的理想抱负四处奔走的人,”老者捻着胡须沉吟道:“如果有此奇才来辅佐我们,那会是天大的荣幸,只是不知何时啊。”
“谁知他是奇才还是庸才,难道因为他一句话,我们就等到死?”刚才说要领军的汉子不解。
这个问题关乎全族生死存亡,账内众人再次陷入沉默。
时值二月,春寒料峭,砥原的梨花尚未绽放,夜里一场雨落下,让人感到入骨的冷。
街上很早就热闹起来,摊贩叫卖声穿过往来不息的人群,沿着街巷拐几个弯钻入他的耳朵。
正是长身体的年纪,他昨晚感觉到被子越来越短了,只好蜷缩着睡了一晚上,其实也称不上睡,每日将就,不至于太冷睡不着罢了。
“陈景湛!陈景湛!”
一听就知道是私塾里的同窗们叫他来了,他拿起昨晚上准备好的书箧急忙往外跑。
“你姑姑出嫁,你怎么不跟着去?”
“反正都是去金家,说不定还能见着你亲爹。”
“都给你们说过多少次了,我爹就是陈台甫,”他一面拴大门一面习惯性地回复。
“嘁,谁信啊,看看你住的地方,一个门,几面墙围起来的小院子,要是我爹让我住在这儿,我娘早就带我改嫁了。”
“这不一样……”
“得了得了,每天早上都说这几句,我都听烦了。”
陈景湛从来不厌烦伙伴们的打趣调侃,能够去私塾他已经很满足,何况在同窗们调侃过后,不少还能成为他的朋友。
母亲在世的时候时常给他讲外公家多么的好——作为葳川的主家,司徒氏是多么好礼识节,在葳川每个人都友善热情,如果他们回到葳川,一定不会像在砥原一般被轻贱侮辱。
可母亲离开得太早,如果能再支撑一年,就能看到舅舅从葳川来接她回家,舅舅告诉他,如果想要回到葳川,就要靠自己把脸拿回来,所以陈景湛珍惜每个能学习的机会,虽然也只能在外面的私塾里。
母亲去后,父亲每月差人送来些银子,这银子找了仆人便不能生存,要生存就只好凡事亲力亲为,好在母亲教过他做饭浆洗之事,有时钱不够,帮人写写信、抄抄书也能勉强挨过去。
母亲在时,总让他不要记恨父亲,说是她拖累了父亲,也拖累了他,他不明白,只是偶尔会想,父亲到底是关心不关心、在不在意他和母亲呢,算计得这样清楚。
父辈之间的事情,景湛关心也无用,好在虽活得艰辛但无拘无束。
“我们一会要去城西看傩戏,你去不去?”下学后几个小伙伴围过来。
“不去不去,趁着天光,我还要写功课呢。”
“去嘛,这可不是每天都有,可难得啦”
“不去。”
“那好,交给你啦!”说着,几个小伙伴从身后拿出早已准备好的纸:“注意字迹啊,今早上差点被先生发现!”
“那你就自己写……”
话还没说完,几个小伙伴拿着纸鸢就跑开了,跑出学堂大门,还不忘探回头:“景湛,以后我们能不能当出人头地就靠你啦!”
“那还是靠你们自己比较靠谱。”陈景湛嘟囔道。
煜都主城面积比砥原主城大了五倍不止,坐落在整片大地的中心,交通四通八达,各个地区之间经济贸易频繁。
随处可见的驿站、酒楼、钱庄、各色各样的货物专卖店,四处旌旗招展,路上行人各异、车马不绝,商旅、僧人、小贩等,各有各的事做,各有各的特色,热闹非凡。
在砥原华丽非凡规模宏大的送亲队伍,在此地却算不得什么,为新店开业肆意舞动的狮队、看热闹讨喜气的人群、牵着骆驼的西部商队……叫嚷着将送亲队伍逼到了街道一侧,堂而皇之大笑而去,留下不少骆驼粪便横在路中央。
看热闹的人越来越多,几乎围得整条街水泄不通。
“金氏未免太不知礼数,无人迎亲就算了,竟连开路人都没有。”名义上的媒人忿忿道。
主车边骑着高头大马的男子敲敲车窗:“小妹,待在里面别动,我去去就回。”
云容轻轻掀开一角,只听到马儿受惊后往前冲去的声音,马车外人影憧憧,癫狂的声音不绝于耳,好似进入了鬼魅之地,于是赶紧放下帘子。
好像一场梦醒,云容想,再也回不去砥原了,眨眼流下两行清泪。
马车停在了一片竹林外,往里走便是煜都王最小的儿子——金沅的府邸。
云容梳妆更衣入轿,送亲队伍换上新的礼服,捧着、抬着嫁妆的人一眼望不到头,乐队吹吹打打营造着热闹喜庆的氛围。
可竹林幽深茂密遮天蔽日,欢快的乐曲非但没有将林中的幽暗驱散,反而让众人觉得诡异。
竹林深处一座小院张灯结彩,众人难以置信,却又觉得是在情理之中。
陈台甫心中极其不悦,想到是因为自己当初出格之事,才导致小妹处境至此,内心愧疚,不好发作。
一个形容稍显清瘦的男子身着婚服,和一众宾客站在院门处,眼睛弯弯,盛满笑意,见众人走近,连忙迎上去:“在下金沅,前日不慎摔到了腿,有失远迎。”
说完,对着众人作了个大揖。
“今日为金陈两家永结秦晋之好的大好日子,为何不见令尊?”陈台甫发问。
“这位想必就是兄长大人,”金沅微微颔首:“家父本已到场,只因收到密报,事关天下百姓安危,不得已离去。”
“哼,作为东道主,如今又娶了我小妹,大婚之日道路不清,宾客不迎,礼数何在?”
金沅略微迟疑,恭敬道:“今早我已经派人去往城门口迎候,想是出了什么差池,这是金沅疏忽了。”
说着,又向陈台甫行了一个大礼。
陈台甫看着金沅恭敬的态度,心想果然和传闻里的一样,一个最不受宠的庶子,能指望他又多大的能耐?况且小妹的花桥已经停在门口,总不能又抬回去,只好咽下这口气。
媒人致辞之后,金沅方才一瘸一拐地走向轿子,伸出手,柔声道:“娘子请下轿。”
在砥原的时候,云容常常让侍从丫鬟们和自己一块玩闹,六岁的时候在母亲的哭骂声里,她第一听见金沅这个名字,后来这个名字经常和怯懦、无能等字眼联系在一起,在和侍从丫鬟们的游戏中,他变成了茹毛饮血的弱智怪物,几次在梦里把云容喉咙咬断,她大叫着“金沅”醒来。
后来随着年纪的增长,渐渐明白了婚约的真意,不过是政治的产物,不过是两个无辜的人悲惨的命运。传闻里,他的出生导致了其母的死亡,煜都王称他为“孽畜”,是被当做牲畜养大的,所以他古怪孤僻,而砥原每一个人都真挚地爱着云容,多少个无法入眠的夜晚,纯善的她怀着对他的同情直到天明。
从砥原到煜都的一路上,她被不知指向哪里的命运折磨得难以喘息。
而现在,所有她想像过的关于他的画像都模糊了,自己激烈的心跳就是回荡在天地间唯一的声音。
丫鬟掀开门帘,云容缓缓伸出手,轻轻放在金沅手中,便被几乎感觉不到的力轻轻拉起来。
金沅心下一惊,她像一块玉,没有杂质,透明,至纯至柔,又像一团春天的香风,和煦之至,此前只听说陈云容受尽宠爱,却不知为何,此刻算是明白了,就算是初见她也会愿意有人为她赴死。
只是,这样的人能承担得起沉重的命运吗,金沅为她担忧。
夜晚,金沅进入新房的时候,云容已经疲劳难耐,听到动静赶紧端坐,心中祈祷着他的相貌不要太吓人,不然自己的反应一定会很失礼。
金沅吸口气,屏气凝神,轻轻揭起盖头,两双亮晶晶的眼睛相互凝望。
月色如纱,人群逐渐散去,府邸里归于平和宁静,好久心中没有这样舒缓下来了,陈台甫在小花园的石凳子顺势坐下,他不知道自己前半生造的孽清算完没有,如果已经结束,他想离开煜都、离开砥原,去北方,找一个人。
咕咕是刚来晋江的小透明,“鼓励型人格”,宝们越鼓励,咕就越勤奋呀(?˙▽˙?)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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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和亲平祸,暗流涌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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