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狼狈的逃回汉北时,已经是深夜,当时我躺在地上,在废弃工厂的草地上仰头看着夜空,当时的天空如同墨汁般黑的粘稠,一颗颗亮闪闪的星斗镶嵌在黛色的夜幕上,好似熠熠生辉的宝石。
我看着天空的星星,看了许久,我想,我就算是死,也得死在外边。直到眼睛开始酸涩,才一跃而起,在草丛中躺了几个小时,没有一个蚊虫叮咬的地方,好像我是人体驱虫药一般,直到一个醉醺醺的壮汉拽起了我的脚踝,像是阴冷粘腻的水蛭。
醉汉笑嘻嘻的,嘴里嘟囔着不知道什么东西,他在月色中抓住我的脚踝,似乎对这么偏僻的地方能够捡到一个女人十分兴奋。
我想,如果我是普通人,结局一定是社会新闻上的醉汉猥亵路过女子?
可是我清楚的感觉到,眼前的醉汉的命,都在我的手中,只要我愿意,他能直接消失在这个世界上。
我甚至都没费多大力气,就挣脱了醉汉的束缚,一脚踢在醉汉的裆部,醉汉吃痛,一句话都说不出来,良久,嘴里冒出来一连串的脏话。
“臭女表子,我**。”他说。
说实话,我根本没有注意清醉汉长什么样子,只闻到了他身上厚重的酒气,很难闻,应该还混着烟臭味儿和饭菜的油烟味,也不知道他是怎么跑到这个废弃的工厂的,又是怎么遇到我的。
我手里什么都没有,只用拳头,就将男人打得鬼哭狼嚎,一开始他的嘴里还不干不净,到最后彻底变成了哭嚎,眼见着出气多进气少,有什么冰凉坚硬的石块滚了出来,是牙齿,我感觉有点反胃,忽然停下了拳头。
我要杀人吗?我该杀人吗?
普通人类和我这个妖怪的差距太大了,杀人在这个时候和杀死地上的一只蚂蚁有什么区别?
我似乎,和一个爬过自己脚踝的蝼蚁计较太多,显得有些可笑。
或许区别就是,我的至亲,也是蝼蚁的一员。
我把揍得半死不活的男人丢到附近的垃圾坑里,垃圾就该待在这里,转身又回到了刚才的草丛里,继续看着天空,心里想着刚才的问题。
我想了一个晚上,直到天大亮才回到家中。
当时的我顺着空旷的窗户往上爬,在黎明前最后的黑暗中爬了回去,没有被任何人发现,现在想来,我那天的状态有点癫,脑子里什么都没有,只有一个念头,我要杀了所有碍事的家伙,我要回一个地方。
趴在顶楼的女儿墙上,我看着楼下的车,好像在看地上的一群野狗,我毫无素质的啐一口带着血的唾沫,意识到自己爬错了楼,直接发癫跳了下去,在坠落的过程中,直接爆了一句粗口:“你爹个**!”
从七楼跳下去,只摔了个满脸血有点头晕的我,就这样一瘸一拐的走了回去,一路回去就已经让之前道士们打出的伤口结痂脱落,原本的伤口变成了浅浅的印记,并在逐渐消失,只剩下干涸的血痕,看起来非常瘆人,好像地狱里爬出来的恶鬼,也就是这一刻,我接受了自己的命运,我是一个妖怪,哪怕有一半的人类血统,我依旧是一个和人类格格不入的怪物。
也是这一天起,我接受了自己要和这群妖怪在社会的角落烂一辈子的命运,虽然很难接受,可是人类社会对于我更加的难以接受。
我骂人,我破防,我躺平,都不会影响这个结果。
砰的一声,和记忆中我从七楼摔在地上的声音重合,正在走神的我感觉迎面飞来什么东西,身体本能地反应,尽管意识还处于胡思乱想的状态,但肌肉的记忆让我微微偏头,抬手一把将那东西攥在右手里。
手里的东西很凉,很硬,也很尖锐,我摩挲了一会儿,依旧在走神,除了我以外,在场的所有人都看向了我,霎时间整个包厢安静起来,小小周更是目瞪口呆,嘴巴张得可以放下一个鸡蛋。
直到小小周戳了我一下。
我有些不明就里,低头看向自己的手中,原来是一把餐刀,锋利无比,几乎超过餐刀应该有的限度,反而像一把暗器。
“餐刀?”
我有点不悦,拿着餐刀乱丢,究竟是要杀人还是要害人?
我站起身,餐刀在手中翻转,刀尖指向前方,随时准备应对可能出现的威胁,冷声道:“谁干的?”
没人回答我。
“敢做不敢当?”我又问。
天杀的,我一直以为这是一场普通的聚会,结果还搞起了武打片,当我是被一刀攮死的炮灰吗?
依旧没人回答,正当我以为需要报警解决问题的时候。数把锋利的餐刀如同暗夜中的寒星,再次以惊人的速度划破空气,直朝着我的心脏和咽喉而来,带着致命的威胁。
在这包厢里的人确实没有凶手,因为根本没有一个人有多余的动作,都愣在原地,一动不动。
我眼神一凛,身体本能地做出反应。在这千钧一发之际,我猛地俯身,一把将身旁惊恐万分的小小周拎起来,公主抱在怀里,用尽最快的速度向后退去。小皮鞋的鞋跟与光滑的大理石地面摩擦,发出尖锐的声响,虽然有些卡脚,但在这生死关头,我全然不顾,只一心想着要避开这致命的攻击。
我迅速调整身姿,借助后退的冲力,一脚猛地蹬在身旁的墙壁上,借助这股力量,躲过了那些如电般飞来的餐刀。餐刀在空中划出一道道银色的轨迹,最终"噗嗤"几声,牢牢地钉在了我原本站立的位置周围的墙上,深深地没入其中,只露出银质的刀柄,在灯光的照耀下闪烁着寒光,铮铮作响 。
我稳稳落地,将小小周护在身后,警惕地环顾四周,寻找着这突如其来的攻击的源头。
一声尖叫传来,一个女生运气很不好,被飞刀划伤了胳膊,血流如注,我感觉自己的额头青筋暴起,耐心已经到达了极限,一把将深深插入墙中的餐刀拔起,沉声说:“不想死就闭嘴!”
什么鬼地方,人妖混杂就算了,在纯人类区域吃个饭都要被人追杀,干脆这里别叫赤霄阁了,叫龙门客栈多好,多贴切!
旁边的几个女生回过神来,直接撕了外套给受伤的女生包扎好,直接躲在了桌子底下,看来防震减灾学习的非常好。
也不知道隐藏在暗处的袭击者什么时候会再出手,我直接一拳打碎包厢的窗户,窗户外面是赤霄阁门口的两棵树,可以看到繁华的街景,因为这个原因,窗户能开的范围不大,只能暴力破坏,对着旁边的几个女生道:“从这跳下去,二楼不会伤到你们。”
有人抱怨:“我一定要打电话投诉这家店!”
也有人感叹自己刚买的衣服,不过生死面前,像小说里那种听不懂人话的蠢货还是比较少的,直接鱼贯而出,要多快有多快,这个时候不跑,等着入选达尔文奖吗?
好吧,在我身边唯一没跑的人是小小周,她有些担忧的看着我,我摸了摸她的头,我就喜欢和比较娇小的妹子当朋友,勾肩搭背起来比较有手感。
我开玩笑道:“怎么,是你的哪个前任追杀过来了,不忍心牵连我,所以和我同甘共苦?”
小小周:“……难说”
她又说:“你该不会是要学电影那样殿后吧?你要是死了我可会哭死。”
说是难说,我比谁都清楚,能惹到这种麻烦的,除了我这个妖怪,不会有第二个人,小小周就算是学q哥见一个睡一个,也不会遇到这种追杀。
“这种攻击对我来说问题不大,你快走吧,别伤到你。”我拍拍胸脯,看着她清澈的双眼说,“你赶紧走,这么瘦,万一磕磕碰碰受点伤,可比我好的慢。”
小小周点点头,她指指手机,转身就从窗户跳了下去。
啊呀,二楼,也有好几米高了,希望小小周这个身板别摔坏了,我朋友不多,死一个少一个。
在我日后的回忆中,小小周这时候给我留下的印象最深,可能是因为我当时一直抱着她,直到多年后她在我怀里死去,再过许多年,我时常想起她,不是她临死前血淋淋的模样,依旧是这个留着妹妹头看起来乖巧的娇小少女。
乖巧吗?也未必,我和她的友谊大部分时间都是她的热情,第一次见面就强行拉着我当同桌,强行拉着我去合唱社团,强行拉着我参加运动会,我蹲在她旁边,听着她吹响口琴,口琴声悠扬,不懂音乐的我蹲在一边,觉得高中其实也还好。
直到她离去,我才意识到自己其实没有朋友,在这个夏季的晚上,我买的白色百合散发着幽幽的香气,似乎照在我白色长裙上的灯光也带着些许香味。
我眼角的余光看着小小周的背影远去,消失在我的视野中,隔着碎发刘海儿,有些失神,过了许久才出声:“出来吧,藏头露尾算什么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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