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金一鲤二十四岁。
他看着河中的自己,喃喃自语说“这是谁呀?”
河中的他看上去早已憔悴不堪了,发丝长的遮住眉眼,看上去比以前更瘦了,他好像变回了那个16岁的自己,懦弱无能的自己。
“脏狗。”一个满脸横肉的大肥猪走了过来,他少说有两百斤,身上穿的是绫罗绸缎,“要约爷爷野战吗?你以前还有几分姿色,你现在?算了算了,那双脸总归不是盖的。”
说罢,像萝卜一样胖的手指就要抚上他的脸。
金一鲤看着那双挤在横肉中的小小猥琐的绿豆眼,眼里是麻木不惊,是恶心至极。
他刚来的时候,尽管身上还有伤,但那从头到脚每一根发丝都是贵气,这是被他哥花了四年时间养出来的贵气。
但金一鲤没有任何怨气和埋怨,该让他干嘛就干嘛,足足半年,金家人没有任何书信,于是,身为金亮海的远房亲戚,就不再客气了,完全把它当成个奴仆使用。
一天就一顿饭,有时是馊的,有时还能稍微好点儿有点儿咸菜,再来一两个窝窝头,打骂那已变成家常便饭。
直到有一天,醉酒的李耀祖,就是那个两百斤的大肥猪,闯进了他的房间,挣扎,求饶,迎来的却是残酷的现实,当时他因为犯错,已经两天没吃过饭了,力气自然也没有。
从那之后,李耀祖完全是把他当成ji子一样对待,饭食也变得好起来了,但该做的,没有一样不做。
还不如死了,金一鲤想。
李耀祖不是个好东西,金一鲤就纳了闷儿了,莫非是金家血脉被人诅咒过,怎么他就遇不到一个金家的好人呢,当然,他哥不算。
欺男霸女,无恶不作,小妾都足足纳了十房,可偏偏还要来找刺激,和自己玩儿,真不知道是不是贱。
金一鲤被扔到了草坪上,他望着苍茫的天,听着耳畔的粗气,他想把李耀祖扔河里,于是……
“砰。”
但是。
李耀祖没死成,一个奴仆把他救了。
于是金一鲤被踢在地上,可能这次就要死了吧,死了正好,可他还想在临死前见一见他想见的人。
鞭子抽在他的身上,火辣辣的,院子里是鸡飞狗跳的,李耀祖是大喊大叫的,李母是愤怒呐喊的。
李母用指甲挠着他的脸“就是因为你这张脸才勾引的我儿子是不是,老娘给你用指甲刮花了,看你还怎么勾引别人。”
突然,她又恶狠狠的笑起来,“听说你以前还会弹钢琴,我倒要看看拖着一双残废的手你怎么弹钢琴。”
金一鲤睁开左眼,他的右眼已经被血糊住了,他看着那双干了四年农活的手,它早已变得丑陋,李母高高抬起了脚。
金一鲤甚至都能看到鞋底上沾着泥土的痕迹,“不要……”
22
金一鲤十八岁。
“一鲤,我突然想要一个哥哥。”金子末迎着吹拂的晚风,又打了个寒战。
金一鲤抿唇把他的手牵着,“你怎么想一出是一出,这都快入冬了,还穿这么薄。”
金子末死皮赖脸的皮笑着道“只要有你在,冬末也跟那三月天一样。”
“我想要个哥哥,这样的话家业什么的,都交给他算了,咱俩就一起出国,天大地大,总会有我们容身的地方。”
说这话的时候,星星点点的雪花就飘落下来了。
“净做些白日梦。”金一鲤骂他“你说这话的时候都下雪了,这兆头一点儿都不好。”
“胡说,再说这些话我把你亲死。”金子末捧着他的脸,金一鲤的脸被他挤成了一个包子,“这分明就是与你共白头的征兆。”
金一鲤嘟嘟囔囔的说“你放开我的脸,你说什么就是什么,行了吧。”
我不喜欢冬天,因为我所有的悲剧好像都发生在冬天,但我喜欢雪,因为雪里有你,哥哥。
23
金子末二十八岁。
他瘸了一条腿,走路一瘸一拐的,曾经的风光霁月仿佛已成了镜花水月,他是金家的弃子。
金亮海一直不回来,他想在外再生个孩子,趁他现在还能生,不过都四年了,什么动静都没有,想来也是人老了,不中用了。
最近开始把主意打到自己身上了,可金子末又怎么可能如他所愿。
“我还是那个要求,你把我弟接回来,我就找女人生个孩子。”金子末也同样瘦了好多,气质也更为阴郁了,他已经很久很久没有笑过了,最近一次笑,还是两年前金柔柔疯了时。
他间接引导金亮海把金柔柔嫁给了一个比他大10岁的老男人,大十岁还能接受,但是如果是个变态那就不好接受了。
三年磋磨,金柔柔疯了,像个货物一样被退回来了。
金家的产业已经一年不如一年了,依他看,撑不了两三年,北平曾经最大的粮商金家,必定倒台。
金亮海脸上的皱纹多了起来,头发已经半白了,他已经倔不过这个已经长成但也衰败的老鹰了。
“我现在就寄信,希望你以后不要反悔。”
怎么可能会反悔呢?
24
金一鲤二十四岁,金子末二十八岁时。
金子末早早起床,穿上他提前翻了好几件,才精心选出来的西装,又早早候在火车站。
一侯就侯了一下午。
火车停了下来,车门打开了。
一个人,两个人……
金子末看的眼睛一眨不眨,终于,看到身着白色衬衫的消瘦少年时。
他觉得今天精心挑选的衣服就像一个笑话,自己越发光鲜亮丽,越衬的少年狼狈不堪。
金一鲤低着头,头发没有修剪,有些长了,他逆着光站着,因为现在已经傍晚了,金色的光芒顺着少年的背后撒下,像一朵快凋亡的茉莉花。
金一鲤已经称得上是瘦骨嶙峋了,也一点儿也不漂亮,憔悴不说,脸色是抓痕,很丑,看着精神恍惚,比发疯的金柔柔看着还要精神不对劲。
他们就这样面对面的站着,尽管情况谁都好不了哪去,“一鲤……”金子末伸出手想握住他的手,但被他躲开了,金子末注意到了金一鲤的手,他原来的手很美,手指修长白皙,指甲泛着柔和而带珠泽的光芒。
可现在,一眼便看得出手上生了冻疮,红红的,看上去很粗糙,也很丑陋,手上还带着伤痕,完全看不出这曾经是一双钢琴家的手。
金子末不敢想象这四年里金一鲤究竟经历了什么。
可是真正的爱,又怎会因为这点,就变质了?他的少年最璀璨的时候,将永远永远鲜活明亮的活在他的心中。
金一鲤看着向他走来的瘸腿青年,作为曾经的明月,金子末承受的,更多是流言蜚语,他可能不知道听了多少让人难受的话。
“走快点啊!贱人”李耀祖推了他一下,恶狠狠的说。
金子末向金一鲤的脚步微微一滞,随后便走的快了些,一拳打在李耀祖的脸上,以前看不见,他没办法给他弟弟出气,但是他现在竟然看见了,那这事就别想善罢甘休。
他花了四年的时间,才让少年变得自信耀眼,凭什么在他看不见的地方,又让他的少年变得懦弱。
他弟弟被折磨成了这个样子,现在正是最脆弱的时候,需要一个人站出来为他出气,或许金子末会选择更稳妥的方法,他可以悄悄的跟他使绊子,可以神不知鬼不觉的杀了他,但,直接当脸给上一拳,是化解他弟弟委屈最有力的方法。
“你干什么?!”
“耀祖!你这人谁呀!怎么打人呢,捕快呢,没有捕快吗?”
……
金亮海付了保释金,满眼都是不成器,抱歉的对他的远房亲戚说“犬子鲁莽,金家定会给你们补偿”。
要不是想要个后代,金亮海此时也不会这样好声好气的说。
金子末迎着金一鲤进了金家,直接就让他住进了自己的房间,反正该捅破的窗户纸早就已经捅破了,遮遮掩掩反倒令人不快。
金一鲤看着金子末,金子末看着金一鲤,二人相对无言,明明心中在这四年期间有无数句想对彼此说的话,可是张了张嘴,却只能吐出空白。
金子末率先抱住了金一鲤,眼圈红了,“对不起,一鲤,我不知道你去了哪里,我问了金亮海,他不告诉我……”
金一鲤的眼泪颗颗滚落,颤颤巍巍的抱着金子末,由一开始的小声呜咽,到后面的嚎啕大哭,直至哭到喘不上气。
“我好想你啊,哥,我真的好想好想你……你知道不知道我这四年是怎么过的吗?我靠着我的回忆,我和你的回忆,挺过了对我来说痛不欲生的四年。”
金子末抱着他,像在安抚一个受尽委屈的小孩,“告诉哥,谁欺负你了,欺负你的人都该死。”
金一鲤顿了顿,“李母折了我弹钢琴的手,李耀祖欺辱了我的身子,我恨他们。”
金子末漠然的说“杀了他们,给你报仇。”
“金亮海的企业已经在步步倒台,就让母亲守着已经疯了的金柔柔,让他们过一辈子吧,只有钝刀子割肉,才能痛到自己的心上,不是吗? ”
“我已经搞了一笔钱,我们一起去美国吧,我给你一个只有我和你两个人的家,好不好?”金子末看着金一鲤,眸光闪烁,好看极了。
“不。”
……
25
这是最后一个冬天了。
冷风一直在呼啸,但是却干冷着,连星星点点的雪花都不下。
金一鲤坐在那架白色的钢琴前,手指轻轻抚着琴面。
爱情是最经不起考验的东西,现在他哥会爱他,不过是仗着以前的那点情谊,那以后呢?他失去了美貌,失去了赖以生存的手,日子久了,久病床前无孝子,爱人也是一样的。
他坐在白色的钢琴前,用笨拙的手弹了一曲凝滞不通的曲子。
晚上凌晨金一鲤先去了金亮海的书房,在书房的抽屉里拿了枪。
白色的钢琴保养的很好,一看就知道他哥没少在上面下功夫。
钢琴房的门被推开了,金子末带着血气走了进来,他就这样静静的听着钢琴曲,看到了金一礼身旁放的枪时,他明白了,但只是静静地看着他笨拙的弹完一首后,并为之献上了鼓掌。
“啪啪啪。”
他会永远在金一鲤弹完曲子后献上掌声。
金子末说“一鲤,是我不值得被信任吗?”
金一鲤目光呆滞,轻轻的嗯了一声,“我渴望爱,但又不信爱。”
金子末顿了一会,才说“那我陪你一起死,既然你不信任我,那至少请你信任我现在对你的爱,让我在我们最爱彼此的时候,一起去死吧。”
金子末从来都不是一个好人,从来从来都不是。
金一鲤看着他,最后,点了点头,“哥哥,谢谢你。”
金一鲤拿起枪,宛如一个美丽纯洁的死神,他微笑着,笑容无害且清纯,他就靠着这样的笑,迷惑了所有人。
他抱着金子末,枪口却对着他的心窝,“哥哥,黄泉路有你作伴,挺开心的,真的。”
“砰。”
金一鲤笑着,宛如茉莉花在绽放临死之前最后的美丽,他举起枪,对着自己的太阳穴,毫不犹豫的开了一枪。
“砰”
26
金一鲤二十四岁,金子末二十八岁时。
所有人都被这两声枪响惊醒了,等他们赶到时,只剩下偶尔有狂风吹着打旋的落叶,猛烈撞击到窗户上的声音。
看,下雪了。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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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第 5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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