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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番外:宿命

这是我们的故事,这是我和他们的故事。

我是黑巫师的孩子,我是预言中的孩子,那年八月一日出生的男孩会杀死第三个黑魔王并接替他的一切。

在我不知道的时候,一些魔法部官员试图让八月一日出生的巫师全部不得入学。他们的理由是:既然预言之子出不出现都会是黑魔王的天下,那么免去一场战争也是最好的方法。

第二个预言:毒蛇将亲口吞下第一枚伊甸果,当然,我是后来才知道这个故事的原貌。

这就是最开始的故事。

因为家族原因,我的条件和那个大我二十一岁的表哥德拉科·马尔福几乎是一模一样,区别是我被巫师界畏惧。我活在阴影下,当我穿过家里庄园的长廊,我只能看到天花板的黑暗。

我六岁开始初步接受魔法训练,我熬制的第一瓶药水是无梦酣睡剂。

我七岁那年,魔力暴动,我渐渐发现我和其他巫师不一样的地方。那天我划了自己一刀,伤口在五分钟内愈合了,这就是我独特的能力。后来,我认识了日后的伦敦温效队所有成员。我们一共十个人,来自古老的纯血家族,也有混血,更有麻种,我们有不同的性格,同岁,我们有相同的爱好,我们可以肆意控制魔力的游走,这就是一切的根源。

我十一岁上了霍格沃茨,我和母亲那一脉一样,进入了斯莱特林,分院帽告诉我斯莱特林会带着我走向辉煌,我同意这个说法。我认识了几个“朋友”我不想说得太不堪,但他们无一例外成了我前进路上的绊脚石。我在那圣诞节被“朋友”抛弃,我得到了预言之书。

然后他出现了。维伦哲·莱瑟斯,他不是我的兄弟,他是另外一个我,意为报复,我们的记忆互通,我们在意识中交流,他帮我完成所有我想做的事,他和我差别很大,我是理想主义者,他是报复者,但是我们都很疯癫,他的眼睛是金红色,眼睛微微上挑,我的眼睛是银绿色,有一条尾线,我是金色的短发,他是灰白的长发。我的耳朵太尖了,他的比较圆。

和他在一起,我的头发会在感受到痛苦时地生长更快,最后他开始他的复仇,我们的配合天生一对。他要求的不多,他享受复仇,最多就是要求吃一份巧克力加果仁冰淇淋。真的和我差别很大呢,我的**永远没有尽头。我们一天有24小时时间。

我六年级的暑假,三代黑魔王和择夜布施魔彻底攻占英国,准备杀死所有八月一日出生的巫师,他的那个远了好几辈的二代亲戚一样是个蛇佬腔,一样不会吸取教训。我不一样,我在二代和三代的阴影下精神出了问题,连身体都有了变化,不恨是不可能的。

维伦哲连夜赶到法国,洗干净我们的过往,我谁都没告诉,没必要把同伴牵扯到我的苦难当中。我在麻瓜界用混淆咒找了一份工作,有了稳定的收入,在巫师界维伦哲有另一个身份,我伪造了各种证件,我们有了新身份:皮休蒙·莱顿利。我和维伦哲神出鬼没,没有人可以追踪到我。

但是,人是不能没有上进心的,十个月后那个混血的黑魔王宣布彻查所有巫师家室,预言有关的,和麻瓜有联系的,在国外的统统进阿兹卡班,我发现这幅面具用不成了,我回到了英国,和维伦哲在一星期之内查到了三代会孤身一人去霍格沃茨视察,我躲在塔顶的斯莱特林院旗中对他用了阿瓦达索命咒,是汤姆·里德尔帮的忙,维伦哲预判的轨迹,温效队吸引的注意力,这就是我们孤注一掷换来的明天。

政权的交接在一夜之间完成,我的五芒星在天空闪耀,非常美,择夜布施魔成员在魔法部的位置由追随我的圣酷党接替,参与杀人和拷问以及追查我的成员在阿兹卡班做反省工作,温效队被提前安排毕业工作,我接手了黑魔王的位置,为了阻止五代的产生。维伦哲说:“这可真不像你。明明是能对那个黑巫师用出十二个钻心剜骨的人,居然会有这种选择。”

那天清醒的只有我一个,我拖着一条腿顶着一脸血,顺手抄起旁边的画板给了那个黑巫师一击,打废了他的手,折断了他的魔杖。“怎么说呢,我们没有个人恩怨,但是你刚才一共对我们用了十二个钻心剜骨,我治疗了三分钟,用了一瓶回血药剂和三个白鲜香精,剩下的时间我什么也不想,只想这一件事,那么就请你撑住这十二个,千万别死啊,不然我又得重新来一次呢。钻心剜骨!”

我上完了那年学,然后十九岁刚好统治魔法界。等到黑巫师和白巫师人数达到了平衡,修斯特·贝西亚才意识刚刚到第二个预言是他,因为我们缔结了血盟没人能抗衡命运。

我们在阴暗的魔法部大厅爆发了战斗,有人缴械了他的魔杖。“维伦哲,这是我的战斗,请你别插手,让我了结吧。”“如你所愿,**先生。”他的血盟死死缠住他的手腕,红的像血,我的依然如牛奶一样白。

我把一根魔杖扔给他:“拿着,按巫师决斗来。”你要是按麻瓜的来,这张脸就是要不成了。他伸手接住,“动手吧,莱瑟斯!”我挑起一根眉毛,“他什么时候叫你的姓了?”

我说:“一代给了敌人血盟,二代给了敌人老魔杖,三代给了我蛇佬腔,根据传统也得给你点什么东西,给我一场决斗的时间或许就能想到了,有很多都是在死后送的不是吗?”我再次鞠躬,在那件黑底金纹的披风下,眼影画的有点重,除了死相不好看以外没什么问题。

背对背第三步,我的禁制让魔咒不能对己使用,所以我举起了枪。“我想到了,什么东西好像都配不上你,那么,我要把我的心送给你。”我对着下颚开了一枪,我听到维伦哲喊:“你疯了吗!”平静地以双膝下跪的方式倒下,挺像背刺的,就是这种死法应该会磕断鼻子就是了。眼前一片暗红,那就闭上吧,反正,都会重新开始的。下次看看预言之书看看到底该怎么开枪,麻瓜的东西果然不好用。这是我第一次去堵命运瞄准我的枪口。真的是,刚把所有魔咒升级到顶就无法摸到我最爱的魔杖,除了再来一次也不会后悔就没别的可抱怨了。如果命运扼住我的喉咙,就反过去斩下命运的头颅,就是不按命运发展的走,不入条框。

修斯特在喊:“维兰彻!”他的脚步越来越重,然后我落入了一个怀抱,我用尽最后的力气睁开眼睛轻声在他耳边说:“动手,我会一直看着的,荣耀和你在一起啊。”然后我的手放了下来,我死了。我死了吗?

哈利·波特在国王十字车站迎来新生,我在自家的庄园等待死亡后的回荡,我抚摸着每一寸墙壁,“你也在看着吧,维伦哲。”我见到了他,我们那么像,伤口一模一样,也就是头发和眼睛的区别而已了。“我一直在,我永远在这里等待着你,贝兹达的那个男孩还真是对你情根深种,居然放弃了你为他铺的路去拥抱你,是我输了。”他没穿披风和外套,就是一件白衬衫和一条牛仔裤,灰白的头发,金红的眼睛,我了解到我们的区别是在他控制身体照镜子的时候。

“第一次在这里互相见面啊,之前都是在大厅共享视野的时候看见你的脸。”

“不满意?”

“不,比我想的好看多了,尤其是眼睛,特别亮,我的眼睛就像在雾里一样。”

“刚好互补不是吗?你可是我们的完美构想。”

我有自己的意志,我们相依相存,没有人能越过对方,哪怕是精神分裂也不行。“我带你回去。”我披着已经微微褴褛的斗篷,维伦哲扶着我的手一步步上楼梯走向阳台,我有时候还得停下来咳嗽两声,“小心点,你要是摔下去了,咱们两个可都完了。”这里有点积灰,我在这里的时候都没好好看过一回,阳台开了门,我转头看了维伦哲一眼:“决斗俱乐部再见!记得救我,复仇先生。”“再见。”我们拥抱了对方一下,可能是在下次昏迷的时候再拥抱了。“做你最擅长的事吧。”我背对护栏,然后失去平衡,摔了下去。

我醒了。我不知道为什么应该最高兴的修斯特那么伤心,还要大费周章送我去圣芒戈抢救。他明明可以趁机夺权的,真是废物点心。这是我享受的第一次死亡,如果无法避免死亡,那么就拥抱他,然后充满傲慢地重返人间。

修斯特反水了,他低估了我的强大,我低估了他有多在意这段感情,我们的故事没有太多字句,我换来了救世主对黑魔法的屈膝,换来了他对爱的死心塌地。这就是我们的故事,不值一提的反转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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