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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章 典仪

我的家族不需要一个无罪者,我们有一个加入莱瑟斯黑恶势力的仪式,十五岁没成年,但是很脆弱,普遍心理矛盾而脆弱。

我早就有意识地和家族分割了,因为圣酷党是我的武装力量,不是莱瑟斯家的。

但我是莱瑟斯家的。

按照家族规定,我坐在密闭房间里,眼睛上蒙着黑布。

父亲会带我出去,我转动着我的龙皮靴尖,我会接受每个莱瑟斯应得的考验,所有的训练在那一刻都会得到回报。

这是第二次。

“吱呀——”一声门开了,一道亮光洒了进来,随即被阴影笼罩。

“你准备好成为一个莱瑟斯了吗?”真是废话。

“当然。”我的每一滴血液都曾回答,现在我只是很无聊。

“做你该做的吧。”父亲抓住我的胳膊提起,我没有感受方位就向前走,越过一条甬道,就是莱瑟斯的穹顶大厅。

最上面的家主位上坐着爷爷:“欢迎正式加入莱瑟斯大家庭。”

随着声音落下,我的后颈传来一阵刺痛,如果是第一次,我会笑起来,现在,我无所谓。

那是莱瑟斯的鸢尾眼镜蛇家徽,每个莱瑟斯应得的。对我来说最疼的就是银针带来的物理伤害,只要不用魔法就看不到,就是碰到了会有点酥酥麻麻的疼。

“消失无踪。”我的眼睛重见天日了。

不管怎么听说传说中比魔法部还豪华的鸢尾穹顶,都比不上亲眼看见来的壮观。

紫色的鸢尾花缓慢飘落,如果在这里处刑,绝对是一场浪漫的谋杀,我迟早要在总部弄一个。

一个死刑犯被带了上来,莱瑟斯家与魔法部的秘密生意。

可以使用魔法,不过我得自己解决这桩官司,所以一般上那些不如我的族人会老老实实用麻瓜武器。

鉴于我们举行仪式时未成年,对决时用魔法会暴露踪丝,但所幸我和魔法部一直保持着良好的生意往来。这只是为了锻炼心理素质,有案底以后才会更好为家族效力。

那个男人一头枯干长发,胡子拉碴,骨瘦嶙峋,他紧紧攥着魔杖。

结果他刚刚拔魔杖,就被我一发阿瓦达索命杀了,没有我熟悉的鲜血:“这桩官司,我自己会处理。”

我走上为我预留的位置,穹顶凹壁第一排十三号。

我桌上的葡萄酒是红色,在被触碰的一刹那,酒重新成为黑色,酒喝完,倒扣酒杯。

“为了莱瑟斯。”

各位莱瑟斯们举起酒杯:“为了莱瑟斯。”

该死的分家,迟早有一天给你们全剁了。

我第一次听说有分家的时候差点从椅子上掉下来,后来想了想,正常。要是就那么几个人,早灭族了。

我读家史时才发现,一支只许一人生子的规定是在一百九十年前出的,是因为为了家产问题,莱瑟斯互相残杀,想减少纠纷,结果这个规定出台后,为了生育权打的更凶了,后来社会发展,钱太多了,他们懒得生了,这个问题才被解决。

简直荒唐,而无聊。

“你知道我为什么把哈利,赫敏,罗恩,还有很多人都叫同伴吗?”

“不知道。”迪拉格回答。

“因为他们是可以利用的。我要保护他们,其实只是为了给我们弄张新卡,如果他们死了,你也可以办到吧。”

“可以。回响也可以。”迪拉格总像个没有感情的回话机器。

“别着急逃离,小天狼星的卡出来了吧。他应该也已经失去用处了,那就停止援助与监视吧。对了,我需要你帮我杀个人。”圣酷党的成员对此习以为常,不会有什么波澜。

“是谁呢?老板。”这帮人的忠诚程度有时候会给我一股我去当大帝都能成功的错觉,迪拉格沉默须臾:“明白了。”

我摆出一个笑脸:“弄的干净点。”我照例拥抱了他:“黎明即将到来。我做事喜怒无常,你知道的吧。”

迪拉格低沉的声音响起:“我一直明白,老板。”

我是他的光,是他的同等频率,至少他是这么认为的。他也很顺手。他接受的了我的喜怒无常,钻心剜骨还是勋章他都接受,尽管对于高管我几乎不给钻心剜骨,他没有家了,圣酷党就是他的家。

“好了,我就不耽误你的时间了,我为你骄傲,我的副队长。不过我们都知道,这不重要,只有那些平庸之辈才会计较。”我给他塞了一块表,作为嘉奖。

罗德林当然不需要,所有的饰品都得从他手下过一遭,我默许了他私吞一部分的行为。

卡洛莎负责控制麦格,苏德珈监视韦斯莱一家,莫莱塔处理唐克斯,普罗特在看着卢平,海格有利娅珊跟踪,迪克追踪穆迪,罗德林解决斯内普,迪拉格对付小天狼星。我对他们的能力都有充分的了解,先卡凤凰社脖子,然后处理掉魔法部。

“我希望你们都能完成我的任务,否则,”我做出一个威胁斩首的手势,只不过是有点尴尬:“我会很不高兴的,因为我很在乎你们,所以肯定会格外生气。”我半靠在椅背上:“加波,上茶,要红茶。”

空旷的大厅只有温效队成员,他们按照正副队长身份依次坐在长桌前,我戴着面具坐在最上方的王座上:“打下霍格沃茨后,我要那个校长座给我垫脚。我崇尚的是自由平等博爱的组织治理方式,就像法兰西的国家精神一样。但很不幸,他们非要让我用大革命的方式。”

我的暴怒来源于我在法国的家,锁被整个卸了下来,就算用魔法复原,难道我看不出追踪魔法?邓布利多还不知道汤姆的魂器被我全搜罗到的事,所以……他万一知道了,来找我的金币怎么办。

我怕迟早有一天,我会在我的房间,见到哈利·波特和邓布利多,这两个人是寻宝来的,幸好金币已经被转移了。

“他们会盗取我们苦心经营的一切,今天天气真好啊,喝杯吧,我想,你们谁都不会允许自己的梦想与组织,被一周的紧急训练所打败。”

“还有你啊,修斯特,行行好,收起你的慈悲心肠。那些妨碍我们的人,活埋都不为过。”

我站了起来,将魔杖抛下,火星点燃了巫师袍,一瞬间便露出我的墨绿礼服,虽然视觉效果不算很好,应该用金色,但我觉得这种颜色在衣服上大面积出现难免晃眼。

激素导致的古怪审美终于消失了,我重新恢复了低调内敛的装扮风格。

“我们在十七岁便获得第一场大胜,现在却知道没有任何障碍可以将我们阻挠。为你们的失败负责吧,我的兄弟姐妹们。”

阿兹卡班的风雨喧嚣我早已习惯,我为了吸收罗德林,在那里跟踪了他半个月,事后通过我的运作,他才能提前出狱,他本来被判了三个月,还能重新上学。为了一把刀,五千加隆的付出是我花得最值的一笔钱,半个月的监禁已经很短了。

我要去见一位老熟人,虫尾巴,我的魔杖表面上在看守那里,实际上在我袖子里。

他自以为是的逃离只不过是我的故技重施。揭发他是我要获取信任,让他跑是为了增加哈利危机感,最后一次,则是为了放长线钓大鱼,让他把伏地魔揪出来。我称之为,一鼠三吃。

“说来惭愧,我居然还在阿兹卡班待过半个月,那是我十三四岁的事。有些人做事不够干净,不过待遇可比你好太多了。虽然规定上我什么都不能带进来,不过人嘛,就是说一套做一套的了。”我倒了一杯红酒:“要喝一杯吗,呵,我忘了,你是A级通缉犯嘛。有谁愿意得罪一个莱瑟斯呢?我在那里唯一不自由的地方,就是不能去听歌剧了。你就是位置没站对,看看那边的圣酷党成员,他们有丝毫不自由吗?摄魂怪都不愿意靠近他们,为什么呢?对了,他们有魔杖嘛。对不对呀?欧纳洛。”

我跟踪罗德林的时候确实在这里住了一段时间,但并不是以囚犯的身份,而是一条普通小蛇。

对面正在吃鱼子酱,被判了一年的筹算八队队长欧纳洛炫耀一般地举起南瓜汁:“向您致敬,代言人。”一只鬣狗守护神在他身边跑来跑去:“感谢老板多年栽培。”

“我的队长们一个个来了又去,那么最重要的是什么呢?信任啊,当然是信任。这支蜡烛给你。”我给他的那支蜡烛是黑色,黑魔法的造物,罗德林的得意之作,最晚一个小时,蜡烛就会灭,摄魂怪就能活活吞了他。那根蜡烛就能把他烧死,只是为了提醒欧纳洛而已。

摄魂怪不会管我,我曾经在意识世界中见过它们,他们感受不到我的存在,我与恐惧之心交锋后,它们对我避由不及。

走到门口时,我浅笑道:“你们既然是要一直在这里的,那么你们的力量,就让我借用吧。”

我伸出手,魔力从除了圣酷党成员和虫尾巴之外的所有犯人身上涌出:“哈,天气真好啊。”我每次心情愉悦时,都要说一次。

这是他最后的一个小时,还是给他点希望吧。

看守拦住我:“搜身。”

我从袖子里伸出魔杖:“钻心剜骨!”

来自新世界的问候。

恋爱观以及自认为的取向:

1.维兰彻:我应该是泛性恋吧,我对爱情的看法就像是国家精神一样,自由、平等、博爱。

2.修斯特:当然是只喜欢维兰彻,除了他以外的所有人都不行。所以我大概是半性恋。

3.罗德林:我是半无性恋。我认为爱情可以建立在任何事上。

4.普罗特:我是恋手癖这事居然还没有人知道吗?不过我猜我是慕强恋,不能算自我恋,这属于没有办法的事。

5.莫莱塔:我是双性恋,爱情本质上是荷尔蒙和多巴胺的集合,这也许说明我在基因中就选择了他,不是吗?

6.苏德珈:我?无性恋。不喜欢任何人。

7.利娅珊:应该是曲性恋,我平等的喜欢任何人。

8.迪克:我希望对方哪怕只有一次回过头,也能看到我在他身后。我深深恐惧着他的回应,所以是性单恋。

9.卡洛莎:钱性恋,只喜欢钱也是人之常情吧。每次听到金币响、闻到钞票的油墨味,就感觉小命都要没了。

10.迪拉格:我也是无性恋。从没有产生过爱的念头,或许也是因为我很孤僻的原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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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章 典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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