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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章 利己

车站的一切还是老样子。只不过我带了大量违禁品,蜘蛛(给布兰森吃的)、大量黑魔法用品、管制刀具、枪械,我已经越来越猖狂了。

我们随便找了个包间玩桌游,在我又扔出六个点的骰子大成功时,他们决定不带我玩了,毕竟这也太离谱了,我知道为什么我把把六点,当然是因为完美的混淆咒加上出老千。

“我可是最幸运的维兰彻·莱瑟斯啊。”我带着自嘲和浮夸轻描淡写地说道。

我开始靠在椅背上画画,我十三岁时第一次看到意大利万神殿的玫瑰瀑布时并没有感到很惊艳,因为我早已将我的玫瑰描摹了无数遍。而在那莱瑟斯汇聚的香根鸢尾花从穹顶上倾泻而下时,我才明白那一瞬间的震撼,我到底是谁呢?这个问题第一次让我愣了很久。

因为从没有见过真实的自我,才会纠结于一捧花。

爱情和自由,从来不是选择题,这是判断题。

我对贵族礼仪没什么好感,我一直是个精致的利己主义者,我爱我的家庭,仅限于他们让我舒服时。包括温效队的人也是一样,我静悄悄把他们变成了我需要的样子。修斯特是个小例外,我看不透他,他被我影响时间最长,但是效果最差。

他的内心太强大,我有点控制不住了。我常常怀疑,我们是不是爱那个一开始纯洁的自己,也就是修斯特说的,互为伤口。

我就像个程序员,哪里可能对感情产生冲击,我就迅速修补。

而我们互相无法控制,不断脱轨。我们的相处模式类似于:看看啊,你算哪门子的造物主。

我更加偏激,他更加纯粹,啊,我真是爱死他了。

不得不承认,我有几次去酒吧的时候一直在结识漂亮的姑娘小伙,我们玩的都很开心,后果很惨烈。

要知道,虽然我是黑魔王,但是实际上我只是个一个体格娇小,对物理伤害比常人更加敏感的脆皮法师,想和他这么个有肌肉的人对着干,先得看看自己皮有多厚。

修斯特作为土生土长的英国人,他是会健身的,手劲很大,他会碰我印记,有一次他手贱,还捏了一下,现在想想,都疼的厉害。当然了,我后来赏了他几个钻心剜骨。

我不喜欢的贵族礼仪被我派加给了急需获得上流社会体验感的罗德林,他从我这里获得了上流待遇,一失去我,他将无路可走。

最难控制的就是赫奇帕奇的审判队,他们没那么需要我,他们有退路,所以我也不太需要他们,他们就是来平衡正恶的,他们自己也只是砝码而已。他们陷于自己制造的生死局,这就是我最引以为傲的顶级阴谋。

我还记得他们第一次杀人,当初,他们的阿瓦达索命咒还不是很熟练,死亡渐渐攀上那些或惊惧或得意的脸颊。

我清楚的记得修斯特当初又慌又惊的问我:“老板,怎么办。”他声音颤抖,怕的战栗不已,我平淡道:“怕什么,消失无踪。”

罗德林极度冷静的补了几个魔咒:“结束了。”想来他做了很多次这样的预演。普罗特盯着尸体:“忘了问他叫什么名字了。”那时候他还不喜欢人手。

莫莱塔摇摇欲坠,喃喃自语道:“我杀人了,我杀人了……”苏德珈声音都在抖,但她强撑着:“怕什么!一切有老板兜底呢!”

利娅珊取掉天平上的砝码:“啊,平了呢。”迪克道:“要不要再看看是不是质量有问题。”两个人都很安静,隐隐的激动若隐若现。

卡洛莎第一个反应就是去探鼻息:“死了,老板,这得加钱。”迪拉格深吸一口气:“好离谱,不是说好的死不了人吗?”

还没等我回想起更多,一个男孩就气喘吁吁的进了包厢。我接过男孩手中的纸卷,打开后扫视了一眼里面的内容——斯拉格霍恩的请柬,开始有点意思了。

掷杯落地,酒液如血,我抛下一个合格的微笑:“别给我惹事。”接着飘然而去。

我紧急换了件腥红色龙皮斗篷,平心而论,我更喜欢冷色调,不过那件斗篷已经尘封三个月了,是时候穿一次,免得我忘了,再想起来的时候又不合身了。

斯拉格霍恩没有想到座位不够坐的问题,于是我自己动手施了无限伸展咒,在c号包厢靠近门口的座位上坐下来,我跟沙比尼打了个招呼,我跟他没有深交,但我听德拉科提过。我无视掉麦克拉根,跟哈利和纳威握了手,我有点对不起纳威,我从来没有上过草药课,全都逃课了。

但我偏偏不上课,送礼是可以的,忙是可以帮的,分是可以扣的,考试是可以挂的,只有课是可以不上的。

“这是维兰彻·莱瑟斯,我想你们应该见过。”

“我认识哈利和纳威,金妮也见过。”我抢答了一次,这种无用社交还真是麻烦。

“你一定是花了不少精力才获得梅林勋章的吧。”

我面无表情道:“恰巧相反,随手而已。我认为就连决斗俱乐部的奖杯也比这技术含量高。”我讨厌喋喋不休地问来问去,没搭理他那面如菜色的表情,真让人心情愉悦。

第一次拿到奖杯时,我险些晕倒,但后来我再也没有登上过决斗俱乐部的圆台,或许是天生的高傲,让我不屑于再做任何轻而易举就能得到的事。

至于梅林勋章?不过就是个空洞的表扬罢了,就好比莫莱塔说的锦旗和十加隆奖金一样。

苍白空洞的就像我的道德底线。然而令人惊讶的是,道德真空一般是看起来像是有道德的,这就让某不知名的里德尔先生成功混上了特别贡献奖和学生会主席,也让格林德沃差点骗过所有人当上魔法协会主席,更被我人畜无害的外表一路欺骗上了魔法部部长。

友情的力量固然强大,但有没有一种可能,我也有朋友。

我曾经在十六岁时认真地想过,我到底爱的是个什么玩意儿。到底是个人、一个组织、还是国家。

想到那年的圣诞节的时候,我终于悟了:我爱的是自己。

我爱的是和修斯特在一起时每一个能让我感到我还存在的瞬间;爱的是能让我在芸芸众生中穿梭徘徊的圣酷党;还爱那个随时能给我支持和庇护的如同空白一般的国家概念。

我好像一直爱的都是概念,其实我并不在乎到底圣酷党剩了几个人,也不在意我的归属是伦敦亦或巴黎。只有修斯特是个例外,他是我永恒生命的唯一例外。

赞美这残酷而浪漫的命运!阿门。

揭搭档的短,顺便为自己开脱。

1.维兰彻:修斯特有一次一连在楼梯上平地摔了三次。但我用断了刀纯属是因为那个弹丸之地的刀太次。

2.修斯特:你知道维兰彻是个左利手吗?而且他用坏了二十多把刀,他喊‘咚锵’这词纯粹是因为他觉得一通乱打很尴尬。还有,平地摔是因为那次地板被施了魔法。

3.罗德林:普罗特喜欢留指甲,但是到两厘米时指甲就会自己断掉。买蜡烛的那次是真心话大冒险,而且我的耳朵也有缺口,手肘也凹下去一块,没什么可遮掩的。

4.普罗特:罗德林第一次表白没成功,为了缓解尴尬,他开始卖蜡烛。对了,你或许还不知道他的右眼是义眼。指甲断掉是因为我缺钙,跟其他的没关系。

5.莫莱塔:苏德珈以前帮人带酒进学校,被费尔奇抓到了,为了证明是给自己喝的,喝了一口就醉了疯跑,把盥洗室炸了。我其实会用飞天扫帚,只不过那把不合手而已。

6.苏德珈:莫莱塔一年级的时候玩飞天扫帚被抓了,怕挨罚,拿飞天扫帚扫地被带上了天。顺便一提,我是用了个□□炸的。

7.利娅珊:迪克用魔法系鞋带,结果把自己的鞋带绑在了一起。那只口琴被人施了恶咒,不能怪我水平不行。

8.迪克:利娅姗去表演吹口琴,被人拿石子轰了下来。我魔咒不行,这我承认。

9.卡洛莎:迪拉格和迪克一起逮了只“刚出生”的鸭子养,等到鸭子长大以后才发现那是麻雀。再说一遍,那是被打的不转的。

10.迪拉格:卡洛莎的左眼不会转,是个半瞎子。我们俩都对鸟不熟,这才导致我们两个占卜都挂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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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章 利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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