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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头马交接

你一直没说,其实你好自卑。

蓝信一,你的竹马,龙城帮老大龙卷风的头马,一手蝴蝶刀耍得出神入化,诨名“龙城第一刀”。

梁俊义,你的竹马,架势堂老大Tiger哥的头马,一把太刀连胜十二场,自此江湖人都尊称他一声“十二少。”

而你,自诩为狄秋头马——只是出于好心,不希望狄秋看着像是被两个黄纸兄弟孤立了似的,只他一个没有头马多可怜呐——但事实是你肩不能扛手不能提耍刀会先杀死自己堪称脆脆鲨。

这不行,你痛定思痛,决定给狄秋找个能打的人接替一下头马的位置——至少得比信一和十二都能打!

你的老大,值得最好的!

*

王九的脑子大约是彻底被打坏了,失去了对于时间的感知。他不知道自己被关进这个本来是给危险大型犬准备的狗笼里后究竟过了多久,但有件事是脑子坏了也能明白的。

王九肚子饿了。

原来想摧毁外表刀枪不入的身体如此简单,“饥饿”二字即可。

王九想吃东西。

什么都可以,其实他已经在这么做了,他早先就开始吃自己眼中能看到的一切。

地上的草,口感清脆苦涩,只是量太少,那从石缝间长出的一点点还不够塞牙缝;

身上的衣服,这个就耐嚼多了,王九嚼得哈喇子淌了满下巴,嚼得脸酸齿软,嚼得鼻腔口腔溢满那浸透汗与血织物的酸臭味儿,也没能把衣服咀嚼成适合下咽的小块,最后只是囫囵咽下了;

实在吃无可吃了,王九看着自己暴露在外的,十数年苦练打熬出的肌体,嘿嘿笑了——人肉怎么不算肉呢?哪怕王九自己的,也一样。

血痂呛喉,略带甜味;

汗液咸酸,因身体长期缺水,已有尿味儿;

肌肉坚硬,差点硌到牙。

王九后知后觉自己竟然在不知何时又开始运起硬气功,那该是他的身体为了活下去违背大脑而做的一次努力,但他疲惫、饥饿、还受了内伤,硬气功只持续了很短的一段时间,于是王九终于如愿以偿地把牙齿咬入肌理。

总算能饱餐一顿了,王九高兴地想。

王九一高兴,就不太在意外界,是,他是听到了靠近的脚步与交谈声,但这些与他干饭何干?

脚步声很杂,是多人的脚步声混在一起,说话的人里,有一个王九熟悉的声音——把他关进狗笼的那家伙。

与将唾沫吐在王九脸上那时的鄙夷嫌恶不同,此刻这讨厌的声音夹得尖尖的。

“大小姐今日点解突然咁有兴致嚟啊?都唔提前话声知,让我哋好好准备下。”

话里话外浸透了谄媚讨好,如摇尾乞怜的狗,让王九有点想吐。

回答的声音却是清脆的,悦耳的,年轻的,王九很快把这声音和这些脚步声中最轻最缓的那个联系起来——这种轻不是指练家子的身轻如燕,只是体格纤瘦的客观表现。

“唔使准备,我又唔系嚟呢度玩嘅,只系帮我叔睇下场啫。”

那人忙“是是是”地讨好应承,又是夸“大小姐”有孝心能当家,又是拍着胸脯保证他做事从来可靠:“租金我都系及时送畀秋哥嘅,你就放一百个心啦。”

“大小姐”笑了,她的声音含混,好像在吃什么东西,缓了一会儿才说:“租金系冇问题喇。”

只是还没等那人松口气,“大小姐”的后一句话就紧随而来:“但我听讲,呢度最近嚟咗好多新奇嘢哦,我都想嚟睇下。”

那人卡壳了一下,干巴巴的声音才响起:“我入嘅货都同秋哥报备咗嘅,边有乜嘢新奇玩意儿啊?”

“唔好咁谦虚啦,果栏嗰边嘅人都话你嘅货好好。”

一片死寂中,只有“大小姐”的笑声在这空旷的仓库里回荡,

“你同大老板关系几好喎,边日得闲帮我引见下佢啊?”

“大小姐!大小姐!”男人的哀嚎与求饶混杂在一起,“我可以同秋哥解释嘅!再畀我一次机会!”

显然,他没有这个机会了,他的声音就停在那个距离,再也没有靠近哪怕一分半点,很快,就连彷徨在原地的哀嚎也没有了。

脚步声仍然在靠近。

越来越近。

最终停在王九的狗笼前。

王九警觉地瞪向停下来的人。

王九看不到“大小姐”的模样,因为狗笼用防水布罩着不见天日——关他进来的那些人惧他眼神,便一张布盖了眼不见为净。

但他听得到,她呼吸的声音。

王九猜,或许她也听到了自己发出的动静。

“好大个笼啊,你哋仲走私咗活物啊?係藏獒嚟嘅?”

“大小姐”的声音里充满好奇。

她身边的,约莫是仓库管理员的人,战战兢兢回答:“唔,唔……係人嚟嘅。”

“大小姐”惊讶:“人?点解要关喺狗笼度啊?”

管理员:“呢个家伙唔同,佢太危险喇。”

管理员:“佢之前喺西环码头同人打交,仲波及到咗我哋嘅货物,十几弟兄都攞佢唔住,俾佢打咗入医院,畀我哋整咗好多麻烦。”

管理员应该是想用王九的“丰功伟绩”吓退“大小姐”,却不知道自己的一番话反而引起了她对王九的好奇。

“大小姐”下令:“攞开块布,畀我睇下。”

管理员还在犹豫:“好危险嘅。”

“大小姐”坚持: “唔係有笼吗?”

管理员终究没能拗过她。

于是王九的光明终于回到他的世界。

仓库里光线并不亮,但长期待在昏暗环境里的王九还是被刺激得淌出了生理性眼泪。

但王九没有眯眼,反而把眼睛瞪得更大了,他看向站在自己笼前的人,泪水朦胧中只能看到一个模糊的轮廓。

果然是个瘦竹竿。

过了一会儿,王九的眼睛逐渐适应了光线,他又看。

看到了她露在外面的肌肤白皙润泽,没什么肌肉线条的富贵身子,看上去比王九自己的不知道要好吃多少。

王九眨眨眼,想把眼中残存的泪花眨掉,恰在此时,那个“大小姐”也敲了敲狗笼的栏杆。

于是王九直白的、再无眼泪阻碍的目光如刀锋般向那胆大的“大小姐”刺去。

——王九看到了一张笑脸。

葡萄似的眼睛在笑,樱桃般的嘴唇在笑,饸饹面一样顺滑的头发丝还在笑。

笑什么呢,有什么好笑的?

“大小姐”很快就回答了王九的疑惑。

“几靓哦。”注视着他,她这般道。

王九刚偷渡来香港,粤语并不熟练,只脏话学得最快,但他好歹能听懂最简单的短句。

至少眼前的“大小姐”说的这句,王九听懂了。

所以他猛地冲她龇起牙,牙缝里还淌着血——他自己的,压在喉头的威胁的咕噜声想必能把不知天高地厚的“大小姐”吓哭吧。

——并没有。

也许是太相信狗笼的质量,“大小姐”并没有被笼中困兽的敌意吓到后退,她只是举起手中的饮料又喝了一口,不太明显却格外精致的喉结就在王九的眼皮子底下滚动,看得王九更加口干舌燥,他舔了舔牙,把自己残留在牙面上的血舔到舌尖上,也滚动着喉结艰涩吞咽。

“大小姐”发现了王九的注视,她眨眨眼,不知道产生了什么误会,忽得问了一句:“想唔想饮?”

说着,她无视管理员的劝阻,就这么毫无戒心地把她手中的饮料从栏杆中递过来:“朱古力奶,好好饮嘅!”

几乎是在瞬间,“大小姐”手中的朱古力奶就被夺走了,“大小姐”收回手,白皙手背上已有几道红色刮痕,这爪子实在锋利。

王九不知道“大小姐”在想什么,他也不在意,他只是迫切地在汲取着这些日子他唯一从外界得来的水分。

“大小姐”递过来的时候,朱古力奶上还插着她用过的吸管。

王九含着抿了一口,就觉得这样喝实在是太慢了,根本无法解他的渴,于是立刻用牙叼出吸管吐到一边去,再把吸管洞口怼到嘴里,绷出青筋的双手用力按压盒身。

那能救他命的、甜蜜的、芳醇的液体就这样直直射进他的喉咙里。

大半盒朱古力奶全部喝光甚至用不了三秒,王九捂住嘴巴,强迫自己全部咽下去后才愿意给自己呛咳的时间,一边咳,他还一边伸着舌头,接住从干瘪的奶盒中甩出来的残余几滴。

“哇……”

“大小姐”围观了这一幕,情不自禁拍手称叹,仿佛王九刚刚的极限求生操作是什么供她娱乐讨她欢心的把戏。

王九本该怒视她的,但是 “大小姐”却又把她手腕上一直晃荡的塑料袋也递了过来,这回她长了心眼,只用两只手指捏着:“仲有马拉糕,食唔食啊?”

……废话!

王九又是劈头盖脸夺过,牙齿隔着塑料袋就咬了上去。无味干涩下是香甜厚重的口感。

“哎哎!外面嘅袋唔可以食!”

“大小姐”急了,在笼子外跺了跺脚,出声阻止王九。

但王九没理她,张开血盆大口就囫囵着把大半块马拉糕全塞进嘴里,塞得满满当当,连咀嚼都是在窒息情况下完成的。最后,在“大小姐”的怔忪注视下,他艰难地咽下马拉糕,又像剔牙似的舌头在口腔内转了一圈,忽然张开嘴呸出湿哒哒的透明塑料袋残骸。

“……哇!”

没见识的“大小姐”又被惊艳到了,她看着王九的眼睛格外亮晶晶。

王九只睨了她一眼,就专心啃剩下的马拉糕,袋子已经被他咬破,这回他没再把塑料袋也吃进去。

“大小姐”就一直在旁观赏着他的进食:“食相真係好精神!”

她又在夸王九了。

这人真奇怪!

肚里有了水米的王九头脑重新开机,思考她究竟想做什么。

仿佛听到了王九的心声,“大小姐”适时地说出了她对王九的“不怀好意”。

“我中意你,要唔要跟我?”

她笑盈盈。

他阴沉沉。

半晌。

“……跟你,还有朱古力奶和马拉糕吗?”

第一次听到王九沙哑的嗓音时,她愣了一下,也可能是在脑内翻译王九那时还带着方言口音的普通话,但她并没有让王九等太久。

她“嗯”了一声,重重地点了一下头,又扯起一个笑,迫不及待地向即将被放出笼子的野兽做出承诺。

“早餐铺就喺隔篱街,走!你要几多,我就帮你买几多!”

以上,就是你收了王九的全过程。

*

信一和十二少怎么也想不明白你当时是发了什么疯,才把王九这个癫公收入麾下。

你不好意思地笑笑,你收王九这件事,虽然确是临时起意,但是你收王九的动机,却是由来已久。

你一直没说,其实你好自卑。

介绍一下——

蓝信一,你的竹马,跟龙城帮老大龙卷风的,他的头马,一手蝴蝶刀耍得出神入化,诨名“龙城第一刀”。

梁俊义,你的竹马,跟架势堂老大Tiger哥的,他的头马,仅凭一把太刀退敌十二波,自此江湖人都尊称他一声“十二少。”

而他们共同的青梅,你,跟龙卷风和Tiger哥共同的黄纸兄弟、九龙城寨大业主狄秋的!

——你就是狄秋的……

哦,狄秋并没有头马(扁嘴)。

狄秋曾经很奇怪你为什么会因为他没有头马而不高兴。

你嘟嘟囔囔:“……龙哥和Tiger哥都有的,信一和俊义他俩。”

狄秋被你的想法逗乐了,乐的同时还有点感动,他摸了摸你的发顶,反过来劝慰你。

“囡囡,我现在做正经生意的,哪里还需要头马?你啊,就别操这个心了。”

一般情况,你是个懂事的孩子,但在你认定的事上,你却格外顽固:“我不——别人有的,你也得有!”

你顶撞了狄秋,狄秋看上去却更高兴了。

你有点气,还在自顾自想办法:“既然你找不到头马的人选,那就由我来当!”

边说,你还边点头,觉得自己的想法简直天才。

龙卷风养大信一,信一后来就做他的头马。

Tiger哥带大十二少,十二后来就是他头马。

那么被狄秋爱着长大的你,没道理不是狄秋的头马啊!

或许狄秋也被你无懈可击的逻辑说服了,那天最后他眸中含笑地承认你从此就是他狄秋的头马了。

那时你还小,得到这个称呼就如同接受了十分了不得的使命,出门在外不再说自己是狄秋的孩子,只说自己是他的头马,得来众人的奉承恭维还挺起胸脯自豪地脸颊红扑扑,觉着自己给狄秋挣了脸。

后来你想明白,那些奉承你,称你为狄秋头马的人,不过都是看在狄秋的面子上,陪你这个半大点孩子玩过家家罢了。

但当时的你不懂,一直以成为一个最好的头马为目标。

好的头马是什么样子?你身边就有两个活生生的例子。

你跑去向你的两位竹马兼头马前辈虚心请教。

辅助老大处理事务、管理帮派、巡视场地、明确资金明细……

杂七杂八大大小小种类繁多的项目你都一一记下。

“——还有,最重要的,一定要能打!”

十二少蹭蹭鼻子,嘿嘿一笑。

你笔耕不辍的手瞬间停下,看向信一,寻求他的意见。

信一挠了挠他的小卷毛:“也不能说一定,但确实很重要,毕竟要镇场子和威慑下面的嘛。”而武力总是最直观简单的威慑。

人们天生就会屈从于比自己强大的人。

更何况,信一和十二少追随的老大们,比他俩都还能打呢。

信一说完后,和回过味来的十二少一起小心翼翼地觑你弱不禁风的小身板,看你停下的笔记和被打击到低头的模样。

“……教我。”

半晌,你从牙缝里挤出这几个承载了太多决心的字。

“求你们!”

信一和十二少都被你执着的精神深深感动,纷纷表示自己绝不藏私,要将毕生所学对你倾囊相授。

信一:“蝴蝶刀轻便、便于随身携带,往往能出其不意攻其不备达到一击制敌的效果,哪怕用来防身也再好不过了。你别看耍起来看着眼花缭乱,其实上手后很简单的,来,你先学习一下最基础的开合刀具。”

你看着信一谈笑间悠闲自如地把玩着蝴蝶刀给你做示范,那雪白的刀芒贴着他的手指跳跃,看上去还真像一只蝴蝶于他指间翻飞,却又始终没能飞出他的掌心。

信一耍刀如呼吸般简单,他鼓励的目光中更是给了你极大的勇气。

你接过他常用的那把刀,回忆着信一给你演示的动作,将闭合的蝴蝶刀一甩——

你的手指上出现了一道红痕,过了两秒,丝丝鲜血溢出。

你:……

信一:……

你将伤处含进嘴里吮吸,眼角湿润地向信一展示你成功开了的刀。

信一不知何时已经凑过来,看样子像是想来牵起你的手查看伤口,此刻看到你一副要继续尝试的动作,便压下眼中的愧疚担忧,磕巴了一下,才继续教你:“一开始总会受点伤,我也一样——你得先学会用刀的手感,抵消心中对刀的恐惧。来,先削个苹果看看。”

大约十秒后,你再次负伤,这回伤得更重,削果皮的刀直接切入你拿苹果的指腹,红色的果皮还没削多少,又全被你炽热的血染红。

这回信一没有留给你继续吮吸手指的时间,几乎是你吃痛的呜咽声还压在喉咙里,信一就一把抱起你往城寨里的医馆奔去。

老中医给你包扎的时候,信一就在旁边死死地盯着你被上药包扎的创口,他的掌心还紧紧捏着那把饮了你血的蝴蝶刀,他自己的指腹就压在残留了一线红的刀刃上,不知道是想擦去你的痕迹,还是想将自己的血也抹上去。

你对于蝴蝶刀的学习就这么搁置了下来。

后来十二少从庙街事务中脱身来看你们时,捧着你的伤手啧啧叹息了一番:“哇,你真信信一呀,蝴蝶刀难度高哦,老手也不能保证绝对不会伤到自己。”

信一瞪他,却没有阻止十二少嬉皮笑脸地向你安利他的太刀术:“兵器嘛,一寸长一寸强。太刀多帅呀,漫画主人公都用的!而且你瞧,刀柄那么长,你再怎么耍也砍不到自己的,哪怕只是举着乱挥一通,都足够震慑人啦!”

你觉得十二少说得很有道理啊!少女配太刀难道不是漫画经典人物塑造嘛!你听十二少给你规划的场景听得热血沸腾、信心满满,手刚好点儿就央求他指导你。

你还真别说,你照他的姿势挥起来,表面上看着还真像那么回事!

而十二少,可真是个好老师,你但凡做成功了一个动作,他都能把你夸上天,你迷失在他的褒奖中,就差认为自己是天生武士,正和十二少一起龇着大牙乐的时候,乐极生悲。

十二少和你总是结伴一起去九龙城寨找信一玩,这回也一样,虽然十二少已经尽量挑选了一个开阔的适合耍刀的场地,但你们忘了头顶上方是数以千万计的灰压压电线。

你手中的太刀划过一个漂亮的圆月弧,吹毛断发的刀刃掠过上方时,同时切断了不知道多少个人家的用电。

那时你还没想好善后的事,只是呆愣地看着闪着电花的黑蛇尖啸着冲你而来。

“小心!”

十二少大喝一声,向你扑来。

后续是你在病床上躺了一个星期。

不是被电的,是被十二少的巨力撞的。

十二少被Tiger哥拎着灰溜溜地来你家探望,被生气的狄秋要求不许再带着你瞎胡闹。

你看十二少的头都要低到肚子下了,Tiger哥只在一旁抽着烟,也根本不为在狄秋暴风雨般的怒火中飘摇欲坠的十二少多说一句,你实在看不过去,忍着全身的疼痛扯扯狄秋的衣角:“别怪俊义,是我要他教我的。”

狄秋本想瞪你,看着你躺在病床上的可怜巴巴模样,再多的指责也说不出口,只得化作一声叹息:“你让我说你什么好?”

Tiger哥灭了烟,走过来拍拍你的脑袋:“怎么忽然想着学武?”

“想当头马喽。”你答得理所当然。

Tiger哥看着你笑,他又看狄秋,听了你的话,狄秋脸上最后的一丝愤愤也隐去了,变成了一种让人觉得更揪心的沉默。

Tiger哥说:“阿秋,别生气了,她在意你呢。”

狄秋敛眸为你掖了掖被角:“我知道。”

这事儿就这么过去了,只是之后狄秋不愿意你再去跟着信一和十二少学武功,他给你拿了一本内功心法看,你把它当武侠小说似的翻了好几遍,也没有感觉自己身体里多了什么真气,但狄秋,好像也没有希望你能够一下子打通任督二脉成为武学奇才,或许,他给你心法和给你玩具是一样的,只是为了满足你的一些渴望,希望你开心,而并不奢求你回报他什么。

再后来,狄秋主动带着你接触一些他现在的生意,教你该如何应酬、管理……这些可比玄之又玄的武功实际多了——好歹你能听懂,也能学着做,渐渐的,你就息了练武的心。

而那本被你抛在脑后的武功心法,被住家阿姨夹在你的武侠小说中间,摆在房间里的书柜上,许久再没有人去翻阅。

现在的狄秋大约认为你早已歇了让他和龙卷风和Tiger一样拥有一个能打的头马的心,其实他根本也想不明白你对于非要给他一个头马的执着。

大人总是觉得自己爱孩子是应该的,而面对孩子捧出来的一颗真心时,却又只是给予夸赞而无法坦率地全盘接受,总是说着“你有这份心就够了”,仿佛承了孩子的好就是占了他们的便宜,却不知这是孩子希望给予他们的,自己能够拿出来的全部。

你从小被狄秋千娇万宠着长大,你是他仅剩的,唯一的家人。

但所有人都知道——你与狄秋,没有血缘关系。

*

你并非狄秋的亲生子,你是狄秋亡故妻子的妹妹留下的女儿,最亲近,也最生疏的亲缘。

狄秋的妻子,罗金兰,那有着可爱酒窝、面相和善、让人忍不住心生亲近之意的女人,你只在那小小一张黑白遗像上瞻仰过的姨妈,

与狄秋相识于他的微末之时,背井离乡义无反顾地跟在他的身边,还为他诞下一儿一女,狄秋此生最感谢的女人——

却死在了社团的斗争中,被狄秋的敌人,当着他的面,连同她的孩子们一起,残忍地杀害了。

亲眼目睹家破人亡的仇恨将狄秋的魂灵拖入生者地狱,自那之后,他漫长的余生便都只为了复仇而活。

而你,是狄秋漫长复仇生涯中的一个意外。

罗金兰当初为了跟狄秋,是与家里吵翻了屋顶,彻底撕破了脸皮,她的父母憎恨她不顾生养之恩,鬼迷心窍非要跟着一个混混,说从此之后只当没她这个女儿。

当狄秋发达之后,这对倔强的岳父岳母也没有和自己的女儿和解,狄秋因此更觉自己亏欠罗金兰许多,只恨不得对她好点、更好些。

虽然罗金兰与父母决裂,但她实际上和家中兄弟姊妹都还保持着联系,发达后也愿意照料他们,兄长结婚盖房要钱,姊妹出嫁要嫁妆,罗金兰能帮都会帮。这一切,狄秋都知道,也都默许。

姊妹中,罗金兰有一个出嫁前就关系最好,她最为疼爱的小妹,罗家最聪明的孩子。

罗金兰还在世时,总和狄秋唠叨,父母脑子古板,认为女孩子的出路只有嫁给好人家一条,但小妹,罗金兰觉得她能走得更远。

罗金兰希望小妹以后能考上香港的大学,到时她就把她接到身边照顾,她一定会比父母对她还要好。

狄秋把妻子的话都放在了心上,只等罗金兰口中的小妹长大,就安排人去接让她们姊妹团圆。

只是,在完成那样幸福的愿景前,罗金兰就不幸离世。

狄秋在无边的愤恨中浑浑噩噩度日,就在这时,他接到了寄给亡妻的信,来自她遥远的、没能归去的故乡,来自妻子心心念念,却在死前都没能再见上一面的小妹。

隔着千山万水的妹妹不知晓姐姐已经故去的消息,高兴地和姐姐说自己考得很好,想来香港投奔她,也想见见自己的侄子侄女。

与妻子相关的人和事叫狄秋终于打起些精神,他匆忙安排人去接来这位罗小妹——如果不是他忙于收拾手中势力,他甚至会亲自去接她。

罗小妹来的时候,就从狄秋的人口中知晓姐姐的噩耗,但她还是来了,也许是不希望待在家里被父母待价而沽,也许真的只是想再来见姐姐一面,总之,她来了,狄秋很感谢她能来。

为罗金兰操持身后事后,狄秋和罗小妹,就变成了最尴尬的亲戚。

狄秋是罗小妹的姐夫,罗小妹是狄秋的妻妹,他们之间的全部联系,都只在罗金兰一人身上。可将他们联系起来的罗金兰,如今已遁入幽冥。

狄秋依旧愿意替亡妻完成遗愿,照顾她最疼爱的妹妹,而罗小妹,感激着本来可以不用管她,却始终坚持着“姐夫”的责任,为她寻找安置房屋、为她缴清学费、给她提供优渥生活的狄秋。

只是,他们绝无可能变成亲近的家人。

罗小妹憎恨狄秋,恨他当年从自己身边抢走了心爱的姐姐,却又没能保护好她,让她陷入社团纷争,因狄秋身上的因果而死。

可当看到狄秋心念姐姐,人不人、鬼不鬼的模样时,罗小妹心中又免不了对这个姐姐爱过的男人心生些许怜悯。

恨又无法恨到极致,怜惜也无法全心全意,罗小妹不知道该如何面对狄秋。

狄秋知道她的想法。狄秋尊重她的选择。狄秋不再出现在罗小妹面前,只像个默默无闻的保护伞。

其实罗小妹对狄秋感情复杂,狄秋又何尝不是呢!

他一边替妻子照顾罗小妹,一边又偶尔会对着那张与妻子五六分相像的脸怔神,当手底下的人隐晦地问他要不要将罗小妹奉为新的大嫂时,狄秋清醒了。

狄秋格外愤怒,对提出这个想法的人,更是对他自己。

他怎可以将妻妹当成妻子的替身,只为满足心中思念就对其出手?

——这既让亡妻寒心,更侮辱罗小妹的做法!

更遑论,若是妻子九泉之下,知晓狄秋在害死她之后,想把她的妹妹也卷入这危险的社团生活,怕是会恨得带着一对儿女早早喝下孟婆汤离开,再不愿与狄秋重逢了!

狄秋自此,更是小心谨慎自己所作所为,好不让自己的名声与罗小妹绑在一起,反倒污了她干干净净的前程!

后来罗小妹要去日本留学,临别前,她约见狄秋,感谢这位名存实亡的姐夫为了姐姐而为她做的一切。

当时狄秋只觉得她是因即将离开祖国感到不舍才告别得格外珍重,却不料这最终成了罗小妹对他,对自己国家的永别。

罗小妹在日本时,定期给狄秋寄信。

后来的某封信中,罗小妹说自己爱上了一个日本男人。

狄秋虽然不喜日本人,但是他为罗小妹能寻到自己的良人高兴。

罗小妹的婚礼,狄秋没能赶去,但他送上了丰厚的贺礼。

日子就在这一封封跨越重洋的信件中飞速流逝。

直到一封沾血的信成为了最后一封。

罗小妹力透纸背的字迹说着她最真实的心——

她曾怨憎狄秋,却又更怨憎明知狄秋多么危险还义无反顾爱上他的姐姐,姐姐飞蛾扑火的爱最终害死了她自己也害死了她的孩子们,只留她口口声声最爱的妹妹独活于世。

可是,当罗小妹遇到她的爱情时,她却又如她曾怨憎鄙夷的姐姐一样,义无反顾、飞蛾扑火地奔向能杀死她的爱。

罗小妹爱上的是一个日本极道——多么可笑,她曾对狄秋避之不及,时时刻刻以姐姐的惨痛遭遇警醒自己,最终却也和姐姐走上了同样的道路。

罗小妹在信中说,爱上那个人、亦被他所爱的日子是她人生中最幸福的时光,为了这份幸福,罗小妹心甘情愿接受她的结局——和自己的极道丈夫一起,面对组织的覆灭和随之而来的报复。

只是,她到底比姐姐更加贪心。

她愿意自己随爱人赴死,却不愿意自己和爱人的爱情结晶,他们唯一的骨肉,在还不了解这个世界时,就死在了父母带来的因果中。

所以,死之前,罗小妹想起了狄秋。

她亡故姐姐还徘徊在这世上的丈夫。

——一个绝对会完成她遗愿的人。

随这封染血的信被送到狄秋手上的,还有襁褓中的你。

小小的,阖着眼眸,嘬着自己手指就能满足睡去的你。

狄秋双手颤抖,从远赴重洋偷渡而来的死士手中接过他亡妻妹妹托付给他的女儿。

这小小的一团,没什么分量的温暖,自此后就是狄秋在这世上仅存的、唯一的亲人。

你长大后,其实出落得和你的母亲,和罗金兰都不相像,或许你更像你的父亲,虽然狄秋没能亲眼见过,也能从你的面容中知晓那大概是一位难得的美男子。

可是,虽然狄秋无法在你身上怀念妻子,他却依旧将你千娇万宠地长大了,仿佛他将对妻儿的怀念,对罗小妹的愧疚全都寄托在你一人身上。

狄秋曾经过得多痛苦,他就有多么爱你,他将你当成了天赐之礼,是他所爱的人们给予他的赎罪机会。

狄秋希望你成为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人,为此他愿意付出一切。

而在他无微不至、渗透至生活每个角落的爱中,只要你不是天生铁石心肠,是不可能不会想要回应他的。

在你能做的事还很少很少,力量还很小很小的时候,你就已经开始,尽自己全力,努力地去爱狄秋了。

*

狄秋对你像捡一条狗一样把王九抱回家的举动,没有信一和十二少那么大的排斥。

只是提醒你记得把他洗干净——好似你真只是捡了条狗,只差没带你们上医院打一针狂犬疫苗。

……哦,后来你们还是去打了,因为王九那副疯样子让狄秋实在很不放心你在没有保护措施的情况下接触他。

彼时,已经拾掇干净的王九咧着个大嘴站在你身后笑,看你被狄秋训。

“以后你想要人,和我说就好,不要再捡什么来路不明的人回家。”

王九:嘻嘻。

“叔,我是出于慎重的考虑才……”

你刚想反驳几句,就被狄秋的家长气势压倒。

狄秋睨你一眼,轻哼:“我还不知道你?你从小就喜欢乱捡东西,定是因着我不许你养狗,于是就捡了个狗一样的家伙回来。”

被拿来和狗相提并论的王九:继续嘻嘻。

你扶额:“这都是哪壶不开提哪壶啊。”

虽然说的都是真话吧,因为事事纵容你的狄秋确实不让你养狗——可那是因为你对狗毛过敏啊。

想当初狄秋抱了个身家金贵的小狗给你,你喜得吃住行都要带着它,结果很快就因为过敏进了医院,被查出狗毛过敏后,你的狗就被狄秋送给别人了。

你当时小,不懂事,只知道狄秋给了你却又抢走了你心爱的小狗,因此恨上了他。

其实小孩子的恨能持续几天呢?可狄秋却偏偏记住了你那时对他的冷脸,仿佛你给他留下了一辈子的心理创伤。

这之后,但凡你对他的干涉有半点儿意见,他都会拿这件事来说你,用来佐证他是真的在为你好。

但你看了看身边模样格外没心没肺的王九,觉得自己还是有必要和狄秋说清楚的。

“叔,阿九不是狗。”

你语气郑重,使得他俩的视线都落在你身上,

“阿九是我给你捡的头马。”

狄秋:“……?”

你兴致勃勃和自己老大安利:“阿九超级厉害的,身板硬朗,又很能打——绝对不输信一和俊义!有他在,没有人能欺负你!”

狄秋被你的话逗笑了,原本剑拔弩张的气氛也缓和下来,他的语气像是在哄小孩:“哦?真有这么厉害?”

你连忙点头,拉过王九的手,仰头看他,想让他给狄秋露两手。

结果——

王九:“……?”

你:“……?”

王九搔搔一头狂野不羁的乱发,只看了狄秋一眼,又立刻把眼神落回你脸上不动了,你难得在王九的脸上发现堪称迷惑的表情。

王九喊你:“大家姐?”

你:“啊?”

王九继续说:“我不是你的头马吗?”

你磕巴了一下,总算发现哪里不对:“不是,我又不是社团老大,你得把我叔……把狄秋当大佬才对啊。”

王九“哦”了一声,你还以为他终于醒悟,结果他却只是说:“那是这样——他是你大佬,你是我大家姐!”

你:“不是?”

王九嘻嘻一笑,又是那副疯疯癫癫没心没肺的样子了,却叫人知道他认定的事,外界再怎么干涉也改变不了。王九那时还没戴上后来几乎不离身的□□镜,他那双狗一样凶狠却又单纯的眼睛只盯着你,你几乎幻视一条真正的狗在对你撒娇。

而这凶猛的大狗是这么说的——

“大家姐,你捡我回来的嘛。”

你捡的狗,你就得对他负责,直到他或者你生命的尽头。

而彼时的你,已经完全被王九这种极像“我附庸的附庸不是我的附庸”的一套理论绕晕了。

最后还是狄秋解救了你。

他审视地打量王九,又用极温和的语气对你说:“让他跟着你罢,总归,你也总是在我身边的,不是吗?”

是啊,你总不可能离开狄秋的,王九紧紧跟着你,你再紧紧跟着狄秋,不就等于王九一直守候在狄秋身边吗?

最终,你还是认下了这个绕了一大圈的等式。

喜大普奔!狄秋终于有头马啦!

——你和王九加在一起,就是狄秋的“头马”。

本章开头为了表现出王九刚来香港人不熟悉粤语的体验而采用了些机翻粤语,希望没有错太离谱(说实话我回看的时候都只能靠关键词连猜带蒙)。

“大家姐”是香港话里称呼black社团女老大的称呼。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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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头马交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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