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瑟琳的尸体和她的诊所一起被付之一炬,熊熊的火焰如魔鬼,吞噬了所有痕迹。
凯瑟琳隐晦的过去以及她的莫测的未来,就一同消逝在烈焰中,化为灰烬,不可追寻。
姜潮的眼睛透过车窗久久注视着火焰环绕中的诊所,似乎还可以看见面冷心热的女医生凶巴巴的表情。
而更加使他惆怅的是,不能为凯瑟琳举行一个体体面面的葬礼。他们要继续逃亡,寻找这满是血污的末日中小小一片藏身的净土。
亚伯拉罕那间复古而暗藏玄机的典当铺不是幸存者的安全区,血族们循着血液的芬芳从阁楼、从窗户、从大门,拆下木板、打碎玻璃、撞毁墙壁,无孔不入地攻破了典当铺。亚伯拉罕等人匆匆逃离,那些价值不菲的银器古董宝具无暇顾及——甚至亚伯拉罕心爱妻子的心脏标本也被匆忙间遗失在典当铺,落在了石心集团的老板帕尔墨手中。
亚伯拉罕等人的集会地点被迫转移到了费特的家中——凯莉不知道,还曾经拜托凯瑟琳去当铺寻找过,自然无功而返。
在一次次生死相依中,伊弗与诺拉博士终于还是捅破了那层窗户纸,开始一场“末日时期的爱情”。
所以看见断了一条腿的凯莉以及受惊的扎克,伊弗心中的吃惊难以言喻,甚至带有一点点微妙的抗拒。
“爸爸!”扎克扑到伊弗怀里,“妈妈受伤了。”
伊弗的目光先是在前妻凯莉身上过了一遍,最后落在昆兰背上的少年身上——姜潮的脖子上包扎着厚厚的纱布,因为一天的波澜起伏死里逃生,已经昏睡过去了,毛茸茸的脑袋垂在昆兰的肩膀旁,细白的耳朵上还沾着血迹。
伊弗问,“这是怎么回事?你们不是离开纽约了吗?”
凯莉叹了口气,把这些天发生的事情简略说了一遍。很多事情她只是一个旁观者,因此也是雾里看花,不能触及全貌,说来说去,不过是零零碎碎的几句。
凯莉刚刚把诊所惊心动魄的一幕说完,一个女人从楼上边叫着伊弗的名字边走了下来。
这个女人栗色柔亮卷发,深邃的碧色眼睛,脸型较宽,却带有独特的性感,而温厚得宜的嘴唇又冲淡了本该有的轻浮,增添了知性坚毅。
诺拉博士匆匆下楼,正撞上凯莉一行人,立刻顿住。
两个女人隔空对视了一下,都自心里油然而生一种古怪的情绪。气氛一时凝重起来。
“凯莉你回来了,伊弗一直在记挂你和扎克。”论理智冷静,诺拉远超伊弗。猝不及防的和情敌打了个照面后,她迅速收拾好心态,落落大方地对凯莉问好。
她和伊弗的确是情人关系,可是凯莉已经是前妻了。于情于理,她诺拉都不是该尴尬的那一个。她要是继续扭扭捏捏,反而显得她心里有鬼,坐实了第三者的身份。
诺拉对伊弗说,“4号实验体有些异状,皮肤开始出现霉斑状溃烂,你来看看吧。”
又来了,以前是这样,现在也是这样。只要他们光明正大聊起工作,凯莉就不能也插入不了他们。
多么旁若无人,凯莉看了看诺拉,又看了看伊弗,嘴角露出一丝讥笑,淡淡道,“我想去休息了。”
这句话像按下静音键,房子突然安静下来。
诺拉上前想扶她,“你行动不便,我来帮你吧。”
“我来吧。”伊弗也立刻接口。
“不!不,我可以。”凯莉避开诺拉的手。
昆兰没有关注他们奇怪的氛围,径直背着姜潮上了二楼。费特的住宅房间有限,不得不将地下室和杂物间整理出来。
昆兰随便选了一个空房间,里面有些久未住人的灰尘味,床铺上的被子也是许久没有换了。
他一手将被单扯掉,露出干净的垫褥,然后小心将伤者放置在床铺上。
姜潮显然也是强行提着一口气,立刻睁开了眼睛,先是看了昆兰一眼,然后疲惫地闭上了眼睛。
在没有消毒完全的情况下,昆兰强行给他取血虫,虽然保住了他的性命,可是也造成了失血发热。
昆兰在漫长的生命里不是时时能追踪到血祖,如何打发无聊时间是他的必修课。于是他到处游历,广泛学习各个国家的文化,各个行业的技能,医学自然也有所涉猎,不然他是不敢冒险给姜潮做手术的。
他将手指搭在姜潮脖子上计算了一下心跳速率,便拿起骨刀径直下楼。
得益于政府的清缴工作,半个布鲁克林回到了人类手中,大街上偶尔能闪过几个警惕的面黄肌瘦的人类。
昆兰不想惹麻烦,于是将连帽和墨镜戴好。军队在西区清理血族,他就去还没有清理过的北区,对于他来说,独闯满是血族的禁地并不是难事。
一路上遇上的血族蠢蠢欲动,昆兰也没有吝啬,毫不犹豫送他们下地狱。
就这样神挡杀神地到了药店,药物在末日几乎没有作用,因为人类已经失去了受伤的机会——与血族遭遇只有两种结果:毫发无损,变成血族,没有折中。因此,药店维持得非常完好。
玻璃门自动打开,里面是整齐的货架和玻璃的药柜,高大肥硕的老板背对着昆兰,僵硬地面朝药柜站立,还停留在末日之前最后一次整理货架的模样。
昆兰可不会掉以轻心,有实力是一回事,自高自大轻视敌人又是一回事,在他漫长的生命里目睹了数不胜数的英雄帝王,雄才伟略征战四方,却因为轻敌自傲而败北。
昆兰抽出骨刀,刀柄轻轻敲了敲收银台。
老板听见动静,果然热情地扑上来“招呼”客人,刀光一闪,一颗圆滚滚的头颅落在地上。
昆兰将老板的尸体扔出柜台,骨刀轻挽,将粘在玻璃药柜上的血虫挑下,快速找出了几种需要的消炎镇痛的药物,又原样关好玻璃柜。
这时,他听见玻璃门自动打开的细微动静。
他没有回头,骨刀出鞘,削向身后——
“昆图斯!”
昆兰的刀顿住,他回过身,摘下眼镜,露出一双异于常人的浅色眼睛。
他身后静静站着一个三十多岁、魁梧高大的白人男子,十分符合三始祖挑选后裔的品味。
此时,这个血族男人睁着一双血红色的眼睛,威严高傲的看着自己。
“昆图斯,”男人开口,“你已经沦落到这样的地步了?为了一个蝼蚁,背叛你的盟友!”
他说着,一脚将一盒落在地上的消炎药踩得粉碎。
“我从来不是你的下属,又谈什么背叛?诺兰加西亚的命我握在手里了,如果你还记得我们的盟友关系,就不要再派人暗杀他。”
始祖睁着红眼睛看着昆兰,“所以你是下定决心要为了一个人类,和始祖作对?”
始祖活了数千年,从来没有遭遇过这样的背叛和忤逆,一瞬间怒火中烧,如果不是记着昆兰还有利用价值,恐怕立刻就会和他动起手来。
昆兰也很不耐烦,始祖比起血祖来,段位实在差了不止一点,血祖对下属盟友从来都是恩威并施,而始祖,似乎因为长期离群索居,缺少一个上位者该有的心机手段,面对昆兰,沃恩尚且知道委婉,始祖却放不开自己的身段,始终拿捏着高高在上的姿态。
实在是……令人耐心尽失。
始祖冷笑,“很好,没有你们,我们依旧是七始祖,但是没有了我们,人类必定要死去!而你,自视甚高的混血种,你会后悔的,因为没有了我们,你根本杀不了血祖!”
昆兰平生最在意的就是报仇,无时无刻不幻想自己砍下血祖的脑袋,始祖却轻视小看他的能力,预言他无法得偿所愿。昆兰心里也是怒气冲冲。他们两方已经撕破脸,始祖绝对会从中作梗,索性抽出骨刀,一刀朝始祖附身的血族劈去。
始祖附身的男人也是精挑细选过的,曾经服役与美国海军陆战队,参与过阿富汗战争,反应灵活,身手矫健。可是比起昆兰来,还是差了一点。
面对呼啸而来的一刀,男人左挡右闪,在攻击的间隙拿出一把开刃匕首朝昆兰刺去。
昆兰侧身避开,骨刀在男人项间一搅。
“昆图斯!”男人愤怒嘶吼,又一个精挑细选的手下被昆兰杀死。而最重要的不是死了多少手下,而是昆兰对始祖表现出的不驯服,这让始祖感到威严扫地。红色的眼睛不住颤抖,死死地盯着昆兰,转瞬,红色消失,始祖的意识离开了这个血族。
昆兰将男人的脑袋搅碎,推门便走。
而旧世界,三个沉睡的始祖的本体不约而同地发出一阵颤抖,睁开了血红色的眼睛。
一旁侍立的血族不知道始祖为什么会提前清醒,上前恭恭敬敬地道,“始祖,您的午餐还没有——”
他话只说了一半,便化为奇怪的咯咯声。
原来,其中一个始祖在盛怒下,将长着锋利指甲的手插进了下属的喉咙。
始祖顺手掏出了倒霉血族的口器,滴滴答答的白血混合着扭动的血虫落在地上。
始祖将尸体重重扔到墙边,撞成肉泥,附身爱惜地捧起那些细长的虫子。
“孩子们孩子们,不要发怒,他们会付出代价的,我们会让他们付出代价的。”
他温柔地说着,将手掌里的血虫吞下肚。
三始祖真的,刚出场以为很厉害,挂木桩上两季,说死就死,唯一的作用就是……提款机,没他们,亚伯拉罕拿不到《光之熄》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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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第 10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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