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坐在凯鲁王子宫殿内的某段台阶上,单手支着下巴,两眼无神地幽幽望着远方。
唉……说是把我留下了,可是我又不可能去跟夕梨一个房间住,那样我就要成为一盏锃亮的灯泡,不怕死地发光发热干扰夕梨和凯鲁的二人世界了。
可惜我很怕死,所以为防止被凯鲁王子以及他所有的侍从侍女们锋利的眼刀割成一片片,尸骨无存,我只好主动提出以一个侍女的身份待在夕梨身边。
没想到转来转去,我还是回到了侍女这个身份……算了,没有被抛到街头已经算好运了,在这个远古社会里,我只能算是一个废人。想我大学读的专业是化工,学的是怎样设计工业流程,怎样将小规模实验安全有效地放大投入生产,在这个还是青铜时代连个反应器都没有的社会一点用都没有。总不能让我这个从来都只有理论知识而且还不过硬的人去炼铁吧?我相信我绝对会把铁矿炼成渣的……
不过我已经知足了,比上不足比下有余,至少我比更悲催的计算机专业的要好一点吧……
说起来,能跟着夕梨混,倒也还不错。
我忽然想起了从卡达巴赶回来的那几晚,夕梨都是跟我一起睡的,我们聊了好多。聊她的家人,聊她的同学,聊现代的种种好。我基本是做一个合格的听众,偶尔也插上几句。
——毕竟,我得证明我确实是来自那充满着高科技的未来不是?凭着对漫画的记忆力,倒也能将我怎么知道她也是穿越的这件事合理化。
但对于她告诉了我她回去的方法并问我有没有其他方法这件事,我却只能抱歉地摇头了。我来得比她还莫名其妙,她还能找回衣服后,让凯鲁王子帮忙送她回去——当然前提是凯鲁王子愿意——而我呢,就算能回去,回去的大概也是属于夕梨,属于漫画的那个现代吧?更何况,我是魂穿的,除了我的思维,没有带着现代的任何东西,根本就……没有回去的路让我走。
……
算了,既来之则安之。
可以看出来,夕梨对于我这个来自同一时代的人,同我一样有着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的激动。她那聊天时活泼可爱眉飞色舞的样子,让我忍不住想起了邻居家才上初中的可爱小妹妹。……这么说起来,夕梨也不过是个才上初中的十五岁小女生而已吧?想我初中的时候,还是个什么都不懂的小屁孩,纯洁得很,整天只知道学校,家两点一线的生活。
相比较之下,夕梨还真是个可怜的孩子,才这么点大就得被这个时代这么多人抢来抢去,脱脱衣服,亲亲嘴什么的。
——这帮恋童的变态!
不过……日本人本就早熟,在那个社会里,大概她已经不算小了?
我看看天上飘过变换着各种形状的白云,沉思了三秒钟,决定不去管这显然与我没多大关系的事。反正以我现在的能力也管不着,所谓能力越大,责任越大,这件事,当然就交给我们亲爱的凯鲁王子去操心咯。
撇撇嘴,我无聊地扯着手中可怜的被我凌虐的小草。
夕梨带着三姐妹和凯鲁王子去参加什么决定王太子人选的长老院御前会议去了,她本来要叫我一起去,不过我觉得没劲,就婉拒了。反正我早就知道了结果,也就没必要去凑那个热闹了。
只是没想到在这里更无聊,早知道我就一起跟去,参观一下王宫也好。
……不,不对,我不能去。
想到伊尔邦尼那双仿佛能看透我的锐利双眼,我的脊背就一阵发冷。这凯鲁王子的家臣没一个是好相处的,特别是那个不苟言笑的伊尔邦尼。作为凯鲁王子的谋臣,他对于凯鲁王子的忠心,堪比诸葛亮对刘备的,真可以称得上是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了。对于我这个来路不明的人,他盯得是死紧,好像我是有目的地接近他敬爱的王子殿下,还酝酿着什么阴谋似的。
——他以为他的殿下是屎啊,所有的苍蝇都盯着他?
呸呸呸,我怎么说自己是苍蝇?要比喻也比喻成蝴蝶嘛!
这是想到哪里去了……
我叹一声,丢掉了手中已经被我凌虐得只剩下一点根早就看不出原来形状的小草。
啊啊啊!
想到我那迷惘的未来,我就忍不住痛苦地抱头呻吟起来。我这破身体,到时还要自首替罪被绞死来推动剧情发展的啊!
“小姐是怎么了?”正当我深陷于自己对于那个可怕未来的想象之时,一个美妙的男性声音猝不及防地响起。
我抱头的手僵住,仔细辨认才发觉这声音对我来说很陌生。
“我没……”我连忙抬起头,正想说没事,却在看清眼前的人后顿住。
这是一个仿佛太阳般耀眼的男子。
眼前的人有着一头不长的金发,额前的些许碎发随着微风自由飘动,每一下都好似拂过我的心间。他的脸型狭长,鼻梁高挺,五官立体而搭配协调,容貌与凯鲁王子竟是不相上下。他的上半身裸着,露出古铜色的健康肌肤,只在颈间挂着一串项饰。而最令我讶异的却是他的眼睛。
基因突变么?居然是一金一褐的!
等、等一下,这不就是那个老是觊觎着夕梨的埃及将军拉姆瑟斯么?
“拉姆……瑟斯?”我试探性地问出口。
对方原本好像只是随意地一问,但在我叫出他的名字后,他忽然认真地又将我打量了一番。
“哦?原来我已经这么有名了吗?”拉姆瑟斯摸着下巴,语调微微上扬,笑得极其自恋。
呃……我决定无视掉这句话。
“你是来找夕梨的吗?那你可就白来了,夕梨她跟着凯鲁王子走了。”我坐着没动,一手托着下巴,笑得有些恶劣。
这拉姆瑟斯出现在这里,目的不就是夕梨么?可惜夕梨不在,他是白跑一趟了呢。啧啧,真是不幸。
“我知道。”拉姆瑟斯眼中一闪,似乎有些惊诧,在我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就走了过来,同样在台阶上坐下,“不过这位美丽的小姐又是如何知道我是来找夕梨的呢?”
他坐得离我有些近,我似乎可以嗅到他身上散发的带着沙漠热气的气息。他虽然仍旧是笑着的,但眼中的探究却透过他的异色双眸,明明白白地传达给了我。
……真是糟糕,我又多嘴了。
“……啊?原来你不是来找夕梨的?”我疑惑地问,睁着我的大眼睛无辜地望着他。
不得不说,这回穿越唯一令我满意的就是得了一副好皮囊。我自己原本的身体倒也算不上丑,但也绝对称不上是美女,很多表情我还得考虑好会不会显得做作之后才能做。但现在用乌鲁丝拉的就不一样了,不论是什么样的表情,都不会惹人生厌。
这可是我平常无聊对着水面试验了无数遍后才得出的结论。
拉姆瑟斯显然是愣了一下,大约是被我这变幻莫测的话语深深地震撼了,但他很快就扬起了嘴角,笑得一脸欢畅的样子:“当然……不是。我是来找小姐你的呢。敢问小姐芳名?”
找我?
……呸,相信你真有鬼了呢!而且,我这种小人物为了活久一点,当然不能让大人物记得我们的名字。——马甲要藏好。
“拉姆瑟斯大人说真的吗?”我眨了眨眼,一副纯洁无知的小侍女样。
“哎呀呀,被怀疑我的真心,我可是会伤心的呢。”拉姆瑟斯夸张地捂着胸口,但脸上的表情却是没有一丝伤心的意味。
——拜托,伤心的话麻烦您捂着左胸口可以吗?我相信您应该不是那种倒霉的心长在右边的可怜人。
“可是……可是……”
我为难地盯着拉姆瑟斯做作的动作,拖长的话音未落,便毫无预兆地抬起手捂住了脸。
“讨厌!人家不好意思了啦!”
我一边说,一边如猎豹一般迅速地从台阶上站起来,蹭蹭蹭地一溜烟跑远,绝不给他挽留我的机会。
其实,本来我想先把脸憋红了更有说服力的,可惜憋了半天也没有感觉到脸上发烫,只能退而求其次,靠语言弥补一下了。
不过,我这样是在亲身实践那传说中的落荒而逃么?
啧啧,这种感觉还真不怎么样呢。
唉……这也是没办法的,谁叫我刚刚说错话了呢?三十六计,走为上。该出手时就出手,该开溜时就开溜。所以,我就毫不犹豫地选择了趁其不备以一种完美的理由开溜了。
至于被我抛下的拉姆瑟斯怎样被我这怪异的举止震撼到……那已经完全不关我的事了。他也是个麻烦的人物,我还是尽量减少跟他的交集为好。
唉,在夕梨身边看来也不是个好主意呢,主角身边的人个个都是麻烦人物。而且,据说最容易挂的就是主角身边没啥分量的配角了。怎么看我都是属于轻飘飘风一吹就没影了的这一种……
果然,我要另谋出路才行。
唔……那么在想好要怎么办前,我就想办法收集到足够的金银珠宝吧。
要生活,钱这种东西可是必不可少的。俗语有云,钱不是万能的,没有钱却是万万不能的。
千百年不变的真理,我等俗人自当紧紧追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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