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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小王震球

挂了电话,眼泪已经干涸,只剩下那叫做‘伤心’的情绪,细水长流地折磨着她的心脏。

徐复面无表情地揉着心口,看向对面墙上挂着的电视,液晶屏幕上模糊地映出她的身影——苍白、瘦弱,和提取器播放结束后,黑掉了的大屏幕上的倒影一模一样。

沈逸是徐复为数不多的朋友,她其实也是个异人,甚至是个异人世家的千金,可惜先天有缺陷,经脉有阻塞,只能使用一点点炁,因此而被家族所不耻。

她们相遇的那天晚上,江边刮起了很大的风,徐复顺手救下了想要自杀的沈逸。

徐复本来想把人弄到警察局就得了,但**的小沈逸看起来像只无家可归的小狗,于是喜欢捡东西的徐某人在那天晚上,获得了一个黏人的小妹妹,每天可怜巴巴地跟在徐复身后,‘姐姐姐姐’叫个不停。

再后来,徐复把沈逸扔给了寄宿高中就跑了。

又过了十几年,等徐复回来的时候,当年的小孩儿已经变成干练的孤儿院院长,继承了徐复捡东西的喜好,养起了一大帮孩子,时不时为了他们和政府福利基金会干一架。

徐复顶着那张与十几年前毫无变化的脸出现时,彼时已经是三四十岁、略显疲态的沈逸却冲上来一把抱住了她。

‘姐姐,你怎么瘦了?’

这是沈逸对徐复说的第一句话,仿佛中间十几年的空白只是弹指须臾,她还是徐复身后那个胆小的女孩儿。

可她不知道,眼前的徐复并不完全是那个她深爱的姐姐。

徐复第二次去见她,是因为捡到了小小球。

可能是一个人太过于冷清,也可能是被春晚主持人那句‘红红火火、阖家团圆’影响了,总之徐复下定决心要养只猫是在除夕过后的第二天。

她拎着一兜猫粮和火腿肠,在街上经过了四五个大门紧闭的猫咖和宠物店后,终于发觉自己好像来的不是时候。

徐复凑近第七家的玻璃门,看着白纸黑字的闭店通告后,才反应过来这两天是新年。

她走的有点累了,顺势坐在了宠物店前面的台阶上,仰头时看见对面居民楼,挨家挨户的窗玻璃上贴着样式各异的福字。

“原来是新的一批窗花啊......”徐复不禁自言自语地嘀咕了一句,口鼻间喷出一股白雾,氤氲了眼前的世界。

眼前重新清晰起来后,徐复感觉有什么人拍了拍自己的肩膀,她向后看去,就看到了一只有点脏兮兮的小孩儿。

那孩子看起来不过五六岁,脸圆乎乎的,看起来很好揉的样子。

“怎么了?”徐复难得有耐心,她这个位置相当黄金,被阳光照得暖融融的,索性也不想挪地方。

“......”小孩儿不说话,只是用那两只大的吓人的眼睛默默地看了她半天,低头从衣服口袋里一顿扒,‘咔嚓’一声后,掏出小半个硬邦邦的饼,递到徐复面前。

徐复一愣,没有急着接,而是站起身,一低头就看到那孩子头顶的小旋儿,然后就对上了那双比琥珀色更淡一点的眼睛。

阳光大概是刺眼的,那小孩儿眯着眼睛,皱着一张小脸,却固执地伸着胳膊,甚至还把那块饼举的高了一些。

徐复有点想笑,就听见那孩子肚子咕噜叫了一声,她一愣,那点笑意淡了下去:“你爸爸妈妈呢?”

“死了。”

“......”徐复后来想,这孩子真是不会说好听的话,大过年的,得亏是遇到了她这么个百无禁忌的,不然免不得被人骂晦气,“那你家其他大人呢?快回家去吧啊。”

“他们都不要我。”那孩子摇头,肚子又应景的叫了一声,把饼往前递了递,“你也没有家吗?”

徐复低头瞅了瞅自己,本来为了纪念这个领养猫的日子,她专门换了一身看起来就比较贵的衣服,怎么看都不应该是流浪汉吧?

“我看起来像流浪汉吗?”徐复问,看到那孩子卡壳的样子,有点想笑,又有点同情他。

她长长叹了口气,摸出塑料袋里的五根火腿肠,全都塞进了小孩儿的衣服口袋里。

转身想走,又犹豫地停下脚步,回过头拍了拍他的小脑袋,好心建议道:“不是所有穿好衣服的都是有钱人,这么找是找不到能收养你的人的。”

那孩子慢慢放下了手,把那块饼塞回了口袋,那副天真又可怜巴巴的表情一下子就不见了,他使劲一吸鼻子,把摇摇欲坠的鼻涕吸回去,转身就要跑,却被身后的女人揪住了命运的后领子。

“我有个朋友,她在福利院工作,那里条件还不错,我会让她多关照你的。”徐复倒是不嫌弃他脏兮兮的,空着的一只手拉住他,一边絮叨一边带着他往另一边走。

城东孤儿院是个正规机构,墙面有些漆面剥落,但总体是干净的,院里跑来跑去的孩子也看起来很健康。

“我路上捡的,想拜托你这里养着。”徐复坐在办公桌对面,身后的小孩站得老老实实的,“我看他顶多六岁,这个年纪也不算难领养,而且这孩子底子不错,洗吧洗吧也好看。”

“这都算啥子,放心吧,我肯定把他养的好好的。”对面的女人三四十岁的模样,一头干练的短发——这就是城东福利院的院长,沈逸,她打趣道,“这孩子也是好福气,居然能碰上你出门溜达的时候。”

那是徐复最后一次见到安康无恙的沈逸。

那对眼球的颤抖触感还停留在徐复的手心,有点痒,让她想起了捡到沈逸那天晚上,小女孩的头顶是软软的头发,摸在手里也有点痒痒的。

五十九号,或者说那个叫沈蓼的她,留下的记忆里,关于沈逸的一切都是零散但色彩过分明艳的画面。这些明媚幸福的时光和徐复看到的血色冲撞融合,形成了一个残忍的结局。

徐复终于想起来了,那个‘案发现场’,曾经是她们两个的家。

那间满是血色与死气的屋子,也曾经洒满阳光,整洁明亮。那间不大的屋子,下午五六点钟就会飘出饭菜香味,随后就是碗碟碰撞声,和小女孩清脆的声音。

“姐姐!快来吃饭——”

那曾经是沈蓼和沈逸的家。

沈逸于沈蓼,就像王震球之于徐复,所以我给了沈逸比较多的篇幅,爱是最难懂得东西,沈蓼到死才明白。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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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小王震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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