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得准时起床,我坐在一楼的餐桌边同卡维一道儿吃早餐。
有时候我也很奇怪自己为什么会愿意同这样一个家伙在一起,难道是因为我真的很无趣而他很有趣吗?
“海瑟姆,你不觉得你这话听起来很阴阳怪气?就好像是在拿我寻开心,”坐在我正对面的那个家伙看起来气鼓鼓的。
但是他现在吃饭时脸颊一鼓一鼓的样子真的很像几天前我在宠物店看到的兔子,全身的毛发雪一样干净,只有垂下来的两只耳朵是成熟小麦一般的金色。
当时我的确是想买它的,但考虑到家里已经有一只巨型垂耳兔,就还是算了吧。
“哼,幸好你没有买,毕竟我的梦中情兔可是灰色的。”
他如此答复道,也是如此的驴头不对马嘴。
“所以说,我真的弄不明白我们俩凑在一起是因为什么,”我发出由衷感慨。
对面的垂耳兔动作优雅地拿起餐巾递向我,却在我伸手即将接过的时候重又缩回手去,带着点可爱的调皮,以及,对我的些微不满。
“爱情不就是这么一回事吗?你不需要明白,你只需要知道它现在正在发生,然后接受它的客观存在。”
“是嘛,那可真无聊啊,”我随口应和,“感觉‘爱情’甚至没有‘卡维’来的有意思呢。”
“蛤?”餐桌边的巨型垂耳兔总是一惊一乍。
可我突然就不想说话了。
这算爱情吗?
爱情的定义究竟是什么呢?
是**的性还是两个孤独的旅人靠在一起相互取暖?
抱歉,关于这个问题,我想我也不知道。
或许,我也只是,很自私地,向往着某个人,向往着他的生活——就好像占有他,就能占有我所向往的某种生活、某样特质。
难道说,这样卑劣的心思,也有资格称之为“爱”吗?
.
艾尔海森仰躺在床上,随手把刚喝光的酒瓶像扔垃圾一样往地上随意一抛。酒瓶与地板亲密接触发出巨响,然后咕噜噜地滚远。
卧室中窗帘紧闭。黑暗中,艾尔海森眯着眼睛,只能看到头顶那些鬼魅一般飘忽不定的阴影。
可能是窗帘上图案映在天花板上,也可能是自己酒喝多了已经开始出现幻觉了。
可艾尔海森却觉得自己现在脑子清醒得很,甚至可以说,他从出生成长到现在,从没有那么清醒过。
他开始回忆。
就像浑浑噩噩一辈子的人在莫名的第六感之下,自知死期将至,突然反思起自己的一生。
艾尔海森是一个孤儿,从他开始记事起就生活在孤儿院中。
或许人们从影视剧、小说中了解到的孤儿院,大多数要不就是悲伤阴云笼罩的衰破之地,甚之各种见不得光的腌臜之事在其酝酿发酵堪比人间炼狱,要不就是可怜的孩子们在善良的好心人的帮助下幸福快乐地成长,笑容阳光灿烂,甚之与“救赎”之类宏大的词语联系在一起。
很可惜,现实中的孤儿院就是一家普通又正常的孤儿院。艾尔海森在其中非常正常地成长到十八岁,按部就班地在孤儿院的资助下上学。
期间没有谁为他驻足,不论爱恨,怜悯还是鄙夷;他也从没有喜欢过谁,讨厌过谁,就这么一路走过了十八年。
高中毕业的时候,孤儿院的院长把他叫进办公室。
“孩子,你已经十八岁,该学会自立了。”
话很委婉,但意思也很直白。
艾尔海森回去之后也仔细考量了一番,的确,凭他的成绩可以上到一个很好的大学,他也的确很享受那种在大多数人看来枯燥而乏味的读书生活——可是那也同样不是他非常渴望的东西。
有,可以;没有,也无所谓。
正好那时候艾尔海森为打发时间顺便赚点零花钱写的小说《无尽演奏》的成绩对于一个新人来说还不错,艾尔海森就干脆利落地选择当全职作者了。
那时候啊,要说那时候的自己……
“实际上还是很孤独吧,只不过那时候的自己过了那样的日子十八年,已经习惯了,也已经麻木了。”
现在回想起来,不得不放弃学业的自己,该是多么可怜啊。
可惜,那个时候的艾尔海森还不能够反应过来。
后来,他到心理医生那边“取材”。
再后来,他在前往临海小城的火车上看到了那片辽阔的大海。
真好啊,没有尽头的大海,渺小的人在宏大到过分的事物面前,竟也能由衷地产生一种安心的情绪。
于是一拍脑袋,当时还只有十八岁的艾尔海森就决定自己一定要留在这座让人安心的小城。
如果说让人觉得安心的地方就是家的话,或许,他也可以有一个自己的家。
但首先,他需要足够的资金,来买下自己的房子。
但很可惜,前东家、出版了《无尽演奏》的出版社,并无意艾尔海森的新书,觉得新书同《无尽演奏》之间风格跨度过大,过于冒险了。
那段时间,艾尔海森的日子就是写小说投稿,写小说投稿,再写再投,再写再投。
那时候租住在狭小出租屋中的艾尔海森也没想这么多,他只是觉得自己十八年来这么这么想要一个东西,老天不必指望,他自己不蒸馒头争口气,总该自己成全一下自己吧。
当《笨蛋侦探I·太阳与黑街》彻底完稿,艾尔海森也终于收到了一家名为“孤星”的小出版社的回信。
再之后的事情也不必说了,名利双收,万人拥簇,似乎就该是这个主角为“艾尔海森”的故事的结局了。
可是故事的主人公是怎么想的呢?
故事的主人公想:
是啊是啊,他已经拥有很多了,可他还是会想起自己上学的时候。
总是留在教室里假装写作业,故意留到最后,沉默地用余光目送着班上的同学们一个个嬉闹着离开。
放学路上的那轮夕阳,如此衰败的意象,似乎贯穿了他并不漫长的一生。
可艾尔海森知道自己是多么骄傲的一个人。
相较于冷漠的漠视,他更痛恨来自他人的怜悯。
自然,他也无意通过故意卖可怜向他人寻求帮助。
实际上,相较于同龄人,他已经足够强大了,那么何必再伪装自己以期换取更多的好处呢?
更何况,那些真正需要帮助的人要比自己更需要那些,或许是金钱,或许是鼓励这样类似的情感支援吧。
故事真正的主人公该是卡维才对。从一个人孤零零地远走他乡,到一路遇到同伴收获友谊;从平凡甚至有些倒霉的普通人,到有一天奇遇忽然开启了奇妙的同妖魔鬼怪作战的冒险。
真幼稚啊,不是吗?
可正是这些幼稚的梦和幻想,组成了《笨蛋侦探》。
能写出这样幼稚故事的人,理所应当,就是这个世界上最幼稚的人啊。
艾尔海森之前从没有这么想过自己,也没深入思考过自己为什么会创造出这样的故事和人物。
但是到了十一年后的今天,他终于明白了:
最渴望拥有朋友和能证明自己在这世界上独一无二经历的人,实际上一直都是他自己啊。
所以,如果世界上真的有一个大陆名为“旺德兰德”,它最繁华的城市“梦之城·德林姆”中真的有一家位于随时都会倒闭边缘的须弥侦探社·梦之城德林姆分社,那里住着金色头发的落魄侦探和喜欢同侦探拌嘴的助手某奇怪飞行物,并且还时不时会有坑爹又欢脱的同事兼朋友过来拜访……
那样的世界,是否可以也为他艾尔海森留有一席之地呢?
在为《笨蛋侦探》敲下“全文完”的那个晚上,艾尔海森鬼使神差般,打开了一个新的文档。
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艾尔海森有了收集各地奇怪现象和事件的习惯。
很可惜,在最后一次亲身前往考察但名义上是收集素材的旅游后,艾尔海森最终选择了认清现实。
现实就是,不是“笨蛋侦探”和他的小伙伴们需要他,而是他需要他们。
那么就让他真正“降临”那个世界吧——这个世界上本就没有神明,也不存在奇迹,那么再一次地,由他自己成全自己吧。
艾尔海森决定一步到位,他要让那个自己拥有那个世界的全部,所有的所有。
如果说《笨蛋侦探》的核心人物是“笨蛋侦探”本人,那么就让那个自己拥有“笨蛋侦探”吧。这样,“笨蛋侦探”的朋友也同样是那个自己的朋友,“笨蛋侦探”经历的独一无二的冒险那个自己同样也能拥有,“笨蛋侦探”的房子那个自己会买下来变成真正意义上的家,而“笨蛋侦探”本人是那个自己真正意义上的家人。
至于派蒙……
算了不管她,当宠物养也不是不行。
理所应当地,拥有着所有美好情感和祝福的世界和人,自然值得他爱上。
“换做任何人都是一样,”艾尔海森如此自我安慰着。
人体的保护机制当然不会允许一个人轻易承认自己的病态和疯狂。
可真的就是真的,假的就是假的。
一味沉溺于那镜中花水中月,那同现实产生的巨大落差,只会让被蛊惑的人愈发痛苦。
结局,要么是被彻底撕碎,要么是认清现实回头是岸。
艾尔海森最终疲惫地在床上睡去了,无人注意的角落里破破烂烂的齿轮狮子毛绒挂件静静地躺在地板上残余的酒液中。
往好处想,或许第二天会是一个新的开始。
也可能,不过是对漆黑无光的前一天的单调重复。
派蒙指指点点“你小子”.jpg
在外地,继续拉胯。
不过我尽量在中秋前结束if。
另,中秋贺文已写完,诸位放心。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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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6章 芝诺悖论(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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