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秋在贝克街暂时住了下来,同时也认识了221B的房东郝德森太太,虽然在原著里对她的描写不多,但是经过一番了解这是一位同华生一样心地善良的人。即使不是很富裕,还是给她减免了一些房租。
找工作的念头一直在脑海里盘旋了一周,但还是没有想到有一份工作适合自己。长期营养不良让她看起来像个十三岁的孩子,甚至去给人当女佣都要被人嫌弃病怏怏的。寄秋蹙眉看着腿上一团乱糟糟的毛线,这是她主动提出帮郝德森太太织的毛衣,烦乱的心情让手中走线一步错步步错。
“加里小姐,不用太过勉强自己。你瞧,福尔摩斯也有一个礼拜没有接到顾客了。”华生悄悄瞥了一眼坐在沙发上双手合成塔状闭目养神的福尔摩斯,调侃了一下自己老友,试图让这位看起来还是孩子的小姐放松下来。
“并不,华生先生。我想......”寄秋颓废地叹了一口气,把视线投向窗外对面那条街上,“有一位警探先生马上要到访,福尔摩斯先生马上就可以接到新奇有趣的工作了。”
就在寄秋话语落下,门铃就响了起来。郝德森太太领着一位面色发黄,黑眼睛的矮个子男人走了进来。
“好久不见,雷斯垂德巡官。”华生在跟着福尔摩斯处理过很多案子时对这位警探已经熟悉了,习惯性的从胸前衣兜里摸出了笔和记录的小本。
沙发上的福尔摩斯也睁开眼,“请快点说明来意,可以给我们省下一些时间。”在侦探的眼里,那些每次见面的繁文缛节对他来说都过于麻烦,他更喜欢单刀直入的对话。
“是这样的......”雷斯垂德摘下帽子,刚想开口,但发现坐在窗边的寄秋,又把嘴里的话咽下去,“福尔摩斯,你有客人吗?”
寄秋这时也知道自己碍事了,识趣地站起来朝雷斯垂德欠身,“我去给你们沏杯茶。”
等寄秋端着茶壶走出去,雷斯垂德警探已经离开了。
“华生,我们要赶上明天到达莱瑟黑德最早的一班车。”福尔摩斯一改刚刚那副沉思的样子,眼睛里散发着兴奋地光,整个人都变得很精神。正如寄秋所说,他确实接到很有趣的案子。
“加里小姐,你是怎么看出来的?”华生对福尔摩斯现在的样子见怪不怪,他更好奇寄秋是怎么看出来雷斯垂德是警探的,雷斯垂德这次到访穿的是便服。
“因为他的站姿不是很笔挺,没有留着络腮胡子,所以不是一名军人,但他的拇指和食指的夹缝衔接处有茧子,食指左右两侧也有茧子,他的态度自高自大,还有一种发号施令的神气。除了军人之外,只有警探符合。”寄秋自顾给自己倒了一杯茶,接着说下去,“他在那条街上往这边望了好几次,却一直犹豫不决,肯定遇上了很棘手的案子,只好找福尔摩斯先生求助。”
“哇哦~加里小姐的洞察力很敏锐。”华生有些吃惊,寄秋的一番分析甚至比某些普通的警探还有精巧。而且这位小姐还那么年轻。
上一世当刑警积攒的经验终于发挥了用处,学了一堆痕迹分析,心理研究,行为侦察等课程终于可以找人倾吐,寄秋小心翼翼地鼓起勇气,“福尔摩斯先生,我可以跟你们一起去吗?”
“可以。”
“福尔摩斯!?”华生听到好友这么干脆同意,忍不住提高了音量,在他看来加里小姐还是一个孩子,虽然刚刚分析让他短暂失神,但还是不赞成小孩子去凶案现场。
“亲爱的华生,加里小姐可不是你往常见过的那些女人们。”福尔摩斯懒洋洋地开口,重新坐回沙发上,“菲尔德庄园的主人被杀,凶手一直没有着落,已经排查了附近很多居民,都不了了之。”
“会不会是庄园内部的人......”寄秋以前办案的时候见过很多这种例子。
“庄园的佣人们已经被询问了一遍。唯一一个有怀疑点的人就是菲尔德庄园的管家,但这位管家却在案发当日去看望自己的侄子,有完美的不在场证明。”一旁的华生帮着解释了,他已经放弃说服福尔摩斯不带加里小姐到案发现场了。
“确实......很有趣。”寄秋低声呢喃道。
第二天一大早,寄秋的扮相再一次打击到华生这位古典的英国绅士,连尊称都忘了用,“你的头发?”
寄秋摸了摸自己贴着头皮的板寸,拿了一顶贝雷帽扣在脑袋上,“长发对于我来说太麻烦啦。”
“好了,再不走我们就赶不上那趟火车了。”福尔摩斯很快就回过神,穿好大衣戴上猎帽。
寄秋用手指轻轻抠了抠额角,她给自己上了一层蜜色的扑粉,变成一个黑瘦的少年。只不过第一次上妆总感觉脸上哪哪都很痒。
就在寄秋终于忍住自己不再去挠痒痒,他们三个人终于来到了菲尔德庄园。
菲尔德庄园跟寄秋想象有所出入,据华生所说,这位丹尼斯.菲尔德是一位子爵,家里还是世袭制的贵族。眼前这个庄园打理的井井有条,花圃里还种上了玫瑰花。整个庄园并不是很大,不太符合一位贵族老爷住的地方。
“菲尔德先生只有这一个庄园吗?”寄秋朝接待他们的男仆问道。
“不,这只是老爷养病的庄园。”即使寄秋看起来还是一个小孩子,但男仆没有轻慢,恭敬地回答道。
“啊,福尔摩斯,你终于来了!案发现场我都保持原状,就等着你出手。”头发浅黄脸色白皙的高个子男人在门口迎接,热情地跟福尔摩斯握手。
福尔摩斯似乎没有被他的热情迷惑,毫不掩饰下拉了一下嘴角,“葛莱森,你和雷斯垂德这样厉害的人在场,何必来找第三个人呢?”
“怎么会呢。”葛莱森顺着福尔摩斯的目光看去,附近的一块草坪被人踩得稀烂,面色变得尴尬,“我的老朋友,这件案子实在不可思议。我想你一定对它非常感兴趣。你要知道,这种涉及到上流社会的案子是一向不会让外人来插手的。”
“那好,我们去屋里瞧瞧吧。”福尔摩斯不再继续嘲讽,大步走进去,脚步一顿,突然想到什么,扭头跟门口的警卫开口,“那位小先生是我的新助手。”
寄秋听到侦探先生说她是新助手,整个人都有些飘忽忽,从拦着她的警卫腋下钻过去跟上福尔摩斯的脚步。
福尔摩斯一行人来到二楼,葛莱森把整个案子更详细地说了一下,“菲尔德是在自己的卧室被人发现的。早晨女佣去叫他起床,但发现自己的老爷已经咽气了,那位可怜的姑娘被吓得现在还有些恍惚......”
寄秋扭头看见卧室正对着敞开门的书房,索性就没有跟一帮人挤进卧室,而是去书房看看有没有什么线索。
丹尼斯.菲尔德的藏书颇丰,书房里一整面墙都是书。寄秋从书架上抽下一本大部头,上面标注了很多痕迹,又随机抽下一本,依然标注很多要点,足以证明这位子爵并不是空有其名的草包,相反学识渊博,礼仪正派,估计在上流社会也受人尊敬。
寄秋把抽下来的两本大部头放了回去,却发现有一本书不同于别的书一样紧挨着书架,反而凸出来一块。于是便把那本书抽下来,整本书封面都是黑色,书脊上是烫金哥特式字母。这是一本《古希腊神话史》。
‘这要是放后世,肯定摆在图书馆供着。’寄秋搓捻了一下书本厚实的纸张,翻开这本书,扉页还夹着一张纸,是从另一本书上撕下来的。她一目十行看完纸上内容。
谁杀了知更鸟?
是我,麻雀说,
用我的弓和箭,
我杀了知更鸟。
谁看见他死去?
是我,苍蝇说,
用我的小眼睛,
我看见他死去。
谁取走他的血?
是我,鱼说,
用我的小碟子,
我取走他的血。
谁为他做寿衣?
是我,甲虫说,
用我的针和线,
我会来做寿衣。
谁来为他掘墓?
是我,猫头鹰说,
用我的凿和铲,
我将会来掘墓。
谁会来做牧师?
是我,乌鸦说,
用我的小本子,
我会来做牧师。
反面是空白,寄秋拧紧眉头,这是一首残缺的童谣,选自《谁杀死了知更鸟》。老早的童谣更像恐怖小说,不是后世那种专门为孩子写的温馨向。不过这种东西放的地方,更像是为了让人注意到。
“啊!先生?”突然有人从后面按住她的肩膀,寄秋被吓了一跳,见来人是福尔摩斯,松了一口气。
“你发现什么了?”福尔摩斯挑了挑眉,眼神看向寄秋手中那张纸。
“有一本书,它好像是故意凸出一块让我发现的,书里夹了一页童谣。”寄秋把手中的纸递给他。
福尔摩斯看的比寄秋仔细多了,“市面上常见的廉价印刷,在伦敦很多书店都能见到,纸张很薄,菲尔德先生对书籍痴迷的态度是不会买这种廉价没有收藏意义的书。”
“所以,这是外人带来的。那么他为什么要这么做呢?”寄秋接过那张童谣残页,翻来覆去又看了一遍。
“这就是我们要探明的真相。”福尔摩斯走向窗口俯视下面被破坏的花园。
童谣选自《谁杀死了知更鸟》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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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第 2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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