画轴其色如墨,在日光下有细碎微光一闪而过,只男子小臂长短,一个年少力强的男子拿在手里也显得吃力,材质绝非一般。
他叫住这败家子,一番交谈之下,得知他想将这幅画卖掉,却苦于找不到买主。
他微笑伸手:“若小友信得过我,不若交给我一观?”
那男子见他衣着简朴,实则没抱什么希望,正想将画递过去,就想起刚刚当铺掌柜说的话,只怕他见到画中私印就放弃买画,一时犹豫。
“今日我有急事,只叫你先瞧两眼。你若愿意,不如下次你来我家找我看画?”他想着提前将这私印处理掉——具体怎么处理也没想好,总之现在先糊弄过去。
吴明本不在意画中内容,只是好奇这画轴的材质,自然无不可。
然而叫他没想到,这画轴竟是用一种稀世药土所制。
这种药土的来历,大约要追溯到嘉靖年间。
约百年前,彼时尚未成为江湖传说的小李飞刀李寻欢,也有过一段仓皇岁月。还曾一度因为陈年旧疾性命垂危。便是江湖上最有名的神医梅大先生也言明无药可医。
然而就在所有人都以为他会英年早逝之时,他却奇迹般的挺过来了,不仅如此,身体还一日好过一日,直到彻底康健,连梅大先生都大呼惊奇,成为江湖上难解之谜。
直到昔日江湖第一美人林仙儿将“不救山庄”的存在捅了出来。
没有人知道不救山庄的具体地址,就连想将这件事情彻底捅破的林仙儿也说不出个所以然。她只说不救山庄是在一处山谷之中,掩映在层层深林之内。四面八方均被灰色瘴气围绕。寻常人只要接触到一点就会控制不住的昏迷过去,三日后才能清醒过来,届时甚至会忘了自己究竟为什么要来这处山谷,只能一头雾水地无功而返。
流言甚嚣尘上,武林之中,身患不治之症的人数不胜数。且即便是没有什么病症,年富力强者又有谁敢说自己以后一定不会有性命垂危的时候呢?
无数人想要找到这传说中不救山庄的位置,其中徒劳而返者十之**。但或许,真的有人误打误撞,接触过这传说中的不救山庄。
不管真假,他们隐隐摸索出了规律——大约,非身患绝症,命不久矣者不得进入。
此外,关于不救山庄的传言越来越多,其形象也越来越具体。
不救山庄的主人,是一位美如冠玉、气质出尘,但脾性极为古怪的神医。其有三不救。
非病入膏肓者不救;非惊艳才绝之才不救;非美人不救。
不管最后一条看起来有多么格格不入,这的确是江湖上流传最广的一种说法。
还有诸如不救恶人、不救秃驴等千奇百怪的说法,然而因为所言甚少而不了了之。
自小李飞刀时起,百年来不救山庄的传言从未停止,可真正有人进去过不救山庄吗?真的有‘不救山庄’这个地方存在吗?没人敢肯定。
但吴明知道,确有此地。
吴明如今看起来虽可以打扮的普通。不见半分傲气与棱角。但他年少时的确可称得上一句天上地下无出其右的鬼才。
他的身世坎坷。虽生而知之,却也因此牢记自己的父母被海寇击杀的场景——弱小就会被欺凌的想法,至此埋藏在他的心中。可以说自出生起,他的性格便彻底固定下来。鲜血与操控成为他人生的底色,冷酷与傲慢则是他超人天资的附加产物。
自那时起,他流落于各海岛异国之间,辗转不休、四下漂泊。他天资异禀,十二岁便通晓七国语言;在旁人还在苦心钻研武林秘籍的年纪,便已经自创无相神功,可以拆解百家武功招数。二十岁时,已经无敌于南洋,创造出属于自己的势力,无名岛。
他有太多的时间,太多的本钱去探索这个世界上不在他掌控之中的事情,不救山庄便是其一。
无法被考据的流言是传说,得到了证实的流言则是史实。他收藏在无名岛上的秘籍,从天文到地理、从皇家秘史到武功秘籍,可称得上是应有尽有。再加上他过目不忘的能力和常人望尘莫及的智力,想要在真假掺半的流言之中整理出事实,也不过是时间问题。
除了乐子,他什么都不缺,包括时间。
虽算不上轻而易举,但他的确找到了不救山庄存在的证据。
药土正是其一。
这是一种种植并埋藏过数种稀世药材的土壤——育土的主人家必定深谙药理,且家财万贯,才会有条不紊的在药田上一一栽种自己需要的药材,随后并不取用,而是任由药材凋零在田间,以药养药,最终在药力深厚的田间,再养殖铁灵芝。
生出的铁灵芝封在药土之中,药力不仅不会随着时间而流逝,反而会在药土的浸润下越发深厚。据说将药土砸开就能闻到其中馥郁的灵芝药香。濒死垂危之人哪怕闻到这种气息都可以留住一息,更匡论切食铁灵芝。
而那药土,看起来黑漆马虎,无色无味,平平无奇,实则也有肉白骨之功效。
吴明手中便有一小块药土的残渣。那是他自南洋最穷凶极恶的海寇手中夺来的,那寇贼的武功很有意思,倒让他想起二十年前的‘蝙蝠岛’。寇贼宝库之中,藏得最隐秘的,便是一块黑黢黢、但重得要死的黑土。
那寇贼见他拿到药土,就发了疯似得反击,甚至想将药土一口吞下,还是吴明眼尖看破,反剪了他双手带回无名岛,又酷刑审讯多日,才知道了这药土的来历。
药土看起来不过是一块黑疙瘩,只在阳光之下,才会散发出些微的闪光。吴明曾刮下过一点作实验用,效果好到简直不似人间应有之物。
所以,倘若那画轴是传说之中的药土所制,其价值不可估量。
但他万万没有想到,画轴上画的,正是不救山庄的初代主人。
那枚私印,是天下第一快剑,沈飞的私印。
这枚私印,只在两个地方出现过。一是与小李探花来往的唯一一封贺信中,还有就是这幅画像上。
那封贺信同怜花宝鉴一起,如今都在吴明的私库之中存放着。
这枚印上刻着的不是沈飞的名字,而是两个莫名其妙的符号——吴明尚未探明这符号究竟是什么意思。
但他绝不会认错这枚私印。
与沈飞相识、用上这样一整块药土作画轴、又是世间难得的美男子,除却不救山庄的主人,根本无需再做多想。
天赐机缘,就在吴明打算买下这幅画之际,又遇见了与画中人样貌几乎一模一样的少年人。
样貌极佳、气质脱俗、目下无尘,还有一副娇生娇养才能养出的明明不通武功却天不怕地不怕的性子。
吴明第一时间判定,他是不救山庄的人。
或许是现任庄主的小儿子,因为好奇而偷跑出山庄,想在武林中闯出一番名堂。
天生跛足或者跛足多年之人脊柱定是畸形的,他却身形端正,周身没有一点毛病,定是最近才患上的毛病,然而他眼中不见任何焦急之色,想来是心知补救之法。
如此来看,更添一层可能。
吴明迫不及待要与他搞好关系,但他深知欲擒故纵的道理。
这孩子虽然娇惯,但并不愚笨。只一味的讨好他,说不准反而会让他生疑。
若先将他交给宫九,自己从他视线中隐身,让这二人相处,便会放下他对自己的警惕。
宫九的性格,他很清楚,少有人能受得住。在他与宫九产生不可调和的矛盾之前,自己再回到这里从中调和,便会让他进一步信赖自己,进而达成目的。
此外,先叫他们二人第一时间两看生厌,就能减少后续有可能出现的因为年纪相仿,五九反而更信任宫九的可能性。可谓一箭双雕。
他收好画卷,慢条斯理用大拇指抹掉画卷背面沾染的那滴血,看都不看躺在地上死不瞑目的男子一眼,转身离开这栋马上就要燃起大火的宅子。
在熊熊燃烧的火焰和逸散出的灶油味中,他暗忖——或许可以再等两日,到那时,想来五九定要忍受不了朝寝难眠的感受,与宫九的矛盾也即将达到顶峰。届时,他只要坐收胜利果实即可。
想到这里,他露出畅快的笑容。
铺垫一章,明天继续见宫九。
陆小凤里备选是宫九和陆小凤两个人哈。本来想写城主但是感觉相性不是很佳,遂放弃。
和阿飞的剧情大概只出现在回忆里,因为不太想写飞刀的剧情了(?)
但这对我脑的也很好嗑,嘻嘻。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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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第 44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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