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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南王世子开启了新世界的大门

管家带着一个衣着华贵的少年走进来,少年额角的伤口上还渗着些许的血色。叶孤城只淡淡的扫了眼,又侧头询问管家,“这位便是你从海上救回来的——”

管家点了点头,少年已经抢先开口,“在下便是南王的次子,单名一个洛字,字洛水。江湖上有许多人都知道我,认识我,只需求证便可。白云城主若是不信,也可派人写信去南王府求证。我随身带有信物,只要派人去南王府告知我父王,或是要人送我回去,南王府上下自当感激城主大德。”

这不过是一个普通的世家子弟,带着纨绔子弟惯有的矜持自傲,还有一些掩饰的并不十分好的野心。叶孤城沉默的审视着这个少年,冷酷的视线使得少年畏缩的绷紧肩膀。自然那些关于洛水公子文武全才,少年英雄的美名也并不完全符实,其中大半都要来自于溜须拍马的奉承和仗义疏财的吹捧。

但南王世子的到来对于叶孤城却有着非同寻常的意义,在洛水公子踏上白云城的这一刻,二十五年来一沉不变的系统第一次发生了改变,开启了新的系统地图和主线任务。

叶孤城的人很冷,眼神也很冷,冷的就像是一柄利剑。尽管这柄剑还在剑鞘里,尽管他的眼中并没有杀意,但无论是谁被这样冰冷的视线审视,都难免会觉得心虚胆寒。洛水轻轻的咳嗽了一声,抿了口侍女送来的香茗,“城主可否派些渔民搜寻我失散的护卫——”

无论如何,系统的异变算不上是一件坏事。叶孤城并没有理会少年的提议,他轻轻的勾了下手指,握紧腰上的佩剑,“南王府距南海有百里之遥,世子长途跋涉,舟车劳顿所为何事?”

洛水端着茶杯的手腕微不可查的抖了下,一口热茶冲入口中,他只能强捺住舌尖的灼痛,“在下本是来访友,不,也算不上访友。我一直十分仰慕南海的诸位大侠,奈何诸位大侠都和城主一般隐世桃园,不理俗世。前阵子听说有人目睹昔日南海群剑的飞鱼岛主最近在南海出没,所以特意来探寻一番。不想,昨日却在途中遭遇了海盗,所幸大难不死,因祸得福,得见最仰慕请钦佩的南海剑仙,白云城主。”

这简直是赤果果的献媚,但少年的眼神明亮,语气欣悦,仿佛真的将叶孤城当做毕生最钦慕的高手。

叶孤城侧过头看了眼管家,“近日白云城附近可有海盗出没?”

叶孤城的语气里甚至还有些微不可查的期许,并非是因为自己显赫的名声,而是因为“诛杀海盗首领”的任务,这个任务有着为数不少的经验。

但管家毫不犹豫的摇头打破了叶孤城的期望,“最近十年,南海上已经鲜有海盗出没,白云城周遭的海贼更是绝迹。”

十年前的白云城远非如今的模样,也没有现在这么富裕,那时城主才刚刚开始新建城墙,正是钱银最吃紧的时候。每月里都要从无名岛上运来大批的粮食和石料,海盗们不敢打无名岛的主意,竟然就打上了白云城的主意,在白云城附近劫走了其中一支装满了石料的船只。

侥幸逃生的船员已经遍体鳞伤,被人从海里捞起来的时候就只剩下半口气。这个消息传回白云城里,就连一向内敛克己的城主都捏碎了一个茶杯。也正是那一次,鲜少出海的叶孤城大动干戈的出了一趟远门,在南海上围追堵截了整整一个月,诛杀了十数个海盗头子。自此,南海的海盗绝迹,谁都知道白云城主爱民如子,护短迁怒,即便是途经此地的海盗船支远远看到白云城的渔船也要绕着走。

南海上没有海盗,那么烧船杀人的就只能是别人。这个别人的名字呼之欲出,洛水心中一颤,抬头去看白云城主。叶孤城的面色如常,看不出内心的想法,既像是早已经预料到这个人的身份,又像是对这件事根本不感兴趣。

他抿了抿双唇,已经到嘴边的字词又咽了回去,最终还是没有说出这个人的名字,“难道是有歹人一路尾随南王府的船队?眼下我只身一人,护卫也都生死不知,这可如何是好?”

叶孤城的眉梢微微一挑,系统里突然又跳出了一个任务界面,“南王府的世子为奸人所害,流亡海外。安全护送南王世子到南王府,途中队员离队或伤亡会影响判分,南王世子死亡则视作任务失败。任务时限一个月,是否接受护送南王世子回到南王府的任务?是/否”

“这可如何是好,如何是好——”

洛水沮丧的低着头喃喃自语,但挑起的眼角却时刻注意着叶孤城的表情。这样的情况下,最好的解决办法当然就是叶孤城立刻派人护送他回南王府去。对方既然选择伪装成海盗,就说明并不愿意暴露身份,不愿意同南王府结仇,自然也不敢追到南王府里去。这个世上,能够悄无声息的潜入王府刺杀的高手并不多,而这样的高手又大多不屑于做这样阴险无耻之事。

但这样的办法却绝不能够由洛水自己说出来,他向来自喻孟尝,以乐善好施,慷慨大义结交江湖人士,此时无论如何也不能够舍弃失散坠海的护卫,做出独自逃生的行径来。

管家也斜着眼偷看叶孤城,他当然也听出了南王世子话里的深意。在南海,敢在白云城门口杀人,能在白云城门口杀人的,除了无名岛上的那个人,再不可能有别人。

在他看来自家的城主丰神俊朗,治理有方,武功超群,严厉律己,不好色也不贪财,除了太过懒散这个缺点,几乎就是个十全十美的男人。但联想起无名岛上那位日益太高的价钱,又权衡着叶孤城一贯疲懒的性格,管家实在担心城主会懒得管这桩闲事,直接要人把南王世子打包送去无名岛上换粮草。

叶孤城沉默了片刻,扶着腰上的佩剑站起来,边向外走,边吩咐管家,“你去安排城里的人手搜救护卫。再准备一支快船,一个时辰后就要出发。”

“城主,这,这恐怕不妥——”,管家满脸的褶子都抖了起来,快船的速度确实很快,这样的小船携带不了多少粮食清水,却能够穿过狭隘的暗礁和岩石,最适合岛屿之间的短途航行。无名岛同白云城主的距离并不远,中间就隔着这样一片暗礁和岩石,城主果然是要把南王世子送去换粮食。

叶孤城的脚步顿了顿,转过身扫了眼惶惶不安的南王世子,又冷声重复了一遍,“一个时辰后出海,我亲自护送南王世子回府。”

少年沮丧惶恐的脸色立刻鲜活起来,他的眉心和嘴角都情不自禁的舒展开来,眼睛里流露出一种诧异,惊喜,激动交杂的情绪。这世上有几个人值得白云城主亲自护送,这样无上的殊荣必然会带来显赫的声名。塞翁失马焉知非福,他原本是本着结交飞鱼岛主的目的来的,却能够意外的搭上了白云城主,这也算的上大难不死必有后福。

管家的脸色更加复杂,二十五年来,叶孤城一共出过远门三次。

一次是追杀海盗,一次是指导渔民采集东珠,最后一次心血来潮的出海钓过一整天的海鱼。回来之后又亲自下厨,在后院里生火烤了一天的鱼,那些海鱼既没有开膛破肚,也不佐香料食盐,在篝火上翻来覆去的烤了三个时辰,到最后也没有几条能够勉强入口。可想而知,在那之后城主再也没有继续培养自己钓鱼的爱好。

可以说叶孤城是一个彻彻底底的宅男,除了练剑,唯一的爱好就是治理白云城的民生。这样一个人连路都懒得多走一步的人,有一天突然愿意管一桩本不想干的闲事,甚至愿意为这桩闲事出一趟二十五年来最远的远门,并且还不愿意带上护卫和船队,怎么能不叫人担心?

“城主,这——”

“还有何事?”

叶孤城冰冷的视线又扫了过来,管家抻长脖子,艰难的从喉咙里挤出自己的声音,“这,这也太过仓促,许多事情都来不及准备。船只,船员,粮食清水,这些都要提前准备,不如择日再出海,再说南王世子长途劳顿,也需要稍作休息——”

“不,不,我并无大碍,随时都可以出海。”洛水下意识的否认,又惊觉自己太过直接,连忙客气的改口,“我自小习武,虽并不能算是武林高手,也不是身娇体贵之人,但凭城主的方便,无需顾忌我。”

叶孤城不为所动的沉默着,这便是否决的意思。

管家就只能死马当作活马医,挣扎着找到另一个理由,“城主,你今日练剑迟了半个时辰,一个时辰后正好是午膳的时辰——”叶孤城的生活一直很规律,每天的作息都很严苛,必须要睡满四个时辰。平日里,现在叶孤城应该已经在练剑。今天为了见南王世子耽误了练剑,难免就又要耽误午饭,必然会推迟之后的一切。等到叶孤城睡满四个时辰,起床用过早饭,当然就已经是明天了。

叶孤城微微一怔,保护南王世子安然无恙并不算难事,这个任务的难处无非是队员离队死亡,以及时间限制。为了避免队员离队的最好办法就是尽量少带船员,轻舟快行,早日赶到南王府。

管家的话提醒了他,叶孤城在心里默算了一下今天的经验值和体力值,很快就得出了解决的方案,“今日的午膳在船上用。”顿了顿,又补充,“粮水只需备足一月分量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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