熟悉的眼睛,熟悉的非法实验,熟悉的死而复生,这些元素单拎出来都算不上稀奇,但加在一起实在让人头大。
猫头鹰法庭,你到底想干什么!
索菲亚敢打包票,这么明显的特征如果和咕咕杀人有限公司没有关系,猎魔人还不如干脆连夜跑去蝙蝠侠面前自爆利爪身份随后自觉入住哥谭知名景点阿卡姆精神病院,切身体验谈笑有小丑,往来无义警的传奇生活。
救命,法庭为什么还在追我。
“在那之后没有人见过查尔斯了是吗?”萨姆继续询问。
本杰明摇了摇头,但因为还在被捆着整个身体也跟着晃动,长脸上的胡子沾满了灰尘显得格外狼狈。
“他一般出现在哪里知道吗?”
本杰明猛地点头,随后用眼神看了看身上的绳子,又看了看面前的三人。
索菲亚再次挥刀,解开了男人身上的束缚。
“就在这附近,不过最近没听到有人撞见那鬼东西,要不然就去下水道找找。”本杰明活动着四肢,嘴里嘟嘟囔囔“不过按照那家伙当时的速度掉到河里了也说不定。”
索菲亚目送一瘸一拐的本杰明离开,男人还想骂上几句察觉到身后格外刺眼的视线选择闭上了嘴。
“你们带装备了吗?我没有什么对付恶魔和亡灵的经验。”
说罢索菲亚将拿出了从教堂顺来的十字架展示在二人面前,黄铜做成的物件格外亮眼,雕刻的栩栩如生的男人悬挂其上年复一年的替世人赎罪。
“所以十字架真的有用吗?”
“可以试试木质或者银质,这两种对付亡灵和吸血鬼效果拔群,不过你这把也不错只要不上来就面对领主级别的恶魔都不是大问题。”迪恩接过十字架在手中端详得出了结论。
“那你平时处理什么样的怪物多一点?”
“准确来讲只有食尸鬼,哥谭遇到其他怪物的机会不多,最后可能都是阿卡姆预备役。”
索菲亚无奈的摆手。
“我的老师说过也可以根据都市传说去找线索,不过哥谭有蝙蝠侠在,大多数都市传说还没捂热乎就得挨顿打,剩下的大多也没什么危害性。”
“哥谭啊,那确实。”
话刚说完,两兄弟就没能绷住,笑了出来。
“听起来有点太小众了,我们为什么不把那几个难搞的家伙都弄到哥谭来让蝙蝠侠挨个打一顿。”
“所以蝙蝠侠是真实存在的东西?我以为他跟slenderman,bunnyman一样只是个热门都市传说,所以这哥们天天晚上不睡觉去踢别人屁股?”
“那算什么,我们还天天晚上不睡觉追在都市传说屁股后面呢。”
这句话一出,猎魔人之间被迫义务加班且收入微薄,不如去麦当劳炸薯条时薪高的悲凉感油然而生,在哥谭阴湿的角落里这样的话题显得过于沉重。
“我们还是继续聊恶魔吧。”
萨姆和迪恩引着索菲亚离开狭窄的街巷,在一阵迷茫的探索中经历多次走错路后终于在路灯下找到了自己的座驾,那辆黑斑羚有点年头但成色极好,看得出主人非常爱护。在暖黄色的路灯下,显得格外温馨。
只是这辆车停在了哥谭,就显得略有些格格不入,比如这辆车上似乎少了些重要的部件,比如说,轮胎?
“草,哥谭怎么回事。”
迪恩骂骂咧咧的上前查看情况,却只能对着自己心爱的黑美人心疼的抚摸因为暴力拆卸被留下划痕的车身。
“我要把那个王八蛋吊起来打,不打断他的骨头都对不起我的宝贝受到的痛苦。”
萨姆拍了拍兄长的后背充当安慰,然后打开车门从后座拿出来一本有点年头的皮质封面的本子。
“刚刚我就觉得本杰明描述的情况有点熟悉,现在可以确认了。”萨姆翻开笔记停在某一页“我们的爸爸约翰,曾经在其他猎魔人那里听过有关这样的故事,尸体在众目睽睽下死而复生,以《驱魔人》经典姿势逃走。”
“死者家属被吓了一跳,最后还是几个胆大的小伙子拎着猎枪斧子在巡林人废弃的木屋里找到了用动物鲜血画成的,包含倒十字,六芒星元素的阵法。”
“应该是有人挖开墓穴用尸体献祭想要召唤恶魔却出了差错,使得恶魔阴差阳错的被困在了那位死者的身体里。但这个混蛋以为召唤仪式失败了,所以着急忙慌的把尸体运了回去。”
“就在死者的家人来墓园纪念的时候,恶魔醒了过来。”
“最后是怎么处理的?”
“几个年轻人将死者抓住后捆在胡桃木架上,放火烧到尸体没有任何反应后才将尸体重新下葬。”
“木架,火烧,这两个词放在一起多少有点地狱。”耳机里罗宾难得有空回话。
“要找轮胎的话向前走八百米有家修车店,那个小贼还在讲价,现在去估计还能抓个人赃俱获。”
“好。”索菲亚低声回应道。
“最多三百,几十年的老配件了,你敢卖我都不一定找得着下家。”
满是机油味道的格外刺鼻的修车店里,老旧的风扇摇着脑袋发出难听的响声,老板像是没骨头一样软趴趴的靠在门口,只是一瞥就定了价。
“嘿哥们,这轮胎的成色,质量再怎么样也不得七百,老是老了点但也不能那么低的价啊。”
棒球帽下,是一张局促的脸,五官几乎挤在一起难以舒展,剩余的部分则星星点点的遍布着冒着白点的青春痘,眼窝乌青但凡是明眼人就能看的出来这人刚刚挨了打,两只肥硕的手不断的搓来搓去,黑豆一样的眼睛同样左右乱瞥没有重心。
“我说个价五百,行的话我拿钱直接走。我实在手头紧,不然也不至于干这活。”
“三百五。”老板懒洋洋的回话“我也不缺这么点东西。”
“四百五,四百五成吧,我真的太缺钱了。”
“你口口缺个口口钱,敢偷到我头上。”
迪恩愤怒的吼声格外显眼,咻的一声窜进店里,对着小贼的脸上邦邦就是两拳,萨姆紧随其后,拦住了那人的去路。
“你没凭没据凭什么说我偷了你的——啊,别打了别打了。”
“要打出去打。”
小贼被拎着衣领带出了修车铺,索菲亚跟在后面对着屁股踹了一脚,对方一个趔趄险些趴到地上。
“为什么偷车?”迪恩蹲在小贼身边,看他拿扳手重新把轮胎装回去。
“缺,缺钱。”
“废话这谁不知道,为什么缺钱。”
想到这,偷车贼黑豆般的眼睛开始剧烈震颤,脸色唰的一下变得苍白,连嘴唇都没了血色。
几天前,肯尼斯还在为混进学校的兄弟会而自豪。
肯尼斯的家境普通,父母在化工厂工作,勉强能够维持家庭的开支,让他不需要辍学打工来补贴家用。妈妈把翻身的所有希望都寄托在他的身上,为此不惜背负贷款也要把肯尼斯送进哥谭的私立中学。
在妈妈的世界里,只要和那些富家少爷沾上一点关系,整个家都可以飞黄腾达,爸爸不需要给主管点头哈腰就能获得全职的工作而非几十年一直待在没有社保的临时工工作,妈妈也不需要打四份零工来维持家用。
从懂事起,肯尼斯就意识到世界的残酷。
还在公立学校时,同桌一双花里胡哨的难看运动鞋顶的上肯尼斯一家半年的生活费,自己只能永远穿着或许挤脚或许太大的鞋子在操场上被健壮的同学撞来撞去。
肯尼斯只去过一次同学的生日party,精心修剪的草坪,名贵的被飞机空运而来的价格不菲的康乃馨,十几个穿着毛绒服装围着同学的npc,精致可口的菜肴。
这些在同学看来只是小小惊喜的每个元素,都源源不断的流淌着金钱,而肯尼斯只需要捞到其中的哪怕一枚金币,他的生活都会迎来翻天覆地的变化。
为什么我不能是被爱包围的小王子呢?
妈妈精心准备的全是由半成品简单烹饪而成的高热量食物,一次次因为家里缺钱而不得不主动放弃的夏令营活动,生病时爸爸翻箱倒柜找到的舍不得吃却已经过期的药品。
这些是爱吗?为什么偏偏是我要承担这样的爱?
为什么爱不能变成钱?
好沉重,好压抑,好痛苦。
为什么偏偏是我做了这家的孩子?
我为什么不能成为有钱人的孩子?
这些淤泥一样的毫无营养的爱让青春期的肯尼斯体重不断增长,最后到了惊人的260磅,让肯尼斯鼻子上的镜片越来越厚,让肯尼斯被同学孤立成了所有人都视若无物的边缘人。
但是现在不一样了,学校的兄弟会可是最受欢迎的人才能参加的组织,只要进入其中自己也能够真正的翻身,只要讨好麦哲伦家的小少爷,一切都唾手可得。
他需要这份机会,他需要这份机会,绝对绝对不可以做错,这是唯一一根能逃离地狱的蜘蛛丝,如果连这份机会都失去,不会的,不会的,一定不会出错。
肯尼斯肥硕的身体跟在他们身边,谄媚的称呼自己是肥猪,趴在地上心甘情愿的做那些兄弟的脚踏,有时又成了打手。
一个耳光扇在瘦弱的戴着眼镜的四眼仔身上,肯尼斯的血管里都流淌着快乐,对的,这是无比的快乐,超过摄入甜食,超过吸烟,喝酒等一切易上瘾的东西。
肯尼斯清楚的知道,这种快乐来源于权力,支配他人的权力。
即便跪在兄弟面前,猪叫,狗爬,怎样都好,当有些人的狗可比当堂堂正正的人好太多了。
人自以为自己是人,为了那点虚无缥缈的尊严和自由把自己的一切都押注在工作上,认为自己的失败是不够努力。
不是的。
肯尼斯笑的癫狂,几乎要抽晕过去。
因为从很早开始,世界上只有掌握了某些东西的人才能叫做人,其他的人是奴隶,是牲口,是财产,是易获得可替代性强的人口资源。
肯尼斯认清了自己牲口的本质,摇尾乞怜要远远比那些人过得好的好的多。
我一定不能失去这些。
肯尼斯点燃混杂着白粉的香烟吐出烟圈这么想着。
我一定不能失去这些。
肯尼斯将四眼仔的脑袋按在马桶里,兴奋的狗叫时这样想到。
我一定不能失去这些。
肯尼斯举起柴刀,一刀一刀劈砍在倒在地上的老人身上,笑容几乎扯烂了嘴角,脸上的肉随着动作晃动,沾染上飞溅而出的鲜血时,也这样想到。
等等,我在——
做什么?
有的人写到这里才想起来写的是综英美 问题不大[裂开]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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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第 27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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