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谭,夜晚。
在过了两条大街后,斯黛拉终于在拐角一家无人并且门户大开的珠宝店听到了可疑的声音,真的吗?认真的吗?在哥谭还有店铺晚上不按防盗帘?
斯黛拉已经不愿意去想小偷到底是被义警带走了还是被义警带走了。
她深吸两口气,越过地上的玻璃渣跳进珠宝店,“嘿,你这次真的完了。”哗啦哗啦,饰品碰撞的声音在听到斯黛拉的话后停了一瞬,然后再次缓慢的响了起来。
斯黛拉的额头突突直跳,她伸手,藏在袖口的魔杖滑了出来“嗅嗅飞来!”
有东西掉落的声响开始随着斯黛拉的咒语由远到近,直到那只长相奇特满身珠宝的小东西飞到斯黛拉的身前还没停下。
这只长鼻子的绒毛生物一直到了斯黛拉面前还在试图藏起肚皮上的珠宝,斯黛拉一把抱住它“我们怎么说的?你不要逼我,我真的不会手下留情的!”
斯黛拉狞笑着把手伸向它的肚皮,“我该高兴在你之前还有位小偷先生帮你开了门?我该高兴你没有变成砸玻璃窗的那个是吗?”她说着话,手下不停挠着这个小东西的肚皮,一时间珠宝稀里哗啦往下掉的声音仿佛成了这条街唯一的声响。
斯黛拉举起这只叫泥伏雷*的“动物”,她还是叹了一口气“好吧,先生,你这次真的犯了大错,我……”
咣——一只飞镖擦着斯黛拉的头发打到了她身边那面墙上,也打断了斯黛拉的念叨,因为她看到了那只飞镖上的字母“R”。
斯黛拉哽住了,她飞快的把嗅嗅往怀里一裹,控制不住地想:这个该死的综英美世界真就这么离谱,让她来到哥谭的第一晚就见到罗宾?
她下蹲了一点,按住怀里要去拿那支亮晶晶飞镖的爪子,又开始走神:话说这边到底是个什么时间线?这是哪个罗宾?她既然没有和哈利波特做上同学,那么她其实是来拯救世界的?
斯黛拉没敢转头,她听到轻轻的落地声,然后是玻璃被踩上的声音“不要动,你不是来偷东西的,你怀里的是什么?”
斯黛拉保持大衣裹紧的姿势“我很抱歉先生,我只是在找我的…呃…猫。它受到惊吓跑了进来。”
“猫?你最好说实话,我不能保证下一支镖飞向哪。”
“先生,我绝对没有干坏事,我只是带着我的宠物散步,它跑了,然后我找到它,就是这样。”
“……晚上在哥谭散步。”
哈,哥谭,哥谭!
她当然知道这里可是哥谭!
她为什么在哥谭?因为她无聊并且脑子抽风的接了这个任务?不,其实她是想来参观阿卡姆来着,哈哈。
才怪啊!
天知道她到美国刚感觉纽约有点“自由”过头了转头看到那栋挂着A字的大楼在想什么!天知道魔法部通知她哥谭疑似发现神奇动物的时候她没有晕过去有多坚强!
她不是还在傲罗部见到了那位救世主吗,按理说这应该就是个简单又和平的魔法世界啊?但这该死的世界是在她哪天不知道的时候融合了吗?还是说一直都是这样只是她没在意?
其实她是天选之女,要来到这大融合的世界做个新的“救世主”?
*是嗅嗅niffler的音译,之前网上看的哪版书是这样翻译的,当时看还在想这泥伏雷怎么写的这么像嗅嗅,结果还真是,以后写还是写嗅嗅,这样可爱一点
ps虽然写了大融合但应该不会出现很多超英,本质是个短短的小甜文,以及真的没有拯救世界什么的,是斯黛拉想太多啦!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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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一只小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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