戈登警长急匆匆地从巡逻车上下来。
他年轻时红棕色的发色*已经暗淡泛白了,但藏在镜框下的眼睛依旧锐利有神。
他接到了一个特殊的报警电话——报案人声称自己是小丑爆炸案的目击者。由于该报案人的措辞有点怪异,他便决定自己亲自出马来办理这桩案子。
詹姆斯·戈登,隶属于哥谭市警察局,简称GCPD,现任警局局长,年轻时有着“英雄警探”的美誉,虽然身居高位仍然热衷于奔赴警情一线,而不是繁琐无聊的行政工作。
现在他们到达了案发地点——一栋外表破旧的老式居民楼。
没有电梯,戈登警长和他新带的小搭档亚当——一个性格急躁、冲动,但心地善良的小伙子,走楼梯到达了3楼。
戈登警长一眼就看到了案发地点的门。
无他,这一层只有一扇门是大喇喇地敞开的。楼层内没有安装灯,光线昏暗,视线看不分明。
但报案人显然考虑到了这一点,贴心地把屋内灯打开了。
戈登警长没有贸然行动,制止了试图直接往里走的亚当,用手握紧了腿侧的枪,以适中的、确保他能听见的音量喊道:
“辛普森先生,警局办事!”
不怪他如此谨慎,哥谭警局每年都有几个被极度害怕紧张的报案人杀掉的倒霉蛋。
屋内传出一道懒洋洋的低沉嗓音:
请直接进来吧,警/察先生。
戈登警长与亚当对视一眼,示意亚当在自己身后,踱步往里走。
他一到门口,就看到了叉着腿、优哉游哉地坐在沙发上的棕色中长卷发的男人——他直觉这位就是爱德华·辛普森先生。
屋内还有一股隐隐约约的血腥味与尸臭味,令人不安。
但辛普森先生仿佛根本闻不到臭味一样,看见戈登就站了起来,大踏步走到门口,热情地伸出右手,展露了一个亲切的笑容:
“您就是戈登先生吧,久仰久仰。”
戈登警长心想辛普森先生是右利手。
出于谨慎,戈登没有与他贸然握手,反倒是沉声问道:
“尸体在哪?”
辛普森先生没有因碰壁气馁,用手指了一个房间,继续笑着说,喏,在那里。
戈登依旧是没有直接回应辛普森先生的话,对着亚当说:“注意小丑笑气。”
亚当点了点头,从背包里拿出一个特制防毒面罩,戴上手套和脚套,蹑手蹑脚准备进入案发房间查看。
在近期频繁发生的小丑爆炸案中,炸弹里通常没有小丑笑气。
就算这桩案子有,那距离案发现场最近的辛普森先生早就遭殃了——症状是控制不住地狂笑,不可能表现得像个正常人一样。
亚当一打开门,一大股混合着血与腐臭的奇怪味道立刻席卷了整个屋子。
戈登警长皱了皱眉头,他在一线办案多年,早就习惯了这种味道。
令他惊异的是,辛普森先生仿佛跟没事人一样,面色如常,继续坐在沙发上,颇有老一辈哥谭人的从容淡定。见戈登警长惊讶的眼神,又乖巧笑了一下。
亚当并没有在里面待多久。事实上,他可能只待了不到5秒,就踉踉跄跄、脚步发软地出来了。
他用力地拆着头上复杂的防毒面罩,不自觉弓起腰。
只听见一道突如其来的声音:
“厕所在左手边。”
是辛普森先生。
可能是觉得自己不够礼貌,他又补充了一个“请(please)”字,笑了笑。
亚当好不容易拆下面罩,扔到地上,跑进厕所狂吐一通。吐完神色苍白地出来:
“到处都是……墙上、地上都是……”
戈登警长打了一个停止的手势,意思是让他先缓一缓,舌头捋直再说话。
戈登把头转向辛普森先生,紧紧盯着他眼睛,企图分辨他内心的情绪:
“辛普森先生,你是什么时候到家的?”
“大概凌晨四点钟。”
“但你的报案时间是接近七点”,戈登警长瞥了一眼手上的手表,“为什么隔了这么久才报警?”
“我在睡觉。”
“你回家时有发现什么异样吗?”
“也许。”
“也许?”
“也许有股血味。但我们这一片社区一直不那么安全,你知道的,长官。”辛普森先生摊开手,表示很无奈。
“你认识死者吗?”
“可能。”
“可能?”
“我没进去那个房间。”
“你没进去那个房间怎么知道有尸体!?”戈登警长突然加大音量,伪装成愤怒的样子,以加深对方的心理压力。
但辛普森先生依旧笑眯眯地看着他,根本不吃他这一招:
“房间门缝里有血。”
戈登警长回头仔细看了一下案发房间,果然发现门缝里有干涸的、暗红的血痕。戈登眼神里多了几分怀疑。
对方仿佛发现戈登在疑惑什么,颇为贴心地解释:“也许有少量血流出来,但并不是我擦拭掉的。”
戈登:?!
忽略空气中仿佛越来越强烈的血味,他冷静说道:“你的说辞并不能佐证你为什么知道尸体是小丑爆炸案。”
“我猜测的。”
戈登:?
“你清楚你说谎会面临什么样的指控吗?”
辛普森先生没有回答这个问题,反而说:“我很害怕,先生,哥谭市警局的宗旨不是保护每一个无辜的公民吗?”他说这话时,脸上没有哪怕一丝的害怕,只有一片平静。
一个敢在凶案现场睡觉的人居然说自己“很害怕”?
戈登警长在一线工作了多年,见识过各种各样的嫌疑人。有坚决保持沉默等律师的,有满嘴谎话脱罪的,有尖叫哭泣、一句完整的话也说不出来的,也有暴躁易怒、殴打警/察的。
辛普森先生跟上面这些硬茬比起来就显得相当不“哥谭”,对警/察问话有一种奇怪的配合感,虽然是不是真的有待商榷,但确实是问什么答什么。
但现在这句话又相当“哥谭”了。GCPD的宗旨确实是保护无辜、维护正义,但是前提是辛普森先生真的是无辜的。
这个反问比较刁钻,配合辛普森先生毫无畏惧的表情,甚至显得有点挑衅。戈登警长并没有被激怒,打算认真回答,免得落入辛普森先生的圈套,但不幸地是,辛普森先生的说辞显然成了压倒亚当的最后一根稻草。
“够了!你这个该死的杀人犯,冷血的骗子!你他妈的!你染血的衬衫甚至直接放在卫生间!上帝不会饶恕你的罪孽,等着下地狱吧!”
“亚当·道森!”
戈登强行制止了发怒的亚当,而亚当咬/着后槽牙,脖子泛/红,不服气地盯着辛普森先生。而辛普森先生只是看着这场闹剧,脸上表情毫无波澜,甚至没有挪动自己的屁股。
“我向您道歉,辛普森先生,我为我们的不恰当的言行感到深深的歉意。”
辛普森先生并没有直接回应戈登的道歉,反而说:
“想知道我衬衫上的血是怎么来的吗?去问问那位神秘的蝙蝠侠先生吧。哦,很遗憾,天亮了,蝙蝠侠先生下班了,真不凑巧。”
戈登警长仍然没有被激怒,好声好气道:“辛普森先生,您的嫌疑仍然没有被解除,我恐怕您得跟我们走一趟了。”
在戈登警长的视角里,小E有不少地方是有疑点的。由于信息差不同,他们对同一件事的理解也不同。换句话说,戈登警长看小E是有黑化滤镜的()
这里的戈登警长的性格综合了漫画和美剧《哥谭》的设定。
其实戈登警长的办案方式在哥谭市已经算得上是文明执法了,10年前,戈登警长年轻那会儿,GCPD与□□蛇鼠一窝,戈登老搭档的办案方式是不管对不对,先打没有背景的、穷苦的报案人一通,免得他说谎。
推荐《哥谭》这部剧,确实挺好看的!
下一章用小E的视角解释一下,点击就看小E花式混饭。
感谢大家的评论和喜欢呜呜呜遇到你们真好!
红棕色的发色*:这里戈登警长地形象采取漫画形象,个人感觉年轻的戈登头发偏红。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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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爱德华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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