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洛克·福尔摩斯带着满身泥巴和枯枝腐叶坐到提姆家的沙发上时,提姆开始感到后悔。
明明家里的卫生不是提姆负责打扫的,他平时不会特别注意,也经常把房间弄得乱糟糟的,可看着夏洛克·福尔摩斯这样,他就不高兴。
“你不能先去清理一下吗?”提姆冲夏洛克说。
夏洛克仍然是那副无所谓的表情,他四下打量着这个布局和221B没有很大不同的客厅,漫不经心地说:“你的衣服我可穿不了,还是等个十年吧。”
他又话里有话了!
提姆紧了紧拳头,没好气地说:“就算你要穿我也不会给你穿的。”
“噢,那我倒是不介意不穿。”福尔摩斯无耻地表示,他伸长了胳膊去够放在桌面上的一叠相片。
那是提姆之前洗出来的照片,他还没来得及分类收拾起来。
算一算时间,提姆也有两天没有回到家了,这里和他前天早上出门时一样,没有任何其他人的痕迹。
请的清洁工只有每周一会来,做饭的厨师在周一和周四来,这几天刚好处在他们都不会来的时间段。稍微一想就能想到,如果提姆没有自救,那可能要过很久才会有人发现提姆失踪了。
提姆不在意,他瞪着夏洛克,可见他专注翻看那些照片连眼神都不给自己,又自讨没趣。他问:“你为什么想看这些照片,我拍的照片有什么问题吗?那都是些很普通的照片……反正没有什么用处。”
他一边说,一边走向厨房的冰箱。厨师每次来的时候都会做一些好储存的、提姆想吃的东西,不过大部分时候提姆都是订外卖吃快餐,冰箱里也常备一些速食披萨之类的。
奔波了一夜,提姆的肚子早就在叫唤了,他取出一份披萨塞进微波炉里——没有夏洛克的份。
“比我都厉害的德雷克先生都没发现,我又怎么会知道?”夏洛克语气平淡却暗含讽刺地说,“我只是随便看看。”
他真的好幼稚。提姆想,这么一点事他至于一直说吗?
可是,蝙蝠侠就是很厉害。提姆又有点委屈。其他城市的人永远不懂得蝙蝠侠的可贵之处,而且,夏洛克就是在妒忌吧。
担心自己说出来又会被夏洛克记恨上,提姆只能在心里想想。
他不知道夏洛克为什么看那些照片,可他既然这么在意……换位思考一下,如果是提姆自己,他会因为什么而反复去查看那些照片呢?
——因为里面有线索。
大部分照片都是提姆在夜晚行动时拍摄的,只有一少部分是偶尔在白天随手拍下来的街景,这些街景里包含路边打滚的狗、橱窗里的玩具、或者单纯只是一个井盖,是提姆觉得有趣但没什么用的。
有信息和疑点的那些都在夜晚。
夜晚……
提姆想到夏洛克·福尔摩斯最近在参与的那起分尸案。感谢无孔不入的媒体,现在满大街的报纸都是关于这起案子的,一些媒体甚至不知道从哪里得到了内部信息,将受害的三名死者的死状都一一讲述了出来。
其中第三位死者的出现让整个事件变得更严重起来,也让更多人开始关注这起案子。除了大部分声讨苏格兰警局没用的声音之外,还有一部分人开始围绕凶手的手法展开了争论。
有人说凶手残忍变态,可也有人说,凶手给尸块打包成礼盒送给警方的行为很有艺术感,很特立独行。总之就是有一小批人开始崇拜凶手。
在哥谭这种事屡见不鲜,小丑的粉丝都那么多了,提姆也见怪不怪。
而凶手将死者做成礼物送给警方的时间……警方发现的时间是五天前的清晨,也就是说凶手是在前一天的夜晚将尸体送到那条巷子里的。
那时候,应该是提姆最后一次在夜间行动,因为第二天就被哈德森太太找上了门。而且,提姆的活动范围不包括泰晤士河对岸,大多数时候他还是只在附近的几个区活动。
伦敦警局就在威斯敏斯特区内,离贝克街很近。
夏洛克·福尔摩斯是觉得他可能拍到了可疑的人吗?不,也可能不是具体的人。如果提姆真的看到了一个抱着大礼盒在大半夜闲逛的人,他自己就已经开始怀疑起来了,更不可能忘记。
所以……提姆问:“你找到分尸案凶手的线索了吗?”
夏洛克嗯了一声。
提姆又问:“是什么?”他怎么没发现?
夏洛克没有说话。提姆热好了披萨端着盘子走到他旁边,凑过头跟夏洛克一起看那些照片。
这些照片他已经看过很多次了,在提姆的印象里没有什么值得在意的。而且,提姆指出:“这些照片都是在一周之前拍摄的,这周的那些我还没有洗出来,现在都在警局里了。”
“你觉得凶手不需要踩点就能避开所有监控摄像吗?”夏洛克嗤笑。
“你的意思是他可能在更早的时候就开始在那里活动了。”提姆咬了一口披萨,鼓着腮帮子嚼嚼:“唔,有道理。”
凶手提前踩点的时候完全可以伪装成普通路人,这样就很难被人注意到,毕竟伦敦的夜晚虽然人少,但也不是没有。
当然,犯人完全可以在白天踩点,白天的伦敦人流量更大,也很安全。但白天和夜晚巡警的巡查路线和换班时间都有不同,犯人如果想要在夜晚做点什么,最好还是在夜间踩点。不过,他也完全可以在白天观察附近的监控情况,以在夜晚行动时避开监控。
伦敦警局附近的监控很多,可又没有那么多,起码是不可能达成无死角覆盖的程度的,就算是提姆一个小孩子,在观察了几天后也可以完美的避开所有监控。
想要通过监控找人不太可能了,很显然警方也没有找到可疑的人。
而提姆……提姆看了看那些照片,恍然道:“你是觉得我的行动路线有可能和凶手重叠了。”
确实有这种可能。就像前面说的那样,监控无法覆盖全部角落,可想要避开全部监控的路线也没有那么多,提姆在活动的时候很有可能就曾与犯人擦肩而过,这时候他拍的那些照片里也许就有信息。
提姆又想了想问:“你们现在有什么线索吗?”总不能什么线索都没有,就硬找吧?
其实,警方是不会跟无关人员提起案件信息的,但提姆问的时候也没有在意福尔摩斯会不会说,他只是想看看他的反应。
没想到夏洛克竟然反问了他一个问题:“你没有看昨天早上的报纸?”
提姆疑惑:“报纸?哦……我昨天还没有回过家,你们有进展了?已经向媒体公开了吗?”
不过他是有订阅报纸的,大部分报纸都订了。提姆把披萨盘放在桌子上,小跑着出门查看信箱,果然在里面看到昨天份的报纸。
他拿出报纸,边上楼边翻看着关于分尸案的报道,其中,一则新闻吸引了他的注意力。这则新闻的标题取名方式很普通,既不是震惊如何如何,也不是言辞激烈地批评警方不作为,它只是很普通的:《警方称:受害者疑似参与儿童绑架案件》。
往下看,是记者与不愿透露姓名的警察的采访记录,其中那名警察就提到,分尸案的受害者可能都曾经参与过儿童绑架,是十恶不赦的绑架犯。凶手则可能是曾经被拐走了孩子的可怜父母,现在是在复仇。
提姆皱起眉:“这种消息居然也能往外透露吗?”这消息虽然能说明警方有了线索,可更容易引起争论。
“你说得对,但伦敦警局向来很会筛麦子。”夏洛克讽刺道,“不用晃。”
夏洛克已经看完了所有照片,毫不客气地拿起一块披萨就往嘴里送,还一边吃一边说:“你平时就吃这个吗?看来你的品味不怎么样。”
他逮着机会就说提姆,可提姆这一次却没有回应他的挑衅,因为他又看到了另一篇报道。
这篇报道的标题就很震惊了:《受害者才是反派,凶手竟是义警?!》
提姆看到这个标题时就觉得不妙,顺着标题往下看,果不其然看到作者夸张地描写了受害者曾做过多年可怕残忍的事,甚至把提姆的那起绑架案也拿来写了。而在这名作者的笔下,称提姆身受重伤半身瘫痪,被绑匪虐待的不成人形。又以此暗示分尸案的受害者也是这样残害儿童的,而杀死他们的凶手是在惩奸除恶。
尤其是最后,作者写到:[……笔者从未想过英国也会出现义警,难道说伦敦也将会出现一名“蝙蝠侠”吗?]
提姆合上了报纸。
夏洛克翘着腿背靠椅背,说:“看完了?”
提姆冷静地说:“看完了。”
“嗯哼,那你就知道为什么监控没用了。”
提姆没有说话,他坐到夏洛克对面的那把椅子上,沉思了好一会儿,似乎是在思考其中的问题。他沉默了好半晌,夏洛克已经拿过提姆的挎包翻出新相机了,提姆才突然开口说话。
但他说的是:“蝙蝠侠不会杀人,凶手才不是义警。”
夏洛克动作一顿,面色古怪地看了提姆一会儿,最后翻了个白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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