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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刑警日记(二)

9月20日 晴

警校的老师说过,调查一桩悬案,最忌从已知结论入手。

想要查明真相,需要将所有结论推翻,把它当作一起全新的案件,从头查起。

而且,要关注一切当年可能被忽略的细节。

这一个月,我将这起十八年前的案件已经全部串起来的珠子打散,以一个局外人的视角重新审视,各处走访,确实发现了一些疑点。

第一个疑点,是死者李凌霄的人生轨迹。

据报告显示,李凌霄18岁离开家,前往我所在的城市念大学法律专业本科;22岁本科毕业,跟随导师一边实习一边念硕士;26岁进入一家律所工作,此后就没再换过工作单位。

疑点在于,李凌霄23岁到25岁这三年的人生轨迹几乎是空白的。

虽然官方显示,是李凌霄边学习边辗转多家律所实习,这些律所也都有她的任职记录,但在调查走访时这些律所的人都普遍表示对李凌霄没有深刻印象。

警方给出的解释是,李凌霄任职时间短,又是实习生,不被注意到很正常。

但我觉得,这些内容很有可能都是伪造的。

我现在要弄清的第一个问题,就是这三年间李凌霄究竟干了什么,有没有确凿的人证物证可以证明。

第二个疑点,是现场留下的脚印深度。

在接手案件之后,我仔细研究了当年现场勘探的照片和数据。

人可以说谎,但是事实证据不能。

当年警方在调查时,从尸体被发现的地方开始,沿着河一路往上游找。

河边的泥土比较潮湿,可能会留下脚印等痕迹。

而且平时很少有人会去那条运河,关键是那一周都没有下雨,痕迹也不会被冲洗掉。

果然,在距离发现地很远的河岸边,发现了一些脚印。

三十六码,平底鞋,前脚掌处深度约为2.0厘米,脚后跟处深度约为2.8厘米,符合一般人走路后脚掌先着地的习惯;步幅约为50厘米,小于一般女性的步幅,但却符合警方关于李凌霄是在河边散步的推测。

脚印从水泥地开始,一直延续到河边,然后顺着河往下游走,没一会儿,就消失了。

这么一看,好像警方的结论完全正确。

但是除了这些脚印,其他地方再没发现别的痕迹了。

有种被人伪造场景的刻意感。

所以我一直在想,如果李凌霄是在别处被杀害然后运到这里,那这些脚印一定是人为制造出来的。

而只要是人为制造的证据,就一定会有破绽。

我走访了当年律所里与李凌霄关系比较好的同事,他们今年也都快五十岁了。

但由于案件发生在自己身边熟识的人身上,大家都记得格外清楚。

当我问到关于对李凌霄的印象时,他们无一例外都提到了一个特点:

爱穿高跟鞋。

李凌霄是所里最受欢迎的律师之一,年轻漂亮,有能力,经她手的很多案件都胜诉了,客户喜欢聘请她做辩护律师。

她平时就穿着高跟鞋在办公楼里跑来跑去。

当时大家都开玩笑说:只要听到高跟鞋的哒哒声,就知道是李凌霄来了。

而只要是经常穿高跟鞋的人都知道,穿着高跟鞋走路最舒适的姿势是前脚掌先着地。

哪怕换了平底鞋,大部分人也无法改变走路习惯。

所以,如果是李凌霄本人在泥地上留下的脚印,应该是前脚掌偏深,后脚掌偏浅。

由此细节,可以明确判断,运河边的脚印是伪造的,而且伪造此脚印的大概率是个男人。

一是因为男人比女人更大概率无法区分踩平底鞋和踩高跟鞋走路的区别。

二是因为尸体很重,想要将其从马路上运到河边,以普通女人的力气是办不到的。

现场没有留下关于这个我假想中的男人的任何信息,无法判断他的任何外貌特点。

但如果要给他做心理侧写,我会给出如下内容:

极其细心,将现场清理得几乎毫无破绽,而且在伪造脚印时关注到了前后深浅、步幅大小;与死者熟识,要么可以获取死者的鞋子,要么了解死者日常穿鞋的类型。

进一步推测,李凌霄作为高材生、律师,长相气质佳,即便出身农村,在城市里也是地位偏高的人群。

与她日常交往的人无非就是客户、同事。

而能请得起的律师的,都至少是中上层人士。

由此我推测,这个人,是一位帅气多金、中上层阶级的男士。

根据法医的尸检报告和运河的流动速度,李凌霄应该是被杀害后立刻被抛尸河中,也就是说第一案发现场距离脚印发现地并不算远。

开车最多两小时内就能到。

所以我要调查清楚的第二个问题,就是李凌霄平时都与什么人交往密切,以及她死亡当天晚上在做什么。

第三个疑点,是李凌霄被几个混混捞上来之后的穿着。

我去拜访了当年五个混混其中一个,他叫王金虎,今年四十岁。

他是五人当中出狱后发展最好的,一开始在一个工厂里打工,厂长见他做事勤快、不偷不抢,退休后就把一整个厂交给了他。

接下来我会详细记录我与他的见面场景和谈话内容。

一听说有警察来找他,王金虎立刻从工厂里面奔出来,热情地与我握手。

但我还是从他的神情中感受到一丝慌乱。

“哎呀,警察同志,是又出什么事了吗?我可以用我的人格发誓,这么些年我王金虎绝对是个良民啊!没干过任何偷鸡摸狗的事!”

我:“你别担心,我不是来抓人的。我是想就十八年前那个案子,再打听点事。”

王金虎:“你们警察厅不都有什么卷宗吗,我的笔录肯定都在,您去翻翻不就行了吗。”

我:“是这样,但我想听你亲自说说。可以吗?”

我把王金虎带到一个更适合会客的咖啡厅,打开录音机。

我:“现在,请你把当时事发的全过程,再详细地跟我说一遍。不要放过任何细节。”

王金虎仰着头想了想,我知道他已经把这件事说了无数遍了,而且他因此入狱,哪怕过去十八年也肯定记忆犹新。

“那天晚上,我跟另外四个人喝了酒。是啤的,也不知道喝了几打,反正是酩酊大醉啊。

“那之后,我就发誓再也不喝酒了。

“喝醉了之后,我们几个就在那条运河旁边晃,那一块没什么人,我们经常过去。

“晃着晃着哥几个就开始吹牛逼了。

“有一个哥们儿说:‘你看看运河那边的城市,灯红酒绿的,那些有钱人,随便招招手,女人一大把。凭什么啊?想当初哥们儿我……’

“另一个人附和他:‘就是啊,凭什么?我们几个都多久没见着活的女人了?’

“他还没说完,突然听到有人惊呼一声:‘你们看!那是什么?’

“当时我喝得很醉,晚上也看不太清,就记得看见一团黑色的东西顺着河飘过来。”

我追问道:“黑色的东西?”

他点点头:“当时我们把她捞上来的时候,她穿着黑色的衣服。”

我点点头示意他继续。

“我也搞不明白发生了什么,只知道是个死人,也不清楚我当时胆子怎么就这么大,听不知道是谁吼了一声,我们就都三下五除二把衣服脱了。

“我记得,当时是我脱的那女人的衣服……”

我忍不住打断他:“你脱的?是什么样的衣服?摸起来手感怎么样?”

他认真想了想:“样式我是真看不清,黑色的又是晚上。我就记得,摸在手里感觉沙沙的,有点粗糙,类似于……蕾丝?然后很难脱,应该是个紧身裙吧,当时好几个人在催我,我花了好长时间才把它脱下来。”

我心下了然。

黑色的蕾丝紧身裙,不符合李凌霄的日常穿搭,应该是件适合在正式场合穿的礼服。

她那天晚上,大概是去参加宴会了。

王金虎继续说:“然后……就发生了那件事,你也知道的。”

他看起来对当年发生了那样的事深感愧疚。

明着的坏受到了应有的惩罚,那暗中的恶呢?

告别了王金虎之后,我来到了那条运河的脚印发现地进行实地勘探。

运河边杂草丛生,河水湍急,少有人会到这边来。

再加上这里曾经死过人,那些住在附近喜欢来这里散步的居民,在听闻这件事之后就更少来了。

沿着脚印出现的水泥路往外走,开车大约90分钟,可以看见一片很繁华的新城区,有很多大商场。

放在十八年前,这边应该刚刚被开发,不像现在都是平民百姓在里面逛,那时候应该只有有钱人才能吃得起。

也许,李凌霄当时就在这里面赴宴。

我在网上查了,买下这块地且建立这片商业区的人叫赵峰,他名下的公司专门发展娱乐业务,听说公司里的员工都是年轻漂亮的小姑娘。

真是让我作呕。

这件事会不会与他有关?会不会与他身边那些朋友有关?

据我所知,沈云澹也是赵峰的朋友。

但这起案件已经过去了十八年,警方没办法毫无根据地明面上调查。

看来,唯一的办法就是想办法接近他们,从内部入手,展开调查。

我的脑海里已经有了一个具体的构想,当这个想法成熟时我会向上级请示。

李凌霄,你究竟是谁?在你身上到底发生过什么?我姐姐的死,是否跟这些人有关?我到底什么时候,才能真正做到保护我爱的人?

越写,我越觉得心里的怒火无处发泄,握笔的手都在不断颤抖。

我只想立刻将那些人缉拿归案。

但是,我是一名警察。越到这时越需要冷静。

我一直秉持着那句话:暴露情绪是懦夫的表现。

这一章有点偏推理向哦,可能看起来有点无聊哈哈哈,但是把我写爽了(确信)

最后一句话前面出现过哦,细心的朋友有没有发现呢

明天要出去有事,可能要请假啦[可怜]

如果我还是更了,请夸我勤劳谢谢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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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刑警日记(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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