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也没有想到,最先和南疆蛮虏交锋的既不是新都府的方继业,也不是建安府的安王爷,而是洛清依领袖的剑宗。
当南安王收到洛清依的信函时,心中登时五味杂陈。本来他正苦无破局之法,现在既然剑宗愿意充当这把利刃首开局面,安王自然也乐见其成。他立刻召集众属,吩咐他们按照洛宗主的意思行事,还去信给新都府的方继业,让他配合剑宗在河山镇的计划。
他们准备在河山镇撒出一张巨网,等着请君入瓮。
南安王总是愁苦的脸终于露出些许笑颜。不出意外的话,剑宗的这次行动将会打破南疆西原如今僵持的局面。
与此同时,哈桑吉和蒲尔甲在西原战败被杀的消息更是传遍整个九族九部,尤其以这二人归属的纽克族和哈玛族为甚。
本来区区两个百夫长的战败也无足轻重,不算什么。但南疆蛮虏自强渡界河以来,可以说是战无不胜,攻无不取,各处村落城镇皆是望风而逃,一触即溃,这让他们的信心膨胀到空前巨大的地步。
这两次的溃败虽然不大,也无关紧要,但却是对南疆群虏的当头一棒!
蒲尔甲逃出河山镇后的首要任务就是找到哈玛族的大本营,寻求大统领莫客友拉的帮助。
在南疆,以部落作为族人的政治中心和聚集方式。大小部落散居的有上百个,其中最为强盛的部落被称为九大部落,也就是大齐所说的九族九部。
此次,九族九部为响应他们的最高领袖兵主的号召,每部派出三千到八千人不等,共聚集起四万余人,强渡界河,直指大齐和南疆的交界地——西原。
九族九部虽都遵兵主撒摩罕的命令,但实际行动却仍以部族首领为主,也就是说,除非是兵主的命令,不同部落的首领是无法号令其他部落的部兵的。
此次哈玛族共出兵五千余人。五千人被分为五十只百人队,由五十位百夫长统领。而五位千兵长每人又分别统辖十只百人队,最终总领这只五千人部兵队的就是大统领——莫客友拉。
哈玛人攻进西原之后,迅速占据了高岭山的石岩城,讽刺的是这座本来是齐人抵御南疆的岩石坚城如今居然成为了南疆蛮虏进攻西南的前锋营地。
三日后,当他出现在哈玛族的临时营地高岭山时,他战败溃逃的消息早已传遍整个哈玛族的各个部落。这让他在参加部落会首时,免不得要遭受来自同族的奚落和冷嘲热讽。
“嘿!蒲尔甲啊,真亏你还有脸回来?怎么?难道你这次是来找莫客友拉大人替你出头的吗?”
“我们早就听说啦,你个老小子在齐人的地盘吃了个大败仗,把所有弟兄都撂在那儿了!”
“呸!就你这样的就该跟着弟兄们一起战死,也好过像条狗一样的被撵得到处乱窜。咱们南疆虽然没有齐人那样的军法,但是兵主大人是绝不会放过像你这样临阵逃跑的懦夫的!”
在会首中遭到来自其他部落小队的非难,这让蒲尔甲又羞又恼,脸色异常的难看。
蒲尔甲向座上的莫客友拉跪倒,言辞恳切的说道:“哈玛族的勇士没有懦夫!但是这次我们遭遇的敌人非同小可,她们和我们以往碰到的胆怯的猪狗们不一样,我们一不留神就会吃大亏!”
“蒲尔甲现在还觍着脸回来,不是贪生怕死,是怕大统领要是没有这些人的消息,也会在她手里吃个大亏。”
他这话一说,其他百夫长千兵长们立刻对他发难,“蒲尔甲!你这老杂种说什么?别说莫客友拉大人是咱们哈玛族最强大的勇士,就是我们也绝不会像你这样被敌人吓破胆的回来!”
“没错!这次明明就是你这老家伙指挥不当,你的那只什么百人队也是群孬种,要是让我拉桑去,早把齐狗的脑袋割回来啦!”
“我听说这次打败你的还是个女人?嘿嘿嘿,莫不是你对那个女人有意思,把咱们哈玛勇士的性命都拱手送给她了吧?”
蒲尔甲闻言色变,“阿泰木!你别胡说八道!我,我怎么会为一个女人就害了自家弟兄们的性命?你有证据吗?”
“证据?嘿嘿,”那人回道,“证据就是其他弟兄都牺牲了,为什么只有你一个人回来?”
“这,这……我……我……”蒲尔甲登时哑然,他总不能说是因为他运气好吧?那个女人的剑尖要是再偏半寸,他早也死掉了。
“都给我住嘴!”
这时,一道雷霆之声打断了众人的聒噪和无意义的喧闹。众人顿时噤声,纷纷往座上看去。
白石雕砌的宝座雅致大气,一个男人慵懒的靠在白色的宝座之上,他的身下垫着灰色厚重的狼皮,座下还有一条毛色雪白的巨狼,匍匐在他的脚边。
在哈玛族,白色的狼象征着尊贵和无比强大的力量,而大统领这个位置也同样是最强者的象征。
莫客友拉就是哈玛族现在最强大的勇士,他拥有能让任何人屈服的力量。
男人长着哈玛族传承已久的锐利眼睛。蒲尔甲的眼睛已经足够锋利,但是在大统领的面前他的眼神温顺得就像是一头待宰的绵羊。
大统领既然发话,就没有任何人敢违抗,众人俱都噤声。
莫客友拉盯着蒲尔甲,这让蒲尔甲汗毛都倒竖起来,战战兢兢的不敢说话。
莫客友拉道:“独眼狼,我应该早就告诫过你,千万不要轻敌大意,西南的猪狗虽然软弱,但他们之中也隐藏着要命的豺狼,随时都会反扑。只要你大意起来,这些人会爆发出致命的力量,让你措手不及……蒲尔甲,你到底有没有把我的话听进耳朵里?”
蒲尔甲打个寒颤,“属,属下时刻谨记大人的教诲,一刻也不敢忘……”
“那你这次的失败是怎么回事?”莫客友拉厉声暴喝,犹如一条发怒的恶狼。
蒲尔甲牙齿打颤,战战兢兢道:“我,我……这,这次的敌人很不一样,她们非常厉害,人数又多,就,就算是单打独斗,我们的人也不是她们的对手。”
莫客友拉还没说话,其他人就不服气的冷嘲热讽,“胡说八道,我们的勇士都是天上的天兵!是以一敌百的好手,你的意思是咱们南疆的天兵还抵不过这群来路不明的猪狗吗?”
南疆部落的战士以天兵自居,他们的首领被奉为“兵主”。
蒲尔甲辩道:“巴吞,到底是不是我胡说八道,你自己去试试不就清楚了?”
巴吞冷笑道:“试试就试试,只有你这种胆小鬼才会被齐人的娘们儿给吓破胆。”
莫客友拉见他们针锋相对,愈发的不满,他沉着声道:“独眼狼已经因为大意而失败,巴吞你要是还抱着敌人不堪一击的想法,下一个失败的就是你!”
被大统领训斥,巴吞迅速垂下脑袋,蒲尔甲暗暗得意。莫客友拉道:“且坡那个老家伙给我送了信,他说他旗下的一只百人小队也被不明来历的人斩杀,全军覆灭,没有一个人逃出来……”
蒲尔甲立刻抬起头,“大统领,这……”
莫客友拉点头,“他们被伏击的地点是峡谷,距离河山镇不到十里,我想,和伏击你们的应该是同一伙人。”随即,他看向蒲尔甲道:“独眼狼,你说说吧,袭击你的人什么模样,有多少人?”
蒲尔甲道:“埋伏我们的是一群白衣人,用剑,有……有四五百人。领头是个女人,这个女人非常厉害,我,我一时大意,不使她的对手……”
事实上他当时也没看清对方有多少人,只见四面八方都是敌人,怕有不少二三百人之数。但为掩饰他的失败,他还是将敌人的数目向上多报了一倍。
莫客友拉沉吟着道:“白衣人?用剑?难道……真的是她?”
蒲尔甲问,“难道,莫客友拉大人认识她?”
莫客友拉沉着脸,道:“在我们进攻西原之前,大巫就曾经说过,猪狗的士兵懦弱无能,但是西南却不乏悍勇的武士。萧无计阁下会帮我们对付那个苍山剑派,但是西原这里却还有个剑宗,需要我们格外小心。”
蒲尔甲总算想起来,确实有这么件事。但是他们当时都被战斗的亢奋和热血点燃,对大巫的警告大都置若罔闻。
“您,您是说……她,她们就是剑宗的人?”
此言一处,在场的千兵长和百夫长都有短暂的沉默。倒不是他们畏怯,只是值得大巫特意提醒的敌人,或许确实不是那么容易对付的。
莫客友拉看看众人道:“不过各位也不用惊慌。我们南疆的天兵是战无不胜,所向无敌的!独眼狼这次会失败,完全就是因为他轻敌大意,敌人又狡猾的提前埋伏。他一时被打个措手不及,才会寡不敌众。要是我们和敌人堂堂正正的摆开阵势打一场,羸弱的齐人必定不是我们南疆勇士的对手!”
他这般鼓舞,向来迷信南疆强悍武力的群虏果然军心大振,都嘶吼着要向剑宗复仇,打击齐人嚣张的气焰。
莫客友拉先看向蒲尔甲,脸色也严肃难看起来,“独眼狼,你这次失败的逃回来已经让我们哈玛族的荣誉和脸面扫地。按照我们的规矩,应该将你赐死!”
蒲尔甲哆哆嗦嗦,战战兢兢的跪倒在地。
莫客友拉道:“不过,念在你带回来有用的消息,就免你一死……”
蒲尔甲心头刚舒口气,又听莫客友拉道:“但是,死罪可免,活罪难饶!”
蒲尔甲的心便又立刻提起来。
“本来我是打算让你去一手赎罪的。不过嘛,现在族中远征在外,正是用人的时候。你这条命和你这只手我先记着,看看你能不能将功折罪。”
蒲尔甲那颗心跟着他的话那是七上八下,时上时下,听到最后的结论更是被吓得连连磕头如捣蒜,“多谢大人宽容,小的定为大人死而后已!”
巴吞和某个千兵长正要说话,就被莫客友拉点名,“浑拿吉,巴吞。”
二人双双出列,“在。”
莫客友拉正色道:“浑拿吉,蒲尔甲是你的人。哈玛族丧失的荣誉你要亲手夺回来!”
“是!”浑拿吉高声回道。
“好……很好。我命令你率领你的千人部队,带着巴吞和蒲尔甲将那个女人的脑袋带回来,放在我的面前,替死去的勇士和族人雪耻!如若不能,你们三个提头来见!”
“是!”三人齐声应道,遂转身点齐兵马,向河山镇的方向进发。
总共五千人的哈玛族勇士直接就让浑拿吉带走一千人,还派出族中赫赫有名的勇士和最诡计多端的巴吞,莫客友拉作为远征西南的大统领对剑宗已经表现出相当重视的态度。
可惜的是,他虽然很重视,却还不够重视。
南疆人是从小在南疆这种绝境险地之中成长起来的,他们对生活在大齐这种安逸环境中的齐人有种天然的蔑视。
当齐人的孩子还在玩泥巴的年纪,南疆部落的孩子们就已经开始学习捕猎甚至和人厮杀。因此,他们对待不会杀戮和战斗的齐人就像是对待待宰的猪狗般,充满轻蔑和鄙夷。
这种态度不会因为猪狗之中出现一条会咬人的狗或者粗暴的猪而轻易发生改变。莫客友拉是这样,浑拿吉也是如此。
这位千兵长率领着千名勇士浩浩荡荡的向河山镇方向进发时,想的不是如何谨慎的战斗如何应对战局的变化,而是当他摘掉敌人的脑袋时应该向莫客友拉大人要求什么样的奖赏。
巴吞一路来对他的阿谀奉承更是让他的自信心膨胀到极致的地步。他们一路走来,讨论的都是怎样去割取敌人的脑袋,哪个地方有美丽的女人和甘醇的美酒,完全没把河山镇的那伙人当回事。
蒲尔甲这一路总是不得不语重心长的告诫道:“先前在莫客友拉大人面前我不好说,但是我还是要提醒您,这次我们要面对的敌人,不像以往遇到的猪狗,请大人您千万不要轻视她们!”
浑拿吉是个骄傲自大的人,自诩为哈玛族第二勇士的他被巴吞这一路吹捧更是飘的不知天南地北,本来他的心情相当不错,最讨厌的还是这个独眼狼,总是说些不知所谓的话扫他的兴。
现在听他还在耳边叽叽呱呱,这让他愈发的不满,“我说,瞎眼的老狼,怎么我这一路走来都在听你说那些什么白衣人怎么怎么英勇,那个女人怎么怎么厉害?她再厉害还能有我厉害吗?独眼的蒲尔甲,要不是看在你是我的老部下,就凭这一通扰乱军心的话,就能让我砍掉你的脑袋!”
巴吞连忙在旁边煽风点火,“大人说的极是。我早就说过不该把这个胆小鬼带在身边,他早就被齐人骇破了胆,不再是当年那个威名响彻部落的战士啦。”
蒲尔甲还想要再说什么,浑拿吉一抬手,止住他的话,语气带着轻蔑道:“我可怜的独眼狼啊,你是真的病了,也是真的老了,现在的你,就像你曾经瞧不起的齐国的猪狗那样软弱和胆怯。听我说,你要是真的感到害怕,等到我们冲锋的时候我可以把你安排到最安全的地方。但是,只有一点……”浑拿吉鄙夷的眼神看向蒲尔甲。
“等到我拿到那个女人的首级,摆庆功宴的时候,蒲尔甲,你没有资格向我敬酒……”
摆庆功宴却没有资格喝庆功酒,这不单是说他没有半点功劳,更是把他开除出部落勇士的行列,让他跟那些老弱妇孺为伍。
这是对他的羞辱!蒲尔甲心中火冒三丈,最后还是痛心疾首道:“浑拿吉大人,蒲尔甲不奢求那碗庆功酒,只希望你能正视我们的敌人,不要让孤独的独眼狼的失败重演……”
巴吞登时勃然斥道:“嘿!你这家伙说什么呢?你以为你还是当年那个名震部落的勇士吗?我告诉你,现在的浑拿吉大人就算比起当年的你也还要强大的多!你的时代早就过去啦!”
蒲尔甲无奈的摇摇脑袋,随即悻悻的走向队伍的最后面。
“浑拿吉大人,你看看他,这老家伙这是什么态度?”
浑拿吉同样对他颇为不满,只是恨恨道:“哼!这老东西,等我拿到敌人首领的脑袋,就把那个玩意儿挂到这老家伙的脖子上!”
千人部队继续前进,等到第二天白日,就听斥候匆匆来报,“报——浑拿吉大人,前方二里有个骑马的女人挡在我们的去路!”
浑拿吉挑挑眉,露出意味深长的笑容,“没想到,还有这样不怕死的,走,我们去看看。”
说着,立时打马前进。千人兵队当中只有他这位千兵长和少数的几位百夫长能有马匹充当坐骑。恰好,被他厌恶的蒲尔甲不在此列。
浑拿吉带着巴吞他们跑在最前面,步兵在马后面迅速跟着。等到他跑过二里地,已经能看到前方有个骑马的白衣女人。那个女人不过来也不逃走,就这么大摇大摆,毫不掩饰的将坐骑横在道路中间,看起来就像是在等他们。
看到她那身白衣,浑拿吉心中已有揣测,等到他距离那女人不到一百步,看清那个女人的面容时,也不禁被她的容貌暗暗惊艳。
虽然觉得面前的女人容貌美丽,但浑拿吉照例还是要问一句,“听说我们的人在前面的镇子里吃了大亏,这件事是你干的吧?”
冉莲誉神情自若道:“如果你说的是那群鼠辈,这件事情确实是我们做的。”
“鼠辈?”浑拿吉冷笑,笑里带着刀。
这时蒲尔甲从队伍后面跑上来,他先看看马上的女人,神情骤变,紧接着对浑拿吉道:“大人,没错,就是她!”
随即他警惕的打量道路左右的山林,仍然心有余悸道:“大人,齐人狡猾,我怕这山林里面还有埋伏,请大人小心为上。”
浑拿吉觑他一眼,眼里满是不屑,“胆小鬼,你知道她是怎么说你们的吗?她说你们是一群无胆鼠辈。被这样羞辱,你难道还能冷静的当做什么事都没有发生吗?”
蒲尔甲着急解释道:“不,小人不是那个意思。我只是觉得,我们应该更谨慎的对付她。比如先派两个人去试试她的底细,看看她是不是有什么阴谋……”
浑拿吉看他的眼神更加鄙夷,“原来是这样,你的那只百人队就是这样被你葬送掉的吧?”
“你——”蒲尔甲登时是又气又急。
浑拿吉将手一张,立时有人给他递来一杆铁矛。铁矛又沉又重,在他手里舞得虎虎生风。
“让我来会会这个小娘们儿。”说着一夹马腹,催促骏马向前狂奔。
浑拿吉这个人,没有别的本事,就是作战勇猛,他力量奇大,是天生的战士。
冉莲誉也催动快马向他冲来,二人长剑和铁矛交锋,但听“叮——”的脆响,二人交错而过。
长剑这种兵器本来就不适合马战,浑拿吉的力量又大,这铁矛和长剑一触,冉莲誉居然险些被他挑落马来!
差幸她武功不弱,下盘也稳,这才好悬没当场被人戳死。经此一合,冉莲誉便再也不敢疏忽大意。
二人正式交手,冉莲誉不由感叹这蛮将的神力,浑拿吉也惊奇她招式的绝妙,愈战愈勇,打到兴头上,正待放开手脚大战一场。忽然两支箭矢直奔冉莲誉的面门!
冉莲誉到底是剑宗的高手,五感早已磨砺得十分敏锐,感觉到箭矢射来,她不慌不忙在马上直接后仰躲过,随即目视敌将,大骂“卑鄙小人!”
浑拿吉被如此扫兴,也向后喊道:“是谁?没有我的命令是谁在放箭?”
巴吞高声回道:“是蒲尔甲,是蒲尔甲叫人放的箭!”
浑拿吉怒视那个男人,“老家伙你想做什么?这是我的猎物!”
蒲尔甲诚恳道:“大人,齐人奸诈,我们最好不要跟她们缠斗,应该速战速决。”
浑拿吉还没说话,巴吞就拱火道:“胡说八道!不需半刻,浑拿吉大人就能将这娘们儿刺死,你却叫人突施冷箭,分明就是想抢大人的功劳!”
蒲尔甲忍无可忍,“巴吞!你不要胡说!我做这些……”
浑拿吉怒道:“住口!到底你是统领还是我?”
蒲尔甲连忙垂头。忽听马蹄声起,冉莲誉已经掉转马头,向前方疾驰狂奔,看着就像是要落荒而逃。
浑拿吉正要赶马去追,蒲尔甲却高声叫喊道:“大人!齐人非常狡猾奸诈,这定是敌人准备好的诡计,前面肯定有齐人的陷阱!”
浑拿吉还没说话,巴吞抢先道:“大人别信他!蒲尔甲这老家伙定是怕您斩落敌人的首级,夺得大功,让他在莫客友拉大人面前脸面无光!”
浑拿吉这回更是怒不可遏,他赶着马跑到蒲尔甲面前,狠狠的抽出一鞭子。凶狠的马鞭抽在蒲尔甲身上,直接在他的胸膛印出清晰狰狞的血痕。
“该死的独眼狼,你一而再再而三的阻挡我,到底想干什么?敌人在我的面前就要逃跑,你居然还敢阻拦我的去路?难道你是跟她们窜通好的吗?还是你在河山镇的失败其实另有原因?”
这句话明摆着就是说他跟敌人里应外合,这让蒲尔甲脸色骤变,“不!大人,这绝无……”
浑拿吉一挥鞭子,没让他说话,“等我拿到那个女人的首级,再来审问你不听军令的事!”
说着,立刻打马催缰,向冉莲誉消失的方向追去,巴吞赶紧招呼群虏跟上,蒲尔甲无奈的咬牙跺脚,也只能一边暗骂“蠢材”,一边追上去。
冉莲誉当然是向河山镇的方向跑,但不知是她的马不如蛮虏的马神骏,还是她有意等那名蛮将追过来,总之堪堪过桥,浑拿吉就已经快要追上冉莲誉。
浑拿吉见她落荒而逃,还在后面叫嚣,“嘿!臭娘们儿,有种的别跑!再跟爷爷我大战三百回合!”
冉莲誉不应声也不应战,将马赶得愈急。浑拿吉更不疑有他,单人匹马就想将冉莲誉挑落马下。
不到两里的距离,转瞬即至。等到冉莲誉跑过大道,河山镇近在眼前,她看看身后还在紧追不舍的浑拿吉,勾起一抹算计的笑容。
此时,在城中寮台之上的程琪也看到冉莲誉的身影,登时大喜,“宗主,冉师姐她回来啦!”
等她看到冉莲誉后面的一骑,面上更露出惊喜来,“看起来,她钓回来一条大鱼……”
洛清依的眼睛看得更远,她已经能看见在浑拿吉身后,远处滚滚的烟尘。洛清依笑,“鱼大不大不知道,但好在这次鱼够多……”
接着她对程琪道:“告诉他们,鱼就要进网了,让他们吃鱼的时候小心点,当心别让鱼刺卡了喉咙。”
“是!”程琪高兴领命。
“还有……”洛清依从寮台一跃而下,接着道:“最大的那条鱼,要留给我。”
作者有话说
显示所有文的作话
第231章 第十九回 河山会首 布势如棋(上)
梦远书城已将原网页转码以便移动设备浏览
本站仅提供资源搜索服务,不存放任何实质内容。如有侵权内容请联系搜狗,源资源删除后本站的链接将自动失效。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