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青布红绸
京邑集市,人流如织,吆喝声此起彼伏。
德颂管家的头等大事,就是给身后的这个大块头解决穿衣问题。上次新裁的衣服,张裁缝为省布料做小了,他不爱穿;府库现成的衣服基本都不合身,织造坊根本不是给下人做衣服的地儿。就今天这身衣服也是借张教头的,胸口合不上漏出油亮的胸肌,腰布宽松裤带扎了三圈还余很长。
成衣铺里光线微暗,空气中漂浮着细小的绒絮和淡淡的染料气味。德颂正将一匹厚实耐磨的青色棉布从架子上取下,思量着不知这个幅宽需要用上多少才衣能遮体。在手中掂量着厚度,盘算着该给那蛮子做几身换洗的衣裳才够他折腾。
“这料子虽不金贵,但结实,耐洗……”他自言自语的话音未落,一只骨节分明、肤色冷白的手忽然从旁伸来,一柄展开的玉骨折扇轻飘飘地压在了那匹青布上,力道不大,却带着不容置疑的意味。
德颂一惊,回头便撞见一双含笑的凤眸,以及那熟悉的、若有似无的龙涎香气。
“王……”他刚要出声,便被萧承瑾用眼神止住。
萧承瑾今日穿着一身雨过天青色的常服,越发衬得人清俊矜贵,与这略显逼仄的成衣铺格格不入。他看也没看那匹青布,扇尖随意地往旁边一指,落在一匹光泽流转、颜色极为鲜艳的正红色丝绸上。
“这颜色太素了,我不喜欢。”他语气随意,仿佛只是在评论一件无关紧要的摆设,“那匹红的倒不错,鲜亮,扎眼。嗯,挺配他。”
那匹红绸如同燃烧的火焰,在这灰扑扑的店铺里显得异常突兀和华贵。
一旁的掌柜早已吓得手足无措,连忙躬身哈腰地小声提醒:“王爷明鉴!这、这是上好的苏绣杭绸,是……是给府里各位主子们做里衣或者赏赐得脸的姬妾做外裳用的……他……”掌柜的顿一顿,咽了口吐沫,“他这身份……万万穿不得如此越矩的料子啊!穿了是要被问罪的!”
萧承瑾仿佛才听到他的声音,微微侧过头,目光轻飘飘地落在张裁缝冷汗直流的脸上,唇角弯起一个没什么温度的弧度:“问罪?问谁的罪?你的?他的?……还是,我的?”
掌柜闻言更是冷汗涔涔:“小人……”两手都搓出电流了了,也不敢回话。
“哦?他穿不得?”他合起折扇,用扇头轻轻点了点那匹红绸,发出极轻的“哒哒”声, “本王倒是忘了还有这规矩。”他语气平淡,却让掌柜的和德颂的心都提了起来。
然而,下一刻,他却剑眉一蹙,话锋一转,用扇骨抵着掌柜的脖子,慢条斯理地道:“那你说,是规矩硬?还是你的脖子硬?”
掌柜瞬间哑口无言,德颂小心伺候,阿托斯一脸无辜。
萧承瑾用扇子轻轻敲了敲德颂的手臂:“还愣着做什么?量你的尺寸去。这匹红绸,包起来。”他目光再次落回那匹灼目的红色上,轻声自语,却又足够让身边的德颂听清:“本王倒要看看,是规矩硬,还是本王的兴致硬。”
王爷来时匆匆,折腾完这通,便说有事要办,去也匆匆了。
德颂管家只能带着阿托斯,继续在市集中精打细算地挑拣着府中用度。
这位前角斗士、现王府“风云人物”的双臂上,已然挂满了各式各样的包裹盒篓,几乎要将他淹没。与也挡不住他那双有点兴奋的眼睛,写满了好奇,左右张望。他的目光掠过那些琳琅满目的小摊,从栩栩如生的面人、哗啦作响的风车,到色彩鲜艳的绒花,甚至路边铁匠铺里正在淬火的镰刀,都能让他的目光驻足一瞬。
德颂回头催他,正好瞧见他盯着一个吹糖人的老翁,那专注又略带惊奇的眼神,竟有点像后院里看到蝴蝶的大狗。德颂心下好笑,又有点说不出的感慨——这在生死场上搏命的人,竟会对这些孩童玩意儿感兴趣。
经过一个插满冰糖葫芦的草靶子时,那红艳艳、亮晶晶的果子在阳光下格外诱人。看他咽着口水,装镇静的样子,德颂脚步一顿,摸出几个铜板。
“喏,”他把一串硕大滚圆、糖壳脆亮的冰糖葫芦塞到阿托斯眼前,“拿着,堵堵你的眼。”
阿托斯愣了一下,看着递到嘴边的糖葫芦,又看看德颂。
“没手拿,就叼着!”德颂没好气,“难不成还要老夫给你举着?”
阿托斯一笑、略显笨拙地低下头,就着德颂的手,张开嘴,小心地咬住最顶端那颗裹着厚厚糖衣的山楂,一甩头叼下一颗,边嚼边说:“德颂叔,您把剩下的放我手里。”
看他真没手拿,德颂便将剩下的从竹签上取下,用油纸包好,塞到他的怀里。
酸甜的气息瞬萦绕齿间,原来这两种味道在一起这么相配。酸甜的滋味在口腔里炸开,是一种陌生又新奇的体验,比血和汗的味道好太多。他眯了眯眼,阳光晒得他暖洋洋的,糖葫芦很甜,集市很热闹,暂时……没有沙场,也没有人与人之间的那些弯弯绕绕。
一个身材魁伟、面容刚毅、线条硬朗、浑身散发着生人勿近气息的猛男,双臂堆满物资,此刻却因为嘴里叼着东西,只能发出含糊的“唔唔”声,回应着颂德的吩咐,脚步沉稳地跟在老管家身后,像一头被暂时驯服的小狼狗,嘴里叼着人类给予的、微不足道却意外甘甜,穿行在人间烟火气里。
马厩旁,依旧赤着上身,只穿了条方便干活的麻布裤子。阿托斯将那身按侍卫款式新做的、料子却明显精细许多的红色衣裤仔细叠好,收在宿舍的衣柜里。
那新衣穿着确实体面,肩线腰身也比王爷之前“赏”的那件合体得多。但刷马时飞溅的泥水、清洗车驾时不可避免的污渍,都会让那好料子迅速变得狼狈不堪。感觉即使不是掌柜口中的越矩,做刷马洗车这些汁水横飞的事时,也还是不方便穿的,当然还是因为更喜欢肌肤直接感受风吹日晒的自在。
午后日光正好,他牵着几匹需要活动筋骨的骏马在校场边缘的空地打圈。马匹舒缓的响鼻和蹄铁踏在土地上的闷响,构成一种令人心安的氛围。隔着一段距离,另一处更平整讲究的校场上,剑风呼啸。
瑞王爷萧承瑾一身利落的藏青色窄袖练功服,手中一柄长剑使得如游龙惊鸿,身姿飘逸,剑光闪烁间带着一种近乎优雅的凌厉。日光下,他额角渗出细汗,脸色却因运动而透出几分难得的鲜活气。阿托斯的目光偶尔会掠过那边。他注意到,但凡有别的王孙子弟过来,或是有侍卫统领在场时,萧承瑾的剑势便会收敛几分,往往很快便收剑而立,变回那个矜贵慵懒的王爷模样,与人谈笑风生,偶尔兴致来了,也会执剑与人对练几招,点到即止,胜负似乎并不重要。
“听说之前羊头山上的霸王寨,就是王爷带人去缴的。那盗匪凶猛,这种事也不会让王孙们去冒险,可他却瞒着去了,好像很多都是被他一剑致命的。……他那剑窄,伤口特别好认……”杂役间的低语偶尔会飘进阿托斯耳中。
羊头山霸王寨的凶名,他即使在角斗场也略有耳闻。那是一伙真正的亡命之徒,盘踞险峻山头,劫掠商旅,手段残忍,官府围剿几次都损兵折将。原来……竟是这位看起来风雅甚至略带阴柔的王爷带人剿灭的?
阿托斯的目光再次投向远处校场上那抹使剑的飘逸身影。
“一剑致命……”他无声地咀嚼着这四个字。
这与他此刻看到的、那似乎更侧重于仪态和技巧的剑法截然不同。战场搏杀,尤其是剿灭凶悍匪寇,需要的不是优雅,是效率,是狠辣,是在电光石火间决出生死的果决。
他想象着萧承瑾执剑潜入山寨的模样。那身月白常服或许会染上泥泞与血污,那总带着几分慵懒笑意的脸上或许会凝满杀伐的冷峻。手中的剑不会再是点到即止,而是精准地刺穿咽喉。
他能看出那剑招基础极为扎实,步伐灵动,腕力也足,绝非纯粹的花架子。只是……那剑意里似乎总裹着一层看不见的纱,隔开了真正的杀伐之气。
所以,那层包裹在剑招之外的“纱”,是刻意为之的收敛?是为了在这京邑繁华之地、在王孙子弟面前,维持那“风雅王爷”的表象?
阿托斯想起那夜在寝殿,萧承瑾说“本王买的,是驯服‘不死战神’的乐趣”。也许那晚,该少说两句的,见识一下这位王爷驯兽的手段。
阿托斯垂下眼,继续手上的活儿,粗糙的刷子刮过马匹强健的肌肉。但他眼角的余光,却更频繁、也更专注地扫向那个在校场中心舞剑的身影。
他开始试图从那流畅优雅的招式里,剥离出可能存在的、属于“一剑致命”的痕迹。每一次突刺,每一次格挡,是否都蕴含着更简洁有效的杀招?他对这位王爷的认知,悄然多了一层模糊却危险的分量。
这王府,似乎比他想象的,更深不见底。而买下他的主人,也远非一个简单的“好男风的风雅王爷”。
有时,萧承瑾会忽然朝马厩这边瞥来一眼,目光掠过阿托斯汗湿的、肌肉贲张的脊背,以及他手下温顺的马匹,眼神淡漠,看不出情绪,很快便又专注于手中的剑或身边的人。阿托斯则继续低头拍抚着马颈,粗糙的手掌感受着皮毛下蓬勃的生命力。
一个在光鲜亮丽的校场中心,剑光如水,应对从容;一个在边缘尘土飞扬的角落,与牲口为伴,沉默劳作。中间隔着的不只是距离,还有看不见的、森严的等级与各自心照不宣的界限。那身被收起来的新衣,如同一个微妙的注脚,既标示着某种可能的靠近,又清晰地提醒着彼此身份的天差地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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