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青衫竹马
听说之前瑞王喜欢流连欢场,后又迷上了角斗场。但那夜之后,瑞王没再找过阿托斯侍寝,也未曾召任何人。大多数时候,只有德颂领着阿甲,悄无声息地进出主院,打理王爷的起居。
自从赎了阿托斯后,那角斗场都不怎么去了,也不敢细想王爷那一晚之后,心里究竟藏了些什么,是厌弃,还是自省,亦或是欲擒故纵?
这日午后,王府门前响起一阵清脆急促的马蹄声,未等门房通传,一个身着高级武官朝服、身形高挺、蜜色肌肤的年轻男子便翻身下吗,把手中马鞭丢给门房,大步闯入。
他眉眼锐利,笑容却如烈日般炽烈张扬,周身带着一股与京城贵胄的温雅精致格格不入的飒爽风尘之气。跟迎面而来的德颂道:“你们王爷呢?我看他一散朝就走,好不容易回京一趟,入宫都没说上几句话。”飞扬的声音已穿透庭院,“允棠!允棠!快出来,你不理我,我可找你来了!”
被直呼表字的瑞王正在书房批阅公文,闻笔尖一顿,墨点滴落,晕染了纸上的字迹。他竟不恼,冷峻的眉宇间反而掠过一丝极淡的、几不可见的松动。下一刻,书房门几乎是被撞开的,能使用这种武将的方式进门的,正是领侍卫内大臣的公子,刚回京述职的郑修霆。
“瑞王爷,好大的架子!都不出门迎一迎我?”郑修霆嘴上打趣,行动却毫无拘礼,自顾自地拎起书桌上的茶壶,对着壶嘴便灌了几口,叹道:“还是你府上的香片够味,西北那地方,除了些腥膻的□□茶,就只剩西北风了!”
瑞王放下笔,看着他,语气平淡,却并非对待旁人的那种冰冷:“一点规矩都没有。回来也不先递帖子。”
“递什么帖子?你我之间还需这个?”郑修霆毫不在意地摆手,目光锐利地扫过瑞王的脸,“啧,你怎么瞧着比我这在边关吃沙的人还清减?又熬夜看折子了?跟你说了多少回,那些事让下面人先理一遍……”
他的话语戛然而止,目光被窗外庭院里的一个身影吸引。
午后阳光下,阿托斯正在庭中练剑,剑式和允棠的很像,但身形壮硕,动作更充满力量,每一招每一式都精准流畅。汗珠顺着他紧绷的下颌线滑落,在阳光下折射出微光。
“咦?你教他的?”郑修霆抱臂摸着下巴,眼中闪过毫不掩饰的欣赏和好奇:“你府上何时来了这么个妙人?好俊的身手,看着不像寻常侍卫。”
瑞王的目光也随之望去,落在阿托斯身上,深沉的眸子里情绪难辨:“他是马房的杂役,在溜马的时候看过侍卫们练武,估计是他自己琢磨的吧。没人教。”
他尚未开口,郑修霆已笑着用肩膀撞了他一下:“杂役?没人教?你府上杂役都这么强?这剑法和你的很像,就是少些杀伐之气,这剑也是你默许他碰的吧。”
瑞王收回目光,语气听不出波澜:“胡说什么。一个普通马夫罢了。”
“普通马夫?”郑修霆挑眉,笑得意味深长。他忽然转身,大步流星走入庭中,目光如电射向阿托斯,声调陡然一沉:“谁准你在主院持械?这剑法,从何处偷师来的?”
阿托斯收势而立,不卑不亢:“我在这练了好几天了,没人说不行。至于这剑法,是王爷亲授。”
“好个牙尖嘴利!”郑修霆冷笑,声音压得更低,仅容彼此听闻,“内庭规矩,下人不得持兵。你主人纵着你,我这做客人的,却看不下去!”话音未落,他手中连鞘长剑已携着风声,直向阿托斯肩颈扫去——并非杀招,却是十足十的惩戒意味。
阿托斯肌肉瞬间绷紧,正要格挡,却见一道身影已倏然插足两人之间。
瑞王萧承瑾竟以徒手精准地攥住了疾扫而来的剑鞘末端。力道之大,让郑修霆的手臂硬生生顿在半空。
“我的人,”萧承瑾声音不高,却带着不容置疑的冷硬,“要罚,也轮不到你。”
郑修霆手腕一松,顺势撤剑,反而就势勾上萧承瑾的肩,将人带开两步,几乎是贴着耳根,戏谑低语:“罚?我看你是舍不得动他一根指头吧?跟我交个底,上次你说好男风是玩笑话,莫非这次……是当真了?得手了没有?”
萧承瑾任他勾着,侧脸线条冷硬,唯独嘴角极轻微地向上牵了一下,同样低声回道:“从前同你是玩笑。如今同他,”他目光扫过庭中紧绷着身体的阿托斯,“是认真的。”
郑修霆脸上的戏谑僵了一瞬,想笑又觉得荒诞,压低声音急道:“你疯了不成?满京城的闺秀才俊你看不上,偏挑个来历不明的……这要是传出去,御史台的唾沫星子都能淹了你的朝堂!值当吗?”
“聒噪。”萧承瑾不耐地推开他凑近的脑袋,转身朝书房走去,语气不容置疑,“既回来了,晚上留下用膳。这小子……刲羊炙肉的手艺,还算不错。”
郑修霆望着他背影,愣了片刻,终是摇头失笑。
他再次回头,仔细打量了一番院中的阿托斯——高大健硕,肤色是经年日晒的深褐,眉眼间带着野性未驯的棱角,原来他是真的喜欢。
“成!正好让兄弟我见识见识。”他的笑声洪亮,打破了王府多日的沉寂。
夏日炎炎,京城的空气黏稠得如同凝固的蜜,蝉鸣一声接一声,叫得人心浮气躁。
王府书房四角虽置了冰鉴,丝丝缕缕地冒着凉气,却依旧驱不散那无处不在的闷热。萧承瑾只着一件云绫纱的素色常袍,袖口挽至肘间,正执笔批阅文书,额角却仍渗出细密的汗珠。
郑修霆府上有宵禁,虽管不着他但也始终不如瑞王府自由,基本算是住在这儿了,晚上打着陪萧承瑾长见识的旗号,逛遍花街柳巷,酒醒后又找来大剌剌地歪在一旁的酸枝木躺椅上,嫌那冰鉴离得远,毫无形象地用手扇着风。
“热死了热死了!允棠,你这王府就是个蒸笼,还不如我那西北大营通风透气。我说,你那誉峰山的避暑山庄是摆着好看的么?白放着那么个好地方不去,窝在这里孵蛋?”
萧承瑾头也没抬,笔尖未停:“清净。”
“清净顶个屁用,能当凉水喝?”郑修霆一个鲤鱼打挺坐起来,眼睛发亮,“哎,我说,去山庄吧!这时候山里林子正密,獐子野兔肥得很,我去给你打几只,晚上咱们烤着吃,岂不快活?”
萧承瑾笔尖顿了顿:“怎么?秦楼楚馆玩腻了,又打那些山货的主意了。”。他确实不常去那山庄,嫌来回折腾。但此刻被郑修霆这么一嚷嚷,再对比这书房的闷热,山中那份荫凉清净、松风涧水仿佛瞬间就有了吸引力。
“那可不,这两年我不在,你估计都没管过它门,我可得好好关照它们一下。”郑修霆伸个懒腰,“对了,把那个马夫带上,让他给俺们烤肉!”
萧承瑾搁下笔,用绢帕擦了擦手,语气依旧平淡:“就你事多。”这便是应允了。
郑修霆顿时眉开眼笑,击掌道:“痛快!我这就让他们去准备!”他旋风般冲出去安排车马扈从,声音洪亮地穿透回廊。
萧承瑾则起身,踱至窗边,看着院中对此一无所知、仍在专注扫地的阿托斯。阳光将他古铜色的皮肤镀上一层亮眼的油彩,汗水滚落,每一块肌肉都贲张着蓬勃的生命力。
去山里吧,不知他对獐子野兔的骨头缝摸得清不清。
车马很快备齐。
阿托斯一直收在衣柜里的红色侍卫常服——剪裁极为合体,热烈的朱红色,衣缘滚着玄色的边,腰束革带,衬得他宽肩窄腰,身形愈发挺拔悍利。这颜色扎眼,寻常人难以驾驭,穿在他这具充满野性的身体上,却奇异地融合成一种极具冲击力的俊朗,像一团沉默燃烧的火焰。
这身衣服,一直没有什么机会穿,今天跟王爷出门,阿托斯不知道心里怎么想的,也许是不想给王府丢人吧,他默默地穿上了这件华服,然后静地侍立在那辆华贵的锦帷马车旁。
见王爷出来,他依着规矩,躬身利落地放下脚踏,垂首候在一旁。
萧承瑾本一出门就看到了他,那身红衣刺目,穿在他身上,竟比想象中更为……惹眼。萧承瑾面上不动声色,心底却暗自夸赞自己的眼光,就说这颜色衬他。
萧承瑾走向那辆宽大舒适的马车,夏日出行,车厢内置了冰盒,是最凉爽的选择。
一旁的郑修霆却嚷嚷着:“坐什么车!这天气骑马才痛快,山风一吹,什么暑气都散了!窝在车里有什么意思?”说话的功夫已利落地翻身上了一匹神骏的黑马,扯着缰绳在原地打了个转,笑道:“允棠,咱们比比谁的马快!”
萧承瑾脚步顿住,回头看了一眼已端坐马背、兴致勃勃的好友,略一沉吟,竟真的改变了主意。侍从连忙将他惯常骑乘的一匹雪白骏马牵来。萧承瑾动作流畅地踏镫上马,与郑修霆并辔而立。一个青衫白马,清冷矜贵;一个红袍黑马,飒爽张扬。两位身份尊贵的青年俊杰立马于王府门前,顿时成为一道惹眼的风景。
“好,”他顿时也来了兴致,笑道,“本王就看看谁的马更胜一筹!”说完驾的一声,让马跑了起来。
郑修霆在一旁不甘示弱,也纵马扬鞭,向萧承瑾追去。“允棠,你偷步耍赖皮……”
德颂看着那两位已经跑远,仍是不紧不慢的将些王爷的日用之物装载到马车上,让阿托斯驾车,并嘱咐他跟紧队伍。
车队于是启行。瑞王与郑小将军早已两骑绝尘,王爷的护卫们大多也都紧跟其后,只留了几为阿托斯所驾的王车开路,再后面才是装载箱笼的马车和其余扈从。
阿托斯看着郑修霆纵马与萧承瑾谈笑风生,想着这些日子他们的形影不离,王爷脸上的笑容与宠溺,原来这才是地位相当的人,能有的平等相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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