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点四十。”
才过了二十分钟,由此可见,和陆冀为待在一块实在太无趣了。
窗口外风声吹过,小区灌木丛摇摇晃晃跟随风声,晚上降温还是挺冷的,我穿了件长袖外套都觉得有些许冷意,陆冀为竟然真的丝毫不怕冷。
“圆规。”
我懒懒地站起来,手伸到他眼皮底下。
陆冀为终于被我烦得做不下去题,抬起头皱眉看着我,“你自己找。”
我看到台灯浑圆的光点映在他的瞳孔里,乌黑清澈的眼底托着两点柔和静谧的黄,意外地像动画片里外来星球上的什么精灵王子。
而且他这会儿皱眉生气的模样尤其像。
我马上别开脸,控制住脸部肌肉,努力低头,从一堆薄薄厚厚的教辅书中寻找圆规。
反正也不知道怎么回事,突然就很想笑,而这种莫名其妙的笑多半会招来讽刺,可怜我只能咬紧嘴唇憋住。
还没等我把教辅书练习册什么的都翻乱,一只手忽然盖在了上面,陆冀为凉凉的声音递过来,“又犯病了?”
可能我的憋笑功力实在一般,演技也挺差,还是被他发现了,我吭哧吭哧笑着,桌面上的东西祸害完,转而要去翻桌角的笔筒。
也不知道胳膊好端端的为什么要长这么长,陆冀为的手很快又护住了他的笔筒。
“在书包里。”
他都有点儿咬牙切齿了,我神情终于恢复正常,不再想笑了,于是一本正经地咳了两声,蹲下身去翻他的书包。
书包在椅子旁边,靠着桌腿松软地倚着,我很快从小隔层里找到了圆规,不知怎么,这时陆冀为的脚忽然轻轻往前动了动。
也不是动了动,准确点来说,是轻微往前挪了一挪,动作很小,但我一贯细心,还是发现了。
或许女生天生就是对一些微妙的细节有所察觉,我敏锐地感受到,那不是一个随意不过心的动作,更不是轻松状态下做出的反应,他是特意的,也可以说是在比较戒备警惕的状态里下意识的动作。
我抓着圆规,自然地站起身,瞟了他一眼,他依旧低头看书,还是那副专注认真的样子,面孔之上古井无波,好像满心满脑装着的全是学习。
而我却不知道怎么,忽然发觉脸颊有点点烫,耳垂也热热的。
“走了啊,拜拜。”
我朝他晃了晃圆规,转身就走,几乎有点儿落荒而逃,匆忙间,恍惚听到他轻轻嗯了一声,也好像没嗯,是我听错了。
我冲回家,一头扎进卧室,捂着脸轻声呢喃了句,老天爷。
我为自己方才的行为而感到羞耻,更没明白自己到底在慌乱什么,怎么心跳都快了,不就是近距离看到了男生的脚趾嘛,也不是什么隐秘不可描述的部位,至不至于呢。
好吧,我似乎还真的是第一次见陆冀为没穿袜子的脚。
还有,他的脚,真的挺白的。
………………………
这半天假放得我比较亢奋,所有的作业写完后我还是一点困意也没有,于是趴被窝里捧着手机看了半天言情小说。
这期间我妈出来两趟,一趟上厕所,一趟喝水,我爸出来一趟,上厕所。
他们出来时,只要刚听到脚步声和门响,我就会立刻手机锁屏,乖乖躺好做睡死状,为了逼真,我的眼睛还得闭上。
实际情况证明我的策略是正确的,人必须要有点未雨绸缪的意识,我妈果然在第二趟出来喝水的时候轻轻拧开了我的门,探进脑袋往里瞅了眼,没发现什么异常后,又静悄悄地缩回去了。
门被带上,我等候了一会儿,确认险情的确过去了,才美滋滋地从被窝里掏出手机,继续看我的小说,一直看到凌晨两点多,才迷迷糊糊地睡去。
于是第二天起床,我起得无比困难,几乎是边起边哭,我妈穿梭于厨房和客厅,手里不闲着,嘴上也不闲着,一声接一声地夺命连环催。
直到站在卫生间的镜子前开始刷牙时,我的意识才一点点清醒过来,起床最痛苦的时刻已经过去了,上学的早晨,几乎每一天都要经历过这些时刻。
大概是我的适应能力很差吧,九年快过去了,我仍旧没有习惯,仍旧在每一个早起的清晨时分都痛苦万分,觉得人生无望。
不过这种无望也就持续于刚睁开眼的那几分钟时间,后来慢慢地,无望也就变有望了。
比如现在,我想到了即将而来的五一假期,顿觉人生又充满了希望与快乐。
还想到了自己通过自招进德馨已经尘埃落定,不用和许许多多的人参与到激烈的中考竞争中,更觉优越感从心头溢出,前途尽是繁花与荣光,恨不得放声歌唱,载歌载舞。
后来我无数次地想,人活着,还是不要太过自信,更不能得意忘形,否则很容易栽跟头,所谓乐极生悲。
六点二十五,钱浅已经在楼下等我,她一向比我靠谱,几乎一个星期五天的时间,有四天是她等我,还有一天……还有一天是我们碰巧一起下来的。
今天我们两个去坐班车,班车是很旧很破的那种公交车,几乎临界报废的边缘而又还没被淘汰,我们不止一次地吐槽,交运集团实在太抠了,竟然给祖国的花朵这种待遇。
我们的站点在街头的路口处,是校车整条路线的第四站,这就造成了一种比较尴尬的局面,运气好的话,还会有三四个空座位,而运气不好的话,几乎是上车就满座,然后忍受司机大叔过山车似的开车方式,一路横冲直撞到学校。
不过,虽然有时候会有空座,但我们站点等车的学生真不少,附近的几个小区在德胜中学的几乎全部集中在这个站点坐校车,关于抢座这件事,钱浅的战斗力几乎可以忽略不计,她压根就没什么战斗力,最终还是得靠我。
比如今天我就成功抢到了两个座位,而钱浅总是慢吞吞的,每次都最后一个上来,我不得不忍受其他人不满的眼神,硬着头皮等钱浅这位大爷施施然落座。
在校车上占座位并不是一件很没道德的事情,我曾经见过一个女孩子,她会一下子替好朋友占七八个,简直是占座大王。
实话讲,我很喜欢坐班车,即便有时候会很吵,坐在后面的混混男生也很恐怖,但我喜欢班车里的那种氛围。
尤其在冬日的早上,窗玻璃蒙上了厚厚的雾花,潦倒孤寂的景色让整个世界看上去都那么没生气。
可是班车里却是不同的,我们一群十几岁的孩子装在一个容器里,通常坐在前面的都是女孩,我们会互通数学老师布置的作业,哪个班级进度快,就可以提前观摩一下考试试卷。
多数时间,我们其实是在背书,像历史,政治,英语,语文这类偏文的学科都可以在每个静谧的早晨把该背诵的部分搞定。
我永远记得,冬天寒冷的清晨里我们一群女孩子被冻得缩手缩脚,太冷的时候,连羽绒服的帽子也摘不下来,会一直戴一路。
班车上非但没有空调,缝隙间还会漏风,颠簸处窗户会咯哒咯哒连震,伴随着我们低喃的背书声,非常艰苦而有意义的时光。
我铺垫这么多,实际上我最想表达的事情并不是这些,我也并没有在赞美歌颂吃苦多有意义,吃苦是最没意义的,人来这世上走一遭,不是为了吃苦,而是为了快乐。
我妈经常会批评我,你怎么一点儿苦都不能吃?
我一直很困惑,天底下的妈妈们一边希望自己的孩子一辈子幸福不受苦,一边又在挑剔孩子怎么一点苦也吃不了,这不是自相矛盾吗?
当然我是不会和我妈去争论这个问题的,因为我已经争论过了,没成功,我妈不讲道理的时候是真的不讲道理,怎么也争论不过她。
我最想坐班车的理由,是因为,我有一个喜欢的男孩子,而这个男孩子,也在我们这条线路的班车里。
他在第五站上车,上车后会径直向后面走,我从见他的第一眼就觉得他长得很好看,白白净净,模样有点儿清秀,眼皮薄薄的,向里微凹,显得五官深邃立体,又带有一点儿异域风情。
据我的细心观察,他跟后面的那些混混男生们不一样,从不会大喊大叫,也不会满嘴脏话,他比其他男生要有礼貌,有分寸,然而文质彬彬的表面下同时又是慵懒而漫不经心的,手插在兜里慢慢悠悠走路,仿佛永远也不会慌。
我猜他一定不是和他斯文的外表长相相符的人,否则也不会轻易融入后排那些作天作地的混混男生们中去,更不会每天都有人给他占座,只融入不参与是一种更为高级的交往方式。
有一次上车时他不小心挤到我了,立刻轻声说了句对不起,我没吭声,一是这个过程太过迅速,他道完歉之后人已经从我身边过去了,我没有机会说出那句“没关系”,二是我当时很没出息地红了脸,心扑通扑通小鹿乱撞,大脑压根就忘了要说话。
非常可惜的是,马上要毕业了,我不知道人家叫什么名字,也不知道他在哪个班,甚至都没有跟人家说过一句话。
这样想想,我的这场暗恋实在太悲壮了,连暗恋对象姓甚名谁都不知道,更别提其他了。
我坐在班车上,侧头望窗外的风景,车流如织,人群如蚁,终有去处,而我呢,我要去往哪里?想啊想啊,感伤得眼睛都湿润了。
我想我可能是又犯病了,于是赶紧眨眨眼睛,让视野里模糊晃动的世界重新恢复清明与秩序。
就这样感怀了一路,怀着惨淡的心情,我一边跟钱浅说话,一边眼神追踪着前方混在蓝白校服人流中的那个男生。
我几乎把每天都当成了最后一天,每天在心里跟对方默默说一句再见。
再有不到两个月,我们就初中毕业了,一年时间里,我们擦肩而过那么多次,最终也还是陌生人。
不是不忧伤,而是明白,天高海阔,我们都有更远的地方要去,或许暗恋只有无疾而终才最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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