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冬腊月,今年的天格外地寒,饶是扬州这片四季如春的地界,也少有地下了几回雪。瞎眼老黄披着他的破皮袄子,在揽胜酒楼门口逡巡。他眼睛瞎,虽说看不到酒楼一处还亮着灯,可他记性不差,知道他要等的人等闲不肯早走,虽说这个时辰,酒楼早就打烊了。
他在酒楼门口走了会儿圈,终于听见一阵脚步声,轻轻碎碎的,从酒楼里出来,他知道他要锁门了,忙循着声音摸上前去,叫:“薛小郎,薛小郎先慢着。”
他有求于人,自然笑脸相对,一笑就笑出满脸的褶子,龟裂的皮肤牵得发痛。
“黄老伯呀!外头等久了吧!怎么不进来说话,这把岁数了,冻不得。”
瞎眼老黄听见他要等的人,一把脆脆的声嗓,是个少年人。他只是笑,跟着薛小郎一块进了酒楼里头避风。
“又要劳累小郎了。”他看不见,迈门槛却不含糊,瞎了半辈子,早就摸索出了瞎子走路的一套门道,“我还是想……再给我儿子写一封信。”说着他就有几分局促,两只皮肉干枯的老手在袖子里搓一搓。
“嗳。小事小事。”
薛小郎轻快地应了一声。瞎眼老黄跟在他后头,拐到楼梯后的账房里去。
薛小郎名叫薛肴,是两三年前来这儿的。老黄记性不好,说不清楚。自打他儿子进京赶考,他又死了老婆之后,都是一个人过日子。薛小郎是揽胜酒楼的账房学徒,心眼好,又识文断字的,早先也给人做代笔书信的活儿,后来账房器重他,这活儿也就不干了;可是架不住老黄千求万求,也就帮他代笔写信,分文不取,一老一少就这么熟稔起来了。
似乎是毛笔叫给冻住了,老黄听见薛小郎哈了两声气,这才跟他说:“说吧黄伯,我来写。”
老黄的儿子进京赶考,一去就是一年有余,音信全无。老黄自然放心不下,每隔一月就要求人写信,再交给到上京去的行商,代为投送。可这一年以来,他的信全都石沉大海。
他既不识字,也不知道说什么,无非是家里母鸡下了几个蛋,看门狗生了一窝崽子的事儿,余下的也只不过是劝儿子勤勉读书一类的干巴巴的话,没几句,就跟墨汁干掉了的笔一样,再吐不出几个字了。
写完了信,薛小郎说,等那商人走前到揽胜酒楼来,他就顺道把信托他带走就是了,由是把信留在酒楼,两个人一道锁了门,趁夜往家去。
薛肴心善,不肯让老黄一个人摸回去,索性两个人住得不远,干脆先送他回家。
“麻烦小郎了……麻烦小郎了……”老黄一个劲儿地道谢,忽地一拍脑门,喜道,“我给忘了!小郎不收钱,这个总要收吧!”一面说,一面摸着进到后院狗窝里头——他家看门的小母狗下了崽子,一窝六只,他瞎眼看不清,随手抓了一只,用自己的破袄包了,献宝一般地托到薛肴跟前。
“六只呢,我也养不活那么多。不是送人就是卖了。小郎一个人住,养只狗看家护院也成啊。”
薛肴推辞不过,怀中被猛地塞进来一个软绵绵热乎乎的东西,好像给吓着了似的,一动不敢动,终于还是收下了,带着还没睁眼的小狗崽跟老黄辞行,回家去了。
*
屋内点着炭盆,还留着一盏灯。
陆英珠靠在软垫上小憩。
饶是这样的冬夜,苏玳也不愿回家来。抱玉台自然温暖如春,外头天寒地冻的,他轻易不肯动身,想来,今夜也不会回来了。
眼珠在眼皮下头动了动,她半梦半醒之间,睡不安稳,恍惚中仿佛有什么东西,在她敏感的眼皮上投下一片暗影,催得她睁开眼睛。
昏暗的屋内不知道什么时候进来一人,一个男人。他沉默地站着,灯影照出颀长健壮的轮廓,黑暗里的一双眼睛,狼眼也似。
她惊了一跳,脸上先是白了一下,辨出来人是谁,才嘴角一撇,转脸道:
“死人么!一点动静也没有的。”
那人凑近前来,跪在脚踏上,竟十分大逆不道地,伸手攥住了她放在脚踏上的脚,掌心的温度隔着绣鞋的锦缎烫得她浑身打了个哆嗦。
“不要脸,登徒子。”她啐了一口,一张芙蓉玉面却叫那烛光映得醉酒般地发红。男人并不说话,只是用手比划,陆英珠不知怎的,好像知道他什么意思,那手势是说:“我知道是你给我留的门。”
这人是个哑子,前年苏府修缮庭园,买下了一批力工,园子修完这批力工也就留下了,有些派到别处去看庄子,哑子留了下来,管府里头的力气活儿。
陆英珠不知道他叫什么,只知道大家都叫他哑子。
她把脚一抽,没有抽动。这人一身蛮力,她恨恨磨了磨牙,又想起他这把子力气在别地的用处,脸上更红了,声音也细细小小,连羞带恼的:“蛮牛。”
那哑子见了她脸色,猛地搂过她的腰,把她往肩上一抗,抗进内室去了。
*
薛肴给小狗准备了个破了口的粗瓷碗,原来是他过去用的,现在做小狗的饭碗。
它刚断奶不多久,薛肴怕养不活,就用自己煮粥剩下的米汤喂它。过了三天,小狗才睁眼。一开始只睁开了一只眼,等了小半天,天要黑了,小狗才睁开另一只眼。
从今往后他就有伴儿了。
小狗没几天就能走路了,薛肴不放心它独个儿在家,去酒楼上工也带着它。酒楼里的人和他相熟了,都爱逗他。尤其酒楼的厨子——大厨叫宋挈,生得膀大腰圆,一脸横肉,说起话来声若洪钟,薛肴常到后厨去找他偷吃;他见了薛肴的小狗,用脚把小狗往外面推:“你可别叫它进来,保不齐哪天缺肉,我们就拿它顶了。”这话传出去,往后大家见了小狗都叫它狗肉,一来二去,狗肉就成了它的名字。
狗肉不是什么贵妇人养的金贵品种,就是寻常的土狗串子,好养活得很。寻常捡一些酒楼的残羹剩饭就能吃,荤素不忌,比薛肴还好胃口,三个月的时候就敢冒大厨之大不韪理直气壮地去厨房讨要油炸小酥肉,回来把被口水浸得湿漉漉的小酥肉往地上一放,对着薛肴摇尾巴。
薛肴:“……你吃吧。”
宋挈:“这是狗随主人。”
薛肴:“呸。”
他来到揽胜酒楼两年多了,听口音,是上京人。人家问他,他说是在上京活不下去了,到扬州来投奔亲戚,没成想,亲戚早几年就搬走了,于是到酒楼来,混口饭吃。他给账房先生当学徒,两年多了,终于把老头儿的本事学得七七八八,老头儿的骂算没白挨。今年过了年,老头儿就彻底不干了,回家颐养天年去,薛肴接他的班。
“上京什么样啊?长这么大,我还没去过。”宋挈问他。
“就是……就是那样呗。”薛肴低头把狗肉的毛都揉乱了,“遍地都是贵人。”
显得其他人都命如草芥似的。
“嗳,还是扬州好啊。”他抱着狗肉站起来,狗肉在他身上闻见了肉味,湿漉漉的小黑鼻子四处乱钻,“在上京饭都吃不上,哪里比得上在扬州占便宜呢。”
桃桃:事业型男人!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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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第 20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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