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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第 15 章

林秋的手心从昨天傍晚就没干过。王婶说陆湛父母一早到,她捧着那只装着银镯子的漆木盒,在油灯下坐了半宿 。

“不过是见长辈,兵来将挡水来土掩。” 她对着镜子里的自己念叨,可心跳总像擂鼓。镜里的姑娘穿着那件浅蓝的确良,辫子梳得一丝不苟,发梢的红绳却被手指绞得发皱。她想起陆湛说过,母亲是纺织厂会计,父亲是机床厂师傅,都是城里见过世面的人,会不会瞧不上她这个乡下孤女?

鸡叫头遍时,林秋索性爬起来。先把院子扫得没有一片落叶,再用抹布蘸着井水,把堂屋的八仙桌擦得能照见人影。王婶送的那对银镯子被她摆在桌角的青瓷碗里,旁边放着陆湛给的水果糖,用红布包成小小的福袋模样。

进了灶房,她系上那条洗得发白的蓝布围裙,深吸一口气。灶台上码着昨晚就备好的食材:陆湛送来的五花肉躺在陶盆里,井水湃着刚从地里摘的豆角和黄瓜,竹篮里是攒了三天的鸡蛋,还有前几日进山采的干木耳。

“得拿出看家本事。” 林秋往灶膛里添了把柴,火苗 “腾” 地窜起来,映得她脸颊发烫。

先处理五花肉。她把肉切成两指宽的方块,冷水下锅,扔了两颗八角,大火烧开撇去浮沫。捞出的肉块用温水冲净,沥干水分。铁锅烧得冒烟时,她倒了半勺猪油,油花刚冒头就把肉块倒进去,用长柄铲快速翻炒。

“炒出油脂才不腻。” 她默念着母亲教过的诀窍,看着肉块渐渐染上金黄,油脂滋滋地渗出来,才舀出多余的油,往锅里撒了把白糖。糖在热油里慢慢融化,从透明变成琥珀色,裹在肉块上,散发出焦香的甜气。

加酱油、料酒,再倒满热水没过肉块,扔了片姜和两颗干辣椒。锅盖 “咕嘟” 一声盖上时,林秋擦了擦额头的汗。这道红烧肉是她最拿手的,当年在酒店后厨,不知练过多少遍火候。

趁着炖肉的功夫,她开始准备其他菜。鸡蛋羹要做得嫩滑,得用温开水调蛋液,盐要撒得匀,还得蒙上纱布再蒸。她把五个鸡蛋磕进粗瓷碗,用筷子顺时针搅了三百下,直到蛋液泛起细密的泡沫,才兑入温水,撒上葱花。

豆角择洗干净,切成寸段;黄瓜拍碎,和泡发的木耳一起放进竹篮控水;最后十个鸡蛋被她小心地打进碗里,准备做道葱花炒蛋。主食是白面馒头,昨晚发的面已经涨到满满一盆,带着淡淡的酸味,她加了点碱水揉匀,揪成剂子,每个都揉得圆滚滚的,在馒头顶上点了个胭脂红。

红烧肉的香气从锅盖缝里钻出来时,陆湛带着父母走进了院子。林秋听见王婶的笑声,手一抖,差点把刚炒好的豆角倒进灶膛。

“别怕,就当是家里人。” 她对着锅沿理了理刘海,深吸一口气。掀开锅盖,浓稠的汤汁裹着红亮的肉块,在锅里轻轻晃动,撒把葱花进去,翠绿衬着嫣红,好看得紧。

把最后一碗鸡蛋羹端上桌时,她听见堂屋传来陆湛的声音:“我给您介绍,这是林秋。”

林秋攥着围裙角走进堂屋,阳光从窗棂照进来,落在陆湛母亲鬓角的银发上。她看见那对银镯子被陆母拿在手里,正笑着说:“这手艺真细。”

“叔叔阿姨好。” 她鞠了一躬,脸颊烫得能烙饼,却努力把笑容挤得自然些,“饭做好了,您尝尝看合不合口味。”

陆湛站在父母身后,冲她眨了眨眼,眼里的笑意像灶膛里的火苗,暖得她心里的鼓点忽然就匀了。原来准备了这么久,最管用的定心丸,是他这一眼。

陆湛先给母亲使了个眼色,陆母立刻从布包里取出个红布包,递到林秋手里:“孩子,这是见面礼,别嫌弃。” 红布里裹着块上海产的花布,还有两盒蛤蜊油,都是当下稀罕的物件。

“谢谢阿姨。” 林秋双手接过,指尖触到布料的顺滑,心里的紧张消了大半。

“我爹娘是老实人,说话直。” 陆湛站在她身边,声音里带着笑意,“你别拘束。”

正说着,村支书和王婶一前一后走了进来。“陆家大哥、大嫂,路上辛苦了。” 村支书往八仙桌主位让,“咱简单点,按老规矩,喝杯定亲酒,这事就算定下了。”

王婶早把带来的白酒倒在四个粗瓷碗里,端到众人面前:“来来来,都端起来。林秋这丫头我看着长大的,勤快又本分,配陆湛正好!”

陆父端起酒碗,目光落在林秋身上,带着长辈的温和:“孩子,往后就是一家人了。陆湛在部队,家里有啥难处,跟我们说。” 他仰头喝了半碗,抹了抹嘴,“我家就这一个小子,委屈不了你。”

林秋端着酒碗的手微微发颤,酒液晃出细小的涟漪。她学着众人的样子抿了口,辛辣的液体滑过喉咙,却暖得人眼眶发烫。“谢谢叔叔阿姨。”

村支书把最后一碗酒递给陆湛:“陆同志,林秋是个好姑娘,往后可得好好待人家。”

“您放心。” 陆湛的目光落在林秋泛红的脸颊上,声音格外郑重,“我会的。”

定亲仪式简单却郑重,王婶在一旁拍着手笑,村支书捋着胡子点头。陆母把那对银镯子重新拿出来,亲自戴在林秋腕上,冰凉的银器贴着皮肤,却让人觉得踏实。

“开饭喽!” 王婶吆喝着往堂屋端菜,红烧肉的香气先一步窜进来,勾得人直咽口水。

八仙桌很快摆满了菜。红烧肉摆在正中间,红亮的肉块浸在浓稠的汤汁里,上面撒着翠绿的葱花;鸡蛋羹嫩得像豆腐,用筷子轻轻一挑就颤巍巍的;葱花炒蛋金黄油亮,香气扑鼻;还有清炒豆角、黄瓜拌木耳,五颜六色地摆了一桌。白面馒头冒着热气,馒头顶上的胭脂红在灯光下格外喜庆。

“这手艺,比城里饭馆的还好!” 陆母夹了块红烧肉,刚放进嘴里就惊呼起来。肉质软烂却不柴,甜咸适中,连汤汁都带着股说不出的香。

陆父也跟着夹了一筷子,慢慢咀嚼着:“湛说你会做饭,没想到这么会做。这红烧肉的火候,比他姥姥做的还地道。”

村支书舀了勺鸡蛋羹,滑嫩的蛋羹刚进嘴就化了,带着淡淡的葱香:“林秋这丫头,打小就心灵手巧。前阵子给我送了碗腌萝卜干,我能就着吃三个馒头。”

王婶在一旁帮腔:“她蒸的窝窝都比别人家的香!上次进山采的野菜,经她一炒,比肉还下饭。”

众人的夸赞像温暖的潮水,一点点漫过林秋的心头。她低着头,嘴角却忍不住上扬。

陆湛看着她泛红的耳根,悄悄往她碗里夹了块鸡蛋羹:“多吃点。” 他的指尖不小心碰到她的手背,两人像触电似的缩回手,却都忍不住笑了。

“这丫头不仅饭做得好,人也实在。” 陆母看着林秋腕上的银镯子,越看越满意,“陆湛,你可得抓紧点,别让人家姑娘受委屈。”

“知道了妈。” 陆湛往嘴里塞了个馒头,眼睛却一直没离开林秋。看着她被夸得不好意思的样子,心里像揣了块蜜糖,甜得发胀。他忽然觉得,母亲说得对,能娶到这样的媳妇,是他这辈子最大的福气。

林秋偷偷抬眼,正好撞上他温柔的目光,心里的自豪感又多了几分。原来被喜欢的人欣赏,被他的家人认可,是这样幸福的事。她往陆湛碗里夹了块红烧肉,轻声说:“你也多吃点,明天还得赶路。”

陆湛看着碗里的红烧肉,忽然觉得,这大概就是家的味道吧。有热饭热菜,有喜欢的人,还有一群真心为他们高兴的长辈,简单却踏实。

窗外的阳光透过窗棂,在饭菜上洒下斑驳的光影。众人的笑声、赞叹声混在一起,像一首温暖的歌。李家的阴影早已被抛到脑后,此刻的堂屋,只有满满的喜庆和温馨。

陆湛握着手里的筷子,心里暗暗发誓,等下次回来,一定要给她建个像样的厨房,让她能尽情施展厨艺。他要让她知道,她的好,他都看在眼里,记在心里。

饭菜很快就被吃得差不多了,连汤汁都被用来拌馒头,一点没剩下。陆母拉着林秋的手,絮絮叨叨地说着家常,像对待亲闺女一样。陆父和村支书、王婶聊着天,时不时传来阵阵笑声。

林秋靠在陆湛身边,听着他母亲的叮嘱,感受着他身上传来的温度,忽然觉得,这就是她一直向往的生活。简单、温暖,有他在身边,就什么都不怕了。

陆湛低头看着她,眼里的笑意温柔得能滴出水来。他知道,从今天起,他的生命里,多了一份牵挂,多了一份责任,也多了一份无可替代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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