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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陈语

我叫许星朗,星河清梦,天清气朗。

我和陈语住对门,我总爱趴在家里二楼的小阳台上往外看,新鲜事没有,新鲜人倒有一个,“陈语,出来玩儿。”

陈语总是在他家看书,小孩儿贪玩儿是天性,也不知道他是怎么经常捧着一本书便能一动不动坐一下午的。但是只要我叫他,他总是会出来。

街坊邻居都说我是调皮捣蛋一把手,嘴上这么说,但也并没有人真的讨厌我。我们这辈的同龄人里数我最大,我是巷子里的美猴王,成天带着一群小猴崽子爬树掏鸟蛋,下小河游泳,摔摔打打,不是这里划个口子就是那里撞个包,小男孩儿都皮实得紧,没人把这当回事。

但陈语不一样,他是安静的小猴崽子。每次我有什么新的折腾把戏,其他小崽子还在叽叽喳喳地犹豫或是质疑,他却一声不吭的跟上我,“哥哥哥哥”的叫着,有这么一个忠心不二的小弟让我的成就感得到了极大的满足,于是我便学着古惑仔电影里的大哥一样拍拍胸脯,对他说:“陈语,你叫我哥哥,哥保护你一辈子。”

大人们叫我不要带坏陈语,但我只不过爱尝试一点新鲜事,虽然过程可能有些波折,但也不是什么十恶不赦的坏事,更何况我没意见,陈语也没意见,两个当事人都没意见,这怎么能叫我带坏他呢。

我以为日子会这样平淡的过去,但我十六岁那年,陈语发了一场高烧,烧退下来了,他却听不见了。

从医院回来之后,陈语就再也不和任何人接触,他把自己关在房间里,我去他家找他,陈阿姨眼眶红红的,但也只是叹气,她转身去厨房做了一碗蛋炒饭,那是陈语最爱吃的。我跟着她在门口敲了大半天的门。

“陈语。”我叫他名字,往常我喊他名字时他总会兴奋的跑出来,可是如今却是一片寂静。

阿姨要出门上班了,“走吧,让小语一个人待一会儿。”我跟着她出了门,看着她消瘦的身影消失在街角。

顺着水管,我爬上了二楼的窗户,陈语像一只受了惊的小鸟雀,把头埋在膝盖里,我轻轻拍了拍他的肩,小鸟雀还是一动不动,于是我揪住了他的后脖颈,然后对上一双死寂的眼。

“陈语。”一时之间想说什么都忘了,只好不停地喊他名字,那双眼睛依旧空洞的注视着我,“陈语!”我再次喊了他的名字。“能不能别说了。”几乎是喊出来的,幸好,他还愿意开口和我说话。

我转身往他书桌前去,找出他的作业本,“陈语,有什么事跟哥说,哥说过要保护你一辈子的。”

他没有再回应,过了好一会儿,他打开了房间的门,端起了阿姨放在门边的蛋炒饭,我跟在他身后,看着他的眼泪全部掉进碗里,然后被他大口咽下去,那时起我知道,我那安静的小猴崽子又回来了。

陈阿姨整天没日没夜的干活,给陈语配了助听器,陈语的听力障碍很严重,即便有助听器,他也不太能听清周围人在说什么,医生说他这种情况最好去装人工耳蜗,可这对单亲家庭来说几乎是一个天文数字。后来不知是习惯了还是他的听力有所恢复,陈语渐渐能听见近距离的声音了,于是他又回去上学了。

我总是忘记他听不清,又或者说,其实是因为我害怕他听不清,出于大脑的自我保护机制,选择性的忘记这件事。我总觉得他听不见这件事,和我有很大责任。

那天陈语陪着我在街边闲逛,本来早该回家的,我被唱片店里的一张店主私藏的CD绊住,几乎把嘴皮子磨破了才说动店主把它卖给我。再站在店门口的时候,外面下着大雨,得到了想要的珍宝的我,在肾上腺素的刺激下,“陈语,我们淋雨跑回去吧。”“好。”于是我们在雨里狂奔。第二天,陈语因为高烧进了医院。

如果当时等雨停了再回去就好了,如果当时没去那家唱片店就好了。那张CD被我藏在了箱子的最角落。

因为听力障碍,老师让他坐在讲台边,他的成绩很好,可几乎没有朋友。

我们在同一所学校,我在高中部,他在初中部。每天放学的时候,我总是看见讲台旁一个孤单的背影,低着头,在作业本上刷刷写着,我不想打扰他的认真,于是便蹲在教室后门翻翻杂志,听听歌,等着他从前门出来。

接他放学回家的路上,我总是自顾自地讲身边发生的各种鸡毛蒜皮的小事,我能感受到陈语在建造一个透明的壳,一个把他自己和外界隔开的壳,但他却为我留了小小一扇门,我要把他从门里带出来。

我对他讲我的理想,我说我想唱歌。“嗯。”于是我去买了吉他,拉着同学一起组了一个乐队。

我要去排练,便在教室门口等着告诉他,他没说话,同学在喊我,于是我拍拍他的肩,转身离开了。

我知道他偷偷跟了上来,也知道他悄悄趴在后门听我唱歌。那首歌是我特意唱给他听的,可他视线从我身上移开时,我看见他脸上困惑的神色。我又忘了他听不清。

提前结束了排练,他急促地从旁边的楼梯溜走,真是个笨蛋,这么大的动静,还觉得我不会发现。

他听不见,心里的声音突然提醒我,于是我装作不知道的样子跟在他身后。

陈语爬上了家里的屋顶,他总是一个人静静的坐在屋顶上,也不知道在想什么。“陈语。”我叫他名字,他没回应,我知道他听见了,于是盘腿在他身边坐下,顺着他的视线往天空中看去,原来他是在看星星。

可总盯着星星看也看不出个什么花来,“陈语,你听听我唱的怎么样。”这首歌,我本来就是想唱给陈语听的。

虽然他没说什么,可我看着那呆滞已久的琥珀色瞳子闪过一丝光彩,我知道陈语喜欢我的歌声,虽然他不说。后来的很多个晚上我都陪着陈语在屋顶上看星星,他也陪着我在屋顶上唱着一首又一首的歌。

收到录取通知书的那天,我计划着在操场上开一场小小的演唱会,我让陈语早点来,我给他留最近的位置。

临近开场,内圈的那个位置却始终空着,我看见人群外圈一个身影,陈语来了,于是我开始轻扫我的吉他。

唱了整整一个晚上,众人为我们欢呼,我起身向大家鞠了一躬,谢谢你们喜欢我的歌声。我看见陈语在拼命的鼓掌。

“陈语,我想让大家都听见我的歌。”在屋顶上,我曾这样对陈语说过。

陈语上了市里最好的高中,今年上高二。暑假回来,我在附近找了个酒吧,每天晚上去酒吧唱歌。

带着陈语去过几次,我知道他愿意听我唱歌,酒吧老板兰姐是一个很爽朗热心的人,听说陈语的事后,就让陈语来这打工。陈语答应了,这可太好不过。

在酒吧唱了小半个月,已经有一小批固定的听众来听我唱歌,可是那天晚上突然出现一个戴着眼镜的高痩男人,穿一件浅蓝色衬衫,袖子随意挽起,我感受到他的视线向我投来,那是和陈语第一次听见我唱歌时极为相似的一道目光。

他说,我叫林泉羽,以前也很喜欢唱歌,听见你的歌声总让我想起自己年轻的时候。

我打量他一番,他看上去也才三十出头,并不算很大年纪。你看上去可不像伤春悲秋的老年人,我打趣道。后来他几乎每晚都来,等着我唱完,我从台子上下来,从单纯的歌声,聊到对音乐的理解,再聊到他从前的故事。

我发现他能听懂我的歌声,不是听见,而是听懂。

我明白大家喜欢的不过是我的声音,而他却听懂了我在歌里想传达的情感。歌声也是一种自我表达的方式。他这样对我说道。

他又说起他的过往,他少年时代的理想与追求,成年之后的波折与无奈。你总让我想起以前还在唱歌的时候,他端起吧台上的酒杯,一饮而尽。

我被这个男人的过往经历吸引,那是与我截然不同的人生,我是一个喜欢新鲜事物的人,于是我错误的把对他新鲜经历的向往当成了我对这个人的向往。

这对我来说是很困惑的一件事,我的心里很乱,像过往遇见的所有疑问一样,回家路上,我揽着陈语的肩,“陈语,我好像有点喜欢上他了。”这次我记得他听不清了。

以往也有女生悄悄把情书塞进我的抽屉,可是看见信里的文字我总是很困惑,我不明白什么是喜欢,喜欢一个人是什么样的?憧憬另一种可能性算喜欢吗?那我可能是喜欢上林泉羽了。

可是又有人说陪伴是人表达喜欢的一种下意识的方式,那我和陈语这些年来的相互陪伴也是喜欢吗?我是他的哥哥,他是我的小猴崽子,这似乎也和喜欢不沾边。

什么是喜欢,我不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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