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青梅:我不知道你记忆的伊始是在哪里,但她记忆的伊始,是一座大山。此刻,你将头探出窗外,可以在低矮的地平线尽头看见她的山,永远是青白色,像天空裸露出的一节血管,距离你的城市五十公里。
一九七三年,她出生在山中村庄,作为家里的第七个孩子。当时,她的四哥正在备考大学,愿望是去广东,饮早茶,吃青梅。她的出生延续着这个美好的愿望,故此取名青梅。
她的父母都是村中的农民。父亲膀大腰圆,声音洪亮,在家行一,拥有牛的气魄和体格,在第一个孩子出生前就犁好了三间瓦房,而她那干枯瘦小的母亲就在那三间瓦房里不停地孕育着儿女。
难以想象她那扫帚杆一样细瘦的身体是怎么孕育出七个健康活跃的孩子的,但毫无疑问,那对弱小的胸脯不足以哺育孩子们。
七个孩子喝什么奶长大的都有,牛奶、羊奶、奶妈的奶,喂成后个性各不相同。
她的父母精于生育,但对养育却一窍不通,并非是不愿负起责任,只是他们的本质从某种角度来说更接近天然。他们幼年历经战乱,青年成为农民,犁地种豆,一生都在做一件事,将自身也活成了一种庄稼。
他们的孩子也如豆种撒遍大山。老大养虾,老二杀猪,老三纺织,老四读书,老五学徒,老六老七满地跑,学龄前一直被寄养在一户姓白的老太太家。
她说,当时的孩子跟父母并没有太深的情感纠缠,被送去寄养也没有产生被抛弃的怨言,可能是因为当时所有人都过着一种顺流而下的生活,所有人都更贴近这个世界本身,而不是血缘。
白老太太年逾七旬,但身强体健,肚皮溜圆,总能从宽大的衣服口袋里掏出麦芽糖块。她的牙齿几乎掉光,但掌握了一种用牙龈研磨食物、吸取滋味的方法。她说她和她的牙之间有一种特殊的联系,每掉一颗牙,她的脑子里都会多出许多故事,那些故事来自于牙齿生长或龋坏的岁月,多是以山林鬼怪为主题,以至青梅一直认为白老太太是刺猬变的。
但想听故事是有条件的。青梅第一次接受教育,是白老太太以三天的睡前故事为奖励,要求她去摘树上的苹果。
她的六姐是爬树高手,双手攀附于树如蜻蜓降落般轻巧。但她没有继承那种天赋——作为第七个孩子,父母能给予的实在不多,她所拥有的是基因打乱重排后的未知,她学不会六姐轻巧的身段,只能效仿人还是猴子的阶段时慢慢攀援。
摔了十几次,她才终于摘到了第一个苹果。十几次的下落中,她对于猴子阶段的记忆逐渐复苏,朦胧地意识到人向前走不易,但后退依旧艰难。为了弥补进化后不能摘得瓜果的失落,人们发明了梯子。使用工具是区分人类和动物的分水线,后来又成了人类对自己动物性的补偿。
这是她第一次感受到世间的某种联系。
随机的基因重组为她带来的是奇迹般的早慧。
上学之后,她所受的教育就成了那把梯子,她向上攀爬,也是为了将梯子伸向某个地方。
在我们还被父母的眼界引领人生的年纪,引领她的,是整个宇宙。】
警察进门时,胡默正在整理货架上的商品。
他的超市不大,坐落在吉祥小区的西北边角,不到六十平的空间被货架分成逼仄的小径,货品垒成薄薄的墙板,将生活品类归置得井然有序,很像胡默个人的投影。
“很抱歉打扰你,李文豪的案件,还有一些细节想找你了解一下。”孟慈和童大方相继进门。
胡默点头,似乎对此早有准备,故温顺地拉下了超市的卷帘门,坐到了窄小的收银台里。
他是个清瘦高挑的男人,生着一张窄脸,眼角下垂,人如其名安静沉默,但也可能是患病的关系。
来找胡默前,孟慈和童大方先造访了他曾经的主治医师,对于精神病人,医生的判断是不可被忽视的。
他的主治医师称其个性柔和,难以想象发病时竟是个暴力分子。每次发病送到医院前,他都已恢复到平和的状态,沉默寡言,乖巧听话,是医生心中的最佳患者。他缄默地吞服着医生根据大脑数值和发病状态开具的药物,从不藏在舌底,也从未设法催吐。医生说,这些药物很好的控制了他的病情,服用到三十五岁时,几乎已把他治愈。他就是从那时开始停药,正式开始一种类似于正常人的生活的,但疾病和药物还是在他身上留下了不可磨灭的痕迹。
他的情绪表达受到了很大的影响,大喜大悲时也面无表情,喜怒哀乐全部要诉诸于言语。其次就是他的脸,永远地停留在了他咽下第一个药片的年纪——十七岁,二十年间,没有一丝波纹,没有一点变动。
那些药片都是由同一位医生开具的,没有吗啡类,也没有苯乙肼。
当孟慈询问医生能否对其谈及其精神疾病时,医生宽容地笑了:“没关系,可以谈,对于精神病人而言,疾病不是在被人谈起时才出现的,而是他们需要面对的生活本身。他不会排斥的。”
“哪怕对面是警察吗?”
“对面是谁不重要。就像人如果没有痛觉的话,就会故意做些会疼的事去感受。那么如果人一直被社会割除在外,他就会越发地想跟人说话。胡默是愿意说话的,这一点你可以放心,只是警官,还望你能对我的病人稍微温柔一点。”
说是必然要说的,毕竟李文豪身边所有的人都知道,他有一位罹患精神疾病的朋友,就连其工友都称,如果不去看那张与年龄相悖的、年轻的脸,同是瘦高个儿的胡默更像是李文豪的兄弟,而不是矮小的李文青。
“听说你们是一起长大的是么?”孟慈问。
胡默点头。随后仿佛意识到用动作回答不妥,又张开嘴,说:“是。”
“小学、中学、技校都在一起的朋友可不多,他有什么特质吸引你吗?你俩是怎么交好的?”童大方追问。
胡默沉默了一会,说:“小学二年级,他过来问我,还记不记得地震时的事。”
正如当今时代的孩子会互相交换礼物,贫瘠年代的孩子们能交换的只有记忆,而在桥城,侥幸从地震中活下来的孩子们,乐于交换的就是关于地震的记忆。
胡默那届学生在地震发生时至多六岁,加之地震发生是在半夜两点多,留存在孩子们内心的记忆大都是惊呼和晃动的视线,部分孩子还能回想起从地缝中钻出的蛇,但对于胡默来说,只有暖壶碎裂在地上的记忆,其余全部空白。
“我也是。”李文豪对他说。
除了一些类似晕车的片段,李文豪对当天所发生的一切都不记得,震后的一段时间也朦朦胧胧,只记得简易房很冷,但能奔跑的地方变多了,以及妈妈是救援一线的护士,还把隔壁遇难邻居家的孩子抱来抚养。
那个孩子的脸李文豪记不清了,他甚至不记得幼年时有过这个玩伴,但却记得对方离开的那天,收养他的人带来了很多巧克力糖和漫画书。那是李文豪第一次吃到巧克力,一下都没敢嚼,只将其包裹在口腔中,等待其慢慢融化,甜味渗入齿缝。
“是市里的有钱人,好像还是当官的呢。”李文豪说:“真羡慕那小孩,运气真好。现在我妈生气时还会对我说,当初就应该把我送走。哎,我倒巴不得呢,要真是那样,我现在肯定是阔少爷了,要啥有啥。”
胡默起初跟李文豪交好,只是因为两人被分到了同桌,常年一起溜号上厕所。
李文豪的裤子很特别,乍看没什么不同,上厕所脱裤子时才发现是侧面开口。在别的男孩只需解开裤腰时,他要褪下一半裤子。
某次课间,别班的一个男孩看到了他脱裤子的方式,当即便揭穿了谜底:“女式裤子!这个人穿的是女式裤子!”
小男孩们瞬间哄堂大笑,跟着揭秘的男孩一起喊他“文妹”。
李文豪提着裤子站在他们中央,苍白的脸上茫然失措。
胡默跑过来,为他拉上了侧面的拉链。
第二天再见时,李文豪没有穿那条侧面拉链的裤子,而是在秋意渐浓时换回了夏天的短裤。那条短裤,没有拉链,是松紧腰。
“不冷吗?”胡默问他。
他摇了摇头,用手抠着膝盖上的鸡皮疙瘩,突然说了句八竿子都打不着的话:“我妈一直都想生个女儿,但生了两回,都是儿子。”
胡默看了一眼正团聚在一起说笑的女生们,她们的声音像牙齿切开果肉那般甜美清脆,头发如丝绸一样光滑,所以总会被恶劣的男生用手扯住,以听取她们那似果肉被挤压爆汁的痛呼声。
“当女生不怎么好。”胡默说。
李文豪把头埋在手臂里轻点:“是,不怎么好。”
但“文妹”的事已流传开来,同年级的男孩们时常聚起来喊他“文妹”,用手去摸他的裤子,还几次把他堵在厕所里剥光。他妈——裘护士——来过学校两次,像愤怒的河马一样拽着李文豪的手,在课堂上破门而入,对着班上的一众小学生破口大骂,但这无济于事,只会令老师对待李文豪的态度愈加冷漠,以及欺凌他的学生们纷纷效仿他那愤怒的妈骂人和走路的姿态。
作为站在李文豪身边的唯一一人,胡默也遭受了连带欺凌,被称作“胡妹”。欺凌者称他俩是“姐妹花”,毕竟他俩身材那么瘦弱,皮肤都那么白,一点都不像从灾难中活下来的男子汉。
胡默对这种嘲弄嗤之以鼻。
那些孩子谈起地震滔滔不绝,装作自己是历经磨难才从钢筋水泥里爬出来的,实则每一个都是被父母抱在怀里才躲过一劫。他们的头脑里漫游着一种莫须有的英雄主义,实则只是一群虚张声势的无知者。可胡默知道,真正历经过灾难的人,在承受着什么。
每当他被围在中间嘲笑,他都会想起父亲,想起父亲那高大挺拔的身姿,曾将自己举过头顶架在脖子上奔跑。当时的他将小小的胸脯抵在父亲汗湿的头发上,朝着天空挥手,梦想着有朝一日能长得跟父亲一样高。
可那场灾难过后,他的父亲就同他一样高了。
病床上,曾如山一样高大的父亲面色苍白,拉着胡默的手将其放在自己大腿根的断肢上,一遍遍在胡默耳边重复:一定要好好学习啊,靠你了,以后就靠你了。
从今往后,他只能看着父亲一天天地缩短,犹如脱水的草叶,再也不期盼自己长高了。
跟那种脱水的疼痛相比,“胡妹”并没有那么难以忍受。
但李文豪不这么认为。
他将裘护士拒绝给他买新裤子的难堪发泄了出来。
小小的拳头落在道出他裤子真相的男孩脸上,引起了不小的躁动,直到老师赶来,他依旧紧紧地抓着那男孩的衣服,没有松手。
打架事件最终以裘护士登门道歉及赔偿了两箱子罐头告终,那男孩也在读到三年级时转学走了,但李文豪的愤怒却没有就此停止。
他像某种滚落的石块,一旦开始就难以遏制。打架斗殴成了常态,裘护士工作之余几乎都在往不同的人家搬运着水果罐头。许是这种搬运的疲累,或是养在老家的大儿子李文青要回桥城读书的繁琐,裘护士最终放弃了生育女儿的想法。
升上初中后,李文豪学会了抽烟。当时男孩们处于变声期,李文豪的嗓子又尖又细,更甚于某些女孩。他说,抽烟能让声音变粗。
在天台看李文豪抽了一周的烟后,李文豪递给胡默一个刮胡刀片。
胡默摸了摸自己的下巴,说:“我还没长出胡子。”
李文豪说:“多刮,就能长出来了。”
李文豪不仅用刀片刮下巴,也刮胳膊和双腿。他的四肢光洁,没有一根汗毛,令他十分苦恼。当时他打架的名声在外,已鲜少有人嘲笑他,加之他为彰显自己的男子气概故意跟不良学生混迹在一起,很快便开始饮酒,从而酗酒。
他家没有酗酒的基因,但他却疯狂地迷上了。他对胡默说,做一个突出于家庭当中的人是一件舒坦事。可他也说,他总觉得自己的生命好像少了什么重要的东西,无论如何都回想不起来,才导致自己的生活始终是错落的。而酒精,可以填补那些错落的缝隙,让他能远离那些东西一会儿。
那时的李文豪总是显得十分茫然,班上的很多男孩也都处于一种躁动不安的状态,老师和家长几乎都采取了放养措施,称是青春期到了,等过去了就好了。
胡默想,青春期真是个好东西。假如你想合理的放逐一个迷茫的孩子,你只需宣布他到了青春期,那么全世界就都会放弃他。
胡默就是在那期间遭受到了更加频繁的欺凌,因为他不认为自己纤细的身体、白皙的皮肤和喜静的个性是种错误,因为他不肯变成那种被大人遗弃在青春期里的男子汉。
这招至了很多人的嫉妒,那些人终其一生都不敢正面自己。
这期间,李文豪一直充当着保护者的角色。
可每每望着李文豪挡在自己面前挥起拳头,胡默都能在那种被烘烤得炙热的气氛中感觉到,对方身上所流露出的一些东西,正是这种保护与被保护的地位差所产生的。
这个缺乏安全感却又血气方刚的年轻人需要一个合理动手的理由,他需要展示自己的舞台,他需要一个被保护者,更甚于胡默需要人保护。
鲜少有人看到这一点。
人人都说李文豪真是疯了才会去保护一个娘娘腔,可没人能料想到,最终被确诊的疯子竟然是胡默。
发病的过程胡默记不清了,被带上车时,他的手背还流着血,上面印着两个齿印,那两颗牙齿此刻散落在天台的乱石中,欺凌者正捂着嘴,不可置信地望着他。胡默点头,对其致以一个没有任何弧度的微笑。
被确诊为精神分裂时,胡默也是这种表情。
人们惊愕于这个疯子对待自己时的冷漠,胡默仿佛能看见那些道貌岸然的大人们又瑟缩着朝青春期远离了一点。他们不会知道,胡默冷漠的本质是一种无力。十一年前,父亲面对地震时无力地失去了双腿,十一年后,胡默推开家门,无力地看着父亲仅剩一半的身体悬在房梁上。
抚摸断肢的触感还留在他的指尖。
“一定要好好学习啊!靠你了,以后就靠你了。”
胡默抬起头,父亲残破的半个身躯被高高挂起,这样的高度对于一个失去双腿的人几乎是难以企及的。
可他做到了。
胡默想。
也许父亲从未想过依靠我。
他深深地望着那具身体,将自己往后的生命定格在了那个瞬间。
“本来技校毕业后是要一起进厂的,但查出了这个病,就进不去了。”胡默平静地阐述着自己,就像他的医生所描述的那般温顺。“只能在技校门口开个小卖部,一开始是用推车卖零食汽水,后来在居民楼租了个窗口,现在搬到了这。”
“李文豪那样行事,也能顺利进厂吗?”童大方不解。
胡默扯扯嘴角,似乎在做一个微笑的昭示,但肌肉无动于衷:“那个时候不讲究这些。据说曾欺凌我们的那个男孩后来还当了警察呢。李文豪只是看上去顽劣,骨子里可是把古惑仔当作偶像的。何况他妈,裘护士,是震后救援英雄,妇幼医院刚筑成的时候任妇产科护士长,接生了不少大人物的孩子,不愁自己的孩子无处可去。”
“你跟李文豪一直保持联系?”孟慈问。
“是的,关系跟从前一样。”
“这样的感情很难得。”
“是的,精神病患交朋友并不容易。”他面色沉着,始终凝视着问话者的眼睛。孟慈意识到那种平静的温顺背后潜藏着相当敏锐的观察力,不亚于刑警。刑警只需观察案件相关人员即可,但精神病患者观察的却是世界所接纳的每一个人。
所以他一眼就能看穿别人在想些什么。
所以兜圈子没有意义。
“他提起过你的病吗?”孟慈问。
“经常,他从不避讳。”胡默说:“我拿精神病证件的时候就是他陪着我去的。当时他还说有了这个去哪都不用排队,打架也不怕被起诉,真好,他自己也想办一个。”
“他问过你□□神类药物的事吗?”
“问过。”
“什么时候?”
“挺多年前了,那会他正商量离婚的事,说晚上睡不着,我就给了他两片镇定药,吃完他整整睡了一天。”
“你也认识他的妻子和女儿?”
“当然,”胡默说:“我们是真正的朋友。”
“那你知道谁经常去他家给他做饭吗?”
“不知道。”胡默说:“离婚后,他从未跟我提过任何女人”
孟慈沉默了一会,又问:“他打过李洁吗?”
“没有。”胡默说。
他的面部平和,没有一丝表情。
警察走后,他拉开了超市的卷帘门,在推拉玻璃的倒影里看见了自己的脸。很多年里的很多人都畏惧着这张脸,似乎只是面对他就会受到某种负面的精神影响。
但有个人却说他是大英雄的脸,说他的面无表情就像是英雄的纪念碑。
那时她还是个孩子,会远远地大叫着胡叔叔奔跑过来,而后用两条软软的手臂环抱住他的脖子撒娇。
每每这时胡默全身都汗津津的,紧张地抱着孩子小小的身体,生怕把她打碎了,甚至会求助般望向李文豪夫妇,问:“这可以吗?”
让孩子接触我这样的人,这可以吗?
李文豪夫妇每次都微笑点头,说:“没问题的。”
那孩子喜欢他。
她把他当做自己的第一个玩伴,跟他分享生活中的一切。
当她长大、过了能随便跟人撒娇的年纪,也依旧喜欢他,知道了他的病情也喜欢她。她对胡默的宽容完整地承接了她的父母。
但胡默却觉得那孩子只是喜欢一成不变的东西。
她的生活太动荡了。
“我想成为胡叔叔这样的人。”她曾对胡默说:“胡叔叔总能知道别人在想些什么,所以你的生活才会这么稳定。但我总是无法理解别人,所以我身边的一切都在消失。我想变成你,就学着像你一样安静。不知道是不是错觉,我觉得当我安静的时候,我就能猜到别人在想些什么了。”
于是她总是安静的。
可作为一个孩子,她实在是安静得太早了。
那激起了胡默心中消失已久的感情,愧疚。
以致在区二院躺着李文豪尸体的太平间里看见她的脸时,胡默认为那些人所害怕的、自己会为别人带来负面的精神影响的担忧并非空穴来风。
那个瞬间,一个人所能拥有的所有精神力量在他的脑中交错成章。
“要流动,小洁。”他对那孩子说:“哪怕再渴望一成不变,也要让人生尽量流动。不要成为纪念碑,什么纪念碑都不行。这一部分,让我来为你做。”
他站在那孩子面前,向桥城市公安司法鉴定部递交了尸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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