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群纷乱但极轻的脚步声从对面的街口涌过来,阿恰走在巷子里,脚下越来越急。过了关帝庙混进赶瓦子夜市的人群里走了几丈远,确认那群人去的和自己不是一个方向——阿恰终于放了心。
她和灰坑附近的小乞丐换过吃的,小乞丐告诉了她:进鬼市必须提防是不是有人跟着,因为鬼市里是朝廷的法度管不到的地方。
鬼市的规矩和禁忌倒是没有岳阳城里多,唯一的一条,就是不管看见别人是蒙还是骗,绝对不能干涉别人的买卖。
“还有,两个店一定不能去,一个叫‘薄情’,一个叫‘金满庄’,总之别去就是了。”小乞丐用已经磨出绒毛的粗布蒙住脑袋,转身就要回到白日也不见光的巷子深处:“听话的人都活着出来了。”
阿恰走在前面,明川离他六尺跟在后面,她恨不得拖着明川的袖子赶路;那些女人在一块洗衣服的时候经常说的一句话,“男人就是靠不住”。
她和沈节离开柏木山已经有一个月,这一个月几乎都在赶路中度过,一路走马观花,山野城镇都像梦一样一晃而过,但是她隐隐约约看明白了一些事:外面的人多是欺软怕硬的,而那群欺软怕硬的人又害怕身怀绝技的“老弱妇孺”报复,永远不安分地想要占别人的便宜,又总是心虚。
沈节告诉她,江湖上有“孤身行走的老人和女人不能招惹”的规矩,因为江湖上不是抢掠就是坑蒙拐骗,能在这群凶恶的男人中间从容活着,必然有比他们狠辣百倍的手段。
阿恰最熟的江湖人就是沈节,沈节让她以为江湖应该是公道的——实际上江湖是蛊师炼蛊的大鼎,她们一不小心就成了蛊里面最毒的几个。
即使是最毒的蛊、刀最快的凶徒,她也格外地欣赏沈节。不光是沈节的武功,还有她痛快就请路人喝酒、不痛快就拔刀的脾气,还有她的胆量。她听说沈节一个人抱着刀躲着一个门派走了那么多路,想的是自己绝对走不了这么远。
阿恰回头看了眼被她扔在后面的明川,还是等他跟上来吧。
湿漉漉的院墙立在水边,上面爬着黑色的霉斑和灰绿的苔藓,墙头围着重重的屋檐,灯光浮在河水上,浮在夜幕之下,对岸的高楼和暗红的烟尘弥漫得到处都是,她在墙头下面望到的夜空,几乎都被它们塞满了。
这条路上只有他们两个人,石板早就被漫起来的淤泥淹没了,每迈一步都听得到泥泞的声音。
他们又走回了关帝庙,关公在这边香火怪盛的,不知道是因为关公镇守的威望,还是因为丐帮的关系。她绕到东边的便门,这扇已经松散的门虚掩着,上面挂了条红绳,绳子紧绷着,另外一边应该吊着重物。
她拉动绳子,门打开之后又自己晃晃悠悠地关了回去,又恢复成虚掩的模样。
关帝庙正门灯火辉煌,但这边不怎么干净,还有一股初春雪化时特有的臭味。没走多远路就被野草给塞住,野草上又有一条新踩出来的小径。
隔着一道墙,还能听到河上的画舫里歌舞和调笑的声音。
“红尘浊世,”明川好像是说给她听,但是嗓门又不大,“多待一天就耳濡目染多陷进去一分。”
河面上噗通一声,好像有人落水了,船上刚还高声笑的女人全都尖叫起来。船上的男人吵吵嚷嚷议论纷纷,却没有一个下去救人。
她明白了,这是谋杀。
她不该管也没有能力管,只能埋头继续走路。
路越来越荒败,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离开关帝庙倒坍的后墙甚远。走到河边时路已经完全没有了,只有一片烂泥滩,从桥下延伸到桥另一边。
过了桥转到一片浅水滩,在这边靠岸的船都没点灯,船头摆着一筐橘子花,船上的贵人都穿着体面,肯定闻不得浊臭的河水。
这里没有码头,看不清面目的贵人嫌弃地提着长衫踩在河滩的淤泥上,鞋还是被浸湿了。
阿恰觉得很好笑,那位高高在上的贵人踩着湿透的鞋,顶着她的笑声又摇头又叹气。
顺着斜坡走上硬路,柳树下面有了两串白纸糊的灯笼,正在散着暖黄色的光。不知道哪里系的风铃被夜里的湖风摇着,铃舌的颤响忽远忽近,再往前就看到柳树后面站着一个一身白的人——那人还戴着五官都被缝合的人面,在阿恰打量他的时候,他也打量了一眼阿恰。
阿恰被这一眼看得浑身起鸡皮疙瘩,拖着明川穿过灯联,耳边突然又一声铜锣响。那个带面具的人敲响了锣,用老人干哑的嗓音唱了起来:
“鬼市开市——珍宝奇物,价码自估——阴阳有别,人鬼殊途——”
白纸糊的方灯陆陆续续地亮起,铺满了沿河的一条小路,纷杂的脚步声和嗡嗡的讨价还价声从夜幕里渗透出来,柳树之间影影绰绰的轮廓全都变成了人——和鬼市门口的一样一身白的也有,更多的是面色灰暗、被昏暗的纸灯照得只剩下黑白黄三种颜色的行人,和蜡人一样的摊主。
那些戴着没有五官的脸的白衣人在这里的地位似乎比外面的官差高不少,白衣人走到哪里,附近的行人和摊主都低头缄口,没一个敢与他们对视。
“小孩?”白衣人身材高大,挡住了阿恰的去路。
阿恰抬起头,注视着那双被缝起来的眼睛——那双缝隙里似乎有股嫌弃的视线。
“她,她是我妹妹。”明川赶紧解释。
“也是小孩。会买东西么?”白衣人嗤笑一声,“去那边的房子里换钱,买卖完就再去换钱走人。”
阿恰最烦被人呼来喝去,白了那人一眼,叫自己走人自己偏不,背着手挨个地摊看:整条街上也有和外面一样卖针头线脑摆件小玩意的,书摊上的书明川只是扫了一眼,就把阿恰推走连连说没什么好看的;卖衣服的就是把贵的贱的衣服全堆成小山丘一样,只要有人看中了衣服开始问价,就狮子大开口。
第二条街就不是杂货了,全都是带着土的明器。摊主们贼眉鼠眼地寻找冤大头,阿恰这样一看就没什么油水的,他们甚至理都不理。
再一条街有卖兵刃的,阿恰抱着臂从一头看到另一头,刀枪剑样式虽然多,但是能比得上沈节那红刀十分之一的,根本没有。
阿恰越看越奇怪:“怎么都这么差,也没见外面有卖刀剑的?”
明川看怪物一样看着她:“我的活祖宗,你真什么都不知道?”
“要说话你就好好说话,说什么怪话?”
“朝廷法令禁止民间私自铸造越规的兵器,除了弓箭、盾牌和这么长的砍刀,别的全都不行。”明川挪到阿恰身后,放低了声音:“现在那是朝廷无力,管不到江湖上,才让江湖上有那么多越规的兵器。”
阿恰闻言就急了:“这也不行那也不行,那山贼土匪来了怎么办?全都等着死吗?”
她这一路上和沈节救过好几次差点被山贼洗劫的村子,一群蛮不讲理还带着兵器的大汉涌过来,农户家里的钝刀,什么用都没有。
“这……你别问我啊。”
“就烦那些官府的人,什么用都不顶,什么事都瞎管,还以为自己是别人恩人,一群垃圾、老鼠!蛀虫!”阿恰越说越气,越走越快,把明川甩在了后面。
“嗳,官府也有用的,也有好人的。”
“你见过?我从来没见过。”
“以前在鹤鸣山的时候……我们整个师门能体面过活,全靠那群捕快照顾。”
阿恰“切”一声,“懒得和你说。”
梦远书城已将原网页转码以便移动设备浏览
本站仅提供资源搜索服务,不存放任何实质内容。如有侵权内容请联系搜狗,源资源删除后本站的链接将自动失效。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