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瑾带他们来吃的“不是高热量的”好吃的是蒸汽海鲜。
蒸汽海鲜吃的就是食材的新鲜本味,原本并不合楼欢逢吃必要下重调味料的饮食习惯。但一是楼欢已经节食只啃菜叶子很长一段时间了,二是这家店对于食材蒸制的时间把控十分精准,掀开锅盖时必定是最鲜嫩可口的状态,更重要的是——
颜瑾真的很会调蘸料!
基于以上原因,楼欢吃得嘴唇油亮亮的,满脸带笑,开心极了,骨碟里堆积起了满满一碟贝壳。
服务员再一次进门时,托在手里的是一盘梭子蟹。
楼欢抬起头,有些不舍地看着梭子蟹被放进了蒸锅里,遗憾地说:“梭子蟹还是炒年糕好吃。”
楚群幸灾乐祸:“年糕这种高碳水,你在拍完电影之前就别想了。”
“不是年糕!”作为土生土长的沪城人,年糕在楼欢的印象里总是在“偶尔一吃的美味”与“被迫顿顿吃的噩梦”之间两极横跳,“是梭子蟹炒年糕!”
“不还是年糕嘛!”
颜瑾没有参与两人的争论,笑着摇了摇头,起身走到边台去取陈列着的调料。
楚群的眼神也跟了过去。
明明拿着的只是调料瓶,但颜瑾的姿势充满松弛与自信,像是他处理所有事一样游刃有余。
楼欢一边剥基围虾一边盯着颜瑾手上的动作看,刚把虾肉叼进嘴里,就看见颜瑾的手向白糖罐子伸去,嘴里含糊不清地说:“楚群不吃甜的。”
“是吗?”颜瑾侧过身,含笑问楚群,“吃螃蟹最好放点儿糖。给我个面子,试试?”
他侧身时正好露出正在准备的并排放着的三碟蘸料,里面浸着数量不一的红辣椒。楚群知道,辣椒放得最多的那碟是他的。
颜瑾记得他吃辣。
楚群的内心洋溢开欢喜,不动声色地点了点头:“好啊,那就试试看吧。”
楼欢片刻不停地开始动手剥第二只虾了,但还是在楚群接过调料时腾出时间吐槽了一句:“你不会爱吃的,之前又不是没试过。”
楚群白了他一眼,最后在尝了一口之后放下了筷子。
“是吧,”楼欢哈哈大笑,“我就说你不会喜欢吃的。”他拿过楚群的调料碟,往自己面前一放,然后自己走到调料台前,开始动手调制。
楚群迟疑地接过新调料——液面晃晃悠悠,离满出来只差一线,可见楼欢往里面倒了多少:“你不会毒死我吧?”
“这话过分了哈,”楼欢抱着手臂,往椅子上一靠,用眼神鼓励着楚群快试试,“虽然我做饭没颜瑾好吃,但调点调料还是会的。”
楚群抱着视死如归的意志,夹起蟹肉往里面蘸去,然后皱着眉往嘴里塞。
楼欢期待地看着他。
“......还行。”楚群嚼了嚼,眉头舒展开,又伸手说,“把香油拿过来,有点咸了。”
楼欢调出来的调料还真跟他的人一样,大大咧咧,完全没有委婉精致的风味,就是把他觉得好吃入味的调料往里倒:蚝油生抽海鲜酱牛肉酱,应有尽有,还不忘放上比颜瑾放得更多的辣椒。
……咸,但不难吃,也不奇怪。
“不错啊,小楼同学,都超过我了。”颜瑾调侃道,“什么时候给我尝尝你的手艺?”
楼欢打了个哈哈:“我要是真能做一手好菜,大学时候还要靠你来拯救我的五脏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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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欢是因为一盘辣子鸡和颜瑾熟悉起来的。
楚群记得那天晚课楼欢迟到了,被老师骂了一顿,但依旧情绪高昂地凑到了他们宿舍的小圈子里。离得近了,楚群才注意到他嘴唇异常红艳,仔细看还有点儿肿,鼻头和眼圈也红红的,但神采飞扬,怎么也不像哭过的样子。
“我跟你们说,我今天吃到正宗的辣子鸡了,好吃,真的好吃。”他边说还边咽了口口水,吸了吸鼻子,“就是太辣了。我还喝了可乐,感觉更辣了。”
行,破案了,怪不得整张脸都是红的。
孔浩然好奇地问:“哪吃的?”
“就学校门口那家川菜馆啊!”
“不对啊,那家店的辣子鸡我吃过,不辣啊。”
楚群暗自嗤笑:那道菜哪里是什么辣子鸡,纯粹是鸡米花上面撒了辣椒粉,还是不怎么辣的那种。
楼欢平日里不舍得花钱在食堂买饭票,就为了攒起来每月“搓顿大的”——也没多大,就校门口的小川菜馆,一个人就能点上三四个肉菜,埋头苦吃。
楚群被他拉着去过一次,对里面那些“改良口味”川菜敬谢不敏——那个年代餐饮业还没有如今那么发达,本地人只吃惯本地菜,外省市的人也不多,外来菜系进来只能做“改良”,减辣减麻。
“面目全非。”楚群这么评价道。
因此,去了一次之后,他怎么也不愿意去了。
“诶呀,不是不是,我是在那儿吃的,但不是店家做的。”楼欢急急解释道,“是我看到隔壁桌上有这盘菜,都是干辣椒和芝麻,看起来特别香,我就想点。老板说这不是他店里的菜,是他和那人认识,那人借材料灶台自己做的。然后我一看,那还是比我们高两届的师哥,宿舍里走出走进都见过的!”
楼欢一脸回味无穷:“师哥特别好说话,他盘子里的辣子鸡剩得不多了,还专门帮我炒了一盘。真好吃,太好吃了。”
……还是师哥做的菜,听起来更不靠谱了。
听到这里,楚群更是一点儿兴趣都没有,哪怕楼欢后来常常提及又碰上师哥做了什么菜、有多么多么好吃,也没想到问一句这师哥到底姓甚名谁。
他自然没有料到,这个听起来非常不务正业的师哥,正是他暗暗钦佩了许久的颜瑾。
颜瑾比他们高两届,在学校里是风云人物——楼欢当然也是风云人物,但他的风云更多来自于他的好样貌:他笑容阳光灿烂,常常骑着车穿行在校园里,阳光洒在他身上仿佛整个人都在发光。
他是在当地的艺术团里长起来的,校园里自然有不少与他同批的学生和他相熟。楼欢路过他们时就按一按车铃,爽朗地打声招呼,就有认识他的人和旁人介绍他叫楼欢。于是便有越来越多的人知道大一新生里有这么个笑起来会发光的男孩子。
颜瑾则不同,他生得温文尔雅,声音也是温温柔柔的,并没有像楼欢那样外放的夺目光彩。楚群第一次和他交谈时是进宿舍楼的时候,颜瑾先进门后没离开,替楚群撑着门。楚群道了声谢,颜瑾说了句“不客气”。
他的名声,就是在这样润物细无声的周到处事里传开的。
然而,别人提起他时称道的并不是他待人接物怎么有礼,而是一句更简洁、更令人震撼的话:“颜瑾啊,特别能赚钱!”
那时广告业繁荣发展,而偶像经济尚未起步,广告商很乐意从影视学院里挑些长得好看、又有表演经验的大学生进行拍摄,身边的同学们也都靠这个赚外快。多数人拍一次多则几千,少则几百块钱,但颜瑾偏偏能接到几万块酬劳的广告!
楚群有一次听别人议论,说颜瑾怕是有十多万的存款了。
十多万呐。对于交一次学费就要掏空家底的楚群来说,实在是一个遥远的数字。
他也听说,颜瑾和他算是老乡,都是从山村里走出来的,正就更令他对颜瑾佩服不已。
寒假里大家不是回家过年,就是进组实习。楚□□了假期住宿申请,给自己的所有身家找了个安置的地方,就轻车简行南下,拍了几支广告,又在做宴席的酒店里唱了几晚的歌,凑上了下学期的学费,卡着开学前两天回了学校。
一进宿舍,就看见楼欢站在屋子中央,手里提着的衣架上挂着一件西服,熨烫得笔挺。
“楚群,你来了!”楼欢听到门开的声音,转过身笑得没了眼睛,急不可耐地取下西服往身上套,“看看,怎么样?”
西装是那种最常见的商务黑西装,春秋款,在这年后沪城能把人冻僵的天气里实在是太过单薄。
楼欢将呢子大衣脱了,里面的高领毛衣雪白,更显出了被冻得通红的手和鼻尖脸颊。这时他的骨架还有些少年的纤细,这套西装的肩垫又厚,穿在身上并不服帖,但因为他面容英俊并不弱气,看起来并没有小孩穿大人衣服的滑稽,反而有一种“吾家少年初长成”的青涩与勃勃生气。
“怎么样?”他睁圆了一双眼睛,迫不及待地想听楚群的评价。
“还行。”楚群把大衣扔给他,“别得瑟了,当心冻感冒。”
等楼欢哆哆嗦嗦地重新把大衣套上,楚群看了眼西装上的标签,惊讶地挑起了眉毛:“我记得这牌子挺贵,得两三千吧?你怎么舍得买这个了?”
“我拍了西装的广告,这是广告商送的。”
“呵,”楚群咂舌,“真大方。”
楼欢把冻僵的手伸进大衣口袋里,耸起了肩取暖,脸上还是眉飞色舞的:“酬劳给得也多,整整两万呢!”
“嚯,这么好的事被你给赶上了。”
“也不是赶上的,是师哥给介绍的。”
“师哥”二字透着一股子熟络与亲近。
楚群怔了怔,终于想起问一句:“哪个师哥?”
“就颜瑾师哥啊!我一直说的,做菜特别好吃的那个!”
楚群的脑子一下子不会转了。
还没等他的思绪解冻,房门就被敲响了,柔和的声音在门外响起:“小楼同学,走吗?”
“走!”楼欢从双肩包底下翻出了钱包,三步并成两步地开了门,又转头和楚群说,“你来得巧,说好我请师哥吃饭谢谢他的,一起吗?”
看到楚群有些愣神,楼欢笑得更灿烂了:“错过这次没下次了呦!”
“你是......楚群?”颜瑾朝他伸出手,“楼欢和我提过你们,终于见到了。”
楚群握上他的手——手指纤细,指骨坚硬,像他的人一样藏着锋芒,分明是温温柔柔的语气,却让人下意识地想按着他说的去做:“走吧。”
今天生日,生日愿望是希望拥有读者看这本书。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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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师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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