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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我暗恋的那个男生

我会喜欢你很久。

这句话听起来更像是一句承诺,一句藏着谎言的承诺。

1、

余漫漫仍然记得那个枫叶火红的深秋,她想她永远也忘不了那个周日。

枫叶树下的少年,街角热气腾腾的烤红薯,终究成为了时光深处的一道印记。

“叮铃铃……”下课铃声持续了半分钟后,数学老师终于恋恋不舍地写下最后一个数字,粉笔随着她的滑动,在空气中撒下纷纷扬扬的粉尘。

“好的,那这节课就上到这里,下课吧!”

直到她合上课本,抱着教案走出教室,高二七班的同学们才终于沸腾起来。

“噢耶,解脱了!”

“我亲爱的狱友们,哥们儿要出去浪了!”

一个寸头男生站在凳子上,一只脚踩在课桌上,流氓似的吹了个口哨。

“谁要出去浪啊?!谁在吹口哨?!作业不够多,我再奖励你们一点!”

严厉的女教导主任兼高三七班班主任,踩着她那双标志性紫红色高跟鞋走到讲台上。

“哒哒哒。”

气氛一下子紧张起来,脚踩在桌子上的那个男生也规规矩矩地坐在了位置上。

“你们这些小兔崽子,放个周日假就疯成这样?别忘了你们是什么身份,你们可是高中生,不是小孩子了!你们自己算算,距离一诊还有多久,明年高考一考完,都别到我面前来哭啊!”

她冷冷地扶了下镜框,然后扫视一圈安静如鸡的学生们。

“刚才大喊大叫的,还有吹口哨的都给我留下,还有打扫卫生的学生也留下,其他人放学!”

余漫漫小心翼翼地仰视着班主任的嘴唇,涂得血红,像是会吃小孩的样子,往上是鼻孔。

在班主任注意到她的前一秒,余漫漫迅速低下头,默不作声地跟着朋友走出了教室。

“等等,余漫漫你留一下。”

余漫漫头皮一麻,女魔头要干嘛?

余漫漫低着头走到她面前,两只眼珠子不停地转来转去,看起来好像心事重重。

李秋华在她抬起头的那一瞬间,立刻切换了表情,温和良善,面带微笑地开口:

“漫漫啊,有同学反映你性格有点内向,是不是跟同学有摩擦啊,还是有点心事呢?”

原来是这事,余漫漫松了口气。她平时只顾学习,倒是忘记了人际交往,在同学眼里,她确实是有点孤僻和不合群。

“老师,我上次联考没发挥好,心情有点低落,最近一直在专注学习,可能看起来有点沉闷吧!”

她找了个最正当的理由,况且上次联考也确实考差了。

余漫漫平时在班里的成绩也是前五,年级前五十,上次跌到了年级九十多名。

当了多年老师的李秋华女士也非常懂这些学生的心思,高中生有这样的忧虑很正常,她又稍微嘱咐开导了几句,就放余漫漫走了。

正要开始训那几个兔崽子时,余光瞥到了走到门口的男生。

“沈鹤啊,你怎么还没离校?”

“宋老师让我分发资料,资料室关门了,他让我来找您。”

余漫漫懵懵懂懂地走出教室,跟男生擦肩而过。

他说话的声音清冷温润,余漫漫忍不住回头多看了一眼。

有点可惜,只看到了他的侧脸和身上的蓝白条纹衬衫。

余漫漫对“沈鹤”这个名字可不陌生,整个高三就没有人不认识他。

一班的物理课代表,常年位居年级前三。

一班和他们七班不在同一楼层,因为一班是尖子班,而高二高三的几个尖子班都被安排在四楼。

余漫漫很少见到沈鹤,仅有的几次也是在开学典礼和年级大会上,他作为学生代表发言,还有上台领奖。

她故意走得很慢,直到男生的身影再次出现在走廊上,她才回过头朝相反的方向望去。

阳光明媚,清风温柔,她站在阴影深处,凝望心中的秘密。

2、

今天是周六,余漫漫想起周日和发小约好的聚餐,终于回过神,着急忙慌地要回家做作业。

余漫漫是这座小县城里土生土长的姑娘,从幼儿园到高中一直都在县城里上学。

她对榕城的角角落落都熟悉,只要有空就和邻居家的孩子到处游荡。

余漫漫家在小巷子后的老式居民楼里,大楼有些年头了,墙壁扶手上都腻着一层油烟熏出来的污垢。

余漫漫家里有三个房间,采光最好的那间是她在住,本来是她哥的房间,余悯上大学以后,她就堂而皇之地搬了进去。

余父余母也没意见,现在她可是家里的眼珠子,得格外关照。

房间的门轻轻地开了,余漫漫手中的笔还是没有停下来。

“漫漫啊,做了快三个小时的作业了,吃点水果歇会儿吧?”

余漫漫现在才高三上,余母倒是不担心她的成绩。

虽然这孩子理科成绩不如她哥,考不了名校,但是余父也说了,闺女就是拿来疼的,考个一本就差不多了。

余漫漫刚好写完英语作文,盖上笔帽,一只手接过了余母手里的水果拼盘。

拼盘很精致,有桃子、草莓、小番茄和葡萄,都是余漫漫爱吃的。

她拿了一个草莓往嘴里塞,甜得咯咯笑,“好甜啊,妈妈你也吃。”

她又拿了一个更大更红的草莓递到余母嘴边。

等余母吃下草莓,她才问:“哥哥什么时候放寒假?”

“你哥说是要在学校外面做兼职,可能过年才回来。”

“他打寒假工?”余漫漫有点想笑,余悯就是个书呆子,他打暑假工确定不会被坑吗?

“嗯,你爸说了,只会读书将来就是个死脑筋,让他多去接触接触社会,学习一下怎么跟人打交道。”

余漫漫吃得有滋有味,后面就随意敷衍了余母几句。

“我明天要和朋友出去聚餐。”

余母不太管她这些事,象征性地问了几句,嘱咐她要注意安全,把心思放在学习上之类的话,然后就轻手轻脚地关门出去了。

余漫漫扬起手中的两套英语模考卷,感觉内心有满满的自豪感。在化学上的挫败感,也在这一刻消散了一点。

夜深了,台灯照在玻璃窗上,映出少女柔和的轮廓。窗外的路灯一直亮着,昏黄的灯光,照亮了晚归的人回家的路。

3、

第二天中午,余漫漫如约到了烤肉店,却发现提前订好的位置上空无一人。

她可是踩着点到的,李幼幼要么是迟到了,要么就是放她鸽子了。

结果当然是……后者。

收到李幼幼发来的语音,她天都塌了。

这丫头为了去见她那个青梅竹马的邻家哥哥,直接把她晾在这儿了。

“漫漫,我的好漫漫~你最懂我了,你一定不会怪我的吧?满满一大桌烤肉,你一个人好好享用哦,不要太想我~”

“李幼幼,你重色轻友,我要跟你绝交一天!不许给我发消息,我今天不会再理你了!”

余漫漫假装怒气冲冲地发了一条语音过去。其实她不是真的生气,李幼幼跟那个邻家哥哥的事情,她从头到尾都知道,她只是怕李幼幼会错付真心。

少女的一腔孤勇真的能换来梦寐以求的结局吗?

暗恋的答案,她也不知道。

烤得滋滋冒油的牛排真是让人胃口大开,余漫漫的食欲并没有被这个小插曲影响。

她坐在烤肉店的大堂里,戴着蓝牙耳机,听着DJ,一个人也吃得很自在。

花一份钱吃到两份钱的食物,还有帮忙烤肉的服务员,这待遇可比学校好了一百倍。

DJ歌曲放到了**,她旁若无人地轻轻晃动起身躯和手臂。

服务员过来帮她烤肉,神色平静地帮她把烤好的肉放进盘子里,调了火,换了烤肉纸,又加了新鲜的肉进去,才默默地离开。

“沈鹤,你看那女生,是不是以为自己在蹦迪呢?一个人还能自娱自乐的,挺厉害呀!”

男生夹了一筷子肉,鬼使神差地,侧身往后一看,他睫毛轻颤,眸光落在少女的白色雏菊印花长裙上。

从这个方向,他只能看到少女的身形和侧脸,并不知道余漫漫和自己同学校同年级。

穿这么少,不冷吗?他有点好奇,注意到女孩晃动的手臂,又觉得有点想笑。

他不由自主地轻笑出声,身边的人见鬼一样瞪着他。

“看屁啊,吃你们的!少议论别人!”收回目光,他笑骂几个神色怪异的好兄弟。

估计是那片小雏菊实在太清新秀气,谈笑间他时不时会用余光瞟一下少女的方向。

余漫漫的耳机很隔音,哪怕他们这边吵得要把房顶都掀了,她也始终垂着眼皮,没有看他们一眼。

她一个人吃烤肉,吃了几个小时,连服务员都没想到,这么一个瘦瘦小小的小姑娘居然这么能吃。

不是她能吃,实在是学校的饭菜太折磨胃了。

沈鹤故意放慢了吃东西的速度,但是几个男生的嘴巴都大,再慢也是一口一块肉。

沈鹤又拉着他们东扯西聊,好歹是拖了两个小时,在这期间,他愣是没等到少女的转身。

他时不时的分神也很快引起了铁哥们的怀疑。

“想看人家长什么样?你过去要个联系方式呗~”

沈鹤只能收回目光,坐得比之前更笔直,“没有,我不感兴趣。”

他确实很想看看那个女孩的面孔,因为他总觉得那个侧脸很熟悉,却怎么也想不起来。

他感觉他们见过很多次,可是他的记忆里始终找不出她的脸。

“你不去,那哥们儿我去了。感觉那女生长得还挺漂亮的,一个人坐了几个小时了,看起来怪孤独的,让哥哥我去慰问慰问。”

说话的正是沈鹤的铁哥们,俩人从小穿一条裤子长大的,彼此那点小心思都瞒不过对方。

沈鹤皱眉,仰头喝了一口果汁。他看了一眼桌子上没有开封的一排酸奶,眼神柔和下来。

“别,我去。”

“哈哈哈,我看这小子就是个名副其实的闷骚!”

“鹤大神,哥们看好你哦,和美女妹妹交个朋友,要是能要个联系方式就……”

沈鹤笑里藏针的表情刺得他一呛,刚咽下去的果汁差点咳出来。

在座的都知道沈鹤不喜欢开这种玩笑,毕竟他以前几乎从来不和女生接触,头一回见到他的眼神腻在一个女生身上,他们才忍不住调侃取笑他。

逗沈鹤还挺好玩的,沈鹤的铁哥们——王西鹿暗戳戳地想着。

沈鹤起身,剩下的人眼睛都黏在他的后背上,似乎要在他身上看出一个洞来。

走到距离少女的烤肉桌两米的地方,他突然转身,捏着酸奶的手背微微用力,然后头也不回地走到店门口,很快消失在众人眼前。

“我靠,被这小子坑了,还没买单!王西鹿,你快去把沈鹤追回来!”

王西鹿无所谓地耸耸肩,朝几个人举起手机,“他给我转账了。”

王西鹿爱笑,笑起来两颗小虎牙特别可爱,另外几个人看到他这笑容,却只想揍他一顿。

“你俩不愧是穿一条裤子长大的,还吃吗?”

“吃得差不多了,去网吧玩玩?好久没摸鼠标了,去过过游戏瘾!”

王西鹿伸了个懒腰,带着吃饱喝足的兄弟们往网吧的方向走。

4、

等到所有人都离开,余漫漫摘下耳机,往空桌的方向盯了一分钟。

那一分钟,没有人知道她在想什么。

她早就看到沈鹤了,在他被那几个男生调侃的时候。

她回头看了一眼,那个叫王西鹿的男生,意味深长地对她露出一个笑。

刚才,她还以为沈鹤真的会过来。他朝这边走来的时候,她浑身僵硬,完全不敢有太大的动作幅度。

她低着头,手指紧紧捏着裙角,心脏扑通扑通快要跳出嗓子眼。

还好,他走了。

十一月中旬,正是深秋时节,榕城披上了火红的外衣。尤其是黄昏时刻,夕阳的余晖洒在街角的枫树上,远远看,每一片枫叶都温暖热情。

街角的那棵枫树长得很高大,下方立着一块路牌,“枫林路”三个大字醒目地提示着路人。

高高瘦瘦的少年就站在路牌左边,手里拿着刚从新华书店买的画纸和一本物理提升卷。

空闲的那只手随意浅插在黑色长筒裤的兜里,风吹过,一片枫叶掉在头顶,他抽出手取下枫叶,静静观察了半天,然后夹在了物理卷册里。

烤红薯的甜香气勾起了余漫漫的馋虫,明明吃得很饱,她还是走到卖烤红薯的车前,“伯伯,我要个烤红薯,小一点的。”

她隔着烤红薯车凝望他,洁白的小雏菊白裙迎风飘舞,披散在肩头的中短发柔顺黑亮。

为了和李幼幼聚餐,今天她提前一个半小时起床,特意穿了这条白裙子和小皮鞋。

她的嘴唇晶莹红润,像昨晚吃掉的那颗草莓。

余漫漫也爱美,她不是学校里那些书呆子,省的零花钱背着余母买了一支口红。

沈鹤站在街角等公交,身影不偏不倚,脊梁挺直,身形挺拔,像老家山上的那棵青松。

他皮肤不算很白,是健康人的肤色,余漫漫听女同学讨论过他,知道他很爱打篮球,高二时带领班级赢得了年级篮球联赛。

今天的最后一趟公交车似乎来得格外迟,余漫漫手里的烤红薯从滚烫变得冰凉,沈鹤还是一动不动站在原地,中途有几次低头看手机。

5、

余漫漫鼓起勇气往沈鹤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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