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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想当年

华茗一家三口,这几天都在市里各个大小饭店试吃。

三口齐上阵,每每吃完哪家的饭,出门坐车里,就要互相发表意见。

这天,华茗他们吃到一家据说开了二十来年的快餐店,店里主营几种常见的盖浇饭,也是在学校门口,学生们来吃较多。

主食3块不限量,素菜两块一份,荤菜是三元到五元不等,量也还可以。一个人差不多十块钱就能吃到撑。

正好也是饭点儿,店里基本都坐满了,有些桌子上稍微有个空余位置,很快就有学生端着餐盘来拼桌。

华茗他们桌子上也坐了几个学生。

华父一边吃,一边做市场调研,问这几个高中生:“你们经常来这儿吃?”

学生点头。

华母又问:“你们经常在外面吃,不吃食堂,家里父母也不说你们?”

一说食堂,学生就来气:“学校里的食堂还不如这家快餐干净呢!”

另一学生指了指不远处:“我家就在那,我爸妈他们有时走过就能看到这家店老板把食材摊在外面择洗。我们就没在这家饭菜里头吃到过虫子钢丝球什么的。”

这附近唯一的一所高中,还是私立学校。想到这点,华茗三人都沉默了。

旁边桌的学生也凑入这个话题:“我们家也是在附近,大家都知道这家店食材新鲜,都是每天清早老板跟老板娘开着三轮车,去附近菜市场找农户买的,好着呢。”

华父点点头,他们三人这几天吃过不少口碑饭店,有这种苍蝇小馆,也有中等规模的家庭式管理的饭店,但无一例外,好口碑基本都是在食材新鲜这方面展开的。

快餐店还提供免费汤,吃到最后,华茗也去打了三碗,决定尝尝这家饭店推荐人强烈安利的免费汤。

华茗来之前就很好奇,怎么会有餐馆最出口碑的,竟然是免费提供的汤品?

汤是豌豆苗鸡蛋汤,非常典型的快餐店的不锈钢双层保温桶和超长盛汤勺,也是熟悉的怎么都捞不着稠的。汤底也是经典的浓重鸡精味,蛋丝几乎透明。

唯一令人惊喜的,确实里面像是小游龙一般的豌豆苗。

无丝,没筋,豌豆苗入口就像是在嘴里打个滚儿一样的顺滑,稍稍咬下去,鲜美的汁液便在唇齿间泼洒。

“最近他们家做的这个汤好喝。”学生看华茗三人就盛了半碗,强烈建议他们再盛一次:“不然等会,免费汤就卖完啦!”

说完,几个学生咕咚两口,把满满一碗的汤大口饮下,一边嚼着,一边站起又去打汤。

“这汤的味道,全靠豌豆苗吊着。”华父道。

华茗也点点头:“他们选的这豌豆苗做汤,正好解了重油重盐的盖浇菜的腻。”

喝完,华茗又去盛汤,不过这次她就只盛了一勺,足足三大桶的汤,竟然见底。

华茗去问老板娘:“还有免费汤吗?”

老板娘撩起围裙,擦擦额角的汗:“有!不过得等会,现在正在烧水呢,估摸着还得十来分钟。”

听说还得等这么久,围着的学生们失落散开,各自收拾东西,骑车回学校。

华茗三人倒是不着急,他们又不着急上课,就坐着等。

等待时,华父也没闲着,状似不经意地跟老板娘聊天。

老板娘倒也坦诚,说起自家新鲜菜来,十分得意:“我们家的菜啊,要么是我俩亲手去菜市场挑的,要么就是靠谱农户亲自送上门的,准保都是当天采摘,几乎都不用择菜,随便投洗两遍就能直接用……”

华茗祖父也算是个厨子,华父从小跟着也会几招三脚猫手艺,让他独当一面是当不了的,但菜好不好吃,怎么做好吃的他倒是能品鉴出来。

这家盖浇饭厨艺一般,也就只是普通乡村流动大席的水准。但胜在菜品新鲜,就算做法粗糙,也抵不过食材最本真的清甜甘润。

今天这一餐吃下来,华父觉得最妙的便是这免费汤了,尤其是当中的豌豆苗,那真真是升华之笔。

华父便把话题中心问到这豌豆苗上。

这下,老板娘警惕了,只简单嘟囔,说这是从乡下农户手里收购来的,旁的便不肯多说。

等到差不多一点钟,又一锅免费汤终于做好。

这时候,快餐店里的食客便多是附近的农民工,或是出租车司机这类,他们一边吃饭一边吸烟,屋子里狼烟动地,华茗三口便坐回车上。

“刚在喝汤时,我就觉得这豌豆苗熟悉……”华茗一沉吟,忽地想起:“之前我也吃过两家,都是豌豆苗在其中比较出彩。”

华父琢磨:“要不接下来咱们就缩小规模,也做那种本地家庭式小饭馆。这几天吃下来,我看就这种的最赚钱,也最长久。”

华母对此表示同意。

要想家常菜小饭馆能传出口碑,那菜品味道绝不能差。而华父手艺又一般,最后还是得从新鲜的食材方面入手。

华茗总结:“我猜测,他们那几家用的豌豆苗,很可能是一家提供。”

“那咱们就蹲点,他们一般都是晨起采购,咱们勤快点肯定也能找到供应农户。”华父最终决定。

-

最近林煜文的心情非常高昂,每天都笑得合不拢嘴。

他的豌豆苗在菜市场里客源稳定,基本每天到那,一个小时就能预备的菜卖完,然后再把小饭馆里定的再一送,上午十点就能到家。

要是当天不累的话,就去地里瞧瞧,完事儿下午也不用去了。

一方面是因为林煜文之前下的功夫足,地里基础打得好,后续农活并不很多,另一方面是银朱提的,银朱说他最近明显是体力锻炼有所增强,才不觉得累。

不管是哪方面原因,林煜文都觉得他这农民当得并不累,也不难嘛。

刚回村时,三表伯还说他是脑子发热想不开才回来种地,如今林煜文是扬眉吐气,闲着没事就去三表伯地里逛。

一边逛街,他还指指点点:“伯啊,你这地里明显是缺XX啊。”

刚开始时林志勇还按照他说的给庄稼补充养分,后来被他指手画脚叨逼叨烦了,就忍不住给林煜文翻白眼:“不就是借你的名字蹭了半袋玉米面嘛。”

瞧他那小气劲儿。

林煜文哼哼:“不止啊。”他抬头看天,一副鼻孔也朝天的样子,语气阴阳:“也不知道是谁啊,当初我回来时还说我肯定种不好地,赚不着钱。”

林志勇则是气势振振:“是啊,也不知道谁这么瞎说。反正我当初早就说过了,你这孩子随爹,当年村里,你爹种的庄稼数一数二。”

林煜文:“……”

没能找回场子的林煜文心有不甘,道:“怎么就又随我爹了?承认我优秀很难吗?”

林志勇则是抓着话头反问:“你不随你爹,难不成还随我?”

“去去!”林煜文发现曾经老实巴交那农村汉三表伯,是一去不复返啊。

林煜文说不过林志勇,决定不跟他玩儿了,晃晃悠悠回自家地里,刨了两颗球生菜,装筐子里回家。

到院里,林煜文把筐子卸到井边,顺道也把菜给择了洗了,冲屋子里喊:“自己种的球生菜能成熟了,咱们自己先吃第一口。”

银朱抱着娃出来,把锦书往林煜文怀里一塞,就拿投洗好的球生菜去厨房。

林煜文搂着儿子在银朱身后当跟屁虫,老婆炒菜时他就看儿子:“这小子好像最近没生病?”

就林煜文曾说过的话,林锦书这娃生下来就是讨债鬼,从出生就大病小灾不断,大人也跟着忙成个陀螺。

银朱愣了下,锅里花椒差点被炸糊,她反应过来了,才手忙脚乱下生菜。

“最近似乎是没病。”银朱从他们刚回来的四月到现在六月初,中间两个月了,锦书还真没闹过不舒服。

银朱小声念叨:“还真叫我妈说着,得在村里住住,多接触丰富的生态环境,培养自身免疫力?”

林煜文咧嘴一笑:“那好办,今后我下地就带他,我在地里干活,他就趴田垄上自己玩。”

“滚蛋!”银朱冲他白了一眼。

不过这倒也提醒她,银朱让林煜文有空了弄点河沙回来给儿子玩。

既然提起丈母娘,林煜文就琢磨他们回来这都两三个月了,从盛海到湍市,都距离这么近也没上门瞧瞧两位老人,总觉得不应该。

林煜文提议,带着他们自产的菜去看看他们。

银朱不想去,她绕过这话题,只说:“我爸妈那边我来就行,你先琢磨地里的球生菜怎么卖吧。”

林煜文大手一挥:“还是那么卖嘛!”豌豆苗怎么卖,球生菜就怎么卖。

不过这倒是提醒林煜文了,球生菜就这么一季,不跟豌豆苗那样能连茬采收到六月底。

林煜文琢磨着想,等球生菜收获了,倒是空下来那十亩地,种点什么好呢?

饭后,银朱就看着那个自称他是天选之子,有着种田金手指的男人,一边上网搜索下一茬种什么菜,一边叨逼叨这不行那不可。

银朱红唇轻启:“呵,男人!也就挂墙上时才可信。”

林煜文闷头搜种什么菜好,一时没听清媳妇说的什么,迷茫抬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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