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夫三十四
离开最后一个佣兵团,顺着丛林里的小路往营地的方向走。
这条小路平日里根本没什么人走,也就是这段时间佣兵团云集格兰纳达城周边,才使得这条路比平时用得多了些,却也没太多。
比如现在,除了爱丝特尔和格里菲斯,就没有其他人了。
既然没人,就不操心被陌生人看到的问题,爱丝特尔把隐形收起来,却没有收起防护罩。
现在是白天下午,天上太阳正好,阳光正好,软白的云层堆在天上,遮住了分外澄澈的碧蓝晴空。
明明是这样好的天气,却突兀地下起雨来。
难得的太阳雨啊,小雨的程度,不是如纱如雾的朦胧,而是颗颗分明,晶莹剔透,砰砰落在防护罩上能溅起可爱的小水花。
从丛林小路走出来就是一片广阔的,有着星星点点同品种蓝色小花点缀的平地。
整个视线一下子豁然开朗。
或许是心境产生了微妙改变,之前走过来,觉得景色寻常普通的平地,现在再看竟是别有意境的美丽。
雨珠从云端落下,像是折射出彩虹般光彩的碎水晶,落在草叶上,花瓣上。
真美啊。
水滴、阳光,以及浅淡若无的花香,伴随着奇妙的宁静与舒适感,包裹着她的全身。
“我去淋雨。”
“什么——”
心血来潮之下,爱丝特尔没等格里菲斯反应过来,自顾自从防护罩里走出来,将自己完全显露,走到阳光下,全身心感受细密雨水打在皮肤上的沁凉和畅快。
雨水很快打湿了头发和衣服,湿漉漉的贴在头皮和身上,她却没有丝毫不适,反而越发觉得清醒、肆意和自由,忍不住闭上眼睛,打开双臂,在平地上缓慢地转起圈圈,享受着难得畅快的时刻。
爱丝特尔不觉得自己在做什么幼稚的,不能理解的傻瓜举动。
她只知道,人类总会在某些时刻有自己的迷惑性|行为,她只是突然间有感而发,从心而动罢了。
她很满意自己此刻的心理状态,很舒适,很平静,也很难得。
格里菲斯看着这一幕,他不能理解爱丝特尔为什么这么做,但他能感受到爱丝特尔散发出来的喜悦、轻松的情绪。
那副享受快乐的样子,感染的自己都想亲自试试,淋雨是不是真的有那么舒服。
然而想法归想法,下雨这一天像从未给格里菲斯留下过任何浪漫化的印象。
对他来说,下雨代表着战场上可利用的手段之一,和敌人带给己方的麻烦。
是可能发生的山洪,是毁掉踪迹、遮掩视线的麻烦,是团员生病的来源,是毁掉帐篷的祸首。
只有贵族,不愁房子、仆人、金钱的上等人,才有闲情逸致对着雨天散发感慨。
格里菲斯就这样,用他那双湛蓝的眼睛一瞬不瞬地亡者爱丝特尔的身影,一句话不说,不去打扰爱丝特尔,也不打算加入。
他就那样看着,不理解,也不试图理解。
他就那样看着,直到爱丝特尔玩够了,散去一身雨水回到他的身边,两人一同继续前进。
……………………
法王厅的使者将詹姆斯带走了,具塞露妮娅得到消息,是法王厅想要验证詹姆斯宣扬的话语里的真实性,才派遣使者过来把人带走的。
法王厅的人走后,大军拔营出征。
城主带着继承人,以及最重要的战争由头——罗斯维尔的女继承人离开。
城主夫人留在格兰纳达,履行她身为女主人的责任,替出征在外的丈夫守好格兰纳达的安全,保证整个城市的正常运营。
她必须做好,不能出任何差错,使自己蒙羞,却又不能做得太好,遮掩了丈夫的光芒。
她了解她的丈夫,知道他为了体面,不能宣之于口的在意。
分寸拿捏实在是一门学问,好在,这么多年,珍·格雷早已熟稔并炉火纯青了。
她在城门口依依不舍的吻别丈夫,内心毫无波澜,甚至隐隐地还有些许快意和放松。
她把这些情绪强压下去,可千万别被她的好丈夫看出来。
至于她的儿子——
面对不得不离开的儿子,珍·格雷面上的不舍才真实地真切起来。
她可爱的可怜的克里斯啊,为什么非要经历这些。
把唯一的儿子抱在怀里,手臂下的身体是那样的纤细,如何能承受住战场上的惨烈和血腥。
他会受伤,会吓坏的!
她真担心他这一离去,就永远离开她的身边,她只有这么一个孩子,她的克里斯是她的一切!
她多么想把他留在身边,为他隔去外面的一切伤害。
做一个快乐的继承人,安安稳稳地继承他父亲的位置。
她如此想法,在内心深处反复翻涌,数次冲上喉头,就戛然而止,被她硬生生咽下肚子。
作为妻子,她不能忤逆自己丈夫的决定。
作为母亲,她忍不住在心底埋怨狠心的丈夫。
即使他对孩子的作为,在这个世界是正确的——一个合格的领地领主继承人,首要品质就是个人的勇武。
至于苏珊娜,这个她不喜欢的未来儿媳,为了维持表面上的体面,就抱抱她,说两句贴心话好了。
珍·格雷伸开双臂,故作慈爱地拥抱苏珊娜的时候,塞露妮娅就在苏珊娜身后看着。
她的临时小姐手臂僵硬,像个被迫行动的木偶似的虚虚搂住未来婆婆的后背,说的话明显没有珍·格雷那么柔和亲切。
塞露妮娅不禁感慨——还是太年轻了,养气功夫不到家,还得练呐。
安妮侍女服侍着苏珊娜上了马车,塞露妮娅没上去,她有自己从团里骑过来的白马,她骑马在苏珊娜所在马车周围护卫,还能更好地预警,保护苏珊娜的安全。
这一举动搞得克里斯托弗不太好意思过来找苏珊娜说话了。
塞露妮娅的本体——爱丝特尔没了马,只能坐在马车里,吃吃喝喝看看书,累了就睡下休息,竟也过得惬意舒适。
可以说,整个鹰之团,连带着团长本人,就没人比爱丝特尔过得更好的了。
整个鹰之团放在雇佣兵大军里,既不起眼,又突出。
鹰之团人少,只有不到三百人。
这样规模的佣兵团放在这支大军里比比皆是。
武器不突出、几乎都是刚成年的年轻人,或远不到成年的少年人。一群小孩子哪有他们这些成年男人能打。
战马只有了了几匹,快马和驮马倒是不少。载重马车不多,轻型马车倒是有好几辆。
这团长是怎么当的,就没想过用买马车的钱,好好给团员保养保养他们的剑盾和战甲。
注意到的人不能理解。
爱丝特尔深藏功与名,秉持着财不露白少麻烦的原则,用了点异能力给‘财富’做了点包装。
在对外形象上更符合贫穷的平民小佣兵团的刻板形象。
突出是因为,在众人眼中,鹰之团走了大大的狗屎运,得到了他们团与之不符的奖励。
现在很多团都盯着,有计划等战争结束,直接抢现成的肥羊。
不过他们最终要失望了。
且不提副团长在团里三令五申的不允许破城后抢劫强歼的命令。
原本的鹰之团,在爱丝特尔还没来的时候,格里菲斯就有严格要求,约束团员不能动受战争摧残的普通人。
这是为了经营在平民口中的好名声,为以后鹰之团强大起来,进入国王视野积攒舆论优势。
若是金钱拮据,私下可以劫富济贫,或者黑吃黑。
大军一路声势浩荡,目的地罗斯维尔城,也正紧锣密鼓地进行着守城的准备工作。
萝丝·巴托尔,人称玫瑰夫人。
以玫瑰为名,是罗斯维尔城开的最艳丽最具诱惑力的一朵黑玫瑰。
一位黑头发黑眼睛,皮肤雪白,身材丰满火爆的美人。
在她还是少女的时候,人们赞美她为玫瑰小姐。
在她成为城主的情妇后,人们转换了称呼,唤她为玫瑰夫人。
和城主纠缠的七年没有磨灭她半点荣光。
十六岁到二十三岁,从青涩到成熟的她,一步一步坐到了城主夫人的位置,并为自己唯一的女儿,挣到了继承权。
即使被称为野心勃勃,被敌人骂做是女巫也无所谓。
如果不是为了更高的位置,她为什么要拿宝贵的七年青春,委身给一个老男人当情妇呢?
图他老,图他有孩子,还是图他浑身臭味?
难不成是因为爱情?
这东西只有格兰纳达来的那匹老马相信。
她得到了想要的一切,踩着格兰纳达来的老女人的尸骨,她坐上了城主夫人的位置。
她得到了权利,生下了女儿,她的家族凭借她的裙摆获得了不匹配的财富和权利。
她又踩着丈夫的尸骨,把女儿送上罗斯维尔的顶端。
现在,这份所有权要受到挑战了。
那个命大的女孩儿带着她舅舅的军队,来打她自小生存的城市了。
守住,她的女儿就是罗斯维尔的城主。
守不住,她和女儿都得死。
赌上一切,她绝不允许这种情况发生!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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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毒夫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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