棣华醒来的时候在一户农家。
屋里没有人在,她抓着身下的床褥坐起身来,记得是自己在宋征面前透露出了轮回殿的消息,因此惹来了天雷,慌忙之中再次奔逃,但这一次天雷动了真格,紧追着不放,似乎不管跑到哪儿自己的耳边身后,然后……
她揉了揉额角回忆着,然后就是自己被一记天雷打中,昏在了地上。
有人救了自己,好心把她带回了自己的家中。
这一间屋子陈设简单,身下坐着的这张床发出可疑的吱嘎声,像是随时会散架那样,仅有一张桌子下,四条腿也有两条在瘸着,靠着垫石头来维持平衡,左右随便一看不是破洞的床帐,就是结网的房粱,看来恩人家中也真是肉眼可见的并不富裕。
在这样的条件下过活,还敢随便救一个陌生人回来,棣华感慨,真是大胆的善良。
瘸腿桌子上有虫蛀的坑坑洼洼的痕迹,上面摆着几个瓶瓶罐罐,一旁还有断齿的梳子并一面小小的铜镜,像是妇人的妆台,那这儿想必就是她的卧房了。
妆台上有一个细高的瓷瓶,瓷瓶里插着几朵火红的大花,是这灰扑扑的屋子中唯一的亮色。
棣华认出那是彼岸花。
她走到桌子边,手指细细地拂过花瓣,又掠到梳子上,最终停在了镜子前,不待她揽镜自照,忽然打门口进来一个人。
香凝端着只粗瓷大口的碗,碗里是省下来的半份薄粥,一进门就看见自己救回来的女子已经能下地了。
“你醒了,”她边说边走进去,将手里的碗往桌子上一放,“正好,来吃点东西吧。”
棣华愣愣地看着她,无端觉得这人面皮有些眼熟,她在脑海中搜索着自己认识的人,却又总也对不上号,直到目光下移到这妇人的肚皮上,那些熟悉的感觉一下子散了,飞到了九天云外。
香凝还在看着她,棣华脸上腾一下红了。
“抱歉,我……多谢你救了我,还把床铺让给我睡。”
“没什么,”香凝道,“我去田里看见你躺在地上,哪有见死不救的道理,何况我也没做什么,既没有请郎中也没有喂你吃药,你现在能好好地醒过来,是你自己命大。”
话虽如此,但举手也是恩,何况她一个身怀有孕之人带自己到这里已经不易。
“恩人怎么称呼?”
“我叫香凝,比你长几岁,你称我名字或者叫我声姐姐都可。”
见她身上重,站着辛苦,棣华扶着她到床边坐下。
“香凝……姐姐,”棣华咬牙道。
香凝受了她这一声姐姐,眼里闪过一丝笑意,快得让人几乎看不见,接着又诚恳指着桌子那碗白粥说道:“你快把那粥喝了吧,别嫌弃这里简陋,你也看见了,这儿实在是不富裕,喝完粥你就自行离去吧,不瞒你说,这里恐怕还有大事要发生,我不问你是怎么回事,你也别好奇,歇好了就快快离去吧。”
“不嫌弃不嫌弃。”棣华忙道。
实则她吃不吃都没什么关系,只是听香凝话里透露出不一般的信息,本来还没什么,这样一来不免要问问,倘若自己能帮上忙,也算对得起她这一点好心,和这碗粥的情义了。
她凑在桌边捧着碗粥吸溜,打探道:“姐姐你说的到底是为什么,听着怪吓人的,我见你身上不方便,怎么家中不留个人,只有你自己在。”
的院子里一个人都没有,几捆细柴散落在墙边,一根细绳上晃荡着一排衣裳,虽然也是破落落的,但至少证明香凝不是一个人生活在这里。
“公婆都下田去了。”香凝淡淡地回道。
“那你丈夫呢?”
“死了。”
什么!?
“你不是我们这的人吧,”香凝抬头,可疑地看一眼棣华,“你不了解,我们这小地方虽然不富裕,但匪患却很严重,我们小时候就是在土匪的欺压下长起来的,我怀这孩子没多久,孩子爹为了孩子不跟我们一样受欺压,跟着人们去斗匪,一去就没有再回来。”
这事说来惹人伤心,棣华皱起眉头,问道:“是不是在官衙前那一次?”
“你知道?”香凝话中听着惊讶,“我把你带回来时,就见你周身气质与我们这的姑娘大不相同,还以为你不是这儿的人呢!”
“我不是。”棣华道。
“我之所以知道,是因为我有一个很重要的人在这里,一直关注着,所以略知一二。”
“哦,”香凝点头,随后道,“那你们一起走吧。”
“他不会走的。”
“为什么?”香凝问。
因为心上有牢笼,所以走不出脚下那一步,因为将他人的命运看得太重,所以找不清自己,因为西天太寂静,彩霞太绚烂,而一个人的消亡又太过于悄无声息,因为胆怯,因为敬畏。
但这些不能说与眼前的人听,不然她或许会觉得自己救了个脑子有病的人。
她的沉默引来了香凝的注视,以为她是不知道其中的利害。
“为什么不走呢,这儿的土匪太厉害,我们决心再次反抗,人已经聚齐,时间也已经定好,就在明天,你再不走,就有可能被卷入这场争端中。”
“明天?”棣华吃惊道,这也太快了些。
“你们不怕死吗?”她问。
长街的血虽然被冲洗干净,但那样的黏稠的红色,至今仍旧印在宋征的眼底,他愧疚于自己的到来打破了小城表面的宁静,给他们带来死亡的阴影。
而处在死亡笼罩下的百姓却说:
“死不可怕,可怕的是麻木地活着。”
香凝说完这一句便站了起来,她走出屋子外,捡起在屋檐下的篮子,挎在胳膊上就要往外走,动作矫捷地简直不像个有孕的人。
“你喝完粥就自己走吧,我还有事,就不送你了。”
索性屋子里也没什么值钱的东西,她也放得下心,就这么把人独自留下。
棣华哭笑不得,她一个怀着孕的妇人,能有什么要事?再说有什么样的紧要的事,值得她走得这样快,难不成这次起义是连妇孺也要参加的吗?
她拔步追上去。
及至追上香凝的脚步,棣华问出自己的疑惑。
香凝挑眉答道:“当然不是,我这样的,也就只能帮他们递递信,如今奚城里还活着的,有良知的毕竟是大多数。”
“不过话说回来,就算这次再败了,未来大家也不会放弃,放弃了,从前的人不就白死了吗?”
“一次不行就来两次,两次不行就来三次,有人当上官就丧了良心,但城里的官不管,还有府里,府里不管,还有州里。”
“朗朗青天,总会有正道,我相信奚城这么美,总有热爱它的人。”
“有的。”棣华在她身边走着,十分肯定道。
前世的朔州,也是很美的地方,在她看来更胜眼前的奚城。
对上香凝的目光,她慢慢比划道:“有一个地方,我看它就像你们看奚城一样好,那儿有安居乐业的百姓,和天下难寻的月色,有人一去就不舍得离开,后来为了保护那里,他们不惜牺牲自己的前程、家庭、甚至性命……人心或许有善恶美丑,但朔州和奚城一样,脚下的土地永远值得。”
昔年宋烨带领朔州军在贫瘠的风沙里坚持了很多年,沈让沈刺史也多次想为朔州的百姓推辞自己的前程,这样的人虽然少,但总是有的。
山河壮美,在这片土地上生长的人谁能不爱呢。
“朔州?”香凝问。
她淡淡的眸子扫过来,棣华发觉自己说漏了嘴,正要说些什么找补,香凝已经移开了目光,自顾道:“我从来没离开过奚城,不知道朔州在哪,想必一定是很远的地方吧?”
棣华松了一口气,心情又有些复杂。
“很远。”她道。
确实是很远的地方啊——
很远很远的朔州在人看不见的地方随着时间悄然变化着。
不知何年何月,高山开始倾颓,城墙渐渐腐朽;地上的人从小孩长成棘皮老翁,挺立房子由洁白到风化;稻田改种了桑麻,荷塘也被填平;无人在高楼上唱歌,也无人在酒肆中起舞;力拔山兮气的英雄老去了,留下眼底的半滴泪;挥毫弄墨的书生意气已尽,笔下流淌的锦绣都成残灰。
这是一个王朝的逝去。
距今已有三百余年。
神仙纵然有通天的本领,也不能让时光倒流,否则白渠不会无数次辗转难安,最后费尽心思地找到附见草这种东西,计泫也不会为了弥补,一次次不停地往来下界。
无论如何,驾着白驹也追不上去的时光都只能停留在记忆中了。
棣华跟着香凝一路走过去,脚步最终停在了一片池塘边,池塘里的水浅而清,岸边长着一大片红色的彼岸花,原来她今日匆忙来到这里,是因为想在明天到来之前,在不知道成功还是失败之前,再亲手采集一束花,然后送到她要送去的地方。
从前她隔三差五就往寺庙送一趟,新鲜地沾着水珠的花儿也一直是来源于此处。
这红色如烈焰一般炽热,又像雾一样朦胧,棣华曾见过比这里更加声势浩大的彼岸花丛,一朵朵连成片,一直绵延到路的尽头。
她恍惚地想着。
路的名字叫黄泉,那个地方是幽冥。
香凝走到花丛里蹲下身子,手指灵巧地探到花茎下,摘下一朵花抵在唇边,她的面容宁静,身子却已经危险地靠近了水面,倘若一个不慎起身摔倒,就有跌入水中的风险,而她不是一个人,腹中甚至还有个孩子。
棣华看得倒吸一口凉气,小心唤道:“香凝姐姐,你往岸上过来一点,注意那边有水,别踩空了。”
闻声,香凝抬头对她微微笑了笑,不仅不害怕,反倒将身子往有水的那一边探去。
“哎——”
棣华担心地叫出声来,就要上前去伸手把她拉过来,只是还没等她有下一步的动作,就见香凝对着清澈的水面照了照,然后抬手做了个动作。
棣华声音卡在喉咙之中,像有手掐住了脖子似的什么也说不出来了。
手徒然地抬在半空中,一时间落也不是,不落也不是。
——她抬手将指尖的红花插进了自己的发间。
棣华忽然就明白了为何自己看她那样地熟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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