傍晚,落日的余辉染红整个天空,唐菏的一个大型十字路口鸣笛声不断。
木倾迟支着脑袋坐在出租车里看向窗外,依旧是忙碌的行人和不可避免的辱骂声,这样的情形不喜欢的看了闹心,喜欢的却会觉得那是烟火气。
司机透过车内后视镜瞄了她一眼,“小姑娘听口音不是本地人啊。”
坐在后车座的木倾迟听到这句话才收回视线,耷拉着眼皮视线落在熄屏的手机上聚焦一两秒之后又开始涣散,说话也像个机器一般没什么太大的情绪起伏。
“嗯,我确实不是本地人,但我几乎没怎么和大叔你说过什么话,更何况我很自信我的普通话非常标准。”
司机是个面向和善的中年男人看起来四十来岁的样子,自木倾迟上车起,前前后后从车内后视镜里打量了她至少十几次。
她对视线和镜头向来是敏感的,不说不代表不知道。
司机坐在驾驶座上猝不及防地透过车内后视镜与后面戴着口罩的木倾迟撞上视线,摸了摸鼻子,在后面催命一般的鸣笛声之下向前移了几米的距离。
“姑娘你可别误会,我不是什么坏人,只不过看你有些眼熟,这才忍不住多看了两眼。”
司机忽然间拍了下大腿,整个人都神气了不少,“哎呦,瞧我这记性,客人您这眉眼特像我女儿喜欢的一个女明星,越看越像。”
“就这个,你看看像不像,真的很像!”
说着从一个绣着歪歪扭扭的“出入平安”的福袋里掏出一张自印的小卡递到了后车座。
木倾迟一眼就看出了是她过去一场粉丝见面会的舞台秀照片。
于是点了点头道:“是有一点像。”
“我女儿刚上高中,市里最好的高中,成绩一直是年级前十名,可优秀啦……”
司机是个健聊的,一旦开了话匣就停不下来,话题不断地围绕着他的女儿,越说越骄傲,脸上的褶子随着大幅度的表情不断加深,凹下去的眼睛却迸发着精光。
许是被司机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感染了,木倾迟脸上也染了几分笑意。
“她一开始喜欢那女明星可给我气死了,哎呦……网上骂她的数都数不过来,那叫个难看,可是我女儿不一样,她说没有实据的事情都是恶意的批判,作不得数的。”
“那个女艺人有一句话说的好——‘漂亮的皮囊只是加分项,从不在判定一个人是否是满分的范畴之内’。”
司机就像是回顾昨天刚发生的事情一般,绘声绘色,一会儿气得不行,一会儿又柔和下来。
“后来我也仔细想了,能说出这样一句话的人能是什么十恶不赦的人,最多是走了些歪路,再坏也坏不到哪儿去。”
“我女儿有些胖,也有点黑,就是靠着这句话自信了不少……不瞒你说,我女儿还背着我偷偷攒钱想要去看那女明星呢,我暗地里和我老婆还往里面塞了不少。”
木倾迟把这句话在脑子里来回倒放了几次,说真的,她自己都有些记不得她曾经说过那样一句话了,有印象,但极为模糊,没想到会有人记那么久。
以前木倾迟大火的时候宋佳佳总喜欢在她的包的夹层里塞一张她塑封好的签名照,说是给路上偶遇的粉丝一个惊喜。
习惯养成了就不容易戒掉,手上的这张签名照在她的这儿少说也待了小半年了,递上去的时候也只说是个人的收藏,大叔看清了上面的签名顿时喜笑颜开,硬是说要给她免了打车费。
木倾迟:“大叔,你和阿姨把你的女儿教得很好,有些道理能在她这个年纪就明白是一件难能可贵的事情,她的未来您可以期待一下,我想结果一定不会让您失望的。”
大多数人都是自认为懂得学习的道理,一旦举起键盘自己就成了道理。
懂得道理并不厉害,会用道理克己复礼才是厉害。
唐菏的晚高峰不输顺京,堵车堵了将近半小时也不见得挪动了多少。
木倾迟进社会早,没人比她还懂赚钱的不容易,靠边下了车之后就把打车的费用结算了过去。
没走几步,几颗土豆就顺着坡滚到了她的脚边,一个身形有些微胖的女人拎着破了底的购物袋忙地脚不沾地,捡了一个又丢了另一个,微微凌乱的乌发里几根泛着银光的白发显得尤为刺眼。
小几度的低温天气,女人却急的冒出来些细微的汗珠。
木倾迟索性把手从口袋里拿出来帮着捡起了地上的蔬菜,将蔬菜递到女人的脚边之后几乎是没有一丝多余的目光就起身离开。
身后的女人却像是如梦初醒一般,刚一缓过神就伸手拉住了她,一句略有些蹩脚的唐菏本地话似乎是叫了“木木”两个字。
女人见她蹲在原地,于是焦急地追问:“是你吗?”
木倾迟这才细细打量起面前的这个女人,很眼熟,天然的羊毛卷发型,皮肤偏白,笑起来右边有一个深陷的酒窝,左边则是一个浅浅的梨涡,再加上那改不掉的推眼镜习惯,很难想不起来是谁。
木倾迟上高中的时候女人还很年轻,算起来如今也就刚过三十几而已,居然已经有白头发了吗?
岁月还真是不饶人。
“王老师。”木倾迟微微扯下口罩,俏皮地眨了一下眼,又迅速地戴了回去。
王洁是木倾迟高三时候的物理老师,最后高考冲刺的时候还意外地做了代班班主任。
凡是教过木倾迟的老师没见得有几个能喜欢她的,王洁不一样,她就是喜欢木倾迟身上的那股聪明劲儿,私下里还喜欢喊她“小木木啊”——拖着长长的尾音,笑着训斥着一些不痛不痒的话。
王洁看清了她的脸,开心的不得了,手攥成拳头状在她的肩膀上轻轻捶了两下:“上学的时候就喜欢穿红色,这些年你演的电视剧我可是一个都没落下,小丫头还是那么漂亮啊。”
木倾迟顺手接过王洁手中的购物袋,问:“王老师怎么来了唐菏?”
“没办法,结婚了呗,他去哪儿我就去哪儿。”
王洁举起有些胖的肉手,右手的无名指上戴着一枚闪亮的钻石戒指,还是和以前二十几岁一样臭屁爱炫耀,看来过地挺幸福的。
“对了,你那小提琴练得怎么样了?我瞧着以前没收你的那几个MP3里放的都是小提琴独奏曲。”
王洁不经意提起的一句话刚好戳中了木倾迟的不愿提及的过往。
木倾迟垂着眉眼故作轻松地掩饰着自己的落寞:“老师,那都是好久以前的事情了,我在现在已经不喜欢拉小提琴了。”
从前喜欢小提琴是真的,如今不喜欢也是真的。
木倾迟喜欢小提琴这件事大多人都知道,以前拍摄的一个综艺里就因为木倾迟盯着拿着小提琴的嘉宾看了许久而冲上热搜,但知道她为什么放弃小提琴的人只有她自己。
第一次接触小提琴是在宋家的大院里,宋家的父母想给两个孩子培养一些音乐兴趣,宋母第一个想到的就是小提琴。
只是宋家的两兄妹都不喜欢音乐,宋佳佳听到音乐就犯困。
宋时钧正当中二,翻了一个巨大的白眼嘟囔了一句“假清高”,把任课的老师气得不轻,吹胡子瞪眼地收拾东西,任宋家的父母怎么挽留就是不肯留下来。
坐在一旁的木倾迟盯着那把小提琴看了许久,直到任课的老师出了宋家的院子。
说实话,任课的老师相貌算不得好看,身为男人却留着如女人一般的长发,公鸭嗓,络腮胡,和那个时候木倾迟从电视上看到的秀气男演员完全不同。
可当小提琴的声音从他的手上婉转流出的时候,木倾迟觉得一切的不完美就是最完美的。
后来爸爸去世,妈妈病重,还未成年的她挑起了家里的重担,干的最久的第一份工作就是在琴行里打扫卫生。
虽然最后被诬陷偷东西赶了出去,但小提琴的美好却在她的脑海里不断加深。
上了大学,木倾迟第一个参与的社团就是小提琴社团,学校里的一个音乐老师很温柔,总是夸她作为一个初入门的学生是十分有天赋的。
后来学校里淘汰了一批因时间过长导致音质出现变化的乐器,木倾迟很幸运以极低的价格买下了那一把小提琴。
买那把琴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琴身上像是一早就注定了一般,刻着一个“赐”字。
忙碌的生活里那把音质有问题的小提琴是她最大的快乐源泉。
后来跟着杨薇进了娱乐圈,碰小提琴的次数越来越少,但她并不在乎,因为她觉得只要有了钱就可以让病重的母亲痊愈,可以和周赐走更远的路,可以将所有走错的路拨回原位,一切都可以重新开始。
可是她想的太简单了,尽管她早入社会也比不过那些个一路摸爬滚打的老妖精。
急于求成的她为了一个角色进了那个酒店,犯下了人生中的第一个错误。
“我要报警,我要告他,我要揭发他的所有恶行。”
这是她逃脱那个酒店的时候对着唯利是图的老总说的第一句话,这是她犯下的第二个错。
过于相信杨薇是她犯下的第三个错。
杨薇告诉她:“公司里和那位导演的合作还有好几部,老板是我的伯乐,我不能背叛他,对不起,木木。”
杨薇心里清楚,木倾迟是一个内核极为强大的人,她不畏惧强权,也不怕玉石俱焚。
只不过她知道这样一个互联网的时代,人肉一个人是一件易如反掌的事情,两三句会足以改变一个人的一生,所以让她妥协的是照片里重病的母亲,以及还在读大学的周赐。
泼天的黑料是木倾迟对亲人和爱人最好的告白,所有人都曾见证,但没有人读得懂。
木倾迟自认为自己无坚不摧,无所不能,到头来温柔贤良的妈妈因她自杀,而她爱的人最后彻底离开了她的生活,所有在乎的人和事都在逐渐远去。
二十二岁,本该是风华正茂的年纪,她却整晚整晚睡不着觉,在宋佳佳的执拗之下木倾迟接受了医院的药物治疗。
身边的人都以为她在慢慢好转的时候她却暗地里偷偷停了药,只因为大量的药物让她麻木,有时候光是想起在意的那些人长什么样子都要花费她整天的时间。
一旦想起又会很快地忘记,她很害怕这么下去忘记的会更多。
高中的群里大肆讨论同学聚会的时候,木倾迟拿起了那把音质有损的小提琴,药物戒断反应让她控制不住地颤抖着双手,断断续续地奏出了一首她不知道名字的曲子,那是她与周赐都很喜欢的一首曲子。
很奇怪,那首曲子她分明一直记得那么清楚,可却一直卡在一个地方,不断地循环再循环。
那年顺京的第一次极端大雨在午夜到来,木倾迟养的一只瘸腿的猫已经年纪很大了,老猫细微的叫声在闪电中被彻底淹没,她第一次失控。
爸爸死的时候她要护着妈妈,所以不能哭。
和周赐分手她想着她会闯出一片天地的,硬生生地把眼泪憋了回去。
妈妈跳楼之后,她挂着假笑对着一群争着要分财产的亲戚,累得哭不出来,那群人听说外头欠债又纷纷划清界限离开的样子反倒是逗笑了她。
可是,这次她是真的什么都没有了,眼泪顺着下巴落到琴上刻着的“赐”两个字上。
木倾迟十分焦急地拭去“赐”字上的眼泪,可是手都划伤了,琴身连带着手都血淋淋的,那个字依旧模糊。
她歇斯底里,砸碎了心爱的小提琴,琴身断裂,发出刺耳的断弦声,她从来没有累过,累到脸活下去都觉得好难。
晚了,木倾迟意识到一切都晚了,所有的事情都回不去了,所有的事情都错了。
不该这样发展的,她再也好不了了,妈妈再也回不来了,那个小心眼的周赐也永远不会原谅她的。
木倾迟觉得她自己真是可笑,那么努力生活却依旧是一个失败者,到头来一无所有。
窥见成功一角的时候才发现自己的身上拴着一条铁索,她挣扎不了,她很冷,可就是碰不到那束光。
所以存在的意义到底是什么?她找不到答案
时针指到凌晨十二点的时候,她脱掉了鞋子,赤脚走到了露天的阳台上,倾盆的暴雨砸在她雪白的皮肤上,内心却平静地如同一潭死水。
她忽然想到了小时候爸爸给她做的木头兔子,想到妈妈和她说只要不后悔就放手去做,想到牵起周赐的手,那一刻她感受到的体温。
一只脚踩上高出,整个人开始逐渐悬空,那一刻她重获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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