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哲洲早早地就醒了,怀里的程方软乎乎脸埋在他的胸脯上
脖子一下白皙的皮肤分布着零零散散的吻痕,他的睡相极乖,嘴唇微微张开,呼吸均匀的扫在任哲洲的心口处,像是被什么东西挠痒。
“宝贝,起来去参加聚会了。” 任哲洲勾了勾程方的鼻尖。
后者皱了皱眉心,把头往他的怀里贴得更近了一些,像一只猫主子在撒娇一样:“嗯......”
太他妈可爱了。
可爱到爆炸!
昨晚折腾到一两点,后半夜程方直接舒服当昏了过去。任哲洲揉了揉他的腰,用力在他脸上啄了几口。
“别亲了......”程方纤长的睫羽闪了闪,“我马上就起。”
现在是下午一点,两人实打实的睡了十个小时,由于是高中同学聚会,好久之间就约了他俩,要是这次再不去或者是去迟到了,还是挺不够意思的。
任哲洲先去洗漱,在洗漱台前,镜子中的他唇下泛着淡淡的青色,翻了一圈都没有找到剃须泡,便喊:“宝贝!看到我剃须泡了么?”
程方本来窝在被子里偷偷赖床,闻声他“刷”的一下翻身而起,屁股痛到差点让他昏厥过去。
他踏趿着拖鞋到洗手间,睡眼惺忪,还在梦游似地代价镜子侧边的柜门,拿出一瓶新的泡沫剂,拆开,递给任哲洲。
接过小瓶子后将泡沫涂在唇周,扭头看程方,自己的宝贝没太睡醒,站着已在门框边眯上眼了,脑袋像是中了鱼的鱼鳔,一上一下的。
任哲洲的视线无论如何都避不开程方睡衣领口下的爱痕,琼玉似的皮肤上那些刺眼的吻痕一时半会儿消不掉,作始俑者突然有点奇奇怪怪的成就感。
“宝贝?”
“嗯!我没有睡!”
任哲洲有些好笑,他指了指自己下巴处的泡沫问:“这是什么味儿的?还有些好闻。”
任哲洲觉得这个时候的程方特别好逗,迷糊不清的,真的太想让人欺负了。
他睁了睁眼睛,虚成一条缝,看着眼前的男人微笑着,有些重影,正用手点点自己的唇,问:这是什么味道的。
什么味道......
尝一尝。
任哲洲瞳孔都还没来得及聚焦,唇上一凉,随后程方伸出软绵的舌尖在他的唇瓣上一卷。
“!”
他的瞳孔剧烈地收缩,赶紧拉开程方,对方下巴和嘴唇已经沾到了一点泡沫。
眼神微微有些迷乱的他勾出一个笑。
“这玩意儿不能吃!”
任哲洲怀疑他真的还在做梦。这场景还真是像极了昨晚他帮任哲洲口的模样。
太有冲击力了。
后者还浑然不觉的说:“老公,这是洋甘菊味的。”
任哲洲头顶拉起尖锐的警报声。
不能!再把他!留在这儿了!
“砰——”程方迷迷糊糊 被迫洗漱完,一把被丢出洗手间。
-
“你俩还是迟到了!”哄闹的KTV包厢立人语嘈杂,拿着麦的那位男同学朝向开门而入的那一对:“来迟了就得自罚一杯!”
任哲洲走在前为程方开门,他笑着说:“路上堵车,真不是我俩有意来迟了。”
“不行啊,该罚罚!程方也是。”
他无可奈何地笑着摇头:“我是该罚的,我们开了车,总要留一位带我回家吧?”
在场的高中同班女生有些起哄。
“啊啊啊!他们还在一起!!!”
“高二啊,到现在是......六年!”
“六年了,从校园到西装,太美好了吧。”
“呜呜呜,那些年我磕的CP居然是真的!”
那位拿着麦的同学也尝到了一些甜味,拉扯一番便同意了让任哲洲挡酒。
这样的同学聚会他本来能玩得很开,但得于昨晚那点事,他骨头缝现在都还是酸痛,任哲洲去一边和同学寒暄去了,自己到一边的沙发角落乖巧的坐着。
程方刚落座,一群熊熊燃烧着“腐女魂”的女同学就围了上来,和他有一搭没一搭地谈天。
他们那时十个理科班,理科班的女孩子没有什么心眼子,程方与他们聊得很开。
被逗得开怀大笑时,程方撇扫到一个熟悉的身影,男人也注意到了他,举起酒杯,遥遥地朝他敬了一下,不动声色地露出一个礼貌的笑容。
高中时候他们是哪个玩得最好。
任哲洲是他们三个当中年龄最大的,程方其次,他林洵是最小的 。
那时候任哲洲和程方已经长开了,少年高挑又相貌不平,很讨人眼喜。而林洵就平平无奇了,个子不高,甚至还有些胖,相貌不杨也不显眼。
但林洵从来没有人为自己羡慕他们的优势条件。
程方接着女孩们对他和任哲洲的八卦问题,一面回想当时的闹哄哄的少年是什么时候开始变化成如今可以独当一面的模样。
高中他们三个玩得最好,但是上了大学后,林洵一个人上了大专,剩下两人去了南方城市的同一个大学,他们之间相差328公里。
林洵会定期来找他们,他有时还需要给家里打钱,一年的省吃俭用为的就是于少年时候的友人相见。但也就是着328公里,渐渐让各自忙碌的成年人忘却了少年时许过的诺言。
大四忙着任哲洲和程方忙着实习,林洵每一次来找两人的时候两人都各自在忙。那时是冬天,大学门口林洵提着一个红色的口袋,里面装着从老家带过来的牛肉干,寒风溯雪中他站在校门口前四处张望,手机看了一遍又一遍。
终于等到天黑,校门口的人坐在返程的火车上,窗户上白花花的雾气凝成一滴滴水珠滚落下来,林洵呆呆的望着手机消息界面:“林洵,不用来找我们了,这几天太忙,对不起。——程方”
他怀里抱着带有孜然味道的红色口袋,缓缓地在消息界面打出一句:“没关系,我今天没来,你们忙吧。”
南方的雪远远没有北方的雪下的大,但是这条贯穿南北的铁路不可能将从前和现在贯通。
林洵又看了一遍手机,消息下面没有回复。又往上划拉翻看以前的聊天记录,有一条是他们三个发过朋友圈的:就算是山高水远,我们也要来日方长!
.......少年总说山高水远岁岁长,却不想自己先撒了慌。
林洵现在瘦了,还长高了,他穿着西装又多了几分成熟的气质。
“程方,你要不然给兮远打个电话?”一位女同学见他有些出神,“程方?”
后者后知后觉地回神:“哦好,我这就出去给他打个电话。”
那位女孩说:“你就问他还来不来吧,他家那位妻管严,不像你家的贤内助,拖家带口都得来。”
程方失笑一声,拿着手机走出包厢。
“.......你真不来啊?”
电话那头道:“不来哦,姚璇他忙,你们好好玩。”
挂断电话,他心里叹道:路兮远谈恋爱还真是收了心啊。
他没有马上回到室内,房间里太吵了,实在是有些不顺心。
林洵看到程方的背影孤单地立在天台边,四月初,正是吹面不寒杨柳风的季节,风吹卷他的西装外套,他走到他身边去:“里面太吵了是不是?”
程方看了眼他,闷闷地“嗯”了一声。
“要抽根烟么?”
他已经把烟递到他面前了。
程方接了:“谢谢。”
有烟没打火机也成难题,程方问他又打火机没,后者从兜里摸索出一个打火机递给他。
燃油在火石相互摩擦的刹那被点燃,程方含着烟点着烟丝,头顶忽然被一片阴影笼罩,林洵也低头借了个火。
猩红的火光在烟头若影若现,林洵深深地吸了一口,突出淡淡的烟圈。他夹着烟屁股,指尖的烟画了一个小弧度,转头对一脸茫然的程方说:“我们高中部也是这样过来的么?”
是,高中时候的男生躲在洗手间吞云吐雾时都找自己的朋友借过火,但程方一直不怎么抽烟。
他吐出一个烟团,风一吹,烟雾随风而散。
“咳咳咳!”程方剧烈地咳嗽起来,赶忙把烟头摁熄在栏杆上,一边咳一边说:“我果然咳!咳咳、咳果然还是不会抽烟。”
眼见着他越咳越凶狠,林洵也慌了神,把烟掐灭,拍拍他的背:“不会抽就别抽。”
话音刚落,不远处响起略为急促的脚步声,林洵抬眼一看是任哲洲,正想开口叫他把程方带去休息一下,可话未出口,任哲洲气势汹汹地抬起拳头,朝向了他。
下一瞬,他的鼻头一重,连带着五官都一起变形。
林洵趔趄了半步,满面茫然地看着面色凶恶的任哲洲,后者缓缓开口:”你就这么喜欢和别人共享么。"
明明十个疑问句,可从他的口中说出来不带任何感情。
室内的人闻声出来劝架,程方咳得上气不接下气,他挺想跑过去拦住两人的。
谁知道尼古丁的后劲这么大。
“程方你还好吗?”
“诶诶诶,有事好好说嘛,都是同学是吧?”
“......程方你说话啊。”
现场乱作一团麻,他双手撑着自己的膝盖,耳朵里像是进了水一样,听什么都是嗡鸣不清的。
好吵。
但是任哲洲又发病了。
给别人添了麻烦。
任哲洲的发病本质上来说是为了保护自己,所以脾气上会相对来说比较躁怒。但在外面发病会给程方带来不少烦恼,是件很麻烦的事。
“你怎么了......程方你这么流鼻血了!”
不知不觉地,他的鼻间挂了一条血流,程方晃了晃脑袋,想让一阵一阵的眩晕感减弱一些。他抬手抹了一把鼻子,样子很狼狈。
周围的人给他塞了纸,摁在鼻翼下,又有人抬起他的一只手,举过头顶。
“诶诶诶,你去干什么,程方?!”
这人摇摇晃晃地走到任哲洲面前,把满面怒火,面部扭曲的男人小臂窜紧,带出人群。
人们的莫名其妙、茫然无措,以及他们的愤怒无奈都裹挟在程方心脏中,他还来不及道歉,只能狼狈地拉着他走。
把任哲洲带走到停车场,他实在是累得不行,头晕目眩地,于是松开任哲洲蹲下来靠在马路牙子上,休息了一下。他已经顾不上自己的后面有多疼了,疼死和累晕在地上,前者比后者好很多。
抬眼看了下站着的任哲洲,他活像个做错事负隅顽抗的傻小子,怒气未消肩膀一上一下的。
程方本来想笑的,可任哲洲却贸然开口:“你喜欢迎合别人是么?”
他皱了皱眉毛,不明所以。
“我他妈全都看见了,你都要亲上他了!”
什么要亲上了?
你不都看见了吗......
从当时任哲洲的角度看过去,两人的距离确实有些暧昧。程方张了张口欲要解释,他却抢先了话头:“你以前不是这样的。”
这句话直接让程方哑然无语。
他还想好声好气地解释一番呢,可此刻他却无言以对。
“以前”是什么样子的?可是“以前”也没过太久,就是七个月以前,那是或许他们还无话不说,或许他们也会大吵大闹。
但他们彼此会给对方解释。
有争吵才会发现矛盾,发现矛盾了就要解决。
在任哲洲那日出差开车回来,在那场车祸后,在医生告知他有创伤后应激障碍时——一切早就变了。
任哲洲面对程方的沉默,他冷哼一声,没有感情道:“你不会累,但我会。”
要是现在只有程方一个人的话他就放声大笑了。
累?他不会累?
他是牛吗他不会累、
就算是拉了十几年犁的牛也会有累死的那一天。
算了吧,第二天的任哲洲会给他道歉,也会重新说爱他的。
算他程方得过且过吧。
或许是静默了太久,程方开口是嗓音有些哑:“我们先回去吧,好吗?”
以前他没见过任哲洲这样的表情。
暮色已深,温凉的夜风吹过男人的脸,他的眼底是晦明不清的憎恶。
程方觉得眼睛有点酸,他站起来深吸一口气,张开手臂努力扯出一个笑容:“抱一下。”
任哲洲不为所动。
半晌,他扭头走开。
他的怀抱又空又冷,就和那天一样。
“那天”是哪一天程方也不记得了,只知道“那天”的场景已经被任哲洲演绎过无数次。
程方的眼睛被夜风刮得朦胧不清,一滴两滴热流夺眶而出,他不动声色地用手背抹开。
其实只要解释就够了。
可任哲洲生病了,他怎么愿意听他解释呢?
程方又怎么会应为他生病了而去斤斤计较?
他追上他的背影,两个人只有影子是紧紧依偎在一起的。
这章写的很尬我知道
在学怎么写糖不尬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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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chapter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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