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雨酝酿于平静的春日。
“分手吧,”他的声音夹杂着嘶哑的电流音传到任哲洲那边,“一直内耗对谁都不好。”
昨夜宿醉,任哲洲以为自己还没醒酒,听出了幻音,他鼻音沉重的问了声:“你说什么?”
“……”
对方静默了一两秒。程方不带任何感情的说:“任哲洲,这八年来,我很高兴你能陪伴我,和你待在一起也令我很快乐。”
电话这头的人终于醒了瞌睡,床的另一边空空如也,他倏地从床上坐起来:“你在哪儿?”
程方坐在一辆城乡公交车上,他望着窗外灰蒙蒙的天,摘下了帽子,露出光洁的头顶。他笑了一下,面如死灰的脸上没有丝毫生气,他没有立刻回答任哲洲的问题,而是自顾自地说:“虽然我们有过很多不愉快,但——”
“程方我问你他妈在哪儿?!”
男人暴怒地声音贯穿耳膜,程方未将听筒从耳边拿开。
这或许是他最后一次听他吼他了,声音大小也无所谓。
“——但我从不后悔爱上你。”
任哲洲气得肩膀都在颤抖。
这叫爱?
这他妈的叫爱?!他也好意思提出来。
任哲洲与那位千金订婚的消息已经人尽皆知,都认为这是“破产总裁”柳暗花明的机会。刚落魄的他马上便被婚姻捞起来,这属实是份千载难逢的机遇。
多好啊。
只有程方一个人没得到解释。
“我说了,”任哲洲咬牙切齿地深呼一口气,“我不会和她结婚,你等我慢慢想办法周旋不行吗?”
他轻笑一声:“我没时间等。”
已经停了三个……对,是三个月的化疗,但他等待的骨髓早已石沉大海,他等不到了。
医生说得很准,当初说他只剩半年,他这半年马上就到期了。程方看了看身边已经睡熟了的杨悦,嘴角勾勾笑容,妈妈会陪他走完最后一段寒夜的路。
“……”
男人扶着额头,宿醉的胃乍一下有点疼,他听见程方带着笑的缓缓开口:“我走后要好好吃饭,认真生活,冷暖自知,春夏平和,秋冬安宁。”
“祝你……”
“你能不能不走?”任哲洲打断他的话,语调终于放下了脾气。
程方默不作声地咬了下唇,拿着手机的手止不住的颤抖。他平复好语气,接着答道:“祝你幸福。”
“别走吧,我求你了。”
“……”
他停顿好一会儿,抬手抹走挂在下巴处的泪,“任哲洲,你的病好不了了。”
程方的声音哑了,他顿了顿:“上次的复查报告单你看了吗——永久性创伤失忆。你永远不会记得我对芒果过敏,直到某一个下次你还是会应为我的矫情发火。”
你过一段时间会忘记好多东西啊,我就好怕你把我永远都忘掉了。
21个月,快两年了,他自知自己陪不动他了。
嘶哑的电流音从手机听筒里传出,程方道:“弃了吧,别再联系了。”
任哲洲还为从程方对芒果过敏这一消息中回过神来,后者就已经挂断电话了。他着急忙慌的回拨过去,好几次,他连手机的锁屏密码都输不对。
等待拨过去的电话接通就像是一位忘了带家门钥匙的归家人,等待房门里的人为他开门,让他回家。
任哲洲仍在紧张的想,程方对芒果过敏,他怎么没早点发现?
电话“嘟”了三声,第三声空了半拍,任哲洲立马开口:“宝贝你听我说,给我一点时间好不好……”
“您好,您拨叫的用户已关机……”
没有任何情感的机械女声打断他的话音,男人还穿着昨晚没换下来的衬衫,整个人坐在糟乱的被窝中,一只手举着手机缓缓放下来。
他不是归家人,因为他没了家。
过了一会儿,他怒吼了一声,像一只节节败退的困兽宣泄他的无能为力。
早就无力回天了,程方坐在车上想。
明明他的脸颊边还有未干的泪,他偏要故作坚强的扯着嘴角,对半梦半醒的杨悦说:“还有十分钟就到老家了。”
老家会迎来他的新生么?不,是必然到来的死亡。
濛濛小雨降在地面,他们出门的时候没带伞,所幸春雨下不大,程方被杨悦领着走了没几步就到了家。
城防现在好瘦好瘦,瘦成了皮包骨,瘦到洗澡的时候都要嫌弃自己的身体膈应手。杨悦心疼的扶着儿子到客厅休息,她简单打理了这栋农村小平房——这是她小时候呆的地方,一切都那么的熟悉。
“儿子,”杨悦从行李箱中找出个灰色的针织帽,“戴上,别着了凉。”
生命垂危的他和头发花白的母亲更加惺惺相惜。
吃饭的时候,程方在一旁静静的坐着,不输营养液也不能吃饭,虚弱的看着旁人进食,他还真有点不是滋味。
杨悦每天都看护着他,但空白无事的日子不好过,她终归不能整日闲着。她趁着村镇赶集时买了几团毛线,学着织些小玩意儿来消磨时间。
每每天晴的时候,杨悦便把程方扶到屋门前,晒晒清早九点多的太阳,自己边坐在他身边,一面勾线,一面有一搭没一搭的和程方聊天。
“妈,我亲爸年轻的时候是怎样的?”
程方双眼微微眯起,正对明晃晃的太阳坐着,膝盖上盖了层薄毯,春分刚过,九点的太阳晒不暖他。杨悦听他懒洋洋的问话,勾线利索的手稍作停顿,随后稍加思索道:“你把年轻的时候……文文气气的。”
“和你差不多,但他又少了你的那份果敢。”
她笑了一下:“特别是他当时追我的时候,喜欢又不敢说,都大学生了还像个青涩的高中生。”
喜欢不敢说?
其实程方也是一样的,他也并没有那么多果敢。
“儿子。”
程方嗯了一声。
她抻了抻线头,抬起脑袋动了动酸痛的脖颈:“其实妈很想不明白一件事,为什么你不告诉任哲洲你生病的事呢?”
程方正在想这件事呢,真是想什么就问什么。他叹息一声,目光下垂,若有所思后缓缓开口:“我想安静过完我最后一点日子。”
实话说,因为自己的爱人生了一场病就离开他,听上去有些荒诞不经,但程方因为这件事不断的内耗,一次又一次以“任哲洲生病了”为由,原谅他做一些出格的事。
如果时间够长,他耗一耗就算了。很可惜,他没时间了。
他宁愿活在回忆里,和记忆中那个应着暖融春光、朝他奔来的人一起,越过死亡。
-
这天是程方二十四岁的生日,天光大好。今天是春天的最后一天,明天就将迈入又一个盛夏。
他的起色好了许多,一早便主动起床到二楼小阳台晒太阳,杨悦还挺惊喜今天的天气,和儿子有说有笑。
“妈妈,”程方张了张口,疲累的脸上带了一抹笑:“我想吃蛋糕了,我想过这个生日。”
平时他不喜欢吃甜食,得于今天是他的生日,又或许是因为,他已经很久很久没有吃过东西了,他格外想吃蛋糕。
杨悦闻言一怔,随后起身压了压他膝盖边的毛毯,望着儿子苍白的脸说,“等着啊,我去给你买。”
他浅笑着看着母亲的背影远去。
远远的,在山坡上玩耍的小孩嬉笑声响彻山谷,程方细细听着他们断断续续的童声。
“南山南,北秋悲。
南山有谷堆。”
他们的接近也是因为这首民谣。
高二文化节,程方是学生会文艺部的策划,和学生会的其他同学拟定流程,经老师建议后正式开始节目初选,当时看了眼初选节目单——109个节目!
看到这个数字真令人蛋疼!
刚开始选拔的时候,连着他,还有另外几个学生会的评委,都还兴致盎然。到了后来,天黑成了一泼墨,报告厅里还是灯火通明,他们人都麻了。
“第一百零九个节目,独唱民谣《南山南》。”
随着主持人的报幕,程方稍微来了点精神气,毕竟这是最后一个节目了,忙完就收工回家。再者,他还挺喜欢听民谣类歌曲的。
演唱者抱着吉他上场,向在座的几位评委微微倾身敬礼。
还挺有礼貌的,对吧?
但程方认识这人。是他们班一个好成绩的富家公子哥。
他们班是个重点实验班,进校前都是凭借分班考成绩分配班级。不知道从哪儿听来的,这位“富家公子哥”可没有参加考试,而是直接就进来了。这令其他人很是不满,程方多少也对这人感觉不太好。
凭什么你不用考?
而且这人还高冷的很,让他帮忙打扫一下卫生都不干,还非要怀恨于心的每天跟着他下课。程方就怕他哪天回家巷口有他下的埋伏,然后第二天就悄无声息的从这个世上销声匿迹了。
程方有气无力的且是被迫的,为任哲洲拍了两下掌。
男生看到了他在为自己鼓掌,虽然看起来很不走心,但男生眼神里藏了点微不可查的喜悦。
既然是微不可查,程方当然不会注意。
只听见他拨弄了吉他上的几根弦试音,随后缓缓开口:
你在南方的艳阳里,大雪纷飞
我在北方的寒冬里,四季如春
可以啊,这人的嗓音可以。
任哲洲的声音低沉醇厚,已然超越了他们这个年纪的少年音色。在这种表演场合上,男生脸上原来如同冰层的五官有所松动,立体的五官被缀了层暖光,嘴角浮着一抹笑,很淡很淡,优越的长相体现出一种不温不热的美感。
南山南,北秋悲
南山有谷堆
……
“你为什么要跟着我?”
男生在巷口路灯下脚步一顿,眸光半垂,抿了抿唇。半晌,他用没有感情的语调说出最富柔情的话:
“别怕,再也没人欺负你了。”
“南风喃
北海北
北海有墓碑”
-
不知道什么时候,小孩子们已经回到家吃晌午饭了,家家户户屋顶的烟囱中升起袅袅炊烟,整个村子里都是春天祥和的味道。
半头银丝的杨悦提着蛋糕疾步往家赶,一打开二楼阳台门,坐在阳台上的孩子像是睡着了,睡得很沉、很沉。
生日快乐。
他苍白的唇上勾了一抹淡淡的笑容,他似乎是在想,过往的夏天,真好。
但。
下辈子的春天,他不来了。
下辈子的春天
他不来了
再也不来了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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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chapter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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