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珍娘瘫坐在地上哀哭着:“娘——”
一出声就被她爹揪着头发扇了一巴掌:“你娘早死外边了,天天叫魂!”
周围的街坊邻居一阵唏嘘。
“哎,多可怜见,这小姑娘家的。娘跑了,她爹又是个赌鬼。”
“要是卖到富贵人家,说不得也是条出路呢,总好过饭都吃不饱。”
世道艰难,多的是活不下去的人,卖儿鬻女算不上新鲜。逢上灾年了,俩儿子都换不来一只鹅。只不过吴敬儒毕竟是个秀才,有功名在身,做这种事实在有辱斯文,多少会遭人指点。
“春娘也真是,自己跑了,不想想孩子怎么活?”
“这话咋说,带个拖油瓶还怎么跑啊!”
“都是乡里乡亲的,要不咱们借点……”一个穿着翠青色布袍的男人踌躇着说。
话音未落,他老婆已经柳眉倒竖,揪住了他的耳朵:“姓王的,别以为老娘不知道你打得什么主意,你以为你借几个钱,人家春娘回来了能多看你两眼?我呸!人家早攀上高枝儿了,看得上你这仨瓜俩枣!”
吴家在街坊四邻里没什么好名声,男的是个赌鬼就不提了,女的也是个花枝招展的狐狸精。苍蝇不叮无缝的蛋,她老出去抛头露面,弄得巷子里天天有些猥琐闲汉跑来晃荡,可见是个不安分的。
流言蜚语听得吴敬儒脸都绿了,他又踹一脚珍娘,吼道:“都是你乱跑!真是丢人现眼!”
连嬅实在看不下去,拨开前面挡路的几个妇人,站在珍娘身前,抬头怒视着吴敬儒:“你把她卖了多少钱?”
一颗小豆芽也跑出来伸张正义了?吴敬儒不耐烦地伸手一推,想把这小孩赶去一边,结果竟然没推动。他急着赚钱还赌债,不想多纠缠:“这是吴某的家务事,你是哪家的,也跑过来掺和,叫你爹娘赶紧领回去!”
连嬅浑身的血都往头上涌,脱口而出:“不就是三十两吗,以为谁出不起!”
反正是不义之财,能拿来救人一命也是胜造七级浮屠了。连嬅咬咬牙接着说:“我要开酒馆,正缺人手。三十两雇你女儿干一年活,你答不答应?”
围观群众炸开了,想不到张府这么有钱,一个小姑娘都能如此阔绰,随手掏三十两雇人!那可是整整三十两银子啊,足够普通家庭生活三五年的!
珍娘本来已经哭不出声音,听了这话,啊一声叫,爬过来抱住连嬅的小腿:“阿姊,你手里有钱是不是,你救救我吧,我……我给你洗衣做饭,烧火劈柴,我吃得很少……呜呜……你别让我爹把我卖了,我娘要是回来了,就找不见我了……”
吴敬儒瞪大了眼睛,看傻子一样打量着连嬅:“你说真的?”
连嬅梗着脖子回应:“当然!”
一旁看戏的安掌柜没料到会碰见人傻钱多的冤大头截胡,一下子慌了神:“哎,咱们之前不是议好了,你这送女文书都写了……”
但一个是买断合同,一个是租赁合同,还只租一年,是个人都知道选哪个更赚。
连嬅把人带回了自己的耳房,然后对着空荡荡只剩一根铁管的包袱深深叹了口气。
——火铳,能卖钱吗?
算了,她还不想吃大明的牢饭。
花钱容易赚钱难,酒馆还没开起来,本金就先用完了,真是“先帝创业未半而中道崩殂”、“奈何取之尽锱铢,用之如泥沙”[注]……
吴珍娘一副怯生生的小媳妇相,谈论自己的身价:“其实,刚刚那个安掌柜只肯出二十两不到……”
连嬅瞪她一眼:“你不早说!”
“我……我吓懵了。昨天晚上本来我偷偷跑掉了,去衙门报官找我娘,又被他们送给我爹了。”
没奈何,在大明,子女就是父母的私人财产,跑去天涯海角你还是你爹的孩子。除非逃难当一辈子黑户,不然碰到什么好心人,也是一样被送回家。
吴珍娘扁扁嘴,没压住好奇心:“阿姊,你什么时候开的酒馆啊?哪里赚的这么多钱?”
——打家劫舍。
——要不然再干一票大的,赚点本金?
——不不不,我是遵纪守法好公民!不想落草为寇,当什么梁山好汉的。
“酒馆嘛,可能暂时开不起来了……”
想开只能先借钱,看有没有哪位天使投资人对她的项目感兴趣,来一个A轮融资。
——比如张居正?
俗话说,羊毛不能逮着一只羊薅。但是赵夫人辛苦做绣活也就赚一点补贴家用的钱,张镇和张文明只把她当小屁孩,要是听了她创业办酒馆的想法,估计笑两声就把她打发了——运气好的话,可能会收获几颗糖。
那张居正有钱吗?
实话实说,有点,但不多。
明代也有奖学金,只不过名额很少,府学限四十人,州学三十人,县学二十人。像张居正这种家境比较一般的天才少年,自然是拿奖学金的,但也不过“每人月给廪米六斗”。
一斗米大约十八斤,也就是一个月108斤米。
按现在的物价,大米一石约合五钱银子,一两等于十钱,一石等于十斗,张居正一个月也就三钱银子。
这么点微薄的身家,连嬅开口去借都觉得脸红。
——可是好像没有第二个选择。
自己在张家白吃白住就算了,还花钱带一个一起白吃白住。虽然赵夫人心善,听了吴珍娘的事,愿意留她在家里,可张家又不是什么大富大贵,哪有慷他人之慨还能心安理得的?
得赚钱啊!
送走一个仇鸾,荆州府学前些日子终于修整好重新开学,张居正再次回到逢初一十五放假才回家的住宿生活。可能学神都有共性,他放假是不爱带着书本的,即使偶尔有课业要做,家里的书也尽够了——但这次却找同窗借了三本杂记。
王之诰故作惊讶地调侃他:“天上下红雨了,张神童怎么也看起闲书了?”
张居正笑一笑,没有多做解释:“下个月还你。”
“又不值钱,送你也无妨。”王之诰大方地挥挥手,附带一句告诫,“不过明年就是乡试,这种书可偶尔一翻,不可多看,免得看乱了。”
这书当然不是他自己看,而是给连嬅借的。
想她在家里待着也是憋闷,除了炼丹画符——还有一身奇怪的功夫,什么琴棋书画样样不通,跟着娘学刺绣能把好好的孔雀绣成肥鸭,甚至戳出十个血洞……还是看点杂书吧。
起码比较安全。
他背着书脚步轻快地往家走,也不知道连嬅喜不喜欢看,但据说这几本都挺畅销,还是王之诰的珍藏——至少应该比《周礼》有趣。三本够看一个月吗?不够的话,他半个月放一次假,还可以再带几本新的。
这么胡思乱想着,不知不觉走到家门前的巷道。坐在门槛上撑着头发呆的小姑娘看见他,眼睛微微睁大,然后陡然亮起来,“噌”一下站起身,两只手提着裙子朝他跑来。
——有点像府学里那只喜欢绕着他转的小狗。
张居正故意端起神色,装作很冷淡的样子,嘴角却带着笑:“无事献殷勤?”
“哈、哈。”连嬅眨眨眼,干笑两声,扯他的袖子,眸光仍然发亮,“哥,我研究出一样好东西,你快来看看!”
那三斤高粱好不容易酿出来不到一斤酒,实在舍不得给别人尝。正好赶上张居正放假,连嬅从中午吃过饭就开始坐在门口等,盼了半天总算把人盼回来了。
这年头市面上盛行的都是低度黄酒,比如《水浒传》里施耐庵写武松打虎之前喝了十八碗酒,还是号称“三碗不过岗”的烈酒。明代的蒸馏酒虽然有了一些发展,但和连嬅捣鼓的纯粮固态发酵蒸馏烧酒还是相差甚远。
家里没有喝高度白酒用的小杯,她只好拿个小碗盛了一点碗底。酒精特殊的清香混合着高粱发酵带来的复杂香型在屋内飘散开,张居正轻挑眉头,诧异过后忍不住兴致盎然:“你自己酿的?”
连嬅满怀期待地看着他,点点头。
但她男神并没有顺应她的目光,立刻端起碗尝一尝,反而两手一叉,搭在桌上。
“说吧,又惹什么事了。”
……哪里来的“又”!
“也不能叫惹事吧。”连嬅低下头,悄悄瞥他一眼,然后清清嗓子,“我救了一个人,就是隔壁家的珍娘。”
然后她把自己路见不平,出钱相助的事仔细描绘了一番,重点突出珍娘有多可怜,三十两银子能换一条命多么值得。
张居正不解地问:“你都出三十两了,怎么不直接买下,还扯什么雇一年?”
……她的三观还停留在人口买卖违法阶段。
“你知道三十两究竟是多少钱吗?”
连嬅忍不住反驳:“可那是条人命啊!”
张居正被她的大义凛然噎住了,难得头疼得捏了捏额角。他现在怀疑这个妹妹在道观待久了,与世隔绝,连基本的金钱观都没有。
“我不是和你说这个。”他并不愿意和一个天真烂漫的孩子探讨一口人——尤其是像她这个年纪的小女孩究竟值多少钱,思忖片刻,问:“那个买人的安掌柜,有什么特征?”
“特征?脑袋大,脖子粗……”连嬅回忆着,忽然想起什么,“他手里有把折扇!”
“折扇?”张居正看起来不大理解。
难道这时候折扇还不叫折扇吗?连嬅用自己贫瘠的语文功底努力描述:“就是那种很多道褶,可以折起来的扇子,上面还画了图。”
“你是说倭扇?”
[注1]:第一句出自《出师表》,第二句出自《阿房宫赋》,女主突然破产头脑不清醒乱用的,和原意无关。
看到有朋友疑惑折扇的问题,我参考的是沈德符的《万历野获编》卷二十六:
今聚骨扇,一名折叠扇,一名聚头扇,京师人谓之撒扇。闻自永乐间,外国入贡始有之。今日本国所用乌木柄泥金面者颇精丽,亦本朝始通中华,此其贡物中之一也。然东坡又云:“高丽白松扇,展之广尺余,合之止两指许。”即今朝鲜所贡,不及日本远甚,且价较倭扇亦十之一。盖自宋已入中国,然宋人画仕女止有团扇,而无折扇。团扇制极雅,宜闺阁用之。予少时见金陵曲中,诸妓每出,尚以二团扇,令侍儿拥于前,今不复有矣。宫中所用,又有以纸绢叠成折扇,张之如满月,下有短柄,居扇之半,有机敛之,用牡笋管定,阔仅寸许,长尺余。宫娃及内臣,以囊盛而佩之——意东坡所见者此耳。今吴中折扇,凡紫檀象牙乌木者,俱目为俗制,惟以棕竹、毛竹为之者称怀袖雅物,其面重金亦不足贵,惟骨为时所尚。往时名手,有马勋、马福、刘永晖之属,其值数铢。近年则有沈少楼、柳玉台,价遂至一金,而蒋苏台同时,尤称绝技,一柄至直三四金,冶儿争购。
折扇在我国明代大量出现和使用,此前大都是团扇,而且这时候的折扇还不叫折扇。市面上流行的比较精丽的折扇,基本都是倭国供物,沿海地区也有不少走私倭扇倭刀之类赚钱的。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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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第 20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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