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天后,在沈望朝的威逼利诱下,永宁王再舍不得,也只能把昴兽头送给了她。
昴兽头乃黑色汗血宝马,通体如墨,毛色乌亮,在阳光下泛着神秘幽光。其身姿矫健,线条流畅,肌肉紧实有力,犹如黑豹蛰伏,蓄势待发。马头高昂,双目炯炯,似燃着两团黑色火焰,透着不羁与傲岸。马鬃飞扬,如黑色绸缎随风舞动,潇洒非凡。四蹄矫健,蹄下生风,奔跑起来犹如黑色闪电划过原野,迅疾无匹。其嘶鸣之声,高亢嘹亮,震人心魄,仿佛在向天地宣告它的威猛与英勇。
此马真乃马中神骏,世间罕有,令人见之难忘,心生敬畏。
“好马!果然是好马!”沈望朝一个箭步就蹿上了马背,自从用积分加了体质点后,她就身轻如燕,健步如飞,同时又力大无穷。
这昴兽头性格极其暴躁,原小说中只有男主能驯服它,沈望朝一骑上马背,它就开始不停的起昂,甩背,蹬腿,双目圆睁,眸中凶光毕露,犹如燃烧的烈火,令人望而生畏。那眼神似能撕裂苍穹,,仿佛下一刻就要将眼前之物撕成碎片。试图把沈望朝从自己背上扯下来。可沈望朝早就准备好了对策,死死的粘在它的背上,用力一拽缰绳,那马向后退了几步,似乎有些惧怕她的力量。
看着昴兽头仍然不服气的样子,沈望朝不知道从哪里掏出来一个金子做的盆,直接拍在了马头上,昴兽头明显蒙了,那金盆打在头骨上,发出清脆的“嘭”,这声音又遥远又穿透得传播在空气中。
“砰!砰!砰!”沈望朝掌握好力度,用着金盆底连敲三下马头,“力度刚刚好,懵逼不伤脑!”
果然,昴兽头眼神渐转,凶狠之色缓缓消散,取而代之的是一片清澈。那清澈之中,却又带着些许愚蠢之态,犹如未经世事的稚童,懵懂而单纯。原本的凌厉消失无踪,只剩那毫无心机的懵懂目光,让人不禁心生怜爱,忘却了它先时的凶悍模样。
旁边站了一排女侍卫,显然是看呆了。
“那可是陛下御赐的西凉黄金盏,咱公主把它拿来当盆用啊……”
“我小时候在村里也这样拿盆打狗头……”
“等等,我怎么感觉那黄金盏好像被打瘪了……”
沈望朝成功驯服了昴兽头,骑着它围着院子溜达几圈,便下了马,拿着一些胡萝卜青菜什么的喂它,昴兽头乖巧的像一只吃菜的小兔子,沈望朝温柔地抚摸着它的鬃毛,“真乖,就叫你毛毛吧。”
林兮儿拿起已经被打的变形的黄金盏,“殿下,这西凉黄金盏怎么处理呀?”
沈望朝看了一眼,“送你了。”
“我要这个没用,殿下。”
“送给她们吧。”沈望朝瞥了一眼旁边的侍卫们。
侍卫们拿着这瘪的不像样的黄金盏,“殿下,这是陛下御赐的,我们也没办法用,也没办法卖呀。”
“你们傻呀,用刀把它切成几半,一人拿一片不就可以去卖钱了吗?”沈望朝说。
“对呀,谢谢殿下!”“殿下真聪明!”一群女孩子异口同声。
沈望朝看着这群年轻的女孩子们,都是因为家境贫困或是孤儿才被挑选去从小习武,长大后专门卖给富贵人家做护身侍卫或刺客。
“兮儿,去我的宝库中在拿一些不实用的东西,比如金盆啊,玉盏啊,珊瑚椅子啊,翡翠枕头什么的,把它们换成银钱,让光影卫的人拿着钱去马市买马吧,挑最好的马买,不够了再问我要,一人一匹马哈。”沈望朝吩咐道。
“可是,殿下,陛下赏赐的东西,我们是不可以转卖的。”林兮儿有些为难,小心翼翼地问。
沈望朝轻笑一声,“我知道啊,你不说,我不说,谁会查呢?再说了,咱们又没花光,还有花不完的钱,这么多赏赐的东西。”这可是在小说又不是真实古代,自己竟然变成了公主,当然要使劲花钱了,毕竟现实生活中是个牛马工作狂。
林兮儿偷偷笑着,“是,殿下。”
就算是到了行宫也要看书,带的书不多,但都是藏书阁中自己没有看过的圣贤书,用来打发时间最好不过。
到了傍晚,看书看的头晕眼花的沈望朝刚一出院子,就被一位侍卫拉着去了后厅。只见光影卫人手一匹好马,一见到沈望朝来了,纷纷朝她下跪磕头。
“谢殿下,殿下之恩,我等永世不忘。”一群人齐声说道。
“无妨,有了自己的马匹,出行都还方便些,我会另外拨出一部分钱,让你们养马,都散了吧。按照我给你们做的排班表,该工作工作,该休息的去休息。”沈望朝打了个哈欠,就想回去。
“殿下,殿下真乃仁善之人。”仔细看这些侍卫,竟然都已经开始偷偷抹眼泪了。
让他们去买个马,就这么感动吗?沈望朝有些懵。
“殿下和别的主子不一样,吃的穿的十分节约,从不铺张浪费,对我们却从不吝啬。我们何德何能遇到您这样慷慨的主人!”
“殿下从不苛待我们,对我们如此大方,我们在这里过的,甚至比民间一些大户人家过的还好。别人家的侍卫拼死拼活也只能得到一点俸禄,而我们还没有为公主殿下拼过命,就得到了这么多,我等无以为报,将来一定赴汤蹈火,万死不辞!”
听着几个侍卫说出这些表忠心的话,沈望朝有些欣慰,总归是花出去的钱没有白花。
不到一个月,皇家便准备启程返回皇宫。
这无聊的游猎终于结束了,但是对沈望朝来说,收获还是很多的,不仅学会了骑马,还得到了将来男主的最强坐骑,顺便学了射箭投壶博弈。
沈望朝就这么骑在马上,十分招摇。
入了京,且看那繁华长街,沈望朝骑着昴兽头翩然而至。身着华服,头戴金冠,流转间顾盼生辉。宝马毛色鲜亮,四蹄矫健,昂首嘶鸣,威风凛凛。她骑在马上,手持缰绳,仪态万千。
街边的女子们见此情景,纷纷驻足,眼中满是赞美与欣赏。她们交头接耳,轻声赞叹:“公主殿下真乃天人之姿,美若仙子下凡。”“这等风采,世间罕有。”
然而,一旁的男子们却神色各异。有的心生嫉妒,酸溜溜地说道:“不过是仗着出身尊贵,有何了不起。”有的则面露嘲讽,冷笑道:“女子骑马,不过是哗众取宠罢了。”
但沈望朝全然不顾这些闲言碎语,面带微笑,自信从容地骑着马缓缓前行,留下一众或羡慕或嫉妒的目光。
熙攘长街,正此时,一位身着洁白衣裙的女子翩然而至,面上轻纱轻拂,在拥挤的人群中,格外突出。她身姿轻盈,如仙似梦,虽不见全貌,却自有一番出尘之韵。沈望朝骑在马上,与她擦肩而过,只那一瞬,仿若时光停滞。
微风拂起那白衣女子的发丝,透过那薄纱的缝隙,沈望朝瞥见她那如冰般冷漠的眼眸,似含着万千冰雪,又似带着一抹淡淡的忧愁。仅是这惊鸿一瞥,沈望朝的心弦便被轻轻拨动,仿佛有一股无形的力量,将她的目光紧紧锁住那离去的倩影。
那白衣女子似乎感受到了一股炽烈的目光,她回过头,朦胧的面纱中,两人四目相望,微风轻轻将面纱掀起一个小口,使她只能看见沈望朝明媚的眼睛。那女子只回头望了一眼,便又转过身匆匆离去。
沈望朝却眉头紧锁,长这么漂亮,不会是女主之一吧,“系统,那个女子是谁?”
001:“宿主,检测到重要人物出现,叶凝霜。”
“叶凝霜?提前出场了,悬壶居的女神医,什么病什么伤都能救回来的,被称为小说中男主最强辅助的叶凝霜!系统,检测男主是否在附近。”
001:“好的,宿主。开始检测,发现男主,锁定男主。”
沈望朝在系统的帮助下,果然找到了藏匿在人群中的向朔渊,“好啊,看来当年的威胁,不太管作用,他还敢来京城?叶凝霜在小说中第一次出场是来京城采买灵药治病救人,被小混混调戏,男主仗义出手,她带着面纱,男主没看清她的脸,但却对男主产生好感。看来我不阻止一下剧情还是会发生。”
001:“请宿主注意,皇室朝廷之人皆在身边,街上百姓众多,请宿主小心行事。已开启追踪叶凝霜路线。”
沈望朝没有丝毫犹豫,拉紧缰绳,调转马头就追了上去。
“殿下,殿下,你要去哪?”林兮儿有些紧张担忧,从马车中探出头,但街上人太多,只能眼睁睁地看着沈望朝骑着马离去,又进入了一条小巷,彻底消失在视野中。
沈望朝骑着马进入了几乎没有人的街边小道中,寂静清冷的小巷与刚才热闹繁华的街道,仿佛是两个世界,按照地图方向前进,没过多久,果然看到了四五个小混混将叶凝霜围在中间,一脸不怀好意准备调戏她。
“住手,你们这群垃圾,快放开那个女孩!”向朔渊从叶凝霜后面出现,准备英雄救美。
叶凝霜刚准备回头,恰在此时,沈望朝纵马而来,马蹄疾疾,声若惊雷,体型巨大的昴兽头瞬间挡住了叶凝霜所有的视线。沈望朝手中缰绳一挥,如蛟龙出海,打得那几个小混混东倒西歪,哭爹喊娘,狼狈而逃。
沈望朝身体下压,一伸手拉住了叶凝霜的胳膊,一把将她捞上了马背。叶凝霜还没反应过来,就被沈望着抱在怀里,二人同骑一匹马疾驰而去,只剩下男主向朔渊在原地不知所措。
一个急转弯,沈望朝拐进了更偏僻的巷子,跑了许久,总算停了下来。
“姑娘,你没事吧?”沈望朝看着怀中的女子。
叶凝霜脸上的面纱只露了半边脸,犹抱琵琶半遮面,她在原著中的年龄是比男主要大两岁的,身体自然要比沈望朝更高一点,细长犹如水蛇的一条人,躺在一个小小年纪的少女怀中,显得有些滑稽。
叶凝霜推开沈望朝,跳下了马,“谢恩人。”这声音清冷似寒泉之水,悠悠传来,不带丝毫温度。其音如冰玉相击,清脆而冷冽,每一个字皆似携着霜雪之寒,令人闻之不禁心生寒意。那声音不疾不徐,却透着一种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冷漠,仿佛世间的纷繁皆与她无关,只在自己的冰雪世界中独存。又似深秋寒夜的风,吹过寂寥的荒野,带着丝丝缕缕的凉意,直入人心。虽悦耳动听,却毫无温情,让人难以亲近。
小说中夜凝霜是个极其冷漠高冷的女子,却是男读者们最喜欢的恶趣味反差感,表面上看起来高冷,实际上只对男主一个人柔情。
沈望朝也走下了马,看着叶凝霜,真是个高挑的姑娘,她微微抬起头,像阳光的少年一样调皮地笑着,“姐姐,没事就好。相见即是有缘,我叫沈望朝。”
果然,叶凝霜的眼眸微动,沈望朝微微一笑,做的功课果然起效了。叶凝霜曾有一个弟弟,当年因自己医术不精没能救回来,故而是扎在她心中永远的一根刺,后来和男主搞姐弟恋,就是把男主当做弟弟一样疼爱。现在想想真是恶心。
搞不准到后面还会再安排剧情,让男主英雄救美,索性把叶凝霜直接送出城罢了。
“姐姐,要出城吗?我送你吧,一个女子独自上街,难免不安全。”沈望朝说道。
“嗯。”叶凝霜应了一声便转头向城外走去。
沈望朝跟在她身后,有些无语,一句话不说,可能是因为叶凝霜比较社恐吧。
送到了东阳门,叶凝霜才停下来,回过身,“今日之恩,来日必不相忘,若有机会再见,滴水之恩定当涌泉相报。”
“姐姐,秋风萧瑟,坐个马车吧。”沈望朝说着就朝一边的马车棚走去。
“不用,我已习惯自己一人。”叶凝霜还在这边独自伤感,沈望朝就已经付完钱了。
“怎么美女也搞抽象呀?这辆马车我已经给你花了双倍的钱,会把你送回家的。问了好久,好不容易找到一个女车夫。”沈望朝说道。
叶凝霜看着一个三四十岁的中年女人驾着一辆马车走了过来,“这位白衣小姐,你放心,我对郁林郡的路线很熟悉,保证会以最快最平稳的路线把你送回家。”
叶凝霜皱了皱眉,“我已经说过不用了,我自己一个人也可以。”
“姐姐,可是我已经花钱了,这钱也没法退了,而且这个女车夫脾气很好,把你送回家,你可以少走很多路呀。你要是执意不坐,那我这钱就等于打水漂了。”沈望朝故意装作赌气般嘟嘴,用脚尖踢着地上的小石子。
“那好吧……”叶凝霜果然最吃这一套。
沈望朝舒了一口气,准备上马回宫,背后却是传来叶凝霜的声音,“等等,你怎么知道我家在郁林郡?”
完蛋,露馅了。沈望朝没有回答,直接上马,昴兽头飞快地奔向城内。
“喂,你还没有问我的名字呢!”叶凝霜向前跑了几步,但马蹄扬起来的尘土迷住了她的视线,让她咳嗽了几声。她看着骑在那匹黑色高头大马上的少女,小声地说道:“我叫叶凝霜……”
叶凝霜坐上马车,那中年女子驶着马车向郁林郡方向前进。
叶凝霜突然发现马车内还放着一个锦盒,“请问这个锦盒是你的吗?”
“不是啊,姑娘。是刚才在京门外面那个小姑娘让我送给你的,她怕你不收,便让我放在马车上。”女车夫回答道。
叶凝霜打开了锦盒,那盒中放着的竟是一副手套。且观此手套,乃用上等锦缎裁制而成,其色如墨,质地上乘。丝线细密,针脚匀整,仿若天成。手套贴合手部曲线,宛如第二层肌肤,丝滑柔顺,毫无滞涩之感。其边缘镶以银丝,精巧细致,熠熠生辉。
手套之上绣有神秘纹路,或为祥瑞之图,或为古朴之符,绣工精湛,栩栩如生。戴于手上,既能护其免受风霜之侵,又能增其威严之态。举手投足间,尽显尊贵不凡,实乃护身之佳品。
里面还有一封信,“医者,伤手。手套,护手。”
这纸上明明只有八个字,叶凝霜却看了许久许久,恍然间竟落下一滴泪来,滴到了纸上,像落下了一朵莲花。行医十年孑然一身,最爱的弟弟年少时却死于非命,这么多年,叶凝霜孤僻,身边无亲朋好友,第一次感受到了来自陌生人的温暖。
“沈望朝……沈望朝……你到底是谁?为什么会这么了解我……”叶凝霜坐着马车,远离了京城。
另一边,向朔渊走在街道上,总感觉少了什么东西,却又不知道到底少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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