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脑袋上梳着双环髻,白净的小脸上不知从哪里蹭了一抹碳灰,露出的半截小身子上穿着半袖罗衫,那款式虽常见,用料却是极好的棉麻,不是寻常百姓家买得起的。
林岚猜测对方是掌柜的女儿,“你家大人在家吗?”
“你找我母亲?”小女孩双臂一撑,从瓷瓶里跳了出来,稳稳站在地面,拍拍手,将林岚上下打量一番,“你是来应招厨子的吧?我劝你呀改日再来,这会儿不要自讨没趣。”
林岚不明所以,听见楼上隐隐传来争执的声音,接着开门声后,楼梯上以前以后走下两个人来。
前面的人步履匆匆,连连向追在后面的人摆手,“程掌柜莫要再说了,您这里的货我确是拿不了了,告辞告辞。”
程掌柜将人追到门口,语气近乎哀求,“门掌柜,看在合作多年的份上,我程雪再给你让一分利,你看如何?”
“嗐,”门掌柜停住脚步,回身苦着脸:“别说是一分利,就是三分也不成了,都跟您说了,我那小店开在京城,那儿的人什么高品没见过,日子长了,也都图个新奇别致,您的东西好是好,我千里迢迢地运回去卖不出银子,不是这么个理么?咱都是做生意的,您应该能理解才是呐。”
程雪叹了口气,“我们天一阁专注白瓷二十年,确实不知道京城瓷器市场的风变了,您年前订的货,我们早已备了出来,您若是不要了,我们真是损失惨重……”
“不过门掌柜说得有理,都是做生意的,合该互相体谅,”程雪语气轻快起来,从胸口掏出一张银票递过去,“这是您的订金,您收好,以后有空还来我这里喝茶。”
林岚虽然开着个生意惨淡的工作室,生意场上的事知道得不多,却也明白订金这东西就是用来防止买家反悔的,悔单不退是双方都认可的常识。
那门掌柜却假装不知道这事一般,伸手将那银票接了塞好,笑着拱手,“自然自然,程掌柜大气,门某改日再来拜访。”
说完转身就要跨出门槛,却被身后一声清脆的女声叫住。
“掌柜留步,敢问您方才说京城的人图个新奇别致,是怎么个新奇法?”
林岚从房间的阴影里走到门口,踏着脚下的细碎日光,躬身施礼。“我是小店的伙计,不忍见程掌柜为此忧心,若是方便,不知前辈可否指点一二?”
程雪这才发现屋里还有个外人,疑惑地看了女儿一眼,得到了同样疑惑的眼神。
门掌柜却不疑有他,整理了下刚放好银票的领口,“没什么不方便的,说来也不是什么秘密……”
林岚听他絮絮叨叨一番,明白了是怎么回事。
原来三个月前,皇帝收到了一件闽南进贡的瓷器。那瓷器上的花鸟纹样纹饰精美,构图精巧,色泽艳丽,很是得皇帝喜爱。京城的一些消息灵通的瓷器商得了信,从闽南进了一批风格相近的瓷器,很快便卖到脱销。
门掌柜算是消息不算太灵通那批。看到人家卖得好,要去闽南寻找货源,顺路来江州将去年定的白瓷取消。
“山水淡雅,花鸟富贵,确实能为素色瓷瓶增添一点雅趣,可若是看久了,只怕也觉得无趣,您若是肯留下我,我可以帮您设计出一种市面上从未出现过的图案。”
送走门掌柜后,林岚向程雪毛遂自荐,希望能留下做个帮忙的伙计。
其实早在西周时期,就有刻在甲骨文上的微刻作品出现。虽然微书创作难度大,历史上有记载的微书艺人极少,但也没有证据表明市面上不曾出现过陶瓷微书作品。
还好林岚是穿越到小说里,不然她还真不敢打这种包票。
程雪为了养活女儿程媛,一个人白手起家,打拼了二十年才把天一阁做了起来。看见林岚方才拦住门掌柜一探究竟的表现,她想起来年轻时同样不善言辞,但关键时刻敢于争取机会的自己,不由对这个年轻人多了几分好感。
有意考验眼前的年轻姑娘,程雪并未答应,反问道,“从未见过的图案?古往今来,瓷器上的图案不过山水、花鸟、人物,亦或是回纹、弦纹等单一反复的纹饰,还能有什么?”
林岚回身从博古架上拿起一个瓷瓶,那瓷瓶上画着几支盛放的杏花,设色淡雅,却是很常见的图案。
指尖在瓷瓶上的图案摩挲,林岚将瓷瓶递在掌柜跟前,“如果我可以在这杏花的花瓣上面写上诗句,不知算不算出新?”
那瓶子不过手掌大小,上面的杏花如豆,花瓣更是比米粒还小上几分。
一直抱膝坐在木椅上听她和掌柜的程媛听说,跑过来拉下林岚的手臂,看清那花瓣有多小后,眨着一双大眼睛不可思议地望着她,“姐姐怕不是说笑,那花瓣上怕是写一个字都困难,别说写一首诗了。”
“确实不是容易的事。”林岚摸了摸小姑娘的头,笑容温柔,语气却十分郑重,“我若写不出,便再也不登你家的门,如何?”
程雪不置可否,淡声道:“且写来看。”
林岚没有食言。一个时辰后,程雪拿着水晶镜,看到了淡粉杏花花瓣上的诗句:
纵被春风吹作雪,绝胜南陌碾成尘。(注1)
笔法刚劲的十四个字,竟排列工整地出现一片小小的花瓣上,且每个字的笔画、笔锋都清晰可见。
“哇,姐姐真厉害,怎么做到的!”程媛真是天真烂漫的年纪,跟着母亲看完,忍不住出声夸赞。
程雪母女是亲眼看着林岚完成这件作品的。她没有借助水晶镜,似乎是凭着感觉,一笔一画地写完了这十几个字。对普通人来说,那样小的字看都看不清,而她写出的这些字,不仅排列工整,每个字都和寻常大小的字一般,笔画间钩环盘纡,变化万千。
而对于完成过万字微书作品的林岚来说,做这件作品,技术上几乎没有难度。唯一的难处在于工具不算称手。平时做作品,她一般都会自制毛笔,用狼毫或羊毫,只留两三根毛,做出极细的笔尖,这样的笔既能带色,又不会携墨太多。
可眼下显然没有这样的条件。她只好直接用程媛习字的狼毫改造了一下,尽量做出可以下笔的样子,差强自己意地完成了作品。
然而这样的作品显然已足够令人惊叹。
程雪反复看了几遍,半晌无言。二十年来她坚持做白瓷,将釉面做到极致,却从未想过这小小的一方天地,竟也能如此大有乾坤。
既然一只花瓣能写下十几个字,那若是将这一树杏花写满,岂不是可以赏《诗经》、读《论语》?
“此等技艺,确实不是常人所能为,”程雪放下水晶镜,“这瓷瓶,今晚就可入窑烤花,只是本地百姓并未见过这东西……”
林岚知道掌柜心里的顾虑。
龙华县地处边陲,百姓生活困苦,购买器皿注重实用;而殷实之家虽然出得起高价,却只喜欢追逐京城流行,这样新奇精巧的设计,他们未必欣赏得来。
作品是否优秀是一回事,能否用来赚钱又是另一回事。
“掌柜放心,这件瓷瓶今晚重新入窑烧制后,明日便请掌柜将其摆在店铺内,若是日落前有人将它买走,就请掌柜留下我,若是无人来买,如我之前所言,我便再不出现在掌柜眼前。”
林岚语气郑重地说着,肚子里却不合时宜地响了起来。
这才想起来自己出来找活计的目的。明日能不能将那瓷瓶卖出去且不说,今日吃饭的问题怎么办?
程雪看出她的窘迫,温声道:“可以,只是我们店里本来招的是厨子,你给我们做顿饭,我便按一日的工钱结给你,至于那瓷瓶的事,我们明日再看。”
林岚心里一暖,感动得简直有点想哭。表面上却只道了谢,打算用一餐美食报答程掌柜。
然而在庖房鼓捣了半个时辰,这样的想法很快变成了“做顿人能吃的就行”。她没生过灶火,为了点柴火差点把房子烧了,好在最后也算完成了任务,又半个时辰后,一锅砂锅粥,一碟发黑的炒白菜出现在程家饭厅的木桌上。
“姐姐,你这做饭水平,简直和我娘差不多嘛!”程媛跪在木凳上,双手拄着下巴,一点不给面子地笑出声来。
程雪剜了女儿一眼,叹了口气,将一个钱袋放在桌上,对站在一旁一脸尴尬的林岚道:“这些钱你拿着,先回家吧。”
林岚看着桌上的饭食,不好意思伸手拿钱。她怎么看怎么觉得,做这顿饭不像是为了报酬,倒像是为了报仇……
程媛见她不好意思,从木凳上跳下来,将桌上的钱袋塞在她手里,“姐姐拿着吧。”
林岚没有再推辞,将钱袋收好,“煮饭确实不是我擅长的,这顿饭做得也确实不值这么多钱,我明日来店里帮忙,这些,就算作我今日预支明日的工钱吧。”
“也好。”程雪颔首,“明日巳时开门,不要迟到。”
林岚应声,转身向街上走去。此时日头已经有些偏西,地面上留存的热气却正是蒸人的时候。林岚打听了一番,终于找到了菜市场,买了些米和青菜,提着回了家。
家明明还是早上的那个家,却变得整洁干净了许多。小院子里一尘不染,但仔细看去,地面上却多了许多不属于他们两人的宽大脚印。
林岚心里升起不好的预感。
“妻主可回来了……”
此时,温羡满眼悲戚地迎上来,眼角似有泪痕,看见林岚买了菜回来也并未说什么,和早上故作姿态的样子大不相同。
心里愈发打鼓,林岚将菜放在石桌上,问:“怎么了?”
“没什么,只是妻主整整出去了一日,奴担心来着。”纤长手指捂着脸,温羡刻意回避林岚的目光。
“好,那我回去休息了。”
林岚累了一天,没心情哄人,既然他不说,说明不是什么大事。若是真的需要她知道,他眼下依附于她生活,必然早晚会告诉她。
说完,林岚向卧房走去,跨进门槛的时候,听见身后那人缓缓道。
“今日有人来讨妻主从前欠下的赌债,说若是三日内还不上,就将奴带走抵债……”
注1:出自宋代王安石《北陂杏花》。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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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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