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一梦百无聊赖地躺在床上,天气一天天热起来了,她觉得心里很烦闷。黎姜在一旁用扇子扇个不停。苏一梦突然灵机一动,坐起来说:“黎姜,我们去山里避暑吧。”
“山里?不好吧,你好歹也是大家闺秀,何况夫人肯定不会允许你出去的。”
“干嘛让她知道呢?我们悄悄溜出去,这个季节的山里最好玩了,有各种各样的药草,还有花香,真比这府里好玩儿多了。”说罢不由分说地拉着黎姜往郊外的山里奔去。
一进入风光迷人的大山,苏一梦感觉瞬间活过来了,还是大自然好,她兴高采烈地一路狂奔,最后俩人在半山腰的泉水边停下来歇息,苏一梦捧了一口泉水喝,瞬间透心凉,她脱下外衫惬意地坐在池边,脱了鞋子袜子,将裙子拉起来,两只玉足在水里欢快地荡漾,黎姜见状,惊呼:“小姐,不可不可,自古女子双足不可随意外露,倘若男子看到,便贞洁不保,必须嫁给该男子,而且你看你这衣服都能见到肌肤了,太危险了。”
苏一梦笑着说:“你们规矩可真多,要按照这样的规矩,我都嫁了无数次了。”
黎姜不知道她所言为何意,只得在一旁紧张地守护着,生怕那双白嫩的脚被别人瞧了去,突然,她捂着肚子尴尬地说:“小姐,我肚子疼,我先找个地方方便一下,姑娘可千万别被别人看见了。”苏一梦咯咯笑了起来,“去吧,去吧,这荒郊野岭,哪有什么人呀!”
黎姜走后,一切归于平静,苏一梦闭上眼睛,抬头感受斑驳的树影,耳边似是一阵交响乐,水声、蝉鸣、鸟叫……低头一看水里,真的是“潭中鱼可百许头,皆若空游无所依。”
这一阵交响乐中,有了新的声音加入,是步伐声,她循声望去,一个人影穿过水林,越来越近,当对方的脸庞透过树枝出现在不远处时,苏一梦欣喜大喊:“李斯!你怎么在这儿?”
李斯站在狭窄的石头上,看着灵动的苏一梦,阳光照射下,她的肌肤白得发光,而且她的臂膀清晰可见,甚至连里衫的绣花都能见到,他赶紧低头,却看到清澈的水中,一双白皙的脚丫荡来荡去,而且裙子拉至大腿处,两条纤细的腿美得刺眼,他想转身,却因紧张摇摇晃晃,最终咕咚一声,跌入水中,他在水里胡乱扑腾,苏一梦在一旁看着笑了好久,但转而发现不对劲,他竟然不会游泳!
她跳入水中,向他游去,好不容易才把他捞上岸,没想到才一会儿的功夫,他竟然溺水了,苏一梦感叹,真是个书呆子,身体也太弱了。她赶紧在他胸口做按压,但丝毫没动静,她只好采取人工呼吸,动作重复了几次,他终于将喝进去的水吐了出来,他睁开眼看着湿漉漉的苏一梦,这个画面比刚才看到的还要令人震惊,他赶紧闭上眼睛,“非礼勿视!非礼勿视!”
苏一梦坐在一旁喘着气,白了他一眼,“你可真是个书呆子,好不容易死里逃生,竟然还在意这些繁文缛节!愚不可及!”
李斯根本听不进她说了什么,只觉得心跳如鼓,这速度仿佛就快要死去了,眼前总是浮现出她的身体,他在心里默念:非礼勿视!非礼勿视!。
黎姜一身轻松地跑了回来,看到地上出现一个狼狈的男子,在看到衣服已经湿透的苏一梦,她赶紧将地上的衣服捡起来披在苏一梦身上,她警惕地将苏一梦护到身后,“你这大胆狂徒,竟敢偷看我们小姐,真是无耻!”
苏一梦拉住她,“黎姜,你误会了,他是李斯,李大人,不是坏人,他落水了,我救了他。”
“那他岂不是看到……”
“没有,他溺水了,啥也看不到。”
李斯缓了很久才恢复正常,他站起来,眼睛不知道该望向何处,尴尬地拱手作揖,“谢谢玉房姑娘救命之恩。”
“小事一桩,小事一桩。”
苏一梦突然好奇地问:“你为何会在这里?”
“在下每到夏日便觉得酷暑难耐,所以在这山里建了书斋,今日看书乏了,正巧出来走走,没想到……”他的脸又红了,“没想到竟落水了。现在日头正盛,若是玉房姑娘不嫌弃的话,可到我书斋休憩片刻。”
“不用这么客气!”刚说完她的独自便咕噜咕噜地叫了起来,李斯笑了,说:“在下厨艺尚可,这山中又常有野味,今日就以粗茶淡饭感谢玉房姑娘的救命之恩吧,还望姑娘不要推辞。”
苏一梦的确是饿了,游了这么久,感觉身体软绵绵的,她拉着黎姜跟在李斯身后一路走向他的书斋。
苏一梦看着门口的牌匾,问道:“集闲斋?为何是此闲,而不是彼贤?”
李斯苦涩地说:“在下空有一腔抱负,可眼下秦国的局势让我很难发挥,所以太闲了。”
“眼下秦国局势如何让你难以发挥了?”
“内斗太严重了,世家力量根深蒂固,像我这样在秦国没有根基的人在朝堂上根本无足轻重。”
“放心吧,你以后会越来越好的,说不定还能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呢!”
李斯苦涩地笑了,但他还是拱手表达谢意,“承姑娘吉言。”
李斯很快便做好了一桌子饭菜,他说的粗茶淡饭却让苏一梦口水都快掉下来了,有野生菌,有野鸡,有野菜,真是丰富之极啊,她捧着饭碗大口大口的吃了起来。黎姜几次拉她衣袖,都没能让她变成淑女,她只好作罢,黎姜已经认清了一个现实,这位夏神医之女可不是什么大家闺秀,她在这乱世之中独树一帜,偏这与众不同的女子还有一张倾国倾城的脸,唉,想来必有许多男子要遭殃了。
李斯看她吃得这么开心,心里非常欢喜。
吃完饭后,黎姜负责洗碗,李斯带苏一梦到他的书房里,书房里挂满了书法作品,苏一梦虽是医学专业的,但对书法一直很有兴趣,只是苦于自己没时间也没钱,所以只能远远欣赏罢了。
“啧啧啧,难怪鲁迅都称你是书法笔祖,你的字真是好看。”
“鲁迅是谁?”
“是……是我的一个朋友。”说罢,苏一梦在心里默默念叨:尊敬的鲁迅先生,我满口胡言,希望您不要见怪。
“书法笔祖?这个也太瞧得起在下了,玉房姑娘生在医药世家,想必字也不会差。”
苏一梦尴尬极了,呵呵笑着说:“我不会写毛笔字。”自己来到这个世界后,除了练剑就是练习医术,哪有时间练字?何况见识了夏无且的字后她才明白,原来医生写字让人看不懂是古已有之,夏无且的字真心无法恭维。
李斯难以置信地说:“不可能吧,姑娘莫要自谦。”
苏一梦突然跑进厨房,拿了一片野鸡毛,“我不会写毛笔字,但我会用这个写字。”说完,她拿着野鸡毛蘸墨,写了几个字,李斯惊讶地看着那几个字,她的字不属于隶书,也不属于小篆,但刚劲有力,简洁飘逸,倒别有一番风味。
李斯执笔在案上写下几个篆书,笔法熟练,独具一格,苏一梦拍手叫好:“好!真是好,爹曾经教我练过篆书,但我在转弯处总是难以一气呵成,所以看起来其丑无比,我也就懒得练了。”
“在这拐角处,握笔的方式和力度略有改变,你且看。”李斯慢动作展示,苏一梦认真地看,看完后也拿起毛笔在竹简上写,果然要比之前好看得多。苏一梦颇有成就感,俩人相互交流,一来二往,这个下午,苏一梦竟学会了许多字。
太阳下山后,他们才从山里赶往咸阳城,到家时已是天黑,蒙恬从夏府出来,正巧看到他们三人欢声笑语地走来,他走上前,充满敌意地看着李斯,“李大人,为何会与玉房在一起?”
“在下偶然遇得,便结伴而行。”
蒙恬将苏一梦拉到身边,“今日便作罢,希望李大人以后注意言行,玉房还未出阁,莫要毁她名誉,天色已晚,李大人自便。”说罢拉着苏一梦回到夏府,苏一梦很少看见蒙恬这样发脾气,试探地叫了声大哥,蒙恬停住脚步,问:“你们今日去哪里了?”
“我们去山里玩了,偶遇李斯,他在山里有个书斋,我们就去他那里吃饭、写字。”
“你再晚一点回来,城门都关了,你是打算与他在外共度一夜吗?”
苏一梦笑着说:“你想多了,我们是算好时间的,放心吧。”
“放心?今日夏府为了找你都乱了套了,夏夫人找到我,希望我能帮她,你要是再不回来,我就要出动士兵全城寻你了。”
苏一梦惊讶地看着蒙恬,“不至于吧,我才出去一天。”
“一天?你还是把这个世界看得太美好了,以前赵迁和赵国公主对你做的事你都忘了吗?这乱世之中不要轻信人,否则会害了自己。而且李斯此人,心思深沉,算计太多,你最好少与他相处。”
苏一梦撒娇地说:“知道了,大哥!”
看着苏一梦这样,蒙恬什么责备的话也说不出来了,叹口气说道:“你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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