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宋南翘家画符,有一项必不可少的材料就是——血液,天生就有除魔驱邪的作用。
所以古有人咬破手指写血书,也有宋家人刺破手指画个符。
诚然,现在医学很方便,其实平时他也只是用针筒抽抽血,割手臂吐血那些自残式取血只是在出任务时紧急使用的,都是意外,他又不是不伤不痛的神仙,弄个伤口也是要很久才愈合的,而且还那么痛。
鉴于自己的手已经伤痕累累,快三十岁身子也渐渐往向那七老八十弱不禁风的方向去,所以他决定从之前楚凉提供网址那里购买一些符咒傍身。
符咒已经送到驿站,他心里还是希望清平会不要那么快查到背后制符之人,毕竟质量好价格又比清平会便宜。
他也确实是约了人。上次自己的碎得渣都没有剩,他想重新打造一批,刚好大学同学兼死党于歌最近过来清平市,于歌做的就是玉石生意,他打算看能不能从他那里进货一批。
他常用的工具有浑天珠跟定魂针,但上次在凤凰木下浑天珠已经碎成渣。
话说法器这东西,有人喜欢剑,有人喜欢鞭呀什么的,觉得霸气。
他就只觉得选那些法器的人脑子估摸着是有点毛病,现代人谁还背一把铁剑四处跑,坐高铁试试?上飞机试试?能不能过安检都成问题,再说,随时容易被人当成精神病抓去。
珠子,手串就不一样了,方便携带便于隐藏,心血来潮还可以做两串送人。
当然在他暗暗自夸的同时,他忘记了人家出入可能是专车,更厉害的可能私人飞机都有了,根本不用过安检,背个大炮到处跑都没有问题。
因为职业关系,他毕业后基本跟同学没怎么联系,除了于歌。
于歌是留学生,血统上却是地道的中国人。
据说父母是国外华人,他长大之后不知道哪根筋抽了,非要回中国寻根,于时报读了中国的一所学校。在学校寻了几个月之后,发现是宋南翘的同乡之后,发现所谓的寻根也没什么意思,便断了这心思。
宋南翘是南方人,南方多海外华侨,想着真可能是老乡,于是两人一拍即合并狼狈为奸成为好兄弟。
相约一起逃课去吃街边小串,一起去半工读,半夜在阳台数星星看月亮,密谋着追女孩,还有谋划着怎样花少力量顺利毕业。
总之,大学三年半,如果说在他身边呆最久的人,不是他叔,也不是女朋友,而是于歌。
临考试那一个月,两人更是在宿舍挑灯奋战,咖啡红茶齐上阵。
两个本来就是聪明,再加上认真的备考,两个人最后都奇迹般毕业了。可惜的是两人虽然毕业了,却都没有走上法律工作者这条路,自己是因为叔叔的意外去世,于歌却是拧不过父母要求只能继承家业,倒卖玉石去了。
在宋南翘家乡附近有个玉石批发市场,于歌经常南北两边跑,有时就会跑到宋南翘那里。
做玉石生意其中一个卖点就是玉器可以辟邪,所以对于宋南翘的职业他非但没有介意,还是很感兴趣,经常加以包装转手把宋南翘的故事连带石头一起卖给了客户,赚得盆满钵满的。
向家政阿姨交待好两姐弟的事情,细细检查过快递来的东西,宋南翘便出门了。
说话以往两人见面是哪里方便哪里去,经常什么沙县小吃,烧烤店之类的也去,两人吃了自在开心也不计较环境什么的,这次于歌却反常的要了一个包间。
宋南翘估摸着那小子最近可能挣的钱多了,准备沾染一些暴发户的陋习。
还没走到包间,远远便看到于歌在门口等着戏笑自己:“我的宋大师,多日没见,越发的仙风道骨,侠气凛凛的。”
“去你的。”宋南翘笑骂一句便跟着进了房间。
于歌这人做事向来爽快,再加上不用顾虑客气什么,早就点了菜,就等宋南翘坐下便开吃。
“我每次见你都越发憔悴,看你这脸白的像纸一样。”于歌把几样肉类都推到他的前面去:“快补一补。”
“那是你们羡慕我肤色白晒不黑吧。”最近每个人见到他都提一下他的脸色,他只是失血严重一些,被他们这样一讲他都怀疑自己是否快得绝症了,还是赶紧吃两口肉补补身子。
“成了小白脸了,真不明白你有什么好骄傲的。”
“你越来越人模狗样的?没事还打西装领带什么的,看来挣钱不少的?”
“那是当然的,,哪像你,我见过很多做你们那一行的,每个都富得流油,你是特别的——特别的穷。”
“知道我穷就好,还不赶紧接济一下本少爷。”
“给三分颜色你倒开染坊了。”于歌把一个大帆布袋放桌子上:
“你先吃饱再看,好好吃饭才是正事。上次给你做了那串珠子,一来你要得急,二来你死活不愿意受我的恩惠,结果挑了一串最便宜的碧玺。碧玺本来就裂纹多容易碎裂,结果听你说它真的碎了。”
“若不是遇到意外,它也不会碎的,说到珠子你这次带了多少过来?”这一大袋子的料得多少钱哪!
“你放心,自从你上次只要我的碧玺之后我就帮你物色很多珠子。我跟你说,你要大料可能难找,你用的珠子小,本来就是边角料做随便一拿就一大堆不要钱似的。”
他哗啦的掏出一堆各色的珠子,有翡翠、琥珀、猫眼石、玛瑙之类的东西,甚至有些是没有加工过的不规则雨花石。
这都是做来保命的东西,宋南翘不敢轻视,每颗都仔细端详,他很快就挑了一堆。
炼化符咒过程中有损耗,再加上他不想让于歌老是为这事跑来跑去,准备挑多一点以用备用。
“你别只顾着那些石头,你看!”于歌捧出一串红色木头做的珠子,每粒都圆润泛着紫红色的光泽。
宋南翘眼前一亮。
看到宋南翘的眼神,于歌便知道自己摸对了方向,便得意的笑起来:
“这是紫檀木,硬度够而且还可以在边上刻花纹,方便你们鬼画符了。不用太敬佩我。”
“你的不要脸程度比在大学时更严重了,看来社会真的是一个大染缸。”宋南翘对两串紫檀珠子爱不释手的。
玉石虽然可以刻纹路,但是画符往往讲究一气呵成的,质地硬而滑,根本不好刻。木头便可以克服这个问题。再者木质纹理,比玉石的光滑面更容易渗透。
于歌把宋南翘选出来的都装好,剩余的扫回原来的袋子里,停顿了一下,才正式道:“南翘,这次玉石我免费给你,想你帮我朋友一个忙。”
“你突然这么正经很让人害怕,你不是惹了什么了不得的事吧?”
“你见面就知道了。”于歌拉开包间的门,对着门外喊了一句:“进来吧。”
一道瘦弱的身影从门中走进来,看衣着身材是个女人,只是她全身上下包得紧紧的,鸭舌帽、口罩、墨镜一样都不少。
宋南翘第一时间就是觉得,于歌这朋友莫不是大明星,包得这么紧密怕自己的粉丝给认出来?仔细一看,墨镜底下女人的眼睛居然还是闭着。
这大白天在室内非要带个墨镜还要闭着眼,着实是怪异,也可能是眼睛完全不能见光。
宋南翘只觉得这女人好似在哪里见过,无奈包得太严实,没能看出是谁。
女子慢慢的摘下口罩露出一张瓜子脸,下巴尖尖的,不知道是不是脸瘦的原因,显得眼睛特别的大。这是一双带着惊慌不知所措眼底乌黑的眼睛。
犹豫了许久才摘下墨镜,眼睛稍稍睁大,怯怯地看了包间一眼,露出了惊喜不敢置信的表情。
宋南翘吃了一惊,是温晓君。
温晓君是他的前女友,就是三年前知道他要当神棍之后分手的女孩。
他以为按照她的人生计划,即使没有结婚也过着白富美的生活,至少不会像眼前这副鬼样子。
于歌看到宋南翘脸上一怔,连忙解释道:“南翘,是我自做主张安排晓君过来的。”
“没事。晓君你先坐来吧,你的精神好差。”宋南翘摆摆头,表示并不介意。
年少时的恋爱虽说是美好而让人怀念,但是那都是过去的事情的,这几年他有自己的目标,忙碌而危险,心里不止一次的庆幸当年早就分手,免得再拖累别人。
这次骤然面对面相见,心底再无半点涟漪,可见感情如镜花水月。
他之所于愣住了,是因为温晓君的变化太大了。
以前的温晓君无论面对什么事情,都是美丽大方,独立而自信的。学业也好,谈恋爱也好,分手也好,以至人生规划也好,她都清清楚楚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并一步一步排除万难摒弃绊脚石的直向目标。
所以即使分手了,他相信她不会被两人那一年半载的感情而影响她的任何意志,必定会开展自己丰富多彩的人生,正因为笃信这一点,他从来都不用刻意打听她的消息。
而现在的她,慌张而彷徨,无助而弱小。
她刚进门时小心翼翼的把包间的角角落落都扫视一遍,似乎在害怕什么东西,转了一圈发现没有找到,她悄悄松了一口气,才带着惊喜温吞吞的坐下来,那种惊喜,绝对不是因为看到他这个前男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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