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毒水的味道是从鼻腔深处漫上来的。江知烨睁开眼时,首先看见的是天花板上旋转的风扇,金属叶片在美式病房的灯光下泛着冷光,像极了塞纳河上那些永远在打转的浮冰。
他动了动手指,发现手背插着针管,透明的液体正顺着输液管一滴一滴落进血管,带来微凉的麻意。
“知烨?”
一个憔悴的声音在旁边响起。江知烨转动眼珠,看见方妙趴在床边,头发枯槁地贴在脸颊,曾经总是翘着的辫子如今松松挽在脑后,露出脖颈间一道细长的疤痕。她抬起头时,眼窝深陷,睫毛上还挂着未干的泪痕。
“妙妙?”他开口,喉咙干涩得像塞着棉花,声音沙哑得不成样子。
方妙猛地站起来,椅子腿在地板上划出刺耳的声响。“哥!你醒了!”她扑过来抓住他的手,指尖冰凉,“我去叫医生!你等一下!”
她转身时,江知烨看见她后腰别着的速写本,边角磨得发白,应该是他自己的。
十年?这个念头像颗投入静水的石子,在他意识里漾开圈圈涟漪。他记得火车站的人潮,记得柳漠澜临走时回头的眼神,记得头痛欲裂时眼前炸开的白光——然后就是无尽的黑暗,像沉进了马赛港冬天的海水。
医生进来时带着口罩,说的是流利的英语,方妙在一旁翻译时,手指不停地颤抖。
“江先生,您昏迷了十年,”医生摘下听诊器,“由于头部旧伤和战时延误治疗,神经系统受到损伤……”
十年。
这个词重重砸在江知烨心上。广德楼后台的胡琴声,柳漠澜袖口的淡疤,那封法国来的信里干枯的鸢尾花。那些记忆碎片在脑海里翻腾,却被十年的空白切割得七零八落。
“漠澜呢?”他突然抓住方妙的手腕,“柳漠澜在哪里?”
方妙的脸色瞬间变得惨白。她想抽回手,却被江知烨攥得更紧。“哥,你刚醒,先休息……”
“他在哪里?!”江知烨挣扎着想坐起来,输液管被牵扯得嗡嗡作响。头痛再次袭来,不是当年那种尖锐的刺痛,而是钝重的、像生锈的齿轮在颅骨里碾过的疼。
父亲是在第二天来的。他看上去老了十岁,鬓角全白了,长衫洗得发白,袖口磨出了毛边。“知烨,”父亲坐在床边,声音疲惫不堪,“别问了,北平沦陷那年……火车站被炸了,如今已经改成电车站了。”
“不可能。”江知烨盯着天花板上的风扇,叶片还在不知疲倦地转着,“他说过会在广德楼等我。”
“广德楼早就没了,”父亲从怀里掏出个油纸包,“绸缎庄也卖了,我们是跟着美国人的医疗队才逃出来的……”
茯苓饼的味道让江知烨想起安德鲁司令。
“我要回国。”他说。
“知烨,你的身体……”
“我要回国!”他提高了声音,胸腔因为激动而剧烈起伏,“我要去找他!”
医生说他的身体状况不允许长途旅行,十年的卧床让肌肉严重萎缩,神经系统的损伤导致他连坐起来都困难。
但江知烨每天都在重复那句话:“我要回国。”
半个月后,在江知烨绝食三天后,父亲终于妥协了。
回到北平码头时,空气里弥漫着潮湿的水汽和淡淡的硝烟味。黄包车夫看见江知烨被方妙搀扶着,都摇摇头不肯拉,直到父亲掏出两块银元,才有个年轻车夫勉强答应。马车驶过外滩时,江知烨看着那些熟悉又陌生的建筑,心脏在胸腔里狂跳,不是因为激动,而是因为恐惧——他怕看到的一切都已物是人非。
他首先去了当年的绸缎庄。门脸还在,却挂着“上海西服定制”的招牌,橱窗里模特身上的西装剪裁精良,却再也没有记忆中那些绣着缠枝莲的云锦。老板是个戴金丝眼镜的中年人,听见“柳记绸缎庄”时,只是不耐烦地挥挥手:“早就易主了。”
这个词像根针,刺破了江知烨心中最后一点侥幸。他让车夫拉着去电车站,方妙一路都在低声啜泣,父亲则沉默地望着窗外。电车站人潮汹涌,扛着行李的、背着孩子的、提着菜篮的,每个人脸上都带着疲惫和焦虑。
江知烨扶着方妙的肩膀,一步一步挪进候车大厅。十年的卧床让他双腿软弱无力,每走一步都像踩在棉花上。他的目光扫过一张张陌生的脸,心脏因为失望而一点点沉下去。
就在他几乎要支撑不住时,看见角落里的长椅上坐着一个人。
那人穿着洗得发白的蓝布长衫,袖口磨出了洞,头发花白,却梳理得很整齐。他低着头,手里拿着根胡琴弓,正在仔细擦拭,好像那是全世界最重要的东西。
江知烨的呼吸骤然停止。
他挣脱方妙的手,踉踉跄跄地朝着那人走去。每一步都像是在穿越时代的光阴,穿越塞纳河的雾,穿越广德楼的水幕,穿越火车站的爆炸和十年的黑暗。
“漠澜……”他轻声唤道,声音颤抖得不成样子。
那人抬起头。
江知烨看见一张熟悉又陌生的脸。岁月在他脸上刻下了深深的纹路,曾经清亮的眼睛如今布满血丝,带着茫然和困惑。他看着江知烨,像看着一个陌生人。
“你是……?”他开口,声音沙哑,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颤抖。
“是我……你不记得我了吗……”江知烨缓缓蹲下来,看着眼前的人,那是他的爱人。
他丢失的星星。
“抱歉,先生……我们是第一次见面吧……为什么,你看起来快要哭了的样子?”
江知烨的心脏像被一只无形的手攥紧,疼得他几乎喘不过气。他伸出手,指尖颤抖着抚上那人的脸颊,那里有岁月留下的粗糙,也有他记忆中熟悉的温度。
“对不起……”他喃喃道,泪水不受控制地滑落,“我来晚了……”
那人依旧茫然地看着他,眼神里没有任何波澜,只有被打扰的困惑。“先生,你认错人了吧?”
江知烨摇着头,泪水模糊了视线。脑海里所有的记忆在这一刻全部涌回,清晰得仿佛就发生在昨天。
他看见柳漠澜袖口的淡疤,那是当年火车爆炸时留下的;他看见他鬓角的白发,那是十年光阴刻下的痕迹;他看见他手里的胡琴弓,那是他们一起排戏时用过的。
“漠澜,是我,江知烨。”他哽咽着,抓住那人的手腕,将手贴在自己的心口,“你听……”
“像鼓点……”
那人低头看着自己的手,眼神里闪过一丝困惑,随即又被茫然取代。
“我不认识你,”他想抽回手,“我叫柳墨,是个拉胡琴的。”
柳墨。
这个名字像把钝刀,割开了江知烨的心脏。他知道,柳漠澜也忘了,忘了马赛巷的雨,忘了湖里的蓝鱼,忘了广德楼的戏服,忘了他们之间所有的一切。
远处传来电车进站的电流声,尖锐而悠长,像二十四年前火车里的爆炸,震得人耳膜发疼。
但这一次,江知烨没有头疼。
候车大厅里的人开始涌动,推着行李,牵着孩子,奔向各自的方向。
江知烨看着柳漠澜茫然的眼睛,看着他手里的胡琴弓,突然想起那年在广德楼后台,柳漠澜说过的话:“蓝鱼在渔夫手里歌唱。”
他不再说话,只是倾身向前,轻轻吻上了柳漠澜的唇。
那个吻很轻,带着心酸的风尘和泪水的咸涩。柳漠澜先是一僵,随即身体慢慢放松下来,手里的胡琴弓“哐当”一声掉在地上。
周围的人潮在涌动,电车的广播声还在继续,天花板上的吊扇在旋转,一切都像一场模糊的默片。但在江知烨的世界里,只剩下唇间熟悉的温度,和柳漠澜微微颤抖的睫毛。
电车驶过的瞬间,两个男人在人潮中交换了一个跨越时代的吻。
江知烨闭上眼睛,泪水再次滑落。他知道,柳漠澜忘了,但他还记得。他记得马赛巷的海,记得广德楼的胡琴,记得那个眉心点着朱砂痣的少年,记得所有关于蓝鱼和渔夫的故事。
就像童话书里的那样,真爱之吻会唤醒一切。
也许记忆会消失,也许时光会流逝,但有些东西,就像塞纳河底的鹅卵石,就像广德楼后台的旧戏服,就像鸢尾花干枯后依旧留存的香气,永远不会真正消失。
他松开唇,看着柳漠澜依旧茫然的眼睛,轻轻握住他的手。
“没关系,”他轻声说,“我记得就好。”
方妙在不远处啜泣,父亲沉默地看着他们,黄包车夫在门口不耐烦地按着车铃。但江知烨什么都没听见,他只是看着柳漠澜,看着这个他跨越光阴找到的人。
“我叫江知烨,”他重新开口,声音里带着劫后余生的平静,“是来找你的。”
为什么把火车换成电车,其实就是相当于时代的发展,也代表两个人分别的时间真的很久,已经从一个时代跨越到另一个时代了
按现实一点都剧情,其实本该是江知烨一辈子植物人,方妙自杀,柳漠澜早死在战争里,but,我心软了,我看不得,所以把故事改了哈哈哈[小丑]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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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章 鸢尾花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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