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被迫过一种集体劳动生活,黄雯的作息习惯像是被模具浇铸而成,十分标准,不可改变。早上五点钟,准时醒了。醒来眼角挂着泪,她抬手擦了擦,坐起身来,靠在床头静静想着心事。
不知过了多久,叶菀睁开眼,眨了眨,定睛看了几秒天花板,旋即爬起身,下床,到处翻找东西。
“找什么?”
“纸笔。你有没有带纸笔?”她一回头,眼睛红红的,急得想哭的样子。
黄雯一愣,不明白她为什么大清早醒来要纸笔,但还是下床道:“一楼的前台服务员那里肯定有,你等着,我去给你拿。”
“不用,我去就行。”叶菀忙去拿衣裳换,但毕竟紧身的旗袍不如衫裤容易穿,黄雯手脚麻利换下睡衣,很快出去给她取来纸笔,叶菀匆匆接过,伏在床头柜上急着要写,偏偏用力太大,第一下便将铅笔尖儿摁断了一截,笔头粗她也不管,照旧握着,笔走龙蛇。
写了好久,她像是累坏了,将笔轻轻扔下,人坐倒在床上,慢慢后仰,躺了下去。
黄雯把没用完的便签纸和铅笔送还,回来看见她还呆呆躺在那,一动未动。
“是有什么要紧的事吗?”黄雯问。
“兴许是昨天想起那个人,今天早上快醒的那会儿梦见了他。梦见我回到了过去,刚好是在他课堂上。看到久违的他,我心里快乐而幸福。他当时说——我忘记是哪里——要评一个什么哲学奖。说话还是老样子,絮絮叨叨的,铺铺垫垫好多话,表示他对这个奖项的不理解和无奈——带着调侃和幽默的那种——然后宣布名单,说是按一直以来考试成绩排序,顺着从高往低划的。我和一个忘记叫什么名字的人,好像是哪个男生,拿一等奖。他望着我笑,然后对班上所有人说,‘谁让人家总是考第一名呢’。
“颁完奖之后讲试卷——其实是作业,卷子没有交上去评分——似乎是个炎热的夏天,仍旧是联大的那种老教室,大方格子玻璃窗,薄薄的白窗帘,头顶刷了军绿色油漆的风扇在吱呀呀转,外面蝉叫,时不时有飞机嗡嗡响,我穿着阴丹士林的旗袍,汗湿透了后背。他在教室里走来走去讲题,很无奈地说着‘这个试卷实在没必要讲了,还要讲吗?’有一个题似乎是说什么老鼠背着一袋盐爬山,盐在老鼠的背上融化了之类的,让写一段话,大家很多人都不太会,而他又觉得很简单,说类似的题讲过很多次了。然后他目光扫过众人,问‘有会做的没有?’但我总觉得他有额外的一束目光始终黏在我身上,就像在联大时候我曾感觉到的那样。我因一时想不起这个题目怎么做而害羞,偏开脸,低下头,以望向右面的同桌的桌面的角度,身子慢慢伏下去,借我前面同学的身子遮挡他看我的目光。于是他嘴里说着‘刚刚拿哲学奖的同学答一答看看?’装作漫不经心地踱到我身边。虽然嘴里说着的话是面向所有人,我亦伏在桌面上没有抬头看他,却感到他目光显然是黏在我一人的试卷上。然后他轻轻拿手里卷成筒的试卷敲了我的头,不带姓名的问道‘那道题在哪里呀?’我才惊觉我的页面似乎翻得太快,翻去了下一页,题目并不在这里。
“或许是因为我灵魂回到过去的时间节点之前,过去的那个我上课跑神翻卷子太快了吧,让‘新来’的我背了锅。我被以这种不提名姓的方式隐秘而又不隐秘地点名,嘿嘿笑,知道他并无太多责备之意,立刻开始低头急速扫题目,想临场编出个好答案。他步子不停地在狭窄的过道间溜达,嘴里说着‘现编,现编也来得及’,显然是在为我争取时间。可惜穿越回来的我,已经太久没有碰过命题作文,太多东西已经忘记了,脑子钝得很。但我梦中心里竟然带着一丝甜蜜的喜悦,想告诉他,老师你知道吗,我在时间的旅行里走得太久,连命题作文怎么写都忘记了呀。
“我迟迟解不出题,他见实在不能再等,回到讲台上,开始一边念着题目一边板书,仍旧是龙飞凤舞飘逸的大字,之后又捏着卷子走在桌子间狭窄的小路上,嘴里讲着题,不知不觉到了中午下课,我的梦也渐渐醒了。梦里没有出现他走出教室的背影,没有给我一个特殊的告别的时刻,他就这样在桌子间狭窄的过道上来回踱着步,说着话。甚至没有让我明确地感受到他和梦境的消失,我就醒了。
“在梦里时我很想告诉他,你知道吗,我之后经历了好多好多的事,然后又回来,回到了你身边。”说着,叶菀眼角一滴泪顺着脸颊划过。
刚刚她疯狂写字,大概就是怕遗忘那个梦境吧。
“估计就是因为昨天睡前说了太多吧。”黄雯说:“我也梦见了曹老师。但我在梦里已经成熟了。你不知道,三四年前我最后一次去探望他的时候,很留恋,舍不得,走了又回头,又跑回去,轻轻地去他怀里抱了他一下。当时他拍了拍我,说‘好啦’。但这次的梦里,我可是非常坚强的。临别我就一句,笑着说的:‘我要走啦’。”
叶菀微笑着仰起头,看着天花板上的西式玻璃吊灯:“我做这样的梦,可能因为我从来没有好好跟他告别过吧。刚刚写字记录那个梦的时候,好像也在跟自己和解,让自己慢慢接受这是一个回不去的梦境,慢慢接受一些现实。等我全部写完了,回到我所躺着的这个现实之后,我意识到这个梦有多么难得。那个经历了一堆乱七八糟成年人的事情之后,变得不再单纯、也不再那么快乐、不再那么骄傲的我,在梦里瞬间抛下了离开他之后三十多年来所成长的复杂的一切,回到了他温柔的目光之下。明明梦里的是一件当年不曾发生过的事情,但每个细节却都像当时在他课堂上一样真实。我现在回想,咱们在联大的时候,他可能没有严格意义地‘爱’过我,但他带给我一场——至少是我自己脑海妄想剧场中的,轰轰烈烈的——或许又不算轰轰烈烈,但至少自己内心壮阔的——爱与被爱。虽然或许我和他之间,几十年自始至终都只是梦境,但已经足够刻骨铭心了。”
黄雯忍不住问道:“到现在,他都是最让你刻骨铭心的人吗?我记得那天,那天你说——”她不必说具体哪天。哪怕隔着三十多年,“那天”永远是“那天”。
叶菀微笑道:“我毕业之后,见着了更大的世界,认识了更多的男子,才知道,他在我心里是不一样的。这些年里,真正与我共鸣的,也只有他。还记得在他的写作课上,我写过一首诗,写得很隐晦,很含蓄,是写给他的。诗就贴在教室后黑板上,所有人都看得见,但只有他看懂了。他不但看懂了,而且还应和。那首诗因为有他的字在上面,所以我存着底稿,回国前正好搬家收拾东西,无意中翻了出来。有意思的是,三十年过去,我自己写的诗,我自己居然怎么都看不懂,可他当年竟然能懂。”
“你这趟回来,要不要去看看他?”黄雯终于提起这事。
叶菀摇头:“不去。人家有家庭,有妻小,我去了,就像你说的,真心话不能说,客套话说出来,反而生分,令人伤心。又或者,他已经成了一个邋里邋遢糊里糊涂的糟老头,我一见了他,反倒把我几十年间美好的梦都毁了。就让他活在我梦里吧。”
“不是,我是说……”黄雯犹犹豫豫,话到嘴边,不知该不该说出口:“七七年的时候,他……走了。你要不要去看看他?”
叶菀像被子弹击中,陷入惊愕,四肢、脖子、眼睛、嘴唇,都动弹不得,连呼吸都屏住了。许久,她缓缓抬手,抚按胸口,幽幽说道:“这下,他在我心里,是永远不会老、不会死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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