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有一月临近暑假,唐星这段时间越发勤快。
唐星:“姐姐,给,买校服。”她举起一沓摊平的小额纸币,笑眯眯地说:“买秋季校服吧。你穿新的,我穿你的。”
陆辰刚下晚自习回来,白发女孩蹦蹦跳跳到她面前,“今天攒够啦,一百五十块,给你。”
唐星把钱塞给陆辰,接过陆辰手里拎着的塑料袋,里头是半个煎饼果子,咬上一口,里头嘎嘣脆。
太香了,幸福得要死掉。
呸呸呸,姐姐说不能乱想不好的话,要避谶。
唐星关上寝室门,把坏掉的锁绳子挂好,转身见陆辰还待在原地。
“姐姐?你怎么了?是不是哪里不舒服?”
陆辰手里捏着厚厚软软的纸币,心情复杂。
这小半年来,她多次怀疑唐星的身份,接近她的目的,说些不着调的话,直到逐渐确定唐星的特殊。
陆辰怎么也没想到唐星说得是真的,而且……
“你哪儿来这么多钱?”
唐星咽了嘴里的东西,说话越来越流利,是和路辰一样的标准口音。她掰着手指说:“玻璃瓶呀,塑料瓶呀,挖蚯蚓呀,最近买的饭少,攒的快。”
路辰不解的看着她。
想起最近唐星好像很容易累,路辰皱了皱眉头。
往常,唐星每个早晨回来,都要趴在桌上看陆辰吃完饭,再目送陆辰到楼下去教学楼,才会蜷缩在小床上满意睡去。
一个月前,唐星听刘烨那个留级差生说买新校服的事,才知道路辰已经拖了一个月没交费,如果暑假前不交上的话,下学期就不能补订了。
唐星想,她总不能让姐姐因为她,成为高年级里的异类。
很多人都说,高三很重要。
唐星数数自己的纸钱包,里面软软塌塌的票子有七十三块六毛。她特意只要纸币,不会叮叮噹噹的发出声音。唐星想,学校地处偏僻,虽然能捉到小蝎子,但是并不多,如果能挖出好多小蚯蚓就好了。
夏天凌晨露汽重,唐星带着个大大的塑料瓶,在操场角落里接满水,借着街道路灯照进操场的微弱光线,跑去寻找未清理杂草的潮湿腐坏的地面,浇上水之后,抱着膝盖蹲在一边观察,觉得土质差不多浸泡透了,拿着小铲子一点一点往下挖啊挖。
有了实践就有了经验。
唐星和收红虫蚯蚓的老大爷熟络得很。
老爷爷一直喜欢钓鱼,退休后就更自由了,他在渔具店找不到特别鲜活的红虫,干脆自己溜达出来收。有天,偶然遇见个奇奇怪怪的孩子,看清之后发现是在卖蝎子和蚯蚓,年龄和在外面上学的孙女儿差不多大,觉得挺可怜,就按平常收的价高出两毛的收,一来二去便认识了。
唐星在外人面前说话很少很少,大多时候都是老爷爷在说。絮絮叨叨的讲着他的儿子女儿,孙子孙女儿,脸上带着和蔼的笑容,字里行间都是家庭里的幸福。
她回想起……不,她不敢回头。
唐星再次被触动。
原来,真的有不讨厌女孩儿的地方。
唐星想,这里简直就是天堂。她母亲说的地方是真实存在的。这里的女孩子可以上学,可以在街道上走来走去,还可以有非常疼爱自己的丈夫,有幸福的家庭。
陆辰不知道这些。
她以为唐星最近贪玩,在外边吃过回来的,因为带回来的早餐少了一点,也不吃分给的早餐,路辰没有多问,原来是挖蚯蚓去了?
陆辰问:“你早上吃的什么?”
唐星回答:“蚯蚓啊。”
陆辰:“……?!”
唐星说:“刘烨那家伙这几天总跟着我,但是动作没我快,他太笨了,而且很烦,我懒得搭理他。”
陆辰看看她:“以后就算三伏天你晚上出去也穿长袖长裤,少跟那二流子接触。夜里不许挖蚯蚓,弄得衣服太脏了。”
唐星穿着陆辰的短袖短裤,细白的胳膊腿儿露在外面,宽大的T恤里连背心都没穿,脚上蹬着稍微大一码的旧帆布鞋,站在陆辰身边。
这小半年,唐星的身高好像又蹿上去一点点。她双手捧着煎饼果子,睁着一双琉璃大眼睛,忽闪忽闪望着陆辰。
唐星:“我洗干净了呀?姐姐衣服全都是我洗的呀,保证每一件都特别特别干净,保证一点都不脏。”
陆辰:“上半句!”
唐星:“记住了记住了,听姐姐的话。”
陆辰认真看她,像个教官一般:“重复一遍。”
唐星:“穿长袖长裤,不和刘烨接触,不挖蚯蚓,不弄脏衣服。”
陆辰这才放下手里的书,把钱放到抽屉里的小布袋里。
唐星:“姐姐,我以后会让你穿最好看的衣裳,打扮得漂漂亮亮!”
陆辰在唐星面前不需要刻意伪装乖巧,她翻开书,斜唐星一眼,“食不言,吃完过来上课。”
唐星点点头,闷闷地“嗯”了声。
唐星聪明,是真的非常聪明。
所以陆辰从废品回收站找回来的中小学课本,开始在晚自习七点多回来到熄灯十点半,一对一地一点一点教给唐星。后来陆辰发现,唐星完全跟得上,并且在两个月之后,就可以看懂她去年的学习资料。
更恐怖的是,唐星在跟着她小半年的时间里,学完了从小学到高二上学期的课程。
这种天才,怎么会是精神病?
唐星:“吃完啦,姐姐,今天学什么?”
陆辰撇向唐星细白的爪子,指了指角落。唐星立刻跑去洗手,比训狗都乖。她当然知道,自己要听姐姐的话,只有好好听话,她才能留下。
没心没肺的唐星笑眯眯的挪到小桌边端端正正坐好,抬着双手在陆辰眼前晃晃,“干干净净啦姐姐,上课吧?”
……
时隔一年零四个月,陈局和闫云海终于摸到重要线索。晚上庆功宴,在一家胡同火锅老店小聚,有个同事坐过来碰杯酒,“云海,老大不小了,难得咱这队里一年放不了两天假,明天一起去相亲桥?听说成功率还挺高。”
闫云海摆摆手:“不成,还是睡个好觉的踏实。”
另一个同事杨龙说:“行啊,我跟你去,去长长见识。我妈催我快催疯了,明儿去多拍点儿照片发给家里,先挡一阵子再说!”
家里几代经商的宝贝疙瘩考了警校,出来做了警察,刚二十七就成了重案组员,真是个大奇迹。
闫云海正想笑他,内线突然震动,是接线员按照定位发送的最新消息。刚接听,小巷外乱糟糟的脚步声由远至近,接着是合上车门的闷响。
——又有孩子丢了。
离初小学放学时间已经过去三个多小时,离初高中晚自习过去一个多小时,人烟稀少,连个摄像头都没有,只能听脚步声和验拖拉的痕迹分辨,这次大概率不是小孩子,而是少年人。
可在他们跑出店门后,外面一点声响都没了。
四个戴黑口罩的人腰间备着枪,一人守路口,一人去引开结伴而行的同学,两个人直接粗皮麻袋套头掳走目标。这少女力气特别大,如果不是他们有备而来,一个人根本搞不定这个“前太子”。
毕竟他们已经来过几波人了,次次碰壁,死的死伤的伤。上次听说去的暗保还遇上了个精神病,被砍个稀烂。连王红那半瓶子咣噹的女警都没搞死,真够丢人,死的不亏。
其中一个呸了一声,朝挣扎的少女膝盖上踹了一脚,听到咔嚓一声,骨头错了位。地上杂草被踩得折断腰,大一号的帆布鞋早已洗刷的褪色,在合上面包车门时,掉落在草堆里。
——如果细查的话,会发现有几根银白色的头发飘落到污泥上。
陆辰被人引出去半条街,当发觉不对劲的时候,已经晚了。
唐星不见了。
补过习,上完课,唐星问,可不可以奖励自己呀?
陆辰本来不想带她出去的,但是唐星的眼睛实在太火热,还提供了她最近知道的一些事,或许对自己有用?就鬼使神差地同意了。想着那家抄手摊子就在学校不远,去就去吧,唐星每天晚上都在外面溜达,不照样没丢吗?
这种聪明的小神经病,谁能弄得了她?
可偏偏这次。
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陆辰把唐星弄丢了。
唐星知道,陆辰被盯上了。
唐星不止在学校里捡瓶子,也会瓶子身体瘦长,从学校北边的栏杆里挤出去,整个寄宿学校的周边街道,全是唐星的废品收集站。
最近晚上捡废品的时候,发现有些奇怪的陌生人出现在学校附近,鬼鬼祟祟,大半夜支着卖牛肉干的摊子,就连下大雨也在附近街上,谁会买啊?
她都知道晚上下雨不出去,怎么会有比神经病还傻的大人?而且这些人的手上,有和她刚到这座城市时砍死“大番薯”的纹身。
确定之后,唐星和路辰说了这件事。
因为牵涉着自己的身世,她想了想,没跟闫叔联系。
陆辰说去看看,奖励唐星吃抄手。
走出校门前,陆辰报过警。
陆辰才知道自己有时候的想法有多么自大,比如——今天。
——今天,陆辰做了一件让她后悔多年的事。
后知后觉。
啊……怎么感觉这篇的文风不太对劲?我明明弄了个辣么可爱的封面,还写了那么鬼灵精怪的细纲啊……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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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Chapter 6 失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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