昱时在半路遇到了一队从南边来的行商,他们的货物空了,马车太沉,正愁要怎么处理掉。
昱时正走得脚酸,见那马车不错,就买下了这辆旧马车,又买了四匹牵车的马。
进城的时候,昱时坐在马车内部,白桑做马夫驱使着马车来到了城门口。
昱时来的时间很巧,正好碰上了半魔人城赶集的日子。
庞大的城外除了昱时之外,还有其他的行商、贵族,他们或赶牛车,或坐马车,三三两两聚集在城门外。
半魔人的城门分成一大一小两个门,小的洞门,是给进城的穷人用的,大的城门,则是给接待牛车、马车的小贵族用的。
半魔人城的城主轮博纳虽喜食人,但他不会随便抓人食用,他在城中定下规则,只要有人愿意将自己献给他,他就能用粮食或者金币交换人的性命。
因为他的这项规则,有许多穷人家会主动献上自家的孩子,换取轮博纳的食物。
而敢来半魔人城的,也大多是些献祭自己的穷人,或者购买奴隶的贵族之流。
昱时坐在马车内,从车窗里,悄悄观察着周围的人。
整个队列里,除了他以外,其他的全是人类,就算偶尔有几个半魔人、兽人,也是奴隶、下属之类。
似乎贵族里,并无魔物。
大概是因为人类的智力太高,政治能力非常强,所以在这片土地上,人类以较弱的武力值,控制住了这些只会使用蛮力的魔人和兽人。
队列很快的向前行进,到了昱时这边,守门的忽然将他拦了下来。
“喂,旗子呢!”
“什么旗子?”
“你们的家族图腾旗呢?不管是男爵、伯爵,就算是外族部落,也得有旗子才能进城!如果你们没有旗子的话,只能从旁边小门进。”
昱时听见外面白桑和守门的争论,掀开帘子看了一眼。
果然,不管是前面进城了的马车,又或者排在他身后的牛车,这些车上全插着一把旗帜,那些旗帜上绘制着各种各样的家族图腾。
这个世界里,是按照旗帜辨别身份的么。
“实在抱歉,我们来的有些匆忙,家族图腾旗在半路上被狂风吹走了,请问能通融一下么。”昱时开口问守门人。
守门人抬头瞧了昱时一眼,第一眼先是惊讶少年的容貌,随后细细一打量,便发生少年身材瘦削,年纪也才刚刚十五的模样。
守门人冷哼,发出不屑的声音。
“像你这种不经过大人允许,就偷跑出家门的小少爷我见得多了。喂,我劝你赶紧乖乖回家,半魔人城可不是你这种柔弱小子待的地方,这里面随便一个人都能将你吃的骨头不剩。”
“先生误会了,我不是来参观的,我是来购买物资的。”
“那也不行!没有旗子,要么从小门进,要么滚!”
守门人态度格外傲慢,甚至上手推着他们的马车,要将他们赶走。
昱时皱起眉头,思索了一会儿,问:“只要有旗子就行了吗?”
“我们只看旗子。”守门人说。
昱时沉思片刻,忽然放下帘子,守门人有些诧异的看着他的举动。
昱时伸手在魔宠戒指里面翻找,找了半天,从里面找到了一匹蓝底金纹的布料。
他将布料撕下一块,然后从马车中走了出来。
少年身着价格昂贵的白色羊毛托加,咬破了自己的食指,然后在布料上作画。
因为没有墨水和羽毛笔,少年用自己的血,在布料上写了一个“昱”字。
字是用华夏字写的,所有人都没看懂这是写的什么,他们只能大概的猜测上面好像有个太阳的图样。
昱时将那面自己画的布绑在马车尾端,问守门人:“这样如何?”
守门人瞧着那蓝底金纹的布匹,心中震撼。
如果他没看错的话,这可是用金丝做的羊毛布匹“慕娜莎”,这样的布匹可是传说中的软黄金,只有温德弗尼亚皇室才有,就连他们的城主轮博纳都没有用过这样昂贵的布料。
而这个少年,这个少年竟然拿慕娜莎当旗帜,他的行为在守门人眼里,就相当于拿蚕丝擦屁股一样。
这少年当真豪奢。
昱时完全没察觉到,那面旗帜有什么问题。
在他眼里,那块布就是一块普通软布而已,对于摸习惯了棉料和丝绸的华夏人来说,再柔软的羊毛布,都显得太过硬朗,昱时真不知道这东西有多么珍贵。
有了旗子以后,守门人当即放他们进城了。
一进城,昱时就找人问了最繁华的市集在哪里,随后直奔目的地。
半魔人的房子大部分也是茅草屋,往市中心走倒是能看见一些木头房子或者石头房子。
但也许是技术条件不支持,这些房屋普遍矮小破旧,牛粪、马粪更是满街都是,用脏乱差三个字形容觉不过分。
昱时交了一袋金币给白桑,让他去买了三车的黑麦、三车的硬红小麦、两车的卷心菜,还有一车的杂粮和奶酪。
半魔人城的城市文明并不先进,粮食商户卖粮,都是直接将农奴地上割好的粮食连车带粮的售卖。
这些粮食既没去壳,更没有细磨,也没有固定的称斤单位,甚至烂的、差的、瘪壳的,全混在一起,反正凑够一木板车就行。
虽然这座城市确实叫做半魔人城,但生活在这里的贵族却全是人类。
洛斯王国里,用半魔人当农奴是非常常见的事情,几乎每个贵族家里都有成百个半魔人农奴,就算粮食再少,饿死农奴,贵族们也能有饭吃,所以很少有贵族会到半魔人城来买粮。
商户看见昱时他们买这么多粮,还有点意外,他看了眼马车后面的蓝旗。
“新封的贵族?饥荒闹的?”
白桑点头说是。
“你们太惨了,今年收成很差,那些农奴很不听话,抽死了两个蠢货也不肯交粮食,我还是将他们女儿绑了,威胁他们将女儿献给轮博纳大人,他们才肯听话的。”
“为什么要将女儿献给轮博纳?”昱时忽然插话。
商户很吃惊的看了昱时一眼。
“你不知道么?轮博纳大人有异食癖,喜欢吃一些稀奇古怪的东西,最近更是对人肉起了兴趣。”
“轮博纳是魔物?”
“开什么玩笑,轮博纳大人是人类。”商户说。
昱时一愣,他完全没想到,喜吃人的轮博纳城主,竟然是人类。他还以为轮博纳和他一样,是纯种的魔物呢。
“哎唷,那位大人口味很不一样,恶心的怪癖很多,我劝你们不要和他碰上,买完东西就赶紧走吧。”
说着,商户又看了眼昱时,他低声对白桑说:“特别是你主子,长得太讨人喜欢,最好小心着点。”
昱时买完粮食,又在集市上买了些家常日用品。
半魔人的城镇里面并没有瓷器,他们最高级的碗筷是象牙制品,其次是木制品,然后就是陶泥制品。
服装呢,则以麻物为主,男子褂衫,女子长裙,基本上只有高等贵族才能像昱时一样穿羊毛托加。
而且这边的人还有个坏习惯,他们不穿内裤,也不像华夏古代穿褥裤。
他们不管男女,身上都只穿一件衣服,根本不穿裤子,下半身都是光溜溜的挡在长衫里面。
昱时身上这条内裤,还是他穿越的时候带过来的,他到现在都很头疼,如果这条内裤穿烂了之后,该用什么东西代替上。
昱时买完东西,就让商户将木板车拴在他们的马车后面。
等最后一辆木板车栓上,昱时发现他的马车已经跟了无数木板车,迫于无奈,他又买了五六匹骏马用来牵车。
到了夜晚,昱时趁无人注意,将一半的粮食和布匹收进了魔宠戒指里,让白桑找了一间酒馆过夜。
酒馆端上来的伙食并不算美味,最豪华的餐点,也只是硬面包、土豆浓汤、麦芽酒,外加一盘珍贵的苹果和葡萄。
昱时实在是吃不下咸掉牙的粗盐浓汤,还有快发霉的硬面包,就吃了点麦芽酒和苹果,准备上楼睡觉。
昱时睡到一半的时候,被隔壁的住户吵醒了。
隔壁乒乒乓乓的在整理着什么东西,他们粗粗的嗓门透过木头板,传进了昱时耳朵里。
“喂,奴隶场快开始了,拿上金币就行,青铜剑就别拿了,他们不许带。”
“听说今天轮博纳也会来,好像是最近几天都没选到好吃的人肉,想在场上挑点猎物。”
“我还听说有献祭的村民呢,之前不是有一伙人吵着要见轮博纳么,结果轮博纳割了他们领袖的手臂,那肉,老的掉牙!轮博纳当场就气疯了,抽了他们好几鞭子,直接丢到斗兽场去,昨天好不容易活下来几个,轮博纳打算把他们都卖了。”
“现在灾年,农奴穷到河水都没得喝,贵族倒是吃人都挑剔肉老。”
隔壁人低声讲着话,踩着木板下楼,发出嘎达嘎达的声响。
昱时睁着眼睛从床上坐起身来,他低头沉默一会儿,从魔物戒指里翻出一件斗篷,披在身上,准备出门。
“你真准备去救人?呵,我觉得这不是个明智的选择。”
脑海里,忽然穿出一个男低音。
昱时脚步一顿:“你是谁?”
“我们昨天晚上才见过面的,你忘了?”
男低音声音戏谑,昱时几乎立刻能够想到那男人傲慢的表情。
昱时迅速回想起来了。
“哦,宠物鱿鱼!”
帕利杜修斯:“……”
帕利杜修斯:“那不是鱿鱼,那是章鱼。”
“没差,反正都八个脚,拿来炭烤都挺好吃。”
帕利杜修斯气得磨牙,可帕利杜修斯又不能真的咬他。
昱时想到帕利杜修斯刚刚开口说话,忽然问他:“你为什么要阻止我去救人?”
帕利杜修斯啧了一声:“轮博纳虽说将献祭的人类售卖,但他性格阴险,自私歹毒,他经常让那些奴隶在期望中被活活折磨死,很少有人能靠出钱从他手下救人。”
“而且他的奴隶场里,还有魔能符文限制,只要敢释放魔能的人,就会立刻被麻痹。你如果想用打架的办法救人,更不可能成功。”
昱时对这个半路上捡来的小八爪鱼,可真是越来越感兴趣了。
他嘴角一弯:“哦,你是怎么知道这些的,你见过轮博纳?”
帕利杜修斯立即不吭声了,他蹲在魔宠戒指里,怎么叫也不肯再吐露半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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