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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会遇星

前段时间分手了,大概是...520过后的几天?当时和朋友聊起也没觉得有什么伤心,恍若分手的不是我而是朋友似的,朋友急切的问着分手的缘由,我也只是淡淡道“就是感觉他没那么喜欢我,恰好我也没那么喜欢他,就提了。”朋友问:“那你对他啥感觉嘛。”我答:“一般。”她非不信,非要问到底:“你不是前几天对他还是很上头?”我笑着在聊天框打出:“我装的,哈哈哈哈哈。”回完后想了想觉得有些过于轻描淡写,显得不真诚,又补了一段,也是我没有对那位前任说出口的话。

我这个人啊,自私又淡漠,执拗又理性,永远不会清醒的看着自己沦陷到任何境地,绝情才是我的底牌,只要我想,我可以为一个人义无反顾的冲锋陷阵,也可以随时头也不回的转身离开。我太知道被爱是什么感觉了,所以一星半点的敷衍在我眼里都会无处遁形。先说喜欢的人忽然开始若即若离变得不再粘腻如往常,每天的交流开始慢慢变少,从起初的分享日常沦为冰冷的报备。

真的该谢谢我的初恋把我宠得在爱情里受不得一丁点儿委屈,提高了我恋爱的筛选标准,每次被人撩拨被人喜欢也不会多么深陷其中,就算是暧昧上头也只会保持三四分的好感,察觉到对方的好感从七八分降到四五分时我便会降到一二分,提分手成功后便会直接好感清零。就像朋友说的,天秤,肯定是想爱就爱,不爱就让他爬开下一位的嘛。

说不在意吧,每次谈恋爱的时候都还是有点好感的,要不然也不会给那些前任加我微信的机会。说在意吧,近三年谈过的每次都撑不到一个月我就提分手了,对方挽留的,不挽留的,都分的心底毫无波澜,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还能再碰到个和初恋那样让我撕心裂肺的人,许是经历了和他的生离死别,后来的小打小闹也都不过如此吧。

前段日子追白鹿和罗云熙的《长月烬明》,导致刷个短视频也全是剧集相关,说是最近很流行一个梗,叫“情丝被抽走了”,具体表现为:从小到大从来没有缺谁不可;从来都没有热烈的喜欢过谁;好看的人虽然觉得好看,但也不会有过多心思;想谈恋爱,真的谈上又觉得麻烦;不知道怎么确定自己是不是喜欢上别人;如果不小心谈了,还会假装很喜欢对方,否则看到对方那么喜欢自己就会有些愧疚。

《长月烬明》里的翩然不同于原著里的她,原著中翩然为救爱人姜饶,将其炼化为旱魃为祸人间,我虽理解她的深情,却怜悯那些无辜的人,电视剧这点倒是改的很好,她没有为爱成魔,只是将自己的情丝抽去让姜饶带去了战场,姜饶死在了战场上,死前,他托人将情丝还给翩然希望她余生幸福快乐。

然,所托非人,翩然没能拿到属于自己的情丝。没有情丝,便无法爱人。后来她遇到了一个叫叶清宇的傻子,即使没有情丝,她也慢慢的被他的真诚打动着。翩然在乎姜饶,也在乎叶清宇,上帝视角的我看的清晰,没有情丝,就不配爱人吗?我本以为翩然会因为叶清宇长出新的情丝,可终究还是编剧高明一点,将那条本就属于她的情丝还给了她。

起初我不懂,后来看到叶清宇独身一人去寻找姜饶的尸身安葬,看到叶清宇说羡慕姜饶,看到拿回情丝的翩然走向叶清宇的时候,我忽然就明白了,明白后来的翩然为什么会为了叶清宇连命都不要,这世间,又有几个像叶清宇这样的傻瓜呢?

原来我的情丝,早就和翩然一样,在我的姜饶不在的时候被我默认抽去,而我,没有翩然那样幸运,遇不到叶清宇那样的人。后来想想,遇不到也好,我也不太想再为谁死去活来一次了。

有时也会反思自己,为什么起初说着喜欢我爱我的人,最终都会离我远去,后来我渐渐明白,大多数人只喜欢我开朗阳光温柔细腻的外壳,没有人会讨厌这样的人,而我的外壳,恰恰都给了初见的人。许多人对我的初印象便是可爱有趣,只有朋友和为数不多的家人才会知道我的拧巴古怪和喜怒无常。

我所有的坏情绪都给了我笃定不会离开我的人,因为确信会被爱着,所以才敢肆无忌惮的暴露自己所有让外人讨厌的缺点。他说,被爱的人永远不用说对不起和谢谢你。

昨天朋友转发给了我一个视频,视频的文案是“我自认为最好的朋友,她们最好的朋友都不是我。”她发来一个哭的表情问我是不是她,我说不是,她不死心的问“那是谁!”我没有犹豫的打下了三个字,我自己。

“那除了你自己呢!”

“没有了。”

她默了许久,“可是我最好的朋友是你。”

我看着那行字,愣了愣,心一狠回了一句抱歉。她没再回我,或许是对我失望透顶了吧,我想,越看越觉得那个视频眼熟,便从自己发出的评论里找到了5月17日留下的那条评论,那时的我,想必是十分坚定的打出了“我最好的朋友永远且只能是我自己”这句话吧。

这个我讨厌却暂时不能逃离的世界,生离死别太多,遗憾和苦痛皆是寻常,怕是翻遍世界的每个角落都无法找到一个完全快乐的大人,每当有亲戚说我长大了懂事了时,我只是苦涩笑笑,因为我知道,我的孩子气在一点一点离我远去,可是,夸我的人并不知道我有多喜欢我身上的孩子气,他们也并不知道我有多抗拒成为一个无趣的大人。

我从来不相信什么永远,曾经有个人和我说只要有他在,我什么都不用管,他说,我最重要,我的快乐最重要,他和我说过无数遍会永远陪在我身边,会永远爱我,只爱我。如果他还活着,或许会是一场兰因絮果,可如果有如果,我也不会这样遗憾。

后来我看过一本小说,男主对女主说的那几段话让我刻骨铭心了许多年,他说:“如果活着,就爱你,死了,就不爱”“别哭了,小公主,是我不好,是我的错”“我不想死在这片海域,我想回家,想见我的公主”。我那个时候想,他会不会也拼命拼命想回来见我呢,会不会看到我哭的那么用力舍不得,偶尔来梦里看看我呢。

我的少年太耀眼了,什么都好,什么都会,好到我一直都觉得,像他那样闪着光的人,是应该和最优秀的女孩子并肩而行的,总之,不该是我这样的人。我常常想,他上辈子也一定是欠了我一个很大的人情,这辈子还完了就跑了,我从前总问他为什么喜欢我,他也总是很有耐心的,无奈的摇着头笑:“笨,喜欢是不需要理由的,不喜欢才需要。”

林徽因女士曾说:“很多人喜欢你,因为你漂亮好看,会说灵活话,有趣好玩,这些喜欢都暗含着很多期望。而有的人喜欢你,是看见你哭和狼狈,知道你辛苦和平凡,允许你不美又不乖,还想把肩膀和糖果都塞给你。这样的人,才是我们终将携手一生的人。”

而这个答案,早在2016年3月,他就在我的留言板写过了。他说:“喜欢和爱是不一样的,喜欢可能是因为她很可爱,笑起来很好看,对人很好,感觉跟她在一起是开心的。可是爱不一样,就像她并不瘦,腰上有肉,脾气好大,总是冲你发火,有时候会打你挠你咬你,特别疼,还会有牙印,笨手笨脚的,总是管不住自己买好多吃的,吃完后还抱怨,记性不好而且特别笨,心情不好就不理你,特任性,特嫌弃你,特挑剔,还很娇气,你不敢不听她的,随时随地会饿而且特别能吃,去哪儿你都得担心她,表面上你明明知道她有很多缺点,还会感觉有点受不了她,心里却还是想着未来还是要跟她一起。爱一个人其实很简单,她让你流泪,让你失望,尽管这样,她站在那里,你还是会走过去牵她的手。”

他总说我没他爱我那么爱他,我也从来没反驳过,总是撒个娇就含糊过去,他叫过我“笨蛋”“公主”“宝宝”“乖乖”...许多,而我一般只叫他大名或者“某人”“小x子”。某人可能怎么都想不到,在我爱情这个领域范畴里,他已经成为了有且仅有的白月光与朱砂痣吧。如果让他知道我因为他从来没羡慕过别人的爱情,只是偶尔会羡慕那些共白头的爱情,大概又会开心的给我买一堆小说吧。

2017年的时候,张若昀2011年为唐艺昕写的备忘录忽然因为他们恋情被爆火了起来,我记得当时的我就截图发了个说说感叹了句神仙爱情,这人就跟着发了条说说写了一个关于我的备忘录,发完还截图给我很臭屁的连发好几条消息“我写了九条哦”“比他多两条”“还比他长”“还带了你的照片”,呵呵,显眼包,但我喜欢。

他给我的备忘录:

1.她笑起来很好看很可爱,所以别让她难过。

2.她不挑食,但是讨厌葱姜蒜,最喜欢吃提拉米苏,最喜欢和旺仔牛奶和抹茶奶盖。

3.她唱歌很好听,所以她唱完要记得夸夸她。

4.她不会做饭,别让她进厨房。

5.她喜欢杨洋,不可以吃醋,要和她一起喜欢,她喜欢的你都要喜欢。

6.要爱她的任性,不能只爱她的温柔可爱。

7.她生气了要记得哄她,不要丢下她一个人承受坏情绪。

8.爱她,宠坏她,不用说服自己。

9.她是小公主,要记得,小公主什么都不需要做。

其实那个时候,有许多话,我没有说。那年,嘴硬的我不肯承认在这篇备忘录许久以前便已经很爱很爱他,遗憾的是,到他离开,我也没对他说一句“我很爱你”,就像他那天认真的看着我的眼睛说他很爱我一样。

我没有说,在我的爱情领域里,没有人能胜过他,因为在我这里,成为记忆的,才算永远,而在记忆里拔得头筹的美好,才担得起“最”字开头。

我没有说,我不是对所有人都笑的那么好看和可爱的,在许多人眼中我都淡漠又疏离,总能看到我笑的很灿烂很可爱的人是因为我见到了我喜欢的人,喜欢到开心从眼睛里溢出来。

我没有说,我喜欢提拉米苏是因为他第一次为我学做甜品就做的提拉米苏,后来的许多年,我经常一个人买提拉米苏边吃边掉眼泪,却没有再吃过其他人送的提拉米苏。

现在的我,依旧讨厌葱姜蒜,依旧爱吃提拉米苏,依旧爱喝旺仔牛奶和抹茶奶盖,也依旧,很爱他,爱意并没有随着五年的时间慢慢淡去,它在每一个没有他的深夜疯长,越难过,越想念,时间不愧是疗愈伤口最好的良药,它能慢慢让我淡忘最沉痛的瞬间,只记得过程的美好。

只是偶尔在凌晨的梦中哭醒,譬如今日凌晨,他没有抱我,也没给我放我最爱看的烟花,我哭了也没说好听的话哄我,就只是红着眼睛凶巴巴的让我快走让我忘记他,还推我,害我哭的喘不过气醒了又多吞了两片阿普唑仑,还流了半枕头的鼻涕眼泪擦了好久。

最后补一个2017年给某人写了但是没发说说的备忘录吧,看在我当年也写了的份上,下次再来我梦里的话,可不可以别惹我哭啦。带我去前上上次的那个海边吧,然后,在晚风温柔,星星闪亮,烟火滚烫的时候,抱抱我吧,就像2016年,我生日那天的烟花一样。

我给他的备忘录:

1.他总仗着大一岁喜欢装成熟照顾人,其实就是一个超级幼稚鬼,偶尔就让他多照顾点满足他无处安放的大哥欲吧。

2.某人挑食,不吃藕,不吃甜食,喜欢各种火腿肠,最喜欢吃巨辣的脆骨肠,最喜欢喝苦的要死的浓缩咖啡。

3.某人专门为我偷学的吉他,啧,还以为我不知道呢,那就当不知道好了,到时候尽量表现得惊喜点,要是演砸了就让他弹我写给他的歌哄哄吧。

4.很好,都不让我进厨房了那就正好不学做饭了,反正一个家里有一个做饭的就行了,大不了我委屈一下偶尔洗个碗。

5.看在某人这么懂事的份上,就勉勉强强让他赢一次杨洋好了。

6.要爱他的幼稚粘人不要脸,不能只爱他的脸,优秀和厨艺。

7.他也会有坏情绪,多陪着他,多心疼点他,别老让他哄。

8.爱他,至生命终结。

9.在他低落的时候多抱抱他,让他看到我很爱他。

很晚啦,韩先生,如果你和《告别诗》里的余心乐陪在楚云歌身边十年一样的话,你大概早就早就看到我备忘录便签里的这些了吧,风忽然大了,是你在为我擦拭泪水吗,如果我像楚云歌等余心乐一样也等你十年,会不会最后你也会出现在我身边,哪怕对我说一句“别回头了,我不在。”

我知道不会,所以,我会一直期待每一个梦,直到你来。

余华老师总和友人们谈论起已故去的史铁生老师,有人说,当你和身边的人谈论起一个人时,那个人就是存在的,只要有人记得他,和别人讲着他的故事,那个人就永远都在,所以我选择写下来,这样,若有一天,我也不在了,至少还有文字会记得,风也会记得。

晚安,会遇星。

本来想再摆烂几天晚段日子再写的(其实是没什么想记录的随笔),结果昨天睡觉前我朋友问了我个问题,耿耿于怀一晚上,今天凌晨一点多又做了个梦哭到完全喘不过气生生被鼻涕憋醒,一整天都没精打采的,恰好晚上有点空,觉得有必要记录一下这个梦,毕竟这个人一年也来不了我梦里几次,今年这才第二次。

会遇星,是他名字的首字母缩写。

2011年7月16日,是我在补习班第一次见到他。

距今,4344天。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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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会遇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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