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以食为天,人是要生长在土地上的。
这是石栗村先祖留下的训言,并没有被记录在族规上,然而石栗村祖祖辈辈都记着这句话,土地是石栗村人的根。
而那个荒废土地半个月的秦遇小子,生活在这里,理所当然会被长辈训斥。
“遇小子啊,不是叔说你,你这成亲了想赖被窝,叔理解,年轻人贪那一口,但是你这活儿一放十来天,这不是那么个事啊。”
“柱子叔说的是,遇小子,我比你长两岁,晓得夫郎是个什么滋味,他再好也不能当饭吃,你说是不是。”
秦遇两眼发直,一大早还没睁眼就有人叫门,打开门就迈进来两个人高马大的汉子,一个年纪大一点,一脸严肃,一个年纪小点,一笑起来会露出虎牙。
年纪大的那个是秦遇的远房堂叔,远了不知多少代了,只是想着总归有那么一点血缘关系,时不时拉原主一把,管教一下帮个忙。
而年纪小的那个,是秦遇幼时的好友秦虎,近些年因为秦遇不靠谱,往来才渐渐少了,最近听闻这小子有所长进,这才跟着秦柱一起来了。
不看不知道,这庄稼人往往五更天就起了,不忙的时候也不会起的太晚,秦遇和云起往往一觉睡到卯时末,也就是现代的七点钟,对于秦柱和秦虎来说,这简直就是一家懒汉。
被催着洗漱后,秦遇捏了个馒头跑出了门,自从来到这里,他还没起的这么早过。
在现代习惯了早起晚归各种饭局,一下来到古代,连日子仿佛都变得长了,慢悠悠的起床,赶云起去摘点花花草草放到书房的篮子里,美其名曰生活的情趣。
实则是云起的厨艺着实让人为难,耗食材耗时间需要慢炖的汤汤水水云起不在话下,毕竟一手好厨艺是一个大家出身的夫郎必备功夫,甭管用不用得上,总要拿的出手。
可这农家生活毕竟不像原先,有那么多食材可以耗费,有那么多时间可以慢慢熬煮。刚开始,云起还能煮个简单的汤粥,相处半个月下来,怕是他肚子里那点不多的简陋食谱已经消耗殆尽。
自从连续吃了三天重复的早餐,秦遇就没再让云起管过早饭。云起颇为不自在,这人是不是嫌弃他呢,他手艺是有的,可是没地方让他发挥啊。
秦遇用手捏着云起的下巴,看着他略微下垂的嘴角,决定了。
“以后我来做早饭,午饭有时间我来,没时间就你做,晚饭随你,家里食物不算多,但应该够你做些复杂的了。”
云起乖巧的点了点头,他巴不得,做早饭着实难为了他,而家里堆着的山肴野蔌,秦遇又不怎么在乎,明明皆是京城少有的独特美味啊。他脑子里列了长长的食谱,要一样一样的搞出来。
话扯远了,秦遇今儿个还没等起床做饭,就被人堵了门,二人进了院子也不往里走,只絮絮叨叨的叫秦遇收拾了东西往地里去。
秦柱也是为了秦遇好,这地十天半个月不管根本不行,原先看在秦遇新娶夫郎的份上,他帮着大略的管了管,缺水的麦子稍补点水,杂草也不多,薅了就是。
可这人就像是忘了自家的地一样,咋就能扔那不管了。
秦柱想不明白这孩子咋想的,索性找上门来。
秦遇上次从县里回来,就没再出过村子,先是找先前商量好的乡亲们把修房子的时间敲定了下来,等这一茬麦子收获,匀出十来天就够了。
又去找了同村的书生细细问了科举的事宜,不顾人家打量傻子的眼神,秦遇又厚着脸借了书和笔记忙着抄书。
忙来忙去,还真又给忘了。
秦虎和秦柱的观点不一样,他觉得秦遇单纯是沉醉在温柔乡忘了农家本分。这才跟着也过来了。
秦遇走之前在锅里煮了粥,还被秦虎笑称是在养孩子,哪家的夫郎也没这么精细。
秦遇只笑笑没有反驳。
云起躲在屋子里没好意思出来,二人自不会对别人的夫郎说教,只拽着秦遇往地里去了。
秦遇一走,云起只觉得无所事事,家中没养牲畜,连鸡鸭也没有,院子里也没什么可忙的,前几日秦遇在村子里来回奔走,想着马上要修房,也就没再往院子里添东西。
想着村子周围的山上能拾敛的东西不少,只要不往深了去也没事,加之,有些东西还是处理了为好,云起站起身,拎了个背篓往山上走。
山间有村人踩出的小路,当初他想要逃跑的时候,就是往这里来的,如今没人管他跑不跑了,他反而也没必要了,山里空气清新,时不时传来鸟雀的啼鸣,远离了纷扰喧嚣,空谷悠然抚平他失去亲人的疼痛,云起在这山林里得到一丝平静。
真像是一场梦啊。
这般想着,云起有些感慨,最近几天的日子实在是安宁,仿佛过去真的像梦一样,他有好多事都在瞒着秦遇,他不确定这些事说出来会不会影响他们如今的生活,在二人关系产生实质性变化之前,如果没有意外,云起决定瞒下去。
折了树枝,慢条斯理的刮干净上面的分叉,云起手里拿着的是一把锋利精致的匕首,整体像是一只凤凰,凤凰的尾羽延伸变成锋利的武器,凤凰的眼睛上镶嵌着红宝石,纯粹的红当世少有。
这把匕首不大,很方便藏匿,这是云起从云家败落到现在,他唯一保下来的东西。当时想从秦家逃走却被人捉住,他情急之下把匕首埋到了石头下,万幸没被人发现。
只是如今,云起抚摸着匕首上的花纹,凤凰的羽翼硌的他手疼,云起面无表情,这曾是他的宝贝,如今竟糟了嫌弃。
不说这红宝石名贵,单这匕首就太显眼,上面有着印记,被人抓到恐平白惹了灾祸,还是处理为好。
云起这般想着,挖了坑将匕首埋下,又寻了石头压在上面。
快到正午了,秦遇该是回来了,云起重新背上背篓,里面放着杂七杂八的野草野菜,有用的没用的混在一起,像是他当真只出来糟蹋东西寻开心一样,他的脸上流落出一丝无辜的微笑。
他起身离开。
啪嗒,啪嗒,有红色的液体从树上滴落,正滴在藏有匕首的石头旁,像是鲜红的宝石。
云起蹦跳着走远了,山间寂静无声,鸟雀也不叫了。树叶沙沙作响,一个白衣人从树上跌落,他上佳的藏匿功夫让云起没有察觉任何异常,茂盛的树叶遮盖了他的身形。
他弯腰掀开石头,捡起匕首在手中把玩。
“本该是个穿金戴银享尽荣华的金雀儿,如今流落到这村子竟嫁了个泥腿子,切,只怪你命里与荣华富贵有缘无分。”
又是一口血咳了出来,白衣人满不在乎的用袖子拂去,他自言自语:
“红叶那贱人果然叛了主子,他能背叛旧主,自然也能背叛新主,如今证据我都找到了,只要回去,我就还是最得主子宠的,合该都是我的!”
一边念叨着,他一边诡异的笑了起来,脸上是病态的潮红,耳边传来凛冽的风声,于是笑声戛然而止。
他怔了怔,低头看着自己的胸前,利器坚硬无比又薄如蝉翼,借着山中的细碎声音掩住了破空而来的风声,当他发现时,这东西已经在胸腔上插着了。
“红……叶,你个……”话还没说完,他迎面倒了下去,再无声息。
临死前,他耳边是一声幽幽叹息。
伤了他,你们便都该死,红叶媚笑着自不远处出来,清瑶带着一身伤跟在他身后。
“主子,奴办事不利,险让他带着消息逃了出去,奴该死。”
“你是该死,追了整整四天都没追上,我罚你,你可认?若不是为了找这匕首好确认身份,清绝这人早就该死的连渣都没有,多活一天都便宜了他。”
弯腰掰开清绝的手,拿起那把匕首,红叶弹了弹衣袖坐到尸体上,果然这尸体比石头好坐些。
心情舒畅了点,红叶细细打量着匕首,落凤啊,果然是他。
这一切云起毫不知情,他蹦跶着回到院子,扑面而来的是炖肉的厚重味道,那味道里还带了淡淡的甜,像是,红烧肉。
云起的眼睛亮了亮,秦遇似乎总能带给他惊喜,这味道闻着可比宫里的御厨做的都要勾人,只是这肉费时间,秦遇怎么回来的这么早。
秦遇拎着瓷勺从灶房里走出来,空着的手揉着云起的头:“小馋猫,你倒是闻着味回家了,把筐放下,赶紧洗手吃饭。”
“我没想到你回来的如此早,我在家没意思嘛,你早上被叫走干嘛了,快跟我讲讲,那两人是谁啊。”
“本就无甚大事,长辈关心家里的地,看不过去了将我喊起,明后天拾掇了便是...”
欢声笑语从小院中传来,炎热并没有打击掉二人愉快的心情,直到饭后。
“遇小子,你家夫郎没事吧。”
“没事啊,怎么柱子叔,您这匆匆忙忙的。”
“嗐,没事就好,那就好,那就好。”
秦柱呼哧呼哧的喘着气,进门半天也没讲个什么出来,秦遇忙给人倒了水,拉着云起请人在树下坐了。
秦柱喘匀了气,这才说到:“你不晓得,后山上发现了一个小哥儿的尸体,被野猪啃了一半了,有人看见你家云起今儿上山了,我才过来问问。”
修文修到这就没怎么变了,就是改改细节啥的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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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藏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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