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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第 104 章

林客上半身穿着一件白色的衬衫,外面套了一件黑色的背心马甲,下半身穿着工装裤,脚上踩着一双靴子。

他正坐在窗前,用一块洁白的布巾擦拭着他手里的手枪。

一把狙击枪被他拆得七零八落,零件被随意地摆在他的面前。

但是无所谓,他能够在很短的时间内把它拼起来——如果有需要的话。

温特沃斯就是在这时候回来的,他拉开门,门上的风铃发出了清脆的声音。

林客抬起头看向男孩的时候,余光瞟了一眼窗外——外面正在下着太阳雨,看起来很快就要停了。

温特沃斯的怀里抱着一捧满天星。

男孩毛茸茸的脑袋从花束后面探出来,他瞧了一眼林客,脸上就露出了笑容——就像一点也没看到林客手里拿着的枪一样。

林客也跟着男孩一起笑了起来:“你从哪里弄来的花?”

“伊芙琳女士送给我的,我在还完书回来的路上碰到她了——她刚刚把阿彻送去了幼儿园。”

男孩从厨房的柜子里找出了一个矮小的玻璃花瓶。

他把满天星放了进去,又将它摆到了进门处的一张小方桌上,桌上铺着一张米白色的格子桌布,和满天星相得益彰。

“过几天还能用来做干花。”

温特沃斯满意地点了点头,顺手脱掉了自己的冲锋衣外套,把它丢在了椅背上。

“你想在托斯卡纳住多久?”林客问。

“一定要有一个期限吗?”温特沃斯转过身,双手抱胸,倚在桌子边,“我还想一直在这里住下去呢。”

他的脸上露出了某一种童真的向往。

这让林客觉得很新奇——温特沃斯一直能够给他带来新鲜感,这种新鲜感并不完全来自于爱情。

甚至林客时常觉得,他只是通过爱情这个窗口,看见了温特沃斯这个人。

他对男孩真的感兴趣极了。

“你很喜欢这里吗?”林客问。

“非常喜欢,比戴伦山庄好得多,这里既没有人来人往的应酬,也没有你的未婚妻。”

男孩说到这里的时候,听到林客笑了一声。温特沃斯露出了一个无奈的表情。

林客觉得好笑,实在是因为他很清楚,不管是温特沃斯还是他自己,都没有把未婚妻这个名头当一回事。

但是温特沃斯仍然一而再再而三地提起莱拉,如果说之前还有那么点吃醋的意味在,现在就只剩下情趣了。

“托斯卡纳一直是个好地方,它漂亮得令人不舍。”林客喃喃自语。

温特沃斯点了点头。

这里平静得让人不用思考,充满了哲学一般的幽静,人随时有可能在寂静的黄昏里睡过去,又在牛羊的叫声中醒来。

只是在今天晚上之后,他们不知道托斯卡纳是否还能像之前一样,保持它的安详。

“你们今晚的行动,会闹出很大的动静吗?”温特沃斯看着窗外,问。

林客想了一会。

“交易的地点虽然离托斯卡纳有点距离,但是不算特别远,再加上对面有自动武器,他们人数不多,可人员实力也不算弱,所以,交火几乎不可避免,要悄无声息地行动,几乎是不可能的。”

林客给出了一个非常理智的答案。

这里是他的故乡,没有人比他更珍惜托斯卡纳的美好。

可是他这一次来到这里,早就不再是以孤儿的身份回来,他顶着戴伦的姓氏,要为戴伦家办事。

温特沃斯知道这已经是林客能尽到的最大努力,他当然不会强求,也百分之百相信林客有分寸。

“想起来我之前问你的那个问题,你还没回答我呢。”

温特沃斯走到林客的身边,坐在了林客旁边的沙发扶手上。

“哪个问题?”

林客在温特沃斯朝着这边走过来的那一刻,就开始装抢,等温特沃斯坐下的时候,一把狙击枪已经被组装完成了。

“当时,我们跟着阿彻一起去找伊芙琳女士的时候。”

温特沃斯的头靠在了林客的肩膀上,姿势很别扭。

林客实在是看不过去,他一把将男孩薅了下来,抱在了自己的怀里。

温特沃斯舒服得哼了两声——他非常愉悦,甚至享受这种被林客操纵身体的乐趣。

“你当时问我,有没有一个衣锦还乡的梦想,我说没有,然后就碰上了伊芙琳女士,于是就没有下文了。”

“没错,我现在想听了,你能告诉我吗?”

“其实没有什么好说的,我只是觉得自己还没有真正地安定下来,谈不上什么衣锦还乡。”

“……还没有真正地安定下来?”

“嗯,在这里,曾经认识我的老人们,很多人已经去世了,在戴伦山庄里,我和母亲一起走过了很多年的时光,我一直在追求她的认可,但是都不算真正地成功吧。自从劳伦斯先生病倒之后,我也不知道自己还能在那里住多久,伦科也可以接手我的事务,我并不是不可或缺的那一个——就像几百年前的英国王室那样,王妃会生下两个以上的孩子,就是为了保证王位的继承人数量可以有一个以上的备选项。”

林客提起这些话的时候,心里非常平静,以至于说出来的话一点卡克、停顿的地方都没有——他就这样自然又流畅地说了出来。

在戴伦山庄里的时候,他还会因为艾涯和劳伦斯,与伦科吵架;又在吵完架之后,刻意地避免和伦科的碰面;还会心灰意冷离开那里。

他现在能这么冷静,托斯卡纳功不可没。

逃避并不可耻,甚至十分有效。

就像打游戏一样,打不过的时候当然要跑,升级好了再回来重打,如果一开始就莽上去,以人生不能回头的特性来说,绝不会有复活的机会。

还好他带着温特沃斯逃到托斯卡纳来了,还好他这样做了,还好男孩真的陪在他的身边。

“所以,我并不觉得荣耀,也不觉得‘衣锦还乡’是个什么好词——我的人生,没有什么值得炫耀的。如果要炫耀,我又要向谁炫耀呢?向住在这里、在战争中失去了亲人、又正在逐渐死去的人们炫耀吗?”

“我并不是‘荣耀的’,我只是‘幸运的’。”

幸运的人并不想向不幸的人展示自己的幸运,如果林客真的这么做了,那他就非常残忍了。

温特沃斯想起来了住在医院里的狄更斯,林客愿意自掏腰包,给他付额外的营养费,估计也是同样的原因。

在这样微小的细节里,温特沃斯不止一次地觉得林客是一个很温柔的人,可是在对待奥兰多家的问题上,他也见到了林客的手段。

在伊芙琳女士面前感伤的林客,和在道斯顿酒店里,对着埃尔说着鬼都不信的话的,也是林客。

他们都是林客。

这并不意味着温特沃斯要对林客做出什么“两面三刀”的批判与指责。

他只是觉得无法从林客的行动中,看出自家爱人真正的心意。

这同样不意味着林客是个虚伪的人,甚至恰恰相反,他矛盾得如此真诚。

温特沃斯把自己的手掌放在了林客的手心里,两个人十指相扣。

“现在,你对我的过去,几乎是了如指掌了。”林客握着温特沃斯的手,说。

温特沃斯点了点头,他摇了摇自己的手,连带着林客的手也一起被摇动了。

“那你以前,是个什么样的人?”林客问。

温特沃斯陡然听到这个问题,他短暂地愣住了,一时之间,竟然不知道应该怎么回答。

“我的过去……”男孩喃喃自语,“和你不太一样,它没有什么值得说的。”

“什么叫不值得说呢?”

“就是没什么可说的。我没有父母,生下来就不知道自己姓什么。战后,社会上出现许多流浪者——留守在后方的老弱妇孺,从前线回来、发现无家可归的士兵。在基石的号召下,这些人把荒原建了起来——钢筋水泥的城市——推土机和挖掘机每天都在工作。从我有意识开始,我就是在工地上长大的,有一位瘸了腿的民工给了我一口饭吃,他叫我温特沃斯,就是‘值得一去’的意思,他可能并不是这样想的,他或许觉得这个名字是‘值得一来’的意思,觉得我值得来世界上一趟。”

“后来他在建造一栋大楼的时候,因为高空作业操作不当,从天上摔了下来,血肉模糊,脑浆迸裂,我对于他死亡的样子记得非常清晰,可后来谁也没有把这件事当一回事——被战争磋磨的人太多了,数都数不过来,在当时,死个把人不算什么——水泥一层一层地盖上去,血肉和脑浆都不见了,大楼建成了,后来又烂尾了,闲置了很多年,都没有人来使用那栋楼。”

温特沃斯说到这里,发现自己的感情实在是模糊,偏偏他的脑子还不错,在很小的年纪就能记清楚事情。

他说得平铺直叙,不像是在讲他的亲身经历,倒像是在讲别人的故事。

他那个时候还太小了,小到每天都只知道吃喝拉撒,就算有什么感情,也早就在时间中被消磨殆尽。

他总不能抱着残缺的记忆不放,他后面还走过了一段很长的、孤身一人的日子。

他在坑蒙拐骗中长大,没有变成一个好人。

他对于自己本应该得到的教育机会不屑一顾、对所谓的道德操守嗤之以鼻,更别说要去感激那个曾经给过他一口饭吃的男人。

如果说温特沃斯真的值得来到这个世界上一趟,真的要“不虚此生”的话,那他不出生,才是真正意义上的“不虚此生”。

无才是空,没有就是没有,他不需要有。

只是他在住进戴伦庄园之前,一直住在那栋废弃的大楼里,也不知道是为了什么。

大概是因为他真的无家可归,总要有个地方遮风挡雨,或许也是因为他很好奇,到底是哪一层的钢筋水泥里,埋了一点陈腐又腥臭的血肉味。

可惜,他辜负了那个男人的希望。

他既没有“来”,更没有“去”,更别提值不值得。

他只是不得不留了下来,留在了这里,留在了这个世界上。

他既不怜悯自己,也不为自己骄傲,他只是正好活着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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