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one.
That year in Chinatown.
时至今日我无法说清楚第一次婚礼时心正历经的那种感觉,或许和我第一次参加葬礼时的感觉相差无几,痛苦,悲哀,混乱,绝望。爱真叫人难堪,不知道该给谁的爱更甚。
婚礼那天我忙的晕头转向,多日以来的节食和当天没吃到的蛋糕使我在新婚夜痛哭流涕。我想就是在那时,约瑟夫察觉到了我的精神疾病,以至于我们离婚争夺蕾妮——我们唯一的女儿——的抚养权时,他有了肆无忌惮的攻击诋毁我的把柄。
“…她的父亲是帮派分子,出狱后被人枪杀;十六岁的时候,她就和副头目搞在一起;她滥用药物,对奥施康定上瘾,除此之外还要服用大量心理医生开具的精神类药品…”
发现我流泪,约瑟夫收了声,回复到那般好丈夫的伊顿公学式的绅士形象。
“对不起。”他再三向我道歉,我对他的心却如婚姻一样破裂。
那年我二十三岁。
我大胆猜测,婚礼那天约瑟夫应该有和我同样的感觉。多年之后,在我们离婚很久之后,某天在咖啡馆吃早餐时我问他。
约瑟夫把松饼放到我的餐盘,只夸赞我的新婚纱很漂亮。
他还红着眼圈,前一夜我们罕见的都哭了。这种事在我们长达三年的婚姻中从没发生过,只在订婚前有一两次。
他对我说:“赛琳娜,我永远爱你。”
爱,我们又绕回这个难缠的话题。
我难以回答他,从前现在之后;我难以同他再走一段路。
拿起外套,我对约瑟夫说:“克拉克要来接我了。”
在约瑟夫同我打赌我与克拉克的婚姻不会超过一年时,黑色宾利正停在街对面等我。
宾利与野马也相差太大了,我想,可它使我想起当年在唐人街,我在一棵橘子树下。麦克的车会从我面前开过。
摇下车窗,麦克给我几张钞票,向我问好;我就把手工制作的平安扣递给他。
我说:“祝你好运,先生。”像我每天早晨祝福父亲一样。
当时我十六岁;之后我有无数的情人,而麦克是我无法忽略的那一个。
那时候他就三十八岁了,丧偶,有两个儿子,詹姆五岁,克里两岁——我在麦克为克里预备的房间住过一阵子。我在长岛别墅时克里还和保姆睡在一起,我因此得以鸠占鹊巢。也不算很久,我和麦克仅剩的羞耻心让我们无法在一个小孩子的房间里过夜。
但那个房间仍留下我的气息,克里几乎一眼认出了我。他高大的身影奔向我时竟小成一个孩子。他确实是个孩子,现在依旧。
他父亲对我不住,我对他不住,总归是麦克的错。
我想,再过几年,如果我还能再活几年,我能有机会看到克里成为像克拉克一样的大人。这不能怪我,谁让我先遇到的是克里;倘若我先遇见克拉克,我也一定会说:“多可惜我没早点碰上你,我想见见你的孩子气。”虽然我并不喜欢。
意料之中的,我和克拉克的婚姻短暂;为了赢得赌局,我拖沓,直到时间超出三百六十五天。
约见里安商量与罗恩的离婚事宜时他给我带了小时候最喜欢的巧克力糖。
我自嘲:“陪在我身边最长久的人是你呀。”
里安回答我:“只要你未来的丈夫还是有钱人,我会一直做你的律师。”
我问他:“是因为当年的我把身体交付给当年心爱的人,所以招致了十六年的灾祸吗?”
空气中有茉莉的香气,我又问里安:“巧克力糖是什么味道?”
里安说:“甜牛奶和焦糖。”
我的思绪却走不出唐人街了。
那点儿金和那点儿红,连同墙柱上灰灰的土黄,没降落到我身上。所有人见了我,却感叹我黑白的单调;我想,正是这与周遭拥挤盲目的繁荣兴旺相去甚远的冷漠使我有了普通人难以亲近的吸引。
我自生下来就老了,就有了十五岁到二十岁的容貌。和眉毛头发一般墨黑的瞳仁,是赐我生命的厉鬼交送给我的,在我三十六岁的如今,还是当初的、可憎的、血脉的、难逃脱的样貌。滑稽的,我又不曾老。
我羡慕里安的蓝眼睛,实际上是羡慕他眼睛背后的人种和家庭。一个混血儿是一个弗兰肯斯坦;如他们厌恶和亟待抛弃我一样,我恨我的维克多。试问,是一个怎样的世界,才会在未经孩子的允许的情况下就让她诞生在一种从古至今弥漫着悲情的夫妻生活中?正是这个世界。
原来那么年轻的时候,我就学会了从旁人那里窃夺爱。而里安是我第一个受害者。
当下我不能问出口的事,原先也没能,于是我始终不清楚里安对我的情感。简单猜测一下,无非是羞耻与羁绊。
他那样看着我,在四下无人时才有胆量牵我的手,与他的朋友们一同辱骂我的父亲是马菲。我则耐心的纠正他,在吻他之后,“我的父亲不是意大利人,而我们在纽约,通常人们叫他帮派份子。”
见他露出那种窘迫而痛苦的表情是那些如我面孔般暗淡无光日子里最大的快乐。里安用几块糖果哄我开心,从那时我知道我有让男人付出的本领。
假如我是个纯种人,是个成长在真正幸福快乐家庭里的单纯人,这种本领能不能发挥出更大更多的效力?一切都无从得知了。我永远踏不进里安检察官的家门。但我也永远不会读法律相关的书籍——这是我做出的唯一的、小小的、对任何人都无害的报复。
后来某次欢爱后——应该是我结束第一段婚姻的前后,里安告诉我他和麦克见了面。
他使胳膊垫在我的头下,又虚虚的弯起来,防止我溜走似的。
里安说他不赞同麦克对我的形容,他说,我像伦敦——他念大学的地方——雾蒙蒙的伦敦,下着小雨的伦敦,是在西方古典画布上画出的博物馆中的东方水墨。
我问他,“麦克怎样讲我?”
这问题使他难受了一阵,他错过了那个时间的我。
“…我第一次见到她是在唐人街的一棵橘子树下,她比暴雨后的巴黎更清澈美丽。我让司机停下车,然后走到她的小摊前。
我问她:‘你的手工艺品是什么价钱?’
她说:‘对你免费,先生。’
随即她解释道:‘我认识你,先生,我的父亲为你工作。有一次他摔断了腿,你来到我的家里,给了母亲一个奶油色的信封。我们家一个月的食物,包括我的衣服…’
说到衣服的时候她不好意思的笑了一下。
‘…包括我的衣服,都出自那个信封。所以这些东西都对你免费。’
我问:‘你叫什么名字?’
‘莉莉。’她回答我,‘我的名字是莉莉。’
一开始我真的以为那是她的名字,于是每当我路过那棵橘子树,我总会说:‘今天怎么样,莉莉?’
她却也不戳破,笑着说:‘还不错,先生。’
我坚持付钱,她就把小小的平安扣从车窗递给我。
直到我们第一次发生关系,那年她十六岁,而我已经三十八岁了,她在解开扣子之前告诉我,那天她太紧张了,两次说名字的时候都在结巴,其实她在告诉我她的姓氏,李,而她的名字是赛琳娜,赛琳娜·李。”
啊!我这才回忆起与麦克的相遇。那间破旧的小公寓里,我透过墙上的蛀洞,从我和哥哥共同的卧室中向那个被父母称之为客厅的空间望去。与一旁的亚瑟相比,麦克有点矮,事实上他本来就不高,但我没经思索就断定他是“老板”。氛围和气场,如那件私人订制的西装合身的穿在他身上。我膝盖发麻。
为什么?为什么他不能再老一点?或是让我再晚生几年?没准我有机会成为他的女儿。我一生都在渴望一个成熟的、稳重的、有成为父亲的完全准备的父亲。上帝愚弄我,所有已在现在未来将在的所有神明愚弄我,给我一双幼稚到无耻的双亲。更可耻的,我爱他们,我死前竟然割舍不了他们。
好在他们先我一步死了,真是莫大的恩赏,此后我全可以做一切我想做的事。
所以我说,举办婚礼和参加葬礼时我的感觉相差无几。
是麦克帮忙操办的葬礼。
亚瑟问我:“你们民族的安葬传统是什么?”
想到他们要把一个白种人和一个黄种人永永远远的封锁到一起,无论是土葬还是火葬,我强忍着没笑出声。在亚瑟看来那是一种掩面的悲伤。我知道的,后来我同他说,后来他同我说。
至于我的哥哥,李,他用我换得了一个帮派中的担保,两年“实习”后顶替了原先父亲的位置。
他真愚蠢,我想,我本来可以卖一个更高的价钱。不过也可以理解,比起我,他对家庭的漠视更甚;多经受三年的折磨后,他比我想逃离。我成了一箱连号钞票,成了一打急于脱手的债券,麦克出现,李就以一种折上折的优惠把我塞进他怀里。
李的死状和父母一样,他被乱枪射杀于脏乱的公寓——我与他们的差别应该在这里,我会死在豪华、空旷、没有半点生气的别墅,没有野狗来吃我的肉,也没有人将我及时安葬。
大抵也是一种诅咒。
而我对麦克升腾的越演越烈的情感不难剖解。与每一个情人相处时,我都有同样的爱——胃部抽搐的、恶心呕吐的爱。他们的味道一样,都给我买橙子和巧克力糖。
小时候,我是说十六岁之前,当我挽着父亲的胳膊出门逛街时,商贩把我看作他的妻子,同学把他看作我的男友。虽然我与母亲多有一种疏离的亲近,悲哀的是我仍然喜欢男人。无数次的我幻想,假如我爱女人,生理与心理上双重的爱,我将有美好的、可爱的、动人的情人们,给我一些年长的吻。
唉,从厄勒克特拉情结到俄狄浦斯情结。我的生活比希腊神话残忍。
其实我不住在唐人街了;我再没回去过。要取一个恰当的标题,应该叫那年在纽约,毕竟麦克的长岛别墅也在纽约,十六岁到十八岁我在那里生活。但话又说回来,“算了吧,赛琳娜,这里是唐人街”。
我有两条乌黑油亮的麻花辫,麦克有一处白色的联排别墅。他还有游艇、私人飞机,我让他触碰我的胸部和通道。
不是他也会是别人,我告诉自己,当有一张纸一支笔写好了我的宿命。写下这一切的定是个苦命人。
真不该让我这个知晓故事至每个细枝末节的人来讲述。我胡言乱语、颠三倒四,想起什么就说什么,时间在我这里再成为不了直线,却是折叠的、散乱的、破碎且难拼接的。你应该倦了,让我通俗点把这事讲清吧!一个女人和她的情人们。你要问我有多少,我给你念他们的名字:里安,麦克,亚瑟,雷蒙,约瑟夫,克里,克拉克,罗恩…他们有的登场,有的使我不想多提。有时我问自己,为什么需要很多?而不是惺惺相惜的一个?
不止一次的我抛弃能与我共同进入窄门之人;邪恶那离奇荒诞鬼怪的呼喊把我引向死路。
“我渴望他呀,”我说,忘了是对谁,“像渴望美元一样渴望。”
世界各地的雨本应是相同的味道;唐人街的之所以不同,是因为太多分子从中国餐厅的炒锅里跑出来了,于是那种猩红的、粘腻的、多变的味道,如雨水堵住毛孔一样阻塞胃壁,令人暖洋洋的,渣滓的饱腹。
长岛同理。我说:“原先家里也有鲜花和古龙水呀。”后来我才知道是什么催发出花朵的香气,是什么让雨的味道变得动人;潮湿不再潮湿,鲜绿更为鲜绿。
是珠宝和黄金。
在如凌晨似黄昏的许多个下午里,我躺在麦克的床上——麦克的起居室里有个小套间,本来是收拾好给我住的,但他回别墅的日子里我们都睡在一处,渐渐的我没有向那张床移动的必要。无论夏日还是冬天,我光赤着身子,刚出生的婴儿。他总爱我,他总想要我,可流泪的只有我自己。
麦克的皮肤热滚滚的,起初我不好意思碰他,觉得那是对某种亲情的亵渎。他用力时肌肉绷紧,卸力时瘫软成一堆烂泥,肯定有一个地方毛刺刺的,让我红肿加淤青。在我经历了很多事之后,我发现男人都是一个样子,不管他们有什么特殊的偏好,内里他们都是一个样子。
而我,十六年前和十六年后,我也是一个样子。
已经十六年了,难怪,我与麦克的故事散乱,失去前因后果,丧失行文逻辑,我没办法用一天二十四小时的发展节奏回忆有关他的往事;想到我在他的记忆里也是如此的形象,我的心愈发悲伤。
天气晴朗的日子我会陪詹姆和克里在花园里玩。当然,我与他们玩不到一处去,往往他们拿着水枪互相攻击,而我与麦克的手下在旁边盯着。只有那一次,或许之前还有过几次,我记不清了,就让我说只有那一次吧。克里为了躲避詹姆不痛不痒的攻击,扑进我的怀里。隔着一层亚麻布料,克里的肚皮贴在我半露的胸脯上。我倒是觉得,在小克里的眼里我与家养的猫狗没什么区别,于是我搂着他,如搂我自己的小孩,多年之后我的确也用同样的姿势搂过蕾妮。
显然麦克不那样认为。
沉默着,他拿一双眼锁着我,像耳光,像巴掌,像拳头,从上到下把我殴打个遍。即使他那天给我留下的是无数浓情蜜意的亲吻,我也清楚了一个事实:麦克想要的是一个年轻的情人,而不是两个孩子的后母。
我成了昂贵雪茄的烟灰。扑簌簌的掉下去后,只有地面或是玻璃钢能接住我。
还有一个男人肯伸手接住我吗?
我还不能闭上双眼;我还不能死去——该死的人从来不在恰当的时机死去。
若有人恨我入骨,必要将我过早埋葬,我乞求被埋在亚瑟旁边。
我的意识!我的思维!我的爱!我祷告你们,虔诚似祷告上帝!何不让我的眼先留在亚瑟身上?何不使我的心恋住他?何不让我的记忆只困顿他的身影?
我从不是个谦卑的信徒,它们都知晓了。它们惩戒我此生不能接受一个待我至善至深之人。
我过早的遇见了那个洞悉我所有苦难的男人;他过早的离开人世。
亚瑟葬礼那个春天的前一个冬天我刚在英国剪去积蓄了二十一年的长发,那个春天之后的夏天我尽力把头发留长。因此我在和麦克持久的拥抱时,我的发尾卷翘。
我问麦克:“会有点不得体吗?”
麦克用手指压了压我的头发,没讲话。
再那之前他已经讲了不少话了。我感念他的仁慈,允许我回纽约告别亚瑟。拥抱时我还在努力思忱怎样体面的说出那句话,“我的丈夫也来了。”
麦克问:“那个继承了酒庄的约瑟夫?”
看吧,他什么都知道。
我说:“我们都到了参加葬礼的年纪啦。”
之后我笑了,然后我又哭了,面对亚瑟的棺椁我哭得凶狠十分。与约瑟夫订婚后的某个下午,我们在蒙蒙细雨中过马路的时候,凭空冒出来似的,人潮突然涌动。他们无喜无悲的从我身边挤过,又黏合又独立,并没什么目的,也没什么终点,只是走着。我哭了,葬礼上一样的哭泣。我说,这是我啊,这些人都是我啊。
约瑟夫不懂。
我知道亚瑟会懂。
我哭着伏倒在地。亚瑟的妻子用一种怪异的眼光看着我;很快她移开目光,约瑟夫的眼神追过来——麦克抱住了我,不停的给我亲吻,从发顶到耳廓。
他第一次因我下跪,他膝盖发麻。只差他的眼泪,我便能达到某种成就。我预言,我三十七岁时会得到他的泪水。
唐人街的雨飘了过来,潮湿的、污浊的、猩红的、粘腻的雨水,打湿后院的草地。
我喊:“詹姆!克里!外面下雨了,快回屋子里去!”
他们却不听我的了,他们见我如见一个陌生人。我去到长岛的第一天,他们匆匆撇了我一眼,不情不愿的从小路上挪开。我这才能走到后楼。没提行李,我迈上楼梯的每一步也都困难,那是栋老楼了。屋子里的床褥是干净的,但周围的一切,连同我自己,都还没有收拾。我刚想问问哪里可以接点水——显然这个小屋子是没有配洗手间的,女佣就砰得一声摔上了门。女佣的脚步吱扭吱扭的远去了,房间门却因疏于润滑在缓慢弹开间接上了那难听刺耳的声音。我试了几次都没把门关好,索性放弃,在弹不起来的小床上颠了几下,准备睡觉。那天夜里我做了不少恶梦,其中有一只怪物,吱扭吱扭的乱叫,还用它冰凉的触须碰自己的脸。灰尘和冷汗使我同时患了鼻炎和感冒。但我没有错过第二天的早饭,吃完后我有了新房间——克里的房间。
不经意间我向麦克讲起那个夜晚,说到那个恶梦时,麦克神情大变,一种扭曲变形的嫉妒从他的下巴升起,或许是从脚底,当晚我感知到了。
我对男人特有的敏锐在亚瑟身上失了效。我以为是麦克的抚摸和亲吻中,原来有亚瑟的一份。绝不是一时兴起,那种感情酝酿了两年,又延伸进余下的无论谁的生命中,待到蜡烛燃尽都不愿熄灭。
我就这样过了十八岁的生日。
生日那天麦克坚决要去拍照。外面下着暴雨,汽车在半路爆了胎,好不容易换了新车,我们被堵在皇后大道上。我们,指的是我,麦克,亚瑟。
麦克心情出乎意料的糟糕,他直接把我从车里拽出来,指印在我胳膊上停留的半个月,陪我去到圣地亚哥的新家。亚瑟甚至没来得及撑开伞,麦克拖我走出好一段路。站在镜头前,我头发已如美杜莎。
麦克说:“给她拍张照,越快越好。”
我不解,又反抗,我说:“我的样子实在不堪入眼了,怎么不等明天?我可以换条裙子,再打扮一番。”
麦克不为所动,除了我没人与他叫板。
还是那一天,换了几个姿势后我大累了。里安在窗边抽了几支英国烟,见我快睡着了讨厌的凑过来,拥住我,亲吻我,对我做告解。
里安对我说:“麦克给我看了你的照片。”
我霎时清醒了。他又说:“麦克拿出一张旧照片给我看,问我:‘她哪里变了?’
‘眼睛。’我毫不犹豫的说,‘她的眼睛更悲伤了;除此以外,几乎没有改变。’
‘我的莉莉。’麦克抚摸着照片,‘我还是愿意这样叫她,好像如此她就独属于我一人了。’”
那张照片,根据里安的描述,正是我十八岁生日时拍的。
我沉默一会儿,又感慨一会儿,我说:“莉莉,他很久不曾这样叫过我了,怎么突然提起?”
我问:“你确定是麦克说的吗?”
里安抬起头——假如我那天死了,脖子的咬痕上百分之百能提取到里安的基因——神色不明的看着我。悲伤的雨,只管下吧,下吧,整座城市都要为你倾塌;那个为我流泪的男人,是真心感伤我的苦痛吗?当他再不能给我回答时,还有谁意愿给我回答?
里安又咬我,咬我至更脆弱敏感之处。我常疑心他们跟死人争斗些什么。
我大累了,还落下眼泪,为了获得点休息,我跟里安说:“拍完照片的三天后,我被麦克逐出长岛;他叫我一生不许回纽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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