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谙跟没听到似的,一把将莫云臻推到墙上,后背传来一股冰凉,他抬了胳膊把沈谙往外推,可沈谙虽然醉意沉沉,毕竟比他高半个头,两手撑在墙上,以绝对的身高优势把他圈在怀里,光圈着还不满意,突然朝他脖子咬了过来,冰唇犬牙,他吃痛“啊”了一嗓子,耳朵里灌进一个陌生的名字,商颂时,转而骂骂咧咧,商颂时,你个懦夫。
他已经不指望可以把沈谙叫醒,浴室里都是水,只能求助于洛洺。
“洛洺,洛洺......”
洛洺进来目瞪口呆,沈谙死死地搂着莫云臻的脖子,人家还光着身子。
“老大,莫教授,这......”
莫云臻顾不得自己现在还光着身子,把沈谙推给了洛洺,洛洺把沈谙抱进怀里。
“莫教授,你脖子上,有血......。”已经顺着脖子,流到了紧致饱满的胸肌上。
莫云臻摸了下脖子,这人是属狗的吧?!
“怎么搞得?”
“你们沈总咬的,算了,他喝醉了,这件事不要跟他讲。”
“为什么?”
莫云臻捂着脖子,沉着嗓音说,我嫌丢人。
洛洺不敢应声,把沈谙扶了出去,顺便关上了门。
莫云臻走到门口,把门反锁,转身仰起头,继续冲,水流经过伤口,脖子一记皱缩,一边冲一边挤压伤口,书上说,被狗咬之后必须要用流动的水冲至少一分钟,沈谙那张牙舞爪的样,他决定再多冲一分钟。
待血迹慢慢消失殆尽,脖子上留下两排整齐的牙印,揉了揉太阳穴,开始洗头。
洗完头,他换了白色的浴袍,把其他衣服拿到酒店的干洗部。
等他躺在床上,洛洺敲了敲门,手里提着一袋子的东西,放在桌上。
“莫教授,我帮你清理一下伤口吧?”洛洺说着就蹲在地上开始撕棉签这些。
这点小伤没什么大碍,他之前头顶被刀片刮伤都没这么麻烦。
他拿过棉签:“谢谢,我自己来就好了。”
洛洺提了一口气,想说什么又咽了下去,把东西打开一一摆好就站了起来,走到门口时突然回头,弯腰曲背:“莫教授对不起,我替老大向你道歉。”
“没事儿,可以回答我一个问题吗?”
“你问,我知无不言。”洛洺往前走了两步。
“商颂时他......?”
“他怎么了?”洛洺的眼神闪过一丝警觉,退回刚刚的位置。
“你老大刚刚在我跟前儿念叨了这个名字。”莫云臻如实说,希望洛洺真的可以知无不言,不然他今天确实亏得慌,不仅搭上了自己的感情史,还被沈谙咬破了脖子。
洛洺眼神一顿,说他不认识。
莫云臻看他情绪不太对,点头说好。
“莫教授晚安,我先出去了。”
“晚安。”
门关上的那一瞬间,莫云臻反复念叨商颂时这个名字,脑子里闪现第一次跟沈谙见面的场景,麦冬似乎提到过一个叫老商的人,貌似还挺关心沈谙,洛洺刚刚的躲闪,很明显是不想告诉他,看来这个商颂时跟沈谙的关系很不一般。
他简单给脖子涂了碘伏,封了创可贴就关灯睡觉。
第二天一早,中午没拍摄,他们难得坐下来好好吃顿早餐,沈谙屁股刚挨着椅子就嗅到了八卦的味道。
“呦,莫教授昨晚上哪儿玩了?整这么大动静。”沈谙咬了一口法棍,手里转着叉子,盯着莫云臻的脖子问。
沈谙自己爆雷,洛洺刚送进嘴里的咖啡直接呛了出来,莫云臻抽了两张纸巾递过去,洛洺连说两句谢谢。
莫云臻没看沈谙,勺子搅了搅咖啡,说被狗咬的。
“骗鬼呢,没见这附近有狗啊。”
“是一条疯狗。”
洛洺没忍住笑了。
“你笑什么?”沈谙拍了下洛洺的脑袋。
“突然想起一个笑话。”洛洺说完,拿起杯子,一口闷。
沈谙还是不死心,继续问:“既然是疯狗,那莫教授有没有打狂犬疫苗啊?”
莫云臻摇头。
沈谙着急了:“为什么?万一真有狂犬病,你就死定了!”
莫云臻也继续配合他:“不用打,我的命我自己负责。”
沈谙“切”了一声,低头继续啃法棍。
他们吃完早餐继续给公司物色地址,今天看的还是郊区,一个还蛮新的奶白色三层别墅,他们到的时候,中介也刚从一辆出租车上下来。
确定是他们,就一人给了一个大大的拥抱,轮到莫云臻时,男人突然呆在一旁,喊了句莫大哥!
莫云臻也很惊讶,来人瘦高个,剃着短寸,他没多大印象。
男人见莫云臻没反应,很热情地握住他的手,眼眶渐渐红了:“莫大哥,我是晓帆啊,四年前我刚到巴黎行李就被人偷走,打12308是你接的电话,虽然最后没找到行李,但你给我找住的地方,还请我吃饭。”
“你,你之前长头发的,我没认出来,不好意思。”莫云臻上下打量着眼前这个男人,比之前白了一些。
“没事儿,莫大哥,你又调回来了?”
“没有,过来给这位老板当几天翻译。”莫云臻手掌向沈谙一倾。
晓帆急忙点头:“好嘞好嘞,沈总,咱们进去说。”
“早该进去了。”来自沈总的阴阳怪气。
晓帆听出了沈谙的言外之意,急忙道歉:“真的不好意思沈总,好久没见莫大哥,太激动了。”
“介绍介绍房子吧。”
“这栋房子是一对法国夫妇给儿子准备的婚房,但儿子非要跟个男的结婚,老两口就不愿意了,说是要卖,最后还是舍不得,就先出租,想着以后等儿子回心转意,再给他也不迟。”晓帆边说,引他们在一楼的各个房间转着。
“法国不是允许同性结婚吗?”想不到,以浪漫自由著称的巴黎,也同样有保守派。
“嗐,家家都有本难念的经,父母看不上的,不管男女,都无所谓。”
沈谙回头看了一眼晓帆,看起来跟他差不多的年纪,老成不少,说话的口吻很像杨院长。
转了十来分钟,很快就来到楼顶,一个超大的露台,周围也没几栋房子,视野很辽阔,楼下是一大片花园,可以种个花草蔬菜啥的。
一楼跟二楼可以做办公区域,三层可以搞成住宿,也让那群小崽子不再挤鸽子笼。
本来价格已经谈好,晓帆又争取便宜了一些,沈谙说谢谢。
“大家都是中国人,不客气。”
沈谙心里一热,嘴角挂着浅笑。
晓帆想请莫云臻吃饭,但他们下午还要去谈合作,莫云臻说等他回国再聚,晓帆笑着说没问题。
沈谙签完合同就上了车,去今天的拍摄场地。
开拍之前,沈谙让洛洺给昭颜他们买些好吃好喝的送过去,洛洺接到指令开心的像个孩子,屁颠屁颠就走了。
莫云臻坐在沙发上翻着手边的杂志,封面就是沈谙,还是黑色的羊毛卷,比现在短一些,只留到下巴,他坐在一个白色的沙发上,两条大长腿自然弯曲,慵懒地放着,双手交叠垫在下巴,目视前方,黑色的瞳孔透着一股坚毅,上身是一件藕粉色的小坎肩,里面是件白T,浅色的阔腿?牛仔裤,看完就一个感觉,雌雄莫辨。
因为沈谙的原因,他又翻了好几页,很快就看到关于沈谙的介绍,十四岁出道,十五岁登上全球知名杂志ego的封面,十六岁开始走国际大秀,十八岁各种广告代言接到手软,成为各大高奢品牌的宠儿,二十一岁成立模特经纪公司winner。
他在采访中反复提到他的人生导师,他说会永远记住普里先生对他说的话,相信自己,保持热爱。
合上杂志,莫云臻抬头看着在镜头前摆弄身姿的沈谙,全程基本都冷着脸,听洛洺八卦,模特一般拍杂志和走秀都很少笑,他们需要让人们重点关注服装本身,而非模特。
只有拍摄广告的时候,才会难得一笑。
拍摄结束,沈谙跟巴黎的同行谈了一下午的合作事宜,出来的时候五点,沈谙提议在巴黎的街头走一走,他俩没有异议。
三个人走在五世大街上,这条莫云臻走了无数遍的路,走到使馆总部门口,沈谙探着脑袋往里瞅,两位穿着军装的士兵在门口站岗,目光炯炯盯着前方。
“等会儿去机场,你跟你的熟人告个别吧。”
莫云臻看了眼手表:“好,我很快就出来。”
莫云臻进去后,他俩就在附近转悠,洛洺站在一个珠宝店门口挪不开眼,沈谙朝他小腿肚子踢了一脚:“喜欢就去看,看中哪个我买单。”
“好嘞,谢谢老大。”
洛洺道完谢屁颠屁颠进了店里,埋头看着各式各样的小玩意儿,看到喜欢的,拿在手上借着灯光看成色,沈谙笑他不懂装懂,洛洺不以为然,沉浸在自己的小世界,沈谙无聊,来到手表区,清一色的复古手表,每个都在转动,声音极小。
他随手拿起一块举在眼前,蓝色的卡地亚,简单大气,触感冰凉,确定没问题就去付钱,洛洺手里拿着好几个小玩意儿,又是胸针,又是戒指的,结完帐他俩说说笑笑往出走。
突然,不知从哪窜出个满脸络腮胡的中年男人,一把夺过他俩手里的东西,飞快离去,洛洺意识到东西被人抢走,一边大喊有人抢东西,一边紧追着络腮胡跑,沈谙没跑两步就冲洛洺大喊别追了,突然跑这么快,他有些喘不过气,心脏突突跳着,开始咳嗽。
莫云臻跑过来问他什么情况,他简单描述经过,莫云臻让他先拨打12308,然后报警,还没应过来,莫云臻就飞速离去。
看着他离开的背影,沈谙赶紧掏手机打电话,刚拨过去,那边就接了,听到在大使馆附近,还有点儿惊讶,让他们不要跟犯罪分子产生正面冲突,使馆立马联系警察,让他们原地等候,沈谙说有人已经追过去了,那边“啊”了一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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